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亿余条的访问量从何而来

2020-05-25 02:45方菲
方圆 2020年8期
关键词:爱奇艺法院

方菲

2019年7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飞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吕羽(化名)、胡飞(化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飞益公司、吕羽、胡飞涉案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爱奇艺公司连带赔偿5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该案是一起通过技术手段虚假增加视频播放数据的新型不正当竞争纠纷。

是谁在刷流量

2017年的某一天,爱奇艺公司的业务团队发现,有两部剧的访问量突然出现了急剧的攀升,而后,又突然恢复了平静,这种现象不太寻常。

“视频访问数据对于爱奇艺公司具有重大商业价值。”据爱奇艺公司负责人介绍,通过对爱奇艺网站后台数据的分析,可以制定经营决策,视频供应商、广告合作商也需要根据数据确定与爱奇艺公司的合作策略。同时,该负责人强调:“爱奇艺公司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在运营的爱奇艺网站中提供数量众多的视频作品,按照视频访问量向著作权人支付许可使用费是其获取授权的许可方式之一。此种模式往往约定著作权人不得恶意实施增加访问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有效点播进行了界定。”

根据不正常情况,爱奇艺的业务团队怀疑有人在刷量。爱奇艺公司代理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远超向《方圆》记者介绍:“近年来,给网剧刷量的行为,已经在各大网络平台上愈演愈烈。爱奇艺在面对这种侵权行为的时候,毅然决定进行维权,也是为了维护整个行业秩序。”

随后,爱奇艺公司法务部和马远超律师团队开启了技术方面的调查,根据后台的数据线索,经过步步排查,最终锁定了杭州飞益公司以及两位股东。爱奇艺公司核实相关情况发现,飞益公司是一家专门针对爱奇艺网站、優酷土豆网站、腾讯视频网站等视频网站提供视频刷量服务的公司;吕羽系飞益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使用其个人账号对外招揽视频刷量业务并收取报酬;胡飞系飞益公司股东及监事,主要负责申请注册域名供飞益公司使用,并且也使用其个人账号对外招揽视频刷量业务。

如果进入飞益公司、吕羽、胡飞运营的网站,可以发现,该网站中还有“飞益推广”的相关公告:“轻轻松松提升优酷、土豆、腾讯、爱奇艺、搜狐、乐视等主流视频播放平台,增加播放排名”,以及视频的推广报价。

调查还发现,飞益公司、吕羽、胡飞通过分工合作,运用多个域名,不断更换访问IP地址等方式,连续访问爱奇艺网站视频,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相关视频的访问量,达到刷单成绩。仅2017年2月1日至6月1日期间,飞益公司使用“meijujia” 特征字段,对爱奇艺网站的访问日志达9.5亿余条。

爱奇艺方迅速固定了证据。根据掌握的证据情况,爱奇艺公司认为,飞益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破坏了视频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

2017年6月15日,爱奇艺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飞益公司、吕羽、胡飞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如何认定刷量

爱奇艺方起诉的理由是:爱奇艺网站是中国知名的网络视频平台之一,享有极高的良好声誉。爱奇艺的计算机系统会实时统计网站每个视频的播放数据,通过分析真实数据,原告可以准确判断视频的受欢迎程度、访问者的所在地理区域、观看喜好、观看时间段等。准确真实的视频访问数据对爱奇艺自身、对爱奇艺上游的视频内容供应商、对爱奇艺下游的广告主以及原告视频播放服务的真实用户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爱奇艺要在这些真实数据分析结果的基础之上,制定视频内容推荐策略、版权采购策略、广告合作策略、服务器布局策略等一系列重大经营策略。而据爱奇艺方的不完全统计,自2017年2月1日至6月1日,该团伙已经在爱奇艺网站制造了9.5亿多次的虚假视频内容访问次数。按照该团伙15元/1万次的爱奇艺网站刷量收费标准,在此期间,被告在爱奇艺网站“刷量”的非法收入已达135万元。飞益公司、吕羽、胡飞通过技术手段增加爱奇艺网站视频访问量的行为于2017年9月13日停止。

