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古树名木资源现状及保护对策

2020-05-19 09:48魏坦
乡村科技 2020年7期
关键词:古树名木资源保护

魏坦

[摘 要] 福建省永泰县古树名木共计3 206株,其中散生株1 151株,群状株53群2 055株,分属21科、37属、53种。其中,一级有97株,二级有315株,三级有2 794株。本文分析永泰县古树名木资源现状,指出具体的保护措施,以期提升人们的生态环保意识,促进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利用价值

[中图分类号] TU98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0)07-72-5

古樹名木见证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属于十分宝贵的自然资源与文物资源,在生态系统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古树名木除了可以改善生态环境现状外,还具备一定的文化与经济价值,因此当地必须有效保护古树名木。当前我国古树名木的保护现状令人担忧,对此,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可行的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1 永泰县概况

永泰县位于福建省东部,地处东经118°23′~119°12′、北纬25°39′~26°05′,常年平均气温在14.6~20.1 ℃,年均降雨量1 400~2 000 mm。永泰县森林覆盖率76.8%,“九山带水一分田”是永泰县土地风貌的真实写照。山多林密,耕山育林成为千百年来永泰人民的传统产业。2018年9月,永泰县荣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

2 古树名木开发利用价值

首先,古树名木具备较高的科研价值。受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变迁、人为因素等的影响,古树名木的生存受到了影响,研究古树名木的生理机制,并出台相关的技术保护措施,具备十分重要的现实与历史意义。其次,古树名木具备重要的科普价值。通过宣传栏、古树名木标牌等方式,工作人员可以介绍古树名木的植物学名、产地、用途、长寿原因及文化价值等内容,可以帮助青少年了解更多植物、环境相关的学科知识,熟悉更多与古树名木相关的历史变迁与风土人情,从而有效拓宽青少年的知识面。最后,古树名木可以为园林绿化提供资源支持。古树名木多为乡土树种,对当地气候及土壤条件具备较强的适应性,且其属于风景园林绿化的重要指示性植物。

3 永泰县古树名木资源现状

3.1 树种组成特点

由表1可知,永泰县古树名木共计3 206株,其中散生株1 151株,群状株53群2 055株,分属21科、37属、53种,其中松科、樟科、杉科、壳斗科和金缕梅科的树种数量最多,5科合计2 879株,占总株数的89.8%。樟属、松属、油杉属、柳杉属的树种最多,4属合计2 494株,占总株数的77.8%。从树种结构来看,樟树数量居首,有948株,占总株数的29.57%;马尾松次之,为609株,占总株数的19.00%;油杉584株第三,占总株数的18.21%。古树名木在永泰县的各个乡镇均有分布,且以乡镇居多,农村占据大部分。不同保护级别的古树构成如表2所示。其中,一级有97株,二级有315株,三级有2 794株。同安镇芹草宫的油杉更是荣获“福建油杉王”“中国最美古树”称号。

3.2 珍稀树种情况

永泰县古树名木中有8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占总株数的35.09%,其中南方红豆杉、水松、银杏3种属于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樟树、红豆树、福建柏、半枫荷和闽楠株属于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见表3)。

3.3 年龄结构

永泰县古树名木树龄主要集中在100~300 a,共2 794株,占总株数的87.14%,1 000 a以上古树1株。树龄最大的古树名木是大洋镇棋杆村吴家祖厝的一株1 410年生银杏。

3.4 树高结构

古树树高主要集中在13~30 m,共3 094株,占总株数的96.5%。最高古树是葛岭镇巫洋村潭下2株柳杉,树高达45 m。

3.5 胸围结构

永泰县古树胸围集中在100~600 cm,共3 122株,占总株数的97.44%。胸围最大的古树是梧桐镇坵演村小坪寨里的一株小叶榕,胸围2 300 cm。

4 永泰县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

4.1 社会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由于宣传不到位,部分城镇居民还未养成爱惜古树的习惯,在大树上乱刻乱划、拴绳挂物、乱搭乱堆物品现象比较普遍。二是一部分单位和相关小区不能正确处理环境建设与古树名木保护的关系,在修路、建民宅等建设工程中遇到古树名木,不能采取积极的避让保护措施,使得许多古树和珍贵树木被毁坏。

4.2 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

尽管早在2003年福建省林业厅就专题研究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问题,出台了《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使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但调查时发现,目前基层组织并没有将古树的法律保护措施落到实处,保护和管理职责仍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

4.3 管理责任制未落实

现有的古树通常要求权属单位进行日常管护,许多管护单位因缺乏资金,对古树疏于管护。永泰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开展较晚,而且通过对全县古树名木的调查发现,多数古树属于集体所有,且很多并未签订合同,导致古树名木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4.4 保护资金严重不足

当前,古树的保护资金尚未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保护工作无正常资金渠道来源。尤其是散布在乡间村落的古树更是无资金来源。要想开展古树的复壮及日常除虫防病、整枝复壮、灾害抢救等养护管理工作,可谓是困难重重。当前,永泰县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方面缺乏专项经费,主要依靠民间自发保护。

4.5 经济利益等因素的影响

永泰县古树名木存在乱采滥挖问题,导致名木资源流失。随着城市绿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因盲目移植古树,且因后期处理不当,导致部分古树死亡,古树名木的生长速度远达不到实际绿化需求。同时,受利益影响,部分树贩子经常在农户手中购买古树名木,再运输到工地上出售,从而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部分古树名木病虫害问题十分严重,尤其是高龄古树生理机能严重下降,自身吸收水分与养分的能力降低,甚至濒临死亡。还有松材线虫病已传入永泰县,严重威胁马尾松古树名木的生长,已有马尾松古树名木因感染松材线虫病而死亡。

