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2020-05-09 10:46周炯成
今日财富 2020年12期
关键词:科技型风险投资知识产权

周炯成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难题,我国政府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并针对这个问题出台了大量政策措施,但是并未实质性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若不解决融资问题,则会限制科技型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会给我国经济、社会造成不小的打击。因此,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现在的融资困境,结合当下实情,制定相应的融资困境解决方案是非常有必要的。

改革开放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完善后。我国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直都是良性发展的状态。从整体而言,不管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单项经济指标还是综合表现,均呈现中高速增长趋势。但是,在我国经济进入稳中求进状态后,科技型中小企业被自身特征限制,其发展也受到了相应的影响。而限制科技型中小企业继续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融资问题。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往往比其他类型的企业大,支撑企业成果转化的费用也比较高,而产品自身的市场预期价值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些都是妨碍科技型中小企业顺利融资的主要问题。想要促使科技型中小企业继续良性发展,就必须解决这些融资问题,本文浅谈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简述

从逻辑学看,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行业中的中小企业,但是却具有科技学特征。从常规意义上看,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行业,但是整体规模不大。但是,又不可以用常规观念来定位科技型中小企业,因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传统企业并不相同,具有知识密集与持续创新的特征。因此,在定位科技型中小企业时,必须考虑综合因素,不仅要结合传统的定义模式,而且要注重科技型企业自身的特点,从而进行创新突破。从整体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一种知识密度比较密集的产业,其以自身先进科学技术作为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但是,相较于其他产业的中小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无疑需要投入更多资金,才能保证企业继续发展。但是相较于其他产业的中小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风险更大,经济收益更高,和科技的发展水平是相符合的。再者,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具有信息不对称、信息透明化不高的特点。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从资金的来源上看,自有资金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初始投入,但是企业也非常希望能够获取短期资金或是长期资金投入。但是因为其投资风险比较高,所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多为短期资金,主要是短期贷款,而且贷款的数额小于200万。但是这种获取融资资金的成本比较高,需要抵押更多有形资产、需要更多个人连带保证等。为改善这一现象,减轻融资成本,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了很多措施,希望能够获取其他的融资渠道。但是因为投资门槛比较高,投资成本比较高,所以其融资困境难以解决。再者,科技型中小企业日常运营过程中多依靠自有资金,但是企业想要继续壮大就必须获取更多的流通资金,必须有大量资金投入企业,才能促进企业继续发展。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于融资的需求非常大,这就要求企业能够利用各种方式,改善自身情况,破除融资困境难题。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一)科技银行:

为了有效的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我国杭州市在2009年7月首次成立了科技银行(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其主要服务对象是杭州区域内所有的科技型企业。该银行重点帮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该银行主要通过“杭州科技支行+我国政府帮扶+政策性担保公司”这一组合方式帮扶科技型企业。截止到2011年,成功的为杭州市内88家科技型企业提供了4.81亿元贷款,其中中小型的科技型企业在88家企业中占90%。可见,通过科技银行帮扶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境是可行的。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科技银行才刚刚起步,其规模、数量、分布地区有限,无法及时为所有需要帮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科技银行所处地区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这一贷款主要指拥有合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财产进行评估后确定可以当成质押,可通过质押向银行贷款。但贷款期间,需要按照合同上的利率以及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这种方法是一种比较新颖的资金回去方案。有研究指出,上海市的浦东新区在2006年年底便流出了6000万资金,用于成立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资金,和当地的金融机构功能共同合作,为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从而解决其融资问题。这种方法政府要承担95%的风险,金融机构要承担5%的风险。科技型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企业内的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获取担保资金,从而保证企业能够获取更多资金,能够在发展过程中壮大,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占有更大的生存空间。截止到2009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6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了资金(大约为1亿元)。但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想要在全国内推广,有一定难度。其主要问题在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还不够完善;知识产权价值难以确定;银行的知识产权质押驾驭能力不强,部分银行比较保守,对一些有形资产的贷款更为重视,对无形资产的贷款不够重视;知识产权自身的变现可能性难以确定。因此,虽然质押贷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但是难以在国内广泛推广,还需要时间慢慢完善。

(三)创业风险投资:

西方发达国家的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基本已经成熟,我国一直以来都在积极的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实业。截止到2008年,我国已经有了464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其管理资本的总量高达1455亿元人民币,累及的投资资金高达769.7亿元人民币,其中科技型产业在总体投资中占有56%。、在2009年,我国的创业风险投资金额增长了47.2%。而在2009年,我国大量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开始关注刚刚进入成长期或是成长初期的企业。这一变化无疑意味着我国更多的风险投资机构已经初步进入了实际意义中的风险投资领域,逐渐向西方发达国家靠拢。创业风险投资能够更好更快的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但是因为我国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发展时间不长,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尚健全,中介的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因此很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双向交流沟通,难以准确评估风险,导致风险投资机构错失了很多具有投资价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只能够为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因此,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还需继续发展,深入挖掘风险投资的含义,需加强自身的服务体系,需积极与有投资需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沟通交流,才能为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才能够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促进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自身发展,才能拉近与西方发达国家投资机构的距离。

四、结语

由上可知,想要有效的从科技金融的角度上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国家政府必须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视,不断推出相应的帮扶政策。同时,国家政府还需要从科技金融的角度出发,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制定针对性方案,解决融资问题。(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太原昌盛西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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