在一审中,飞益公司、吕羽、胡飞已经承认:自2016年10月,开始实施通过技术手段增加爱奇艺网站视频访问量的行为,委托方与其通过信息网络联系,未提供身份信息。

“因为是民事案件,律师的取证手段有限,是谁委托飞益公司刷量,我们不得而知。”马远超告诉记者。在法庭上,飞益公司两名刷量者也和马远超意见一致,他们陈述:“因为均是使用私人QQ账号去沟通,用私人账户付款,所以并不知道是何人委托。”马远超分析:“在这个行业里,委托刷量的怀疑对象不会是单一的,视频推广营销公司等各个环节都有委托刷量可能。”

为了取得相关证据,爱奇艺公司委托相关人员与飞益公司的人员通过QQ进行接触,成功购买了一次流量,证实了非法刷量行为的存在。在爱奇艺方律师提交法庭的证据里,我们看到了这样的一段对话截屏:2017年5月27日,“小马哥”(爱奇艺公司委托人员的昵称)与昵称为“老高兴”(吕羽的昵称)在QQ上进行了这样的对话。“小马哥”:“想做个视频推广可以吧?”“老高兴”:“可以的哦。”“小马哥”:“先刷个50W播放量吧。”“老高兴”:“可以的。”“老高兴”:“你拍一下,然后把视频链接给我,我让同事给你对接。”“老高兴”:“这个拍37件,740元。”2017年6月2日,“老高兴”在沟通中发送网页截屏,显示2017年6月2日14时许,《二龙湖浩哥之今生是兄弟》当时播放量6624万。在此过程中,“小马哥”拍下了对方发送的淘宝网商品链接,支付了740元。

这起案件的刷量是如何进行的?马远超告诉《方圆》记者:“这个刷量团队,接受客户的有偿委托,分工合作,通过注册多个域名、不断更换访问服务器IP地址等方式,再通过脚本程序自动控制‘虚假访问者,以这些域名和服务器IP地址连续访问爱奇艺视频内容,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特定视频内容的访问量,最终实现9.5亿的点击量。”

大规模刷量是不正当竞争吗

关于本案争议的焦点,马远超介绍说有两个:首先,“爱奇艺公司指控飞益公司、吕羽、胡飞通过技术手段增加爱奇艺网站访问量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其次,“若一审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飞益公司、吕羽、胡飞应该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对于爱奇艺公司的控诉,飞益公司、吕羽、胡飞则辩称,爱奇艺公司运营的视频网站,收入来源于广告费、会员费,飞益公司接受委托,通过技术手段提升视频点击量,增加视频知名度,以此牟利,两者的经营范围、盈利模式均不相同,不具有竞争关系,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列举了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涉案的刷量行为未在禁止之列,故飞益公司的刷量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针对飞益公司、吕羽、胡飞的辩解,一审法院认为,爱奇艺公司指控的涉案行为确实未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列明的禁止范围内,但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现实情形纷繁多样,《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对立法时具有稳定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而对于其他非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可以依据该法第2条予以认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作为原则性条款,受其规制的行为应符合如下条件:“首先,飞益公司、吕羽、胡飞作为经营者,通过技术手段增加视频点击量的涉案行为属于市场竞争行为。其次,涉案行为违反了市场经济竞争原则,具有不正当性。最后,通过技术手段增加视频点击量的涉案行为,损害了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

因此,一审法院认定,飞益公司、吕羽、胡飞在市场竞争中,分工合作,共同实施了通过技术手段干扰、破坏爱奇艺网站的访问数据,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爱奇艺公司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飞益公司、吕羽、胡飞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飞益公司、吕羽、胡飞向爱奇艺公司连带赔偿5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刺破“公司行为”的面纱

一审判决后,一审原告爱奇艺公司,一审被告飞益公司、吕羽、胡飞,均向上海知产法院提起上诉。爱奇艺公司上诉称,一审法院判决飞益公司、吕羽、胡飞连带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不足以弥补爱奇艺公司的损失,也与飞益公司、吕羽、胡飞的违法收益不相符合。

飞益公司、胡飞、吕羽共同上诉并辩称,刷量行为虽然改变了视频播放量的数据,但是并未损害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即使构成侵权也是公司行为,不应由个人承担。