5 永泰县古树名木保护措施

为了更好地维护生态系统安全,加速生态建设,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古树名木属于历史的见证,很多古树名木历经了各个朝代,可以更好地普及历史文化知识。同时,古树名木也属于历代文人咏诗作画的主要题材,代表了优美的故事与奇妙的传说,为文化艺术增加了更多光彩。此外,古树名木也给人更美的享受,属于研究自然历史的重要资料,代表着古植被的变迁历史,蕴含着水文及古地理等知识。在研究长寿树木由生至死的过程中,人们无法始终采用跟踪方法,且不同年龄的古树可以同时存在,树木生长发育的时间会表现为空间排列,从而有利于古树的深入研究,在树种规划方面具备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此,为了更好地保护古树名木,应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管理。

5.1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

政府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从建设文化休闲、生态宜居城市的角度,投放一些保护古树名木政策法规公益广告,可通过树王评选、建古树主题公园、组织古树采风等活动,发动一些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中小学校深入挖掘整理现有古树的人文历史传说,丰富古树名木文化内涵,提升古树开发价值;要注重融入永泰县乡土文化、民俗风情,推出独具魅力的永泰县古树文化品牌。通过政府、城建规划、市政园林等部门合力,大幅提升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首先,应针对颁布实施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有效宣传,为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永泰县与福州市法院联合开展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活动,通过凝聚各方智慧,集聚多方力量,在行业主管、自发管护、社会关注的基础上,切实增强全社会对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的意识,进一步融合司法审判优势和保护措施,用制度和法治保护古树名木,全力构建“政府主管、司法保护、多方联动、公众参与、人人有责”的古树名木保护新格局。而且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打击非法移植、收购倒卖及盗挖等违法行为,确保从法制层面使古树名木得到更好的保护与管理。其次,应出版更多关于古树名木的宣传书籍及画册,而且应针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现状举办知识讲座及知识竞赛等。最后,应加大电视、报刊宣传及广播等针对古树名木的宣传力度,而且应拍摄更多关于全县古树名木的专题宣传片,开辟专栏题目[1]。此外,应建立古树名木的网站,开设专栏项目,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深入人心。

5.2 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必须统一领导,且采取分级管理方式,其中相关部门应与管护单位应签订相关保护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项保护义务。在变更古树名木管护人员时,不但需要做好责任转移手续,而且应到专门的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比如,当古树名木出现病虫害问题时,管护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之后由专门的管护人员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抢救。已列入保护的古树实行属地保护管理,逐棵(群)确定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责任。同时,将辖区內古树保护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年终考核内容,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鼓励,对破坏古树造成损失的人员给予惩处。

5.3 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的资金投入

在古树名木保护过程中,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应在以各部门与单位的投入为主的基础上,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投入”。当地政府部门应在财政预算中纳入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并针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现状建立相应的资金补偿制度[2]。此外,应鼓励全社会各界人员积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活动,借助名树认养活动认真开展保护工作。

5.4 加强培育古树名木后备资源

相关部门在保护现有古树名木的同时,应积极培育更多的后备资源,划定部分珍贵、稀有树种或树形独特且拥有更大科学价值的树群作为后备资源。此外,在古树名木资源稀少的地方,相关工作人员应积极培育生长旺盛、寿命长且价值高的优良树种。

5.5 利用科学技术保护与管理古树名木

在古树名木的保护过程中,应采用更多科学技术,并开设相关的保护课题,成立专门的古树名木保护协会。同时,相关组织专家应科学研究古树名木抗衰老、抗病虫及树龄测定等内容,并积极推广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此外,在普查古树名木资源时,除了应使用地理信息系统外,还应采用名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并针对省、市、县三级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现状建立完善的动态监测体系,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定期动态监测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态势及保护现状等信息,以便为此后的树木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3]。

5.6 完善古树名木保护和长效应急抢救机制

各种不良环境的胁迫正在加快古树不断死亡,政府部门应根据古树生存需要,开展日常的除虫、消毒防腐、施肥、复壮等养护工作,采取修建护栏和安装避雷针等保护设施。在古树受到危险性虫害侵蚀,遭受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时,有关部门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灾。

5.7 依法加强古树名木管理,坚决制止并严厉打击倒卖、砍伐、损坏和擅自移栽古树的违法行为

工程建设施工遇到古树名木的,要尽可能避让。确实无法避让需砍伐或移栽的,要依照相关法规规定,严格办理审批手续。采取异地迁移保护的,要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制订妥善移植方案,由专业资质单位施工。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砍伐、移栽、运输古树名木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4]。

5.8 保护资源,科学规划古树名木景观

对现有的古树名木严格实行就地保护,城镇周边和村庄中心的古树要设置保护栏,悬挂保护牌,古树周围划出一定的保护地,创造良好的生境环境。要结合城镇村庄总体规划,对古树名木进行科学规划,加快古树名木景观开发建设。

6 结语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开展,随着城市现代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古树名木面临着严峻挑战,为了有效提升保护效果,相关部门应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并遵循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制度,从而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可以顺利高效开展。

参考文献

[1]李三奕.安溪县古树名木现状调查及保护对策[J].绿色科技,2010(9):45-47.

[2]施海.北京市古树名木资源存在的问题及保护管理对策(二)[J].绿化与生活,2006(5):24-25.

[3]朱国平,王才良,张文钢.嘉兴古树资源的调查与利用[J].浙江林业科技,2002(1):68-69.

[4]吴敏兰,林丽娜.漳州市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及分析[J].福建热作科技,2018(4):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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