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某省违法胡乱挖山取土的原因与治理困境分析

2020-04-07 03:50周继武
大经贸 2020年1期

【摘 要】 近年来中部某省东北部出现大量违法挖山取土的现象,不仅当地带来了严重了生态压力,也容易诱发地质灾害,进而威胁附近村镇的居民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事实上对于取土行为国家和地方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但是由于民众对于泥土等有大量需求,挖山取土对经济也有很大推动作用,同时民众和工程方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淡薄,相关部门监管难度较大,当前胡乱挖土行为仍然多发。未来如何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之路,还需民众和政府一同努力,做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

【关键词】 非法挖山 生态破坏 治理困境

一、导言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农村地区村民收入的稳步增长,近些年来我国农村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地区同城镇地区在很多方面的差距不断在缩小。但是新农村建设的形势和成果喜人的同时我们还需看到,在快速发展的背后同样存在大量的问题,尤其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以中部某省东北部的农村地区为例,近年来生活垃圾乱倾乱倒、随意填埋和焚烧等带来的环境问题和违法胡乱开挖山体取土等带来的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尤其是不加节制地挖山取土,当地公路两侧随处可见被开挖的裸露山体和坑洞,这不仅给本就属于我国南方红壤丘陵山地生态脆弱区的当地带来了严重了生态压力,也容易诱发地质灾害,进而威胁附近村镇的居民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

二、违法胡乱挖山取土的原因

(一)住房与交通建设对泥土的需求急速增加。本地区人口稠密,地形复杂,村镇等人类聚落散布在山地间的平坦区域或小块平原中,耕地有限且破碎分布,其他可直接利用土地相对较少。随着民众经济收入的增加和新生代村民的成家立业,新建楼房住宅的需求在不断增长,但原有的村镇范围内可供建设的宅基地有限,在不能大量侵占耕地的情况下,开挖丘陵山地人为制造建设用地成为人们的普遍选择;同时由于本地区内降水丰沛,防水防洪的需求迫使人们在房屋建设时需要人为填土来抬高地基,密集的建设使得对于泥土的需求快速增长;本地房屋建设中使用的红砖为黏土烧制而成,在“向上要空间”的现实需求和邻里间攀比心理的作用下,本地新建房屋往往在三层以上,因此相比原先单层的砖瓦房结构而言,其对红砖的需求也快速增长;再者随着地区内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路面拓宽和平整同样需要大量的泥土。

(二)集体增收的现实需求与泥土售卖的巨额利润。由于经济收入的提高,收入结构由靠土地和林地产出向务工和其他产业收入转变,甚至是生活燃料结构由薪柴向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电力的转变,导致村民不再看重山体林地产出,在他们的观念里这种天赐的资源与其闲置,不如由村集体打包出售给私人承包商开挖取土来获得收益。对于村集体而言,越来越多的新生代需要分配宅基地,但村落范围内可供建设的地方有限,需要向外拓宽;由于道路建设,娱乐设施建设和其他公用設施建设等基建的增加,集体开支也在快速增加,来自上级的财政支持常常无法满足需求,而要求村民自筹的数量太大会出现很大阻力,甚至引发村民对村干部班子的不满情绪,同时本地经济相对较落后,市场较小且交通缺乏优势,很难吸引到外界投资,文化旅游资源缺乏开发或者吸引力,因此其他收入来源缺乏,往往只能靠私人承包商提供的取土补偿来增加集体收入。对于私人承包商而言,泥土和红砖需求的快速增加意味着价格上涨和利润的增加,只需同村集体签订一定的补偿协议和经过政府审批获取砍伐证和取土许可证,自出或者租赁挖掘设备和运输车辆,便可以极低的生产成本获得暴利,有时在远离村镇的山地中盗挖泥土更是可以无本万利。

三、违法挖山取土的治理困境

违法胡乱挖山取土已成乱象,不仅会对环境和生态产生重大影响,对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构成严重威胁,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因此对于此类严重破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行为必须得到有效治理,但现实情况显示当前的治理存在很大困境,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一)法律不被遵守,监管难收成效。对于在山地丘陵挖山取土,国家和地区有完善的法律法规监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某省采石取土管理办法》等对于在山地取土有详细而明确的规定,甚至在各种交通设计规范和标准,如《公路路基设计规范》中也对公路修建的取土场选择做了规范。但是我们仍能看到这些法律法规规范在这些农村地区往往并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

