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境界与诗歌创作的多元选择

2020-04-10 13:25谢林刚
人文天下 2020年4期
关键词:遗民境界道德

谢林刚

李成文博士的《裂变与重生:宋元之际诗歌研究》一书已经出版。这是他在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修改后完成。当初答辩的时候,博士论文以视野宏通、材料翔实、观点新颖博得答辩老师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并获得南京大学2006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老师们也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和研究,他不仅吸收了答辩老师的意见和建议,而且独立拓展该专题的研究范围,这就使得专著的篇幅不但比学位论文多出一倍,而且质量也有进一步的提升,观点更加稳妥、新颖,材料更加充实,论述的内容更加丰富,显示了他对这一专题研究的深刻思考和不懈努力。

这部著作最突出的特点是充分肯定诗人的人生境界决定诗歌创作的境界。一方面,李博士结合宋元之际的时代背景来剖析这一时期诗歌生成的主、客观因素,实事求是地评价他们诗歌创作的得失及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他运用“还原历史法”,把诗人的心态及其创作放置到那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中进行考察,尊重客观历史现实及其对诗人价值选择的影响,不拔高,不贬抑,不做感情化的简单肯定或否定。另一方面,他又恰当地引入西方哲学作为考察这一时期诗人心态的视角,借鉴西方文艺理论来诠释诗歌艺术成就。李博士在构建这部专著的整体框架时,以海德格尔、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为参照,把人的存在决定诗歌创作作为全书的主线,把不同的诗人群体纳入不同层次的人生境界中,把儒、释、道文化作为塑造人生境界的精神力量,建立了一个前后贯通、纵横交错的完整统一的整体结构。

一般说来,宋元之际的诗人大都深受理学的影响,理学所关注的本体论的中心是人类的存在问题。存在既关联着人道又不脱离天道。存在与人道的结合集中体现在个体的人生境界方面,因此,人生选择、价值取向以及诗歌创作无不受到各自存在境界的影响和制约。可以说,人生境界决定着诗歌创作的思想深度和艺术成就。这是《宋元之际诗歌研究》一书的核心观点。

本书在原有博士论文基础上的许多改进都是为了突出和强化这一核心观点。这一核心观点主要通过两个方面的内容来体现:一是诗人生存境界的不同,二是儒、释、道文化对宋元之际诗歌的影响。

冯友兰先生曾把人生境界由低到高分成四个层次,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冯友兰《新原人》,《贞元六书》(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52页。)自然境界中的人往往任性而为,对他所从事的活动缺乏清醒的认识,他的人生选择是盲目的。功利境界的特点是,个人对自己的行动有明确的目的,他们为个人的自我价值和利益而活着。在道德境界中,个人活着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行道,为社会做贡献。天地境界是存在的最高境界。在这种境界中,人不仅觉到自己是社会中的一分子,应该为社会做贡献,而且是宇宙中的一分子。他的行为虽然不是有意识地行道,但却无不合道。此种境界中的人已把行道的外在律令转化为内在的精神需求,因此行道之事不勉而得。一旦达到这种境界,人就超越了生与死、群与己、物与我、内与外的种种对立,进入“参赞天地之化育”的“同天境界”。

宋元之际的诗人所面对的现实境遇是相同的,但他们的人生选择却不尽相同。根据人生选择的不同,此时的诗人大致可分为三大群体:忠臣义士诗人、遗民诗人、降元诗人。这三类诗人的人生境界存在明显的差别。忠臣义士类诗人在国家面临生死存亡之际不计个人得失,挺身而出,义无反顾,“求仁得仁”,堪称天地境界中的得道之士。遗民诗人群体的人生境界是复杂的。一些遗民诗人兼有理学家的身份,他们一方面以思辨的方式探寻天道的神圣性、合理性,思考宇宙的生成规律,试图解决形而上的理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回答人的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则又把天道落实到人道上,人的存在问题便成为他们需要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在现实世界,理学家诗人始终有强烈的道德责任感,以传播儒家之道为己任,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传统士人以道尊势的宗教般热情和对人类生存的终极关怀,他们也达到了天地境界。作为特殊的遗民群体,学官诗人群体处于为道而仕和为禄而仕之间的矛盾抉择中,缺乏坚定的道德信念和高尚的民族气节,他们徘徊于功利世界和道德世界之间,既希望过上悠游自适的生活,又不愿意心甘情愿地为新朝服务。

方回是降元诗人群体的典型代表。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尊奉程朱理学,以道自任,高谈修身养性之学。另一方面,他又贪财如命,卑躬屈膝,毫无民族气节,是道德缺失的表现。他属于功利境界中的人。

