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雄安新区建立环境权益交易所的探索与研究

2020-05-21 16:25陈文翰融鑫
现代营销·信息版 2020年4期
关键词:金融

陈文翰 融鑫

摘  要:当前,雄安新区落实了全新的完备体系并大规模投入建设阶段,以“1+4+26”特色规划编制和“1+N”政策体系开始全方面推动雄安新区建设。雄安新区位于中国河北保定境内,其原生态环境承载了努力建设绿水青山的理念。国家以绿色低碳发展的形态给雄安新区定位,以效率、和谐、持续为目标发展,积极贯彻绿色发展观的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入关键时期,雄安新区的建设更是深受其影响。国家努力推进雄安新区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建设,打造绿色低碳之城,尽可能地实现碳交易市场的“零突破”,匹配其国家战略地位。推动碳排放权交易,是我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探索环境交易所的建立就显得尤其重要。

关键词:环境交易所;金融;现状探索

基金项目:2018年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金融服务创新”雄安模式”研究(201811420004)。

一、引言

当前,雄安新区落实了全新的完备体系并进入大规模投入建设阶段,以“1+4+26”特色规划编制和“1+N”政策体系开始全方面推动雄安新区建设。雄安新区位于中国河北保定境内,其原生态环境承载了努力建设绿水青山的理念。国家更是以绿色低碳发展的形态给雄安新区定位,以效率、和谐、持续为目标发展,积极贯彻绿色发展观的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入关键时期,雄安新区的建设更是深受其影响。国家努力推进雄安新区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建设,打造绿色低碳之城,尽可能地实现碳交易市场的“零突破”,匹配其国家战略地位。推动碳排放权交易,是我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探索環境交易所的建立就显得尤其重要。

二、我国环境权益交易所的发展现状

在当前能源紧缺、环境压力大、气候多变的大背景下,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的挑战也越发严峻,如何在如此严峻的挑战下,推动低碳环保的发展,成为了一大难题。目前我国碳交易的场所中交易量前三的包括:北京环境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深圳碳排放交易所。本文将会在这三所交易所中分析当前环境交易所的状况。

(一)北京环境交易所

北京环境交易所诞生于2008年,建立了以重点业务为核心的产业链,是保障环境权益同时兼顾经济效益的专业化市场。其四大业务主线分别是碳交易、排污权交易、节能量交易、低碳转型。覆盖面广、涉及性强的特点成了它多方合作业务的有利助推剂,它的国际项目、会员合作、课题研究、绿色金融等支撑业务,也独挡一面。目前北京环境交易所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环境权益交易平台之一。

北京环境交易所作为北京市的碳交易试点平台,作为国家碳市场统一的建设者和参与者,担当起治理环境的重要责任。作为一家自愿减排交易机构,从2013年正式开市以来,交易金额高达8.37亿,交易超过4000万吨的碳,参与交易的各类主体超过1000家,在市场运维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由广州交易所集团独资成立的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是一个立足于广东,为实现现实生活方式转变,服务于全国,面向世界的绿色平台,主要工作是为企业的碳排放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提供优质服务。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利用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联合当地交易园区形成一个拥有强大的集散功能和广阔的辐射效应的市场,进而加快当地经济发展,不断地调整当地经济结构,重点发展当地环保产业,依托碳排放权和排污权交易的进步发展,广东产业发展有了质的转化,由原来的向外进军模式转向兼顾内地的模式,做到了建设广州的同时提升了广州的环境效益,发展与环保齐头并进,在加速转型中极大建设绿色低碳、勤劳智慧、幸福健康的广州。

根据2016-2019年度广东配额方案数据统计显示,从配额总量上看,2016年到2018年配额总量共增加3600万吨,而2019年度较2018年度从4.22亿吨增加到4.65亿吨,共增加了4300万吨,达到历年最高,这主要是由于新纳入的企业碳排放量较大,如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等,同时,已有控排企业的新建项目转入控排企业范围,这也使得今年控排企业配额总量较往年有了较大提升,如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乙烯)等。2019年度有偿发放计划总量上限500万吨,较2016-2018年的每年200万吨有较大提升,预期在控排企业配额发放有所紧缩的情况下,市场可能存在一定的缺口,调升有偿发放总量有利于后期应对市场需求。

(三)深圳碳排放交易所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经营范围广,主要以为温室气体、节能量和主要污染物、能源权益化产品等能源及环境权益现货合约交易提供一个相对的交易场所;为碳抵消项目、节能减排项目、污染物减排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及能源类项目;能源及环境权益投资项目提供全方面的配套服务;为环境资源、节能环保及能源等领域股权、物权、知识产权(技术)、债权等各类权益交易提供专业化的资本市场平台服务;还兼有信息咨询和技术咨询及培训等服务。

按照《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碳排放管控单位要切实统计好相关统计数据,及时提交相关的行业报告。

根据数年来的统计显示,自从深圳加入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后,深圳的市场活跃度就居高不下。直到2017年1月4日,深圳的碳市场的交易成交量破1800万,总交易额近6亿元。在同一天的数据中心,北京、天津等的碳市场配额线远远不及深圳的一半,总成交额线也是远远低于深圳,深圳在所有的交易试点中稳居第二位,仅次于排名第一的湖北。

整体上看,碳排放交易所发展平稳,目前交易所均能按期履行或提前履行。

三、面临的问题

(一)对市场机制的认识有待深化

环境权益交易在国内是全新的市场领域,尽管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市场机制是推进节能减排的有效政策工具,但在实务层面,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仍旧缓慢。障碍之一在于整个社会对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机制的理解还不深入和全面。我们习惯了运用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在短时间内有效动员优势资源,成功应对迫在眉睫的棘手问题,政策传导和反馈作用立竿见影,这种效率优势是市场机制难以企及的。但这种优势并不全面,也不是问题的实质。用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虽然可收一时之效,但成本高昂,长期难以持续,而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虽然需要较长时间的耐心培育和优化,但其长期成本较低,同时,在政府有效监管下的市场机制一旦建立,本身就具有强大的自我生长动力,将成为政府部门实现政策目标的有力工具。