上海知产法院法官何渊告诉记者:“二审时,各方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首先,涉案视频的刷量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适用。其次,飞益公司、吕羽、胡飞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后,一审法院判决飞益公司、吕羽、胡飞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并承担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马远超介绍:“二审法院和一审法院的判决理由是有一些差异的。一审时,法院是从破坏了爱奇艺网站数据的统计角度出发,来认定被告行为的违法性。二审法院则认为被告的行為帮助提高了视频的曝光度,使得网民对视频的受欢迎程度造成了误判,是属于帮助他人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于“飞益公司、吕羽、胡飞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为,根据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飞益公司负责运营网站,宣传推广通过技术手段增加视频访问量的业务,吕羽以个人名义开设淘宝店铺,虚设商品并通过个人支付宝收取交易款项,胡飞申请注册域名以供实施涉案行为、提供技术支持、收取交易款项,并且吕羽、胡飞收取的交易款项均自行处理,未交由飞益公司支配。

而且,法院认为飞益公司、吕羽、胡飞明知虚构视频点击量的行为会提升相关公众对虚构点击量视频的质量、播放量、关注度等的虚假认知,却还是根据他人虚构视频点击量的要求,实施了涉案视频刷量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因此,飞益公司、吕羽、胡飞应当就其涉案视频刷量行为对爱奇艺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在上述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平衡各方利益,并基于飞益公司、吕羽、胡飞被控侵权行为的侵权期间、侵权规模、主观恶意程度,以及涉案视频刷量行为的收费标准、干扰破坏爱奇艺网站访问数据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认为一审法院酌情判决赔偿50万元的数额尚属合理,予以维持。

发现一个打击一个

“爱奇艺网站诉杭州飞益有限公司刷量案”被称为“全国首例视频刷量不正当竞争案”。马远超作为代理律师,向《方圆》记者强调了本案对于净化网络视频行业的重大意义。“网络视频行业的刷量现象已经在网络领域存在多年了,因为这种刷量行为通常比较隐蔽,所以我们很难发现这种行为以及固定证据。这个案子,我们从一开始,只发现了他们对两部剧的数据进行了刷量,从这两部剧的线索出发,顺藤摸瓜,初步锁定了该团体,根据他们使用的一些技术手段及留下的痕迹,我们团队在半年内进行数据的整体检索,最终发现了9.5亿刷量的数据。”

据马远超分析:“网络视频播放刷量跟传统电视剧收视率造假,有一些相似之处。在过去,电视台通过抽查调查或者技术手段去统计收视率,收视率和相关行业的经济收益是直接挂钩的,于是就会有人有动机去影响或者篡改收视率数据。到了互联网时代,数据造假的手段发生了变化,就是前面所说的刷量。播放量在同类视频中的排名与某些人的切身利益也是相关的,于是他们也有动力花很小的努力去篡改这个播放数据,现在据我了解,这已经形成了一个黑色产业链。这次爱奇艺网站起诉的杭州飞益公司,规模不大,属于黑产底层成员,公司只有两个人。”

关于怎样去预防和打击刷量的行为,马远超给平台方的建议是:“平台方可以从技术手段去自救,屏蔽、过滤掉这些虚假数据,根据平台的规则和漏洞,不断净化刷量行为。但是,另外,平台的技术手段有其滞后性,而有着巨大收益的刷量产业又在不断更新升级技术,总有一些漏网数据无法被最终过滤掉,因此,就会达成刷量者的非法目的。技术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但是技术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那么,最后的防线就是运用法律手段,发现一个打击一个,让对方付出法律的代价,起到震慑作用。”

上海知产法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大规模刷量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网络产业秩序,对于真正去开拓创新的人来说是一种不正当竞争,会打击视频网站的商业信誉,对网络视频的观众也是一种欺骗,不利于网络治理的法治化。他们将会向相关行政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共同治理互联网乱象,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此案的宣判,从法律层面给互联网领域通过非法方式或技术手段提高网上浏览量、数据交换量等行为敲响了警钟。马远超说:“这起案件对于净化网络视频行业具有重大意义,它的标志性意义在于,大规模刷量作为一种非法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即使个人成立了公司,法律也不能成为非法从业者的保护伞,非法从业者要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对网络刷量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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