儒、释、道文化对诗人境界的提高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原来的博士论文只有一章论述儒、释、道文化对诗歌创作的影响,显得有些单薄。为了凸显儒、释、道文化对诗人存在境界的影响,李博士把这一章扩展为三章,儒、释、道文化的影响各为一章,每一章都从总论到个案逐渐展开。总论部分一般從儒、释、道对诗人的心态、价值选择、诗歌主题及其艺术表现方式等方面进行分析,个案研究着重从典型诗人的思想结构、诗歌的艺术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并与总论部分相互印证。这样,不仅突出该书的主题,而且论证显得更加饱满、充实、细密。

李博士把存在问题作为诗人人生观的核心命题组织全书,统摄不同的诗人群体及其诗歌创作,不仅使整部专著结构严谨、统一,而且把研究诗人的诗心与诗歌创作结合起来,以诗心的微妙多变来考察诗歌文本的丰富多样,完全符合诗歌研究的基本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注重辩证分析,不作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落笔时又注意语言准确、得体,这是本书的又一特点。

在论述的过程中,李博士能以具体的历史背景为基础,结合诗人的生活经历和文化修养,综合考察他们各自的人生选择及其深层原因,并做出合情合理的分析。比如,在分析方回时,李博士说:“他的道德缺失既与程朱理学的学理内部自相矛盾之处有关,又与其明哲保身的自私自利思想紧密相连。但他是宋元之际一位诗学大家,他的主要贡献是建构了自先秦《诗经》以来直到元以前的完备的诗统论。其诗歌创作也推尊江西诗派,同时又不薄唐调,其诗风格有瘦硬、平淡、雄健之美。”(李成文《宋元之际诗歌研究》,文化艺术出版社2017年版第4页。)首先,方回投降元朝既有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因素在作怪,又与理学关于在具体境遇中人如何在经与权之间有所取舍的问题有关。这是非常深刻而有见地的。其次,对方回的诗学贡献持肯定的态度。在诗学思想上,方回建立了完备的诗统论,总结了宋之前诗歌创作的理论。在诗歌创作上,方回的创作道路与他人完全不同,坚守江西诗派的阵地(宋末的其他诗人大多选择盛唐诗歌作为他们的师法对象)。这样的论述有观点,有材料,有肯定,有否定,有比较,有分析,并不因人废诗,不偏不倚,十分客观。

善于比较分析,在比较中突出问题的本质,把诗人的创作倾向揭示出来,并作出科学的论断,这是本书所用的又一方法。比如,方回宗法江西诗派、立杜甫为“一祖”,推崇并以杜甫为师法对象,在第八章第四节把杜甫与方回的诗歌从人品到风格进行了系统的对比,指出杜甫博大深沉的忧国忧民之情是其诗沉郁顿挫的内在感情基础,而方回因受到个人主义的低劣人品的影响,其诗学杜仅得皮相之似,缺乏杜甫那种纵横驰骤而又曲折多变的气势和神韵。这一论断既是对古代关于人品和诗品一致这一思想的充分肯定,又突出人生存在境界对诗歌创作的决定作用,紧扣全书核心观点。以上这些论述,观点鲜明,分析透彻,把学术性与李博士个人的思想境界有机统一起来。

再比如,在本书第七章第二节中,从身份意识入手,李博士多方面比较了文天祥和汪元量诗史精神的差异。文天祥是南宋末期的宰相,身处朝廷中枢,参与机要,他的诗歌如实记录了元灭南宋前后的真实的历史。汪元量是一位琴师,地位卑微,常常出入宫廷,对南宋灭亡的历史也有真切的反映。他们都继承了杜甫的诗史精神。这是他们相同的一面。

同是诗史,但情感内蕴、题材选择与表现手法等许多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李博士论道:“文天祥诗史所蕴含的浓厚的道德情感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的主流话语。文天祥向往、追求的人生理想是做一个符合儒家伦理规范的忠臣、孝子、烈士、英雄、圣贤,这些又与封建时代统治者对儒士的期望与要求相一致。……汪元量的诗史缺乏深厚的道德意蕴和深邃的历史意识,多以逸闻和生活细节入诗,有游离封建主流权力话语的倾向,难免被人误读为野史。正史和野史的分野是文天祥和汪元量诗史区别的最重要标志。这种分野是由他们在历史活动中所处的历史地位所决定的。”(李成文《宋元之际诗歌研究》,文化艺术出版社2017年版第217页。)首先,文天祥与汪元量的身份不同,“这决定了他们认识历史的深度和广度都有所不同”。文天祥所反映的往往是一些重大的题材,属于宏大叙事;而汪元量则多记述一些民间的生活情景,属于微观叙事。这是他们诗史精神最显著的区别。其次,由于文天祥身处宋元易代社会大变动的漩涡中心,他怀着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使命感拯救国家和民族,因而他的诗歌充满慷慨激昂的悲壮美。汪元量的社会地位决定了他在社会巨变中无法展现自己的政治才能,对国破家亡的现实只能表达内心的痛苦和伤感,缺乏崇高的道德美。再次,论者把诗史之别与儒士建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和培养理想人格結合起来,不仅紧扣本书人的生存境遇决定其价值选择这一思想,而且生动地诠释了儒家“三不朽”的理想追求。在此基础上,李博士重点突出了诗史精神的两种表现形态,提出了文天祥、汪元量诗史之别的显著标志是正史与野史之别这一论断。如此评价文、汪诗史的差别及其贡献,实在是体察入微,非常恰当。这也是李博士对杜甫诗史精神及其影响研究的进一步深化。此前,人们谈论杜甫的诗史精神多从历史的真实性方面着眼,还没有人从宏大叙事与微观叙事的角度提出正史与野史之别的观点。

