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诗歌创作与鉴赏中的“通感”与“灵感”

2020-05-21 03:08李小宁
中学语文·大语文论坛 2020年5期
关键词:通感诗人

李小宁

通感,就是感觉相通,即钱钟书所说“感受之共产”;通感能够调动多种感官从多个角度去捕捉形象,领略美感,领会内涵,领悟奥义。灵感是诗人在创作构思过程中因某种偶然事件的邂逅,激发出的一种若有神助的思维活动的惊异,正像柏拉图描述的如同诗神凭附而灵魂陷入的“迷狂”状态。通感往往是引导灵感君临的关键,而灵感则是通感的升华。

一、通 感

通感,也称移觉,是指人在描述客观物象留给自己的感受时,凭借生活的经验,自然而然地把视、听、味、嗅、触等感觉器官打通,凭借各种感觉的沟通、补充、映照、融合,从而多方位、多层次、全息式地,细致、具体、生动地表达创作者内心深处的真切感受,以强化言语剖白的真实性,增强语言艺术表现力的一种重要的表现手法。钱钟书先生讲得明白:“寻常眼、耳、鼻三觉亦每通有无而忘彼此,所谓‘感受之共产;即如花,其入目之形色,触鼻之气息,均可移音响以揣称之。”简言之,所谓通感,就是感觉的沟通交融,其内里就是人的心灵体验。白居易形容琵琶声,用“间关莺语花底滑”的句子,此处炼一“滑”字,听觉就转化为触觉,将诗人闻乐而生情的独特感受和盘托出。

有形容的通感,如“甜甜的红太阳”“绿色的故事”(顾城诗句)等。有比喻的通感,如“消失的钟声/结成蛛网,在裂缝的柱子里/扩散成一圈圈年轮”(北岛《古寺》),这是一个多次通过暗喻的转化、变形、夸张,并借助自由联想而形成的复杂通感的例子。单个的通感在诗中往往用得很少,通感常常是联用的。

那么,人为什么会产生“通感”呢?现代心理学研究成果表明,人的视、听、味、嗅、触等各种感觉器官都能产生美感,同时每个人的眼、耳、舌、鼻、肤各个感官的感知领域界线都不是明确划死的,往往是暧昧模糊的;人的感官之间不是绝缘的,而是息息相通的。人是一个整体,通感就是“向人这个整体说话”(歌德语),它把人的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乃至情绪、情感、思绪、意念、思想等沟通起来,使人“完整”地出场,“浑沦”地思想,“整体”地说话。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把红色、黄色、橙色称为暖色,把青色、蓝色、白色称为冷色,这就赋予以视觉所感知的色彩有了以触觉所感知的温度的特点。人们通常称赞歌手的歌声圆润、甜脆,仿佛声音也具备形状、滋味的特点。

晚唐诗人杜牧《秋夕》诗句“天阶夜色涼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夜色”怎么会“凉如水”呢?因为清冷的夜色是由视觉、触觉到心灵的综合反映,再用冰凉的水进行化无形于有形的具体比喻描摹,显然这里运用了人的感官相通的原理。宋代诗人林逋《山园小梅》“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一联,更是娴熟运用复杂通感的好例。“疏影”“暗香”与“清浅”水、“黄昏”月,被不自觉地关联在一起,一种由抽象变具象,由可感变可见的现象自然而然地呈现出来,给人以清新而又朦胧的意境美的享受。

在诗歌创作与鉴赏过程中,通感还往往与比拟、比兴、夸饰等修辞手法融合在一起使用。运用通感所创造的艺术形象,能够让读者在阅读诗作的时候产生如察其态、如闻其音、如品其味、如嗅其气、如体其温,从而产生如临其境的真实感受。通感能够调动人的多种感官从不同角度去捕捉形象、发现美感、体会感情、领悟内涵,这比某个感官单一感受所获得的艺术享受更要生动、立体、丰富,因而领会得更加真切、完整、深刻。

被称为第六感觉的直觉,与五官的感觉也可以形成通感,如顾城诗句“时间的马,累倒了”(《生命幻想曲》)。其实,直觉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意识流,即意识的无意识流动。顾城说:“意识流不过是一种纵向的、交错的、混合的全息通感。”意识流好比一条奔腾不息的暗河,而五官就是这条暗河的五个渡口,表面看彼此阻隔,不相关联,实际上暗中相通、交融。通感运用得好坏,往往不取决于技术运用得娴熟与否,而决定于诗人对世界省悟程度的高下。从某种意义上讲,通感是使诗更具诗意的一种有效手段,是现代诗最基本的表现手法之一。请看笔者《心情》一诗:

心情好的时候

一声狗叫就是一束鲜花

好的心情如同一块甘饴的面包

稍不留神

就会被一群漆黑的蚂蚁噬光

“狗叫”之声的喧哗是由外向内入侵的烦躁,似乎已成定势;但由内向外扩张的美好感觉将已听到的不愉悦幻化成可视的美丽,这是简单移觉的通感。将“心情”譬喻为“面包”,将“面包”任凭“漆黑的蚂蚁噬光”,其过程用以状况的“心情”,不但化无形于有形,而且生成意识流式的全息通感,将一个人此刻好的心情描摹得生动形象。

一般来说,通感是一种不自觉的心理活动,但敏感的诗人却能抓住瞬间的微妙感觉,诉诸语言,却能造成创作主体情感的迁移,突出地体现着艺术创造思维的灵活性、深刻性与宽广性。诗人的思维往往显现出极强的个性特征,诗中通感效果的形成能够看出诗人对客观事物感知的灵敏程度,以及移情与想象的灵活程度。正因为移情与想象的有意识的心理活动,诗人笔下的物象往往会因诗人情感的迁移、注入而改变固有的特质,从而产生感觉印象上的错位,最终生成多感性的意象,抑或意象群,成为欣赏者联想、移情,以至共鸣的媒介。现代诗人李瑛有“细雨刚停,细雨刚停/雨水打湿了墓地的钟声”(《谒托马斯曼墓》)诗句,“钟声”已被“打湿”,把听觉感受转化为触觉感受,是由于意象,以及意象经营所生成的境界,是诗人情绪的渗透而产生的一种想象性的跳接,是诗人心境综合效应的结果。站在托马斯曼墓前的这个诗人,此时心中正弥漫着沉痛的哀悼之情,他感到那连绵不辍的细雨早已将自己的内心打湿,所以那飘忽而来的钟声也像被雨水浸湿一样,正诉说着无尽的悲伤之情。“打湿”的“钟声”这一“无理而妙”的意象创造与意境经营,是触觉与听觉相互融合的结果,是诗人将自己的真实情感辐射于外物,自然而然移情的结果。

通感手法在诗歌创作中的娴熟运用,是诗人主体意识觉悟的自然结果。一个主体意识不强的人,他的内心一定混沌不堪,暧昧不清,他的感觉当然就很迟钝,通感的能力自然就很低下,就不能创造出新奇独特的多感性的审美意象,也就难以提升诗歌的审美趣味。

二、灵 感

灵感是指人的思维活动中的一种极其特殊的状态,灵感的降临常常伴随着苦苦探寻之后突然有所发现的惊喜情绪,是一种惊惧而又喜悦的心理体验。

灵感一词滥觞于古希腊,原来是指神的灵气,表示一种神性的启示,抑或精神的着魔。它被用来说明诗人进行创作时,似乎是由于吸附了神的灵气,从而使其诗作具有一种超凡脱俗的魅力。柏拉图描述诗人在创作时会因诗神凭附而进入一种“迷狂”状态:“因为诗人是一种轻飘的长着羽翼的神明的东西,不得到灵感,不失去平常理智而陷入迷狂,就没有能力创造,就不能做诗或代神说话。”此外,鉴赏诗歌的人常会被作品所感染,内心被深深触动而产生新异独特的体验,柏拉图把这种情况也称为灵感:“不仅创作需要灵感,鉴赏也需要灵感,或者说,不仅创作需要激情和想象,鉴赏也需要激情和想象。”看来,激情与想象是诗歌创作与鉴赏不可或缺的要素。

现在,人们对灵感的认识是大体趋同的,普遍认为,灵感是诗人在创作构思过程中因某客观事物的偶然激发而产生的一种豁然贯通、文思泉涌、伴随着思维活动的惊异,使创作获得意外成功的一种心理体验;至于阅读的快感,一般称为共鸣。必须承认灵感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活动,是思维在由量变到质变过程中的突变、跳接,抑或超越的结果。

灵感,究其本质而言,就是人被压抑的潜意识活动的一次能量释放,是诗人在创作之前常常会出现的一种强烈的表达冲动;倘若没有这种冲动,诗是很难写下去的,即使勉强为之,也很难写出质量上乘的作品。请看笔者《如果光线》一诗:

如果光线能够穿过肌肉

你就会看到骨头劫着心脏在走

像媒人劫走一位少女

劫走我轰轰烈烈的爱情

抬头看天,到处飞翔着鸟笼

俯身观鱼,一把把梳子静待水底

所谓美女的意义

就是人对光线的绝对恐惧

这首诗的灵感显然来自于医学上的X光透视。一排排明亮的肋骨,使笔者联想到一系列的骨头:鸟的,鱼的,以及美女的。美女的意义就在于肌肤,如果没有了这些,剩下的骷髅,以及所有的骨头证明,其实人与人是没有多大区别的。这就是生命的意义,也就是诗的意义:必须有血有肉。

