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构建研究

2020-04-20 11:25张健赵宁
全国流通经济 2020年5期
关键词:农产品电商长效机制精准扶贫

张健 赵宁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农产品电商在城乡间搭建了重要的交易平台和流通渠道,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与助力,特别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持续发挥农产品电商的扶贫作用、巩固扶贫效果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产业体系建设、电商收益分享、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提出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长效机制,以期为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电商扶贫成效提供有益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3.8;F724.6 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

2096-3157(2020)05-0011-02

在“互联网+”背景下,电子商务的普及与运用为农村扶贫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农产品电商扶贫俨然成为精准扶贫、实现乡村振兴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作用路径

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就是借助电子商务手段,通过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上行走进更为广阔的国内外城乡市场,带动贫困农民网络就业与创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精准扶贫方式。在地理、交通、资源等条件约束下,贫困地区农产品的销售困难,制约了农民增收与产业增效。电子商务的出现与运用,直接将农民与消费者、农民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相关联,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紧密相连,形成了完整的农产品产业链条。具体而言,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的作用路径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拓宽市场信息渠道。利用网络和电子商务技术,通过电子商务信息平台,贫困户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安排自身生产、销售活动,实现生产的有效性和销售的目标性,进而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二是节约交易流通成本。传统的农产品销售需要专人跑市场、与固定客户建立联系、打通销售渠道,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较大。电子商务平台的建立和运行,建立起了农民与消费者之间沟通的桥梁,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模式,贫困户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农产品,节约了人工成本,缩短了交易时间,降低了销售成本,并最终增加了自身经济收入。

三是提高贫困农民发展能力。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农产品信息网络交流、网络销售等农产品电子商务活动使贫困户广泛的参与到电子商务、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学习与运用中。通过学习交流,贫困农民的就业与创业水平提高,逐步具备自我发展、摆脱贫困的重要能力。

二、构建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长效机制的必要性

农产品电商的发展,为农村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机遇,也为农村扶贫工作提供了新的方法和途径。但现实中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仍存在产业化水平低、扶贫精准度不足、配套设施与人才力量薄弱等问题。为了保证扶贫效果,必须着力构建包括电商产业发展、贫困农户利益保障与能力提升等在内的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常态化、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在助力贫困户快速脱贫的同时,防止其再次返贫,巩固精准扶贫成果。

一方面,保持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持续发力的必然要求。当前大多数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行动主要是在政府政策的动员号召下开展的,在行动初期,农产品电商在政策鼓励和支持下能够发挥扶贫作用、获得成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政策的动员号召力会不断减弱,农产品电商的精准扶贫工作也会随之出现问题,因此,为了保证扶贫效果,应该建立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行动及相关政策措施开展与实施的保障机制与制度,这也是建立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长效机制的出发点和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推动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高效运行的必然要求。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总体来说是由政府、企业、贫困农户等多主体共同采取一系列扶贫行动并实现脱贫目标的行动过程,为了保证在这一过程中各主体行动统一协调,并能长期持续进行,就必须通过有效的制度机制来规范和引导。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就是根据农产品电商的运行方式和特点,建立起推动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行动持续进行的一系列制度体系。构建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实质上就是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即通过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开发农产品电商扶贫新模式,保障扶贫效果,推动农村扶贫工作高效、稳定开展。

三、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长效机制的构建路径

1.构建农产品电商及相关产业发展机制

农产品电商及相关产业发展能够为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与产业支持,农产品电商及相关产业发展层次与质量直接影响农产品电商扶贫效果。因此,必须通过优化农产品电商发展环境、健全农产品电商及相关产业体系,促进农产品电商及相关产业发展,夯实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的产业基础。

(1)构建多主体协同参与的农产品电商发展促进机制。找准政府、电商企业与贫困农民在农产品电商中的主体定位,发挥各主体作用,促进农产品电商快速、稳定发展。发挥和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通过加快农村网络、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产品电商发展环境,通过加强宣传、政策扶持等手段,引导、支持电商企业、贫困农户参与农产品电商活动;发挥电商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通过吸引外来企业和建设本地企业相结合,加快电商龙头企业、电商大平台在贫困地区布局、发展;激发贫困农户从事农产品电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教育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贫困农户从事农产品电商的可能性和成功率。在各主体協作下,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推动、贫困户参与的农产品电商发展促进机制。