任何分析都必须建立在可靠的材料基础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李博士把扎实的考证和科学的分析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信而有征,力争使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有足够准确、真实的材料做支撑,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这是本书的又一特点。在第四章第三节论述戴表元的诗歌创作发展时,李博士考证了戴表元的《辛亥岁七夕醉陪诸公登西湖竹阁》一诗的真伪,明确断定这首诗是一首伪作。其理由是:一,从诗人的生平来看,辛亥年为公元1251年,创作这首诗是不可能的。因为,此时诗人只有八岁。戴表元生于淳祐甲辰(公元1244年),而诗中 “十年浪走风尘道,今日临城始识秋”之句却透露出十年漂泊的艰辛之苦,这既与儿童的稚气天真之状不符,也与其出生之年相抵牾。故此,该诗不可能为这一年所作。二,这一首诗也不可能作于公元1311年,因为此时诗人已经去世。据其门生袁桷《戴先生墓志铭》所载:戴表元卒于元至大庚戌(公元1310年)。(见袁桷《清容居士集》卷二十八,四部丛刊初编本。《全元文》卷七三五,第二三册,第611页。)李博士的考证不仅利用已有的材料而且还根据作品本身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进行推断,得出的结论十分正确。这就避免了学术研究中那种脱离实际、游谈无根的不良倾向,令人信服。

当然,这部专著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章节的安排方面,还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从整部专著的章节安排来看,第二、三章的内容稍显单薄,每章只有两节。第二章的两节为总论,分别着眼于佛教对诗人人生理想和对诗歌境界的影响,缺乏个案研究作为支撑。第三章的第一节“不同道派的不同影响”,分别论述全真教、净明教对诗人伦理价值观的影响,忽视了情性论、审美情趣等方面的影响。另外,把学官诗人群归入遗民诗人群体还须斟酌。李博士既然已经肯定学官诗人群体徘徊于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之间,与遗民诗人群显然属于两类不同的群体,把它们放在一章来论述不仅容易引起误解,而且与遗民诗人追求天地境界这一观点前后矛盾。因此,应该把学官诗人单列一章来进行论述,较为合适。

第二,有些论述不够严密。李博士声称遗民诗人已经达到天地境界,这指一部分理学家诗人尚不失恰当,指全部遗民诗人就显得不准确。因为遗民诗人除理学家诗人外,还包括许多漂泊不定的江湖游士、贫寒文士以及隐居待变的落魄贵族,成分复杂,社会地位有别,其思想和价值观十分复杂,他们并未达到天地境界,甚至有些人的人品还相当低劣。

第三,在西方文艺理论和本土理论的结合方面,尚需进一步圆融。李博士是否可以考虑,增加一些篇幅明确地阐述本土理论与西方文艺理论之间的有机统一问题,找出两种理论相互契合之处,并形成李博士自己的文艺观。当然,这有点苛求。不过,这是李博士下一步应该努力的方向。在这本专著中,有些章节,如第一章、第五章第二节、第七章第二节等,李博士使用西方文艺理论来分析诗人的心态,而在另一些章节中,如第八章李博士又纯粹使用民族的文艺理论来分析问题。西方文艺理论和民族文艺理论好像两张皮,分别运用,各不相连。这是李博士本人文艺思想不够系统、不够成熟的体现。

尽管如此,这部专著仍然有其独特的理论价值。它将会为研究封建社会易代之际文人的价值选择和文学创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其中所揭示出的普遍规律和独特的创作个性对于文学史研究具有很大的贡献,为重新编写文学史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同时,宋元之际诗人的生存哲学为我们提供了鲜活的育人材料,值得大家借鉴和反思。弘扬传统文化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程,但其立足点还是重塑广大人民的精神面貌和良好的道德风范。教师应该着眼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提高学生的道德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外在强制性道德律令转化为内在的精神需求,以高尚的道德凝聚人心。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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