人,就是诗的综合体,所谓诗的表现也就是从人自身打开某个缺口,让诗从自己的血液里自然而然地流淌出来。诗是由人创造的,归根结底诗是离不开人的,从这个角度分析,可以说每个人都是诗人,但真正的诗人总能从自身找到一个缺口,而常人总也无法找到这个缺口,于是常人和诗人就有了一定的区别。诗人能够随时把这种强烈的感觉记录下来,真实地言语,上升到语言,轉化为诗。被称为“灵感”的东西,也就是诗人找到了这个缺口从而产生的表达欲望,即言语的欲望。诗人天生就是敏感而多情的,所以诗人的表达总是新异而又诗意的。

根据诗人创作的经验,灵感获得的主要途径有这么几条。其一,在平常的阅读过程中,总会发现让自己惊奇的语句,如果顺着这个语句深入地思考、联想、想象下去,常常能获得意外的意义,抑或情趣,而且逾加深入就逾有收获。其二,灵感会从梦中获得。梦是人的无意识活动的真实状态,当人的大脑皮层处于抑制、休眠状态的时候,其无意识活动还会很活跃,随时会出现一些自己无法亲历的事情。当然梦境中的东西不一定全是有用的,还需要诗人精心的筛选、甄别,才能连缀成章,上升到语言的真实言语状态,成为诗篇。其三,灵感从生活中获得,这也是最普通最实用的途径。积极地入世,热情地拥抱生活,把自己平时所见、所闻、所感、所知、所想、所思……记录下来,总会发现一些新颖别致的东西,作为创作素材,提炼加工,成为诗章。其四,灵感从谈话中得来。谈话,抑或辩论,很容易启迪人的思维;因为谈话(辩论)的时候,人的头脑总是处于高度的兴奋状态,这种兴奋状态是有很强的创造性的。

灵感获得的途径还有许多,比如“李白斗酒诗百篇”,酒也是浇灌灵感之花的最好琼浆。漫游也能带来灵感,李白、杜甫游历、漂泊的一生就是很好的例子。当然还有爱情,——哪怕是自作多情的一厢情愿,也能激发诗人的灵感,郭沫若的《瓶》、汪静之《蕙的风》的创作,便是明证。

当然,灵感的获得并不是让你一下子就拥有了整首诗,灵感往往只能给你一个语词、一个句子,抑或一幅画面、一个情景,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运用这一个“点”进行“全面”的思考,如同一颗石子入水,涟漪而成文,衍生成一段话,抑或一首诗来。

灵感是可以不停地被激发的,有些诗人一生都有创造的冲动与激情,比如里尔克,他的一生几乎都是在恋爱中度过的,可以说是因为爱情激活了他诗歌创作的源泉。可见,灵感的不断激发,往往需要诗人源源不断的生命激情。

一个有激情的诗人,总会知道自己该如何把握灵感到来的时机,而一个平庸的诗人总是不知不觉地浪费灵感。这么说,笔者又不自觉的与“诗意地栖居”的哲思与憧憬联系起来,一个真正伟大的诗人总是把自己放在诗意的生命状态里,任何细微的感觉他都不会轻易放过;而一个平庸的诗人总会忽略这些,总认为诗就是语言的变形,甚至是词语的随意组合。其实,事实并非如此简单,诗是语言的艺术,但诗往往具有一些“神性”的意味,而这“神性”就是灵感,抑或灵感之所在。

顾城说得更好:“灵感是一种光,它进入我们,产生折射,赤橙黄绿青蓝紫,语言只是其中之一。”——灵感的确是“一种光”,是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圣经》)的“光”,是照亮诗句,乃至照亮诗人整个心灵世界的,不可或缺的神性之光。

灵感,就是压抑已久的人性闪光,是人的灵性感悟,是一种突发性极强、创造力极高,却又倏忽即逝,自己往往难于控制的心理过程。灵感的君临的确有其不可预知的偶然性,犹如一场暴风雨的侵袭,尽管你有可能忘却了暴风雨本身,在疲倦中昏昏入睡;但是,雨过天晴之后,你的心灵又会像万里晴空,一片澄澈,你尽可以在这突发性事件的基础上建构你诗意的华丽殿堂。

灵感虽说来自于“偶然”,且往往是由具体“事件”引发的,但一旦着床为诗,所表现的(抑或读者所能发现的)意义就有了普遍的真理性。虽说大多是关乎风花雪月的事情,那也是生命本真活动的偶然闪现。

灵感,往往会从具体事件升华到形而上的普遍意义。反过来讲,只有经过长期的沉淀与思考,厚积而薄发,才会提高灵感光顾心灵的几率。

灵感就是灵光,反映思维的创造性与深刻性;通感如同通衢,反映思维的广阔性与灵活性。通感往往是引导灵感君临的关键,当一个人的思维总是走在一条狭窄的死胡同里的时候,神之灵光就很难照耀到他;灵感则是通感的提炼与升华,把人对事物的一般感觉提升到神性光华的通灵所在。

〔本文系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重点课题“基于校本教材《诗歌鉴赏基础》的诗歌教育实践研究”(课题立项号:GS〈2019〉GHBZ03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通联:甘肃白银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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