对于取土施工方而言,小型建筑企业或者个体要么绕开村集体和相关监管部门,在蚕食般偷挖盗取泥土;要么只同村集体口头协议后,不经审批就开展挖掘。正规企业大型项目的土方挖取,很可能会迫于压力被承包给项目当地的建筑公司甚至只是施工队来进行,而这些小型、私人非正规的工程队要么出于成本考虑,要么出于技术和能力的原因,不愿或很难按照规范来取土施工。

对于村民或者村集体而言,林地由村民承包归集体所有,出售给工程方挖取泥土无需经过政府,很少有人认为不应该挖山取土的,也基本没有人认为挖山取土不仅需要同村集体协商好,还需要获得政府审批的。法律法规对于他们来说十分遥远,最多存在于基层政府和村干部传下来的具体的规定之中,即使传达下来不让随便挖土,违者重罚的禁令,也很难被理解、接受和执行。

对于政府方面的监管而言,挖泥取土涉及到多个部门,包括安监、国土、林业、住建、水利等等,具体由哪个部门管理、哪个部门牵头很容易相互扯皮,而且对于这些部门而言还存在很大管理难度,可供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有限,很难顾全相对较大管理范围;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民众的线索举报,但也很难当场查获。而且有时监管还会面临民众的不理解甚至阻扰,毕竟民众有需求也能获得收入;有时监管部门还面临着被腐蚀拉拢的局面,充当违法行为的保护伞;

(二)传统思维、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两难。对于民众和村集体而言,泥土和宅基地是刚需,要想满足生活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就必须有泥土、红砖和建房的土地,即使泥土和红砖能够从其他市场获取,但是宅基地只能在村镇范围内寻找,而要在不侵占耕地的前提下获得平整的地块,往往只能够依靠推平山地。虽然近些年来随着村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民众会选择在城镇购买商品房,但是落叶归根的传统思维与相互攀比的心理作用下,很多有能力的民众还是会在城镇置业的同时在村镇内多建一套楼房。

对于取土工程方而言,挖取泥土既能够提高村集体和自身收入,也满足了市场对于泥土的需求,毕竟闲置的自然资源不可能对抗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无论是民众还是工程方,生态保护的概念很少出现在他们的脑海中,当下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满足才是值得追求的,环境和生态是政府和整個社会的事情,即使出现问题,也不可能由个人独自承担后果。自然资源总量有限,与其被别人利用殆尽,不如趁资源还充足时尽早利用起来,“公地悲剧”就此出现。

对于基层政府而言,紊乱的泥土与建材市场很难进行管理,“一刀切”式的禁令很难取得成效,毕竟民众的需求需要满足,否则很容易引发民怨,而且这一市场的存在对经济的发展也有一定贡献。严格规范这一市场意味着要严格审批取土场的选择、挖掘、运输、销售和生态恢复等整个流程,这对于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很高,而且小规模的偷挖盗采行为更难被纳入到监管中来,当监管力度加大时,市场上泥土的供应必定受到限制,泥土价格上涨更会刺激这些偷挖盗采行为,而现实表明偷挖盗采对于环境和生态的破坏更甚于正常的挖掘取土。生态保护虽然也是政府政绩的一部分,近年来也越来越受重视,甚至有明确的考核指标,但是经济发展和民众需求的双重压力是不得不考虑的。而且在挖取泥土中存在很大的权力寻租和腐败空间,对于管辖范围内存在的违法胡乱挖土行为熟视无睹甚至充当保护伞的行为也不少见。

四、结语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未来数年内广大农村地区的工程建设活动仍会快速增长,对于泥土等的需求也会随之增长,而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环境质量和生态安全的关注也会增加,环境和生态保护建设工作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也会进一步提升,未来如何走出一条既满足民众需求,又能维护生态安全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之路,还需民众与政府共同努力,不仅要转变发展观念,还需努力探索合理的治理措施,既要让守法意识深入人心,也需严格依法执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EB/OL].http://www.mee.gov.cn/gkml/hbb/bwj/200910/t20091022_174613.htm

[2] 郭治谦,赵陵波.“公地悲剧”视域下的“私挖滥采”——以华北某省3个行政村为例[J].台湾农业探索,2008(04):67-70+78.

[3] 崔雷,裴忠实.高速公路取土场勘察和设计要点[J].路基工程,2018(S1):129-131+136.

[4] 谢颂华,曾建玲,杨洁,张靖宇.江西水土流失省情分析[J].南昌工程学院学报,2010,29(03):69-72.

[5] JTG D30-201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5.

[6] 竹桂梧.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耦合,促进优先保护与科学利用结合——破解恩施州城“乱挖山”难题的对策[J].清江论坛,2014(01):61-65.

作者简介:周继武(1995-),男,汉族,江西上饶人,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17级公共安全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主要从事社会公共安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