(二)尚未确立量化减排政策和总量控制目标,不具备强制交易的前提

在环境资源管理方面,国家还没有建立起统一有效的监管系统,这是推进交易的重要前提。以碳交易为例,二氧化碳排放已经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空间的重要影响和制约因素,碳排放总量目标的确定和分解,碳排放容量的监测和管理,将是保证中国碳减排资源价值实现,推动中国经济低碳转型的重要一环。在交易执行和组织层面,排放权交易还有诸多环节尚待建立和完善。二氧化硫和COD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自1996年始在全国推行,但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再到排污企业的指标分配尚未完成,排放权初始分配(一级市场)是采取有偿分配或无偿分配的思路尚不明晰,排污企业的“惜售”问题也尚未解决。节能量交易也是一样,国家现有的节能目标,如“十一五”单位能耗下降20%,虽然按照行政辖区分解到了地方层面,但是并没有到达企业主体,缺乏企业节能减排外部制约,距离具备实施交易的前提条件还有一段距离。

(三)市场体系建设薄弱

第一,没有形成足够的激励机制,如税收减免、减排目标抵偿等。环境权益交易与其他既有经济手段,如环境税和未来可能征收的碳税等,没有形成很好的制度协调。第二,节能减排硬约束没有建立起来。碳交易和节能量交易目前市场参与主体缺失,超排企业没有惩罚机制,而那些实际排放低于碳排放约束的企业也无法将其多余指标出售。第三,涉及市场主体众多,缺乏有力的组织协调机制。此外,社會的监督能力也存在很多缺口需要完善。第四,有关节能减排的统计指标还未统一,各项监测指标尚未完全确立,统计口径、计算方法不完全一致,致使企业的产品单耗只能与自己纵向比较,难以与同行业企业横向比较。企业重点耗能设备检测力度不够,能耗和排放数据不尽准确。第五,第三方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合格的第三方审核机构数量和专业性有限,监测和审核还难以达到MRV(可测量、可报告、可核证)。

四、关于建立雄安新区环境权益交易所的建议

(一)加快市场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认识

自我国环交所成立以来,一直在探索新的市场机制,推进节能减排的新途径。就目前看来,已经形成了完整业务线,在环境权益交易服务、绿色投融资、公共服务和咨询业务等方面有了明显成效的市场创新。目前北京环交所服务共有九百家企业,基于雄安新区的规划纲要,其中对于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等都有较高标准。纲要中对碳的排放有了严格要求。完善能源结构,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推进资源节约,深化群众低碳绿色生活的思想,加快脚步建设城市现代化建设运营,保护碳汇空间、提升碳汇能力。所以雄安环交所的市场机制要进一步尝试创新,面对雄安更广阔的市场,要更好地深化大家对于环交所市场的认识。积极引入政府的干预,通过借助政府优势资源及其社会公信力,在雄安快速打开市场,为雄安环交所的发展奠定一个好的开端。

(二)提高市场流动性水平

首先,针对流动性风险,应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水平。一是放低门槛。包容更多的产业,扩大市场履约主体。二是吸引非履约机构和个人参与投资,从而激活市场的生命力,增加主体在保持市场稳定秩序的情况下,可大大提高市场的流动性水平。三是以点带面,发挥新区的示范作用。在雄安新区下快速发展,获得经验,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交易市场,将市场主体集中在一个市场,在推动市场流动性的同时,更可以完善市场价格机制,促进全国范围的资源有效配置。监管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完善市场保护体制机制,将市场大门敞开,加以管理,对市场风险事故进行预防评估,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三)加快国内碳排放的统一标准研究,确立统一标准

当前国内各大交易所按照各省份地区不同生产条件与实际情况进行碳排放交易、碳金融产品创新等工作。这无疑加大了全国统一标准进程与难度,应及时与各大环境交易所进行沟通、及时研究,划定一套可转化的全国标准,使得碳排放可以在全国进行流通。同时,这也为雄安新区建立环境权益所提供了有利条件,依据一套可转化、可通行的标准,也将使得未来雄安环境交易所减轻交易压力,没有转化难、标准不一的难题。

(四)结合区域现实,建立合理的监管制度

政府要加强监督管理,必须要相应的减排监督制度与法律支撑,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监督制度的基础建设,才能为相应的监督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下,可以利用碳交易市场相关管理部门的制度性手段进行管理,政府碳交易市场主管部门和各个地区碳交易市场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参加碳排放交易的相关行为诚信记录,重点排放单位、督查机构、交易机构和其他从事碳交易的机构和个人都应进行记录,并纳入相关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对于没有信用、无视碳排放权交易规定的参与企业和个人,将被拉入”黑名单”并曝光于社会以示警戒。也可以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在市场中存在欺诈、有不良信用以及行为的企业进行通告、处罚。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及法律法规,也可让社会上更多的企业关注到环境交易所的理念与初心。

参考文献:

[1]郝丽娟.北京环境交易所:用市场机制推动低碳发展[J]. 认证技术,2013(09).

[2]袁易明,阎振坤,李璇.中国经济特区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报告[A].中国经济特区发展报告(2016)[C].2017.

[3]宋金泰、.绿色发展新实践社会进步新亮点--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作者简介:

陈文翰,海南海口,本科在读。

融鑫,河北保定,本科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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