(2)构建跨界融合的农产品电商相关产业壮大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商与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电子信息、农产品营销推广以及农业观光旅游业等其他行业产业的联系与协作,实现农产品生产供给、电商销售、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高效对接,促进农产品电商跨界发展。另外,围绕农产品电商,延长产业链,推动贫困地区品牌设计、广告策划、产品包装、快递物流等相关产业发展,实现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商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集群推进,从而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商的资源整合水平与价值增值水平,奠定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的产业基石与经济基础。

2.构建农产品电商收益分享机制

保证贫困农户在农产品电商活动中的利益,是推动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的核心与关键。让贫困农户获得合理的农产品电商收益,能够激发贫困農户从事电商活动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也能够保持电商扶贫旺盛持久的发展活力。因此,必须在农产品电商产业链、利益链中,明确和保护贫困农户的经济收益,增强贫困农户从事农产品电商活动的获得感,提高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成效。

(1)构建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组织形式,坚持“强龙头、带农户”的思路,按照“企业+贫困农户”、“企业+合作社+贫困农户”等电商发展模式,保证贫困农户在农产品电商产业链中的利益。创新电商企业与贫困农户间的利益分配方式,除了保证直接利润公正分配、保护价收购农产品,还要建立农产品电商信息反馈平台,利用电商企业在快速获取更多市场信息、相关农产品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帮助贫困农户优化农产品种植、养殖计划,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体系,从而既增强农产品生产的有效性、提高农产品电商收益,又能够提高贫困农户与消费市场的对接能力、增强电商企业与贫困农户间利益联结的紧密程度。

(2)构建农产品电商经营风险规避机制。从实际来看,由于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农业生产面临不确定风险,为了保证贫困农户从事农产品电商的收益,维护其从事农产品电商的积极性,必须帮助其规避一定的生产风险,或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担。推动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电商风险基金制度,鼓励电商企业从每年的利润中提出一定比例投入到农产品电商风险基金,在由于市场变化或自然灾害而使贫困农民受到意外损失时,从基金中拿出一部分给予贫困农民补偿,保护贫困农民基本利益与从事农产品电商的积极主动性。发挥政府职能,针对贫困农户,建立包括农产品物流补助、农产品品牌维权等在内的政策支持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保障贫困农户利益。

3.构建农产品电商配套支撑机制

农产品数据资源平台、物流信息技术设施以及专业技术人才等是农产品电商顺利开展与稳步推进的有力支撑,也是提高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效率的必要保证。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农产品电商配套支撑体系,推动农产品电商在精准扶贫中发挥更大作用。

(1)构建社会力量支持电商基础设施建设的参与机制。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商基础设施底子弱、缺口大,单靠政府部门或农民主体在短期内很难迅速改变,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农产品电商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的建设。搭建并利用物流平台社会共建机制,鼓励大型电商企业、快递物流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商物流集散中心”、“农产品电商服务站”以及“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等,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物流配送效率和集约化水平。完善贫困地区互联网服务补偿机制,大力推进“宽带进村入户”,针对贫困农户,给与网络资费优惠和补贴,提高贫困地区网络覆盖率和信息技术利用水平。建立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为农产品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

(2)构建专业人才可持续供应机制。建立健全农产品电商人才体系,以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大学毕业生、农村知识青年等为主,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商带头人,加大对贫困农户的知识普及与技术培训,使其积极参与到电商及其他产业的发展之中,获得更多就业机会与发展机会,最终在推动农产品电商发展中实现自我能力的提升。鼓励电商企业、高等院校在贫困地区开展定向培训和科技普及,建立常态化的电商技术培训制度,通过加强贫困地区与电商企业、高等院校之间的对接合作,发挥电商企业市场信息资源优势,依托高等院校人才资源基础,根据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与地理条件,建立各具特色的农产品电商人才实训基地,提升贫困农户电商营销、管理等专业技能,从而不断强化农产品电商减贫效果。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DB/OL].新华网,2019-02-19,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9-02/19/c_1210063174.htm.

[2]汪向东,王昕天.电子商务与信息扶贫:互联网时代扶贫工作的新特点[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

[3]陆刚,孙芸莉.电商扶贫助力乡村振兴:基于河北省实践的再思考[J].当代经济管理,2019,(8).

作者简介:

1.张健,武汉轻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

2.赵宁,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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