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难为人,原来涉及“转继承”

2020-03-27 08:18李婵
新天地 2020年2期
关键词:继承权公证处顺位

李婵

办理去世亲人的房产繼承,一般分为两步。第一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第二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而有的人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却遇到了麻烦。

父母去世,独生女儿过户房产遇阻

小丽的父母先后过世,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此房产一直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她想去过户,却在房管局遭拒,在公证处碰壁。有律师分析并推算后认为,小丽父亲的四个兄弟姐妹也有继承份额,小丽理论上只能获得的这套房产的7/8。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房管局要求小丽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跑到公证处后,工作人员则要求她把她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小丽顿时傻了眼,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法律人士提醒,文中小丽的情况确实如此,由于她父亲、母亲未立遗嘱,导致其共有房产发生法定继承效力,再通过小丽的奶奶的继承权往后延伸,导致如果其他继承人不同意放弃继承权,则小丽实际只能继承该房产的7/8。所以,解决该问题的最好处理方式是其父亲和母亲在生前对其财产立下遗嘱,以免去世后导致后辈对其遗产处理发生争议。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最好办理公证。如果遗嘱未经公证,这时只有两种解决办法,若其他所有有权继承该房屋的继承人同意放弃该房屋继承权,则可以去公证机关办理放弃该房屋继承权的声明;若其他继承人不同意放弃继承权,则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对争议房屋的继承问题。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这个事件中,子女和父母亲是法定的第一序位排他继承人,其他人不可能参与继承的。因此当事人不要过分担心。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其他顺序继承人继承。

老伴走后,继承房产真难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因为缺少相关证明,老人或者子女想要继承逝去亲人的房产,也并不容易。

张先生的老父亲过世,他和姐姐想把父亲名下的公产房过户到母亲名下。因为老父亲生前并没有立下遗嘱,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走法定继承的程序。

“姐,咱俩只要写份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再去公证一下,咱妈就能办理继承了。”去公证处咨询前,姐弟俩想得很简单。可当拿到公证处提供的所需提交材料清单后,俩人才发现,事情远不止想象中写份东西那么轻松。首先,因为爷爷也是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需要有一份爷爷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同时还需要奶奶的死亡证明。另外,不单是要三份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及公证,还得提供爷爷、母亲以及张女士姐弟四个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开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分别证明四个人与老父亲的关系。

于是,张女士姐弟俩就开始了四处跑“证明”的奔波。第一趟,两人先带着母亲把公产房的房产证从老父亲单位拿了出来,“按照单位的规定,必须三人同时在场,才同意我们拿证。”第二趟,去爷爷的单位开具亲属关系证明。90多岁的爷爷身体不好,眼睛也已经看不见了,出趟门确实不方便,所以可以委托由家人去代开证明。“因为爷爷的档案都很清晰,包括奶奶什么时候过世的,档案里也都注明了,所以死亡证明也开得很顺利。”第三趟,就是姐弟俩各自去单位开证明。

三趟下来,人事关系证明的事儿总算办妥了,张先生正觉得可以松口气时,清单上的第二份材料又让全家犯了愁。这就是——购房合同的原件。

“父亲的这套老公房,是十几年前从单位那里购买的,具体办的手续母亲都已经不记得了,去哪里找购房合同呢?房本上不是已经清清楚楚地写着是父亲的房子了吗?”尽管很不理解,张先生还是去房屋所在区县的房管局打听补办购房合同的事宜,得到的答复是需拿着房产证、当年的购房凭证等材料,可向房管局申请补办一份购房合同。

就在这途中又节外生枝,俩人发现公产房的房本上,父亲的名字被当时的工作人员多写了两笔,这就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符了。于是,姐弟俩就又多了一项工作:申请房产证更名。姐弟俩再次回到房管局,问清楚如何为房产证办理更名。“您看,这公证处给列出的所需提交材料清单,来回忙活了半个月,跑了四趟,才算跑完这第一项:四份人事证明。要想把房子顺利过户到母亲名下,真不知道得到什么时候了。”

张先生口中的变复杂,是此前在网上广为流传的“转继承”的问题。按照继承的原则,当一个人故去后,他的财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当这些继承人再故去时,这份财产还会分给第二顺位人。换句话说,如果爷爷在还没办理完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前故去,他所拥有的那份财产,还得分配给除了父亲之外的其他儿女,包括姑姑、叔叔等。就是所有亲属都愿意主动放弃继承权,又得再来一遍“我爸是我爸”的证明。

建议:早立遗嘱很重要

根据我国继承法,子女继承父母财产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如果父母生前已经订立遗嘱,那么子女可以依据遗嘱上写明的方式来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其中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对此,律师提示大家,为避免继承纠纷的出现,老人尽可能要在生前订立遗嘱,并在遗嘱中写明房屋归属和处理方式。

目前,遗嘱的形式分为5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以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继承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若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遗嘱人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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