从大法官到大贪官

2020-03-20 10:00张新
检察风云 2020年2期
关键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广场

张新

贫寒学子攀事业高峰

1957年,黄松有出生在广东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兰苑村的一座旧祠堂里,这是政府分给他家的住房,父母是地道的农民。尽管家境贫寒,其父亲仍坚决支持孩子读书考学。黄松有的高中语文老师回忆说,高中时代的黄松有“勤学苦练,博览群书”。据说,他在自家门外贴了一副对联,“日出锄头畚箕筐,夜来箫弦琵琶筝”,用以自励。在农村劳作之余,黄松有并未放松学习。1977年,高考恢复,黄松有以优异成绩被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录取,从此与法律结缘,其命运发生转折。

大学校园里的黄松有同样刻苦,勤于钻研。1982年,黄松有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升迁之路相当顺畅,从书记员一直做到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1997年,黄松有调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湛江期间,他组织审理震惊中外的“9898”湛江走私案,因出色完成审判任务,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的个人二等功表彰,被业内称为“法律骄子”。

1999年6月,凭借在广东的成就,黄松有离开妻儿来到北京,走进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使黄在北京的表现同样出色,不久就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当时在出任民一庭庭长人选中,高院有数位在业务能力和资历方面都具实力的人才,黄松有从地方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局级)跃升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庭长(正局级),颇有“黑马”色彩。

仅三年之后,2002年12月,只有45岁的他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具有二级大法官和法学博士的头衔。同时,他在工作之余笔耕不辍,发表了数十篇论文和多部专著。他还是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高校的兼职教授,被中国司法界冠以年轻的法学家。

一位曾在最高院任职的人士透露,他和黄松有于1995年到1997年在国家法官学院学习期间成为同窗,黄那时还是广东高院经济庭副庭长,不到两年就调任最高院,升迁速度之快并不多见,“黄的业务能力还是过硬的,工作也比较有创新”。据悉,《物权法》尚未通过时,黄松有主编过一本物权法专著。此书全国发行几十万册,甚至一度成为法官断案的依据。

正因如此,黄松有落马后,国内司法界发出一片惋惜之声。“真的太可惜了!”黄松有的一位前同事不停地叹气摇头:“黄松有45岁就已经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了,他的履历和业务能力都很出众,前途无量……可惜他最终还是没抵挡住诱惑,没有把持住自己。”

“第一烂尾楼”扯出贪官端倪 

2008年10月28日,一条引起轰动的新闻从北京传出: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同时,据可靠消息,黄松有“落马”与当年“中国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拍卖案有关,已被中纪委“双规”。

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市天河北体育西路191号,属广州天河北路的黄金地段。规划设计高51层,分A、B两塔,由香港中诚集团于1992年投资兴建。该工程的造价高达20亿元,但中诚集团的初期投资只有2000万元。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诚集团资金链断裂,中诚广场的工程进度随之时断时续,终在2001年宣布停工。因烂尾时间长、牵涉面广、牵涉资金多、“复活”历程曲折,中诚广场被称为“中国最大烂尾楼”。

2002年7月,广东省高院指定广州市中院负责解决围绕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当时,申报的债权人多达158名,债务总值达人民币15.67亿元、港币1.24亿元、美元0.3亿元。此前,曾有保利集团、城建总公司和越秀城建等有意参与收购,但最后竟然是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超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

此后不久,骏鹏公司老板范骏业因涉嫌金融票证犯罪,丧失了购买中诚广场的资格。2005年2月,金贸公司提出的独家收购申请获得许可。其实,北京金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范骏业,这让外界感到此次拍卖活动存在诸多蹊跷。而且,北京金贸公司低价购得中诚广场后,很快便出手转卖给了中石化集团,售价高达13亿多元,净赚4亿多元。中诚广场现在也更名为中石化大厦。

相关办案人员披露,金贸公司“老总”范骏业出手慷慨,和黄松有相熟,两人曾多次出入北京的天伦王朝饭店、天上人间等高级娱乐场所。广东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案发被判刑)在负责处理和执行拍卖中诚广场的过程中,曾接到过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發指示的人正是黄松有。当时,黄松有在最高院开始分管执行工作。黄和杨是广东汕头老乡,又曾在广东省高院共事多年,关系密切。两人在“中国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拍卖案中都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2008年6月28日,杨贤才因在中诚广场拍卖事件中涉嫌收取巨额贿赂,突然被纪检部门“双规”,随后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很快,黄松有这条“大鱼”也被牵出。10月28日,黄松有被免职,成为全国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据悉,在此之前,黄松有生活腐化的问题也已引起有关部门注意。

收受五人贿赂共达390余万

翻开卷宗,黄松有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将一笔笔巨额贿款落入腰包,令人震惊!2005年至2008年,黄松有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360万元和港币30万元。

2006年9月,四川冠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寻东通过关系找到黄松有,为其弟弟因涉嫌行贿被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事宜,请托并希望黄松有通过该院领导予以帮助,使其弟由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黄松有答应后,便向佛山市检察院负责人打电话,要求其取保候审,林寻东如愿以偿。为感谢黄松有,林于2008年春节前,来到黄家送上人民币30万元,黄松有如数“笑纳”。对这30万元,在庭审中出现了“波澜”。检方认为,当时黄松有是以最高法副院长的身份给佛山检察院打了招呼,为行贿律师的林寻东弟弟谋取了利益,已经构成受贿罪。黄松有承认收到了30万元,但不认为自己利用副院长的身份压人,他与佛山检察长是多年的老朋友关系。但黄的说法及辩护人意见没有被法官认可。

猜你喜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广场
春天的广场
布鲁塞尔大广场
在广场上玩
As Light as a Feather
Looking Forward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的春节
专利间接侵权的比较与适用——兼评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院长究竟该拿多少钱
广场上的大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