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汉译中风格重现的重形或重神

2020-05-26 02:04叶芙蓉
卷宗 2020年9期
关键词:鲍德温

摘 要:翻译风格重现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一直备受关注,主要分歧在应重形式亦或重精神。本文通过詹姆斯·鲍德温著作《无人知晓我的姓名》其中一篇文章的翻译,实践中本着重精神但不轻易抛弃原文形式的原则,浅谈了风格重现中的形或神取舍。

关键词:风格翻译;重神;重形;鲍德温

1 引言

风格见于文艺著作,严格来说体现在语言表现的特点,但广泛来讲又与作品的题材主题和作者的思想感情息息相关。风格在翻译中的体现主要见于它的普遍性和代表性,一个作家的风格可能对于原文读者是一读便知,基于奈达(Eugene A.Nida)的功能对等理论,在译作中也应给译著读者自然对等的感受。其必要性还见于翻译的标准“信”,一部文学作品的风格,是该作品中表现思想内容的艺术手段的总特点,与内容是有机结合的,故翻译一部文学作品,只忠实地译出其内容,而不顾其风格,算不得真正的翻译。风格学早已成为一个专门学科,而且考察的不止于母语著作,在遵从“信”的同时,追求风格在翻译中的体现,也是对于“信”的进一步巩固。[1]

对于原文风格重现的可实现与否引起了不少争论,一方面由于传统上有时把一些名师名著的风格说的神乎其神,给风格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另一方面由于有些原著的风格确实难以捕捉。而其所以难,则是由于客观上两种语言文化之间横亘着一道天然的鸿沟。[2] 风格并非不可译,只是难译。正如林语堂在《论翻译》所言,翻译之为艺术的关键在于不但须达意,更须传神。[3]

重现原文的风格是必要也是可能的,纵然不能“完全一致”,至少应能“基本一致”。在实现方式上,分歧在于是重视原文的形式还是重现原文的精神。过去把重点放在重现原文的形式上,认为译文只有保留原文的形式才能重现原文的风格[4],奈达在《翻译科学探索》中提出,现在把重点从形式转移到了译文读者的反应上,即译文读者对译文的反应越接近原文读者的反应,译文就越能成功地再现原著的风格。[5]

安诺德指出,所谓信要忠实于原文的特殊风格,主张宁愿毫不犹豫地牺牲對原文文字的信实,也不可冒直译的风险,而产生古怪与不自然的效果。即重现原文风格的时候,应该重神,当然也不是说完全不重形,只是说在形式和精神无法共同实现时,优先考虑体现原文的精神而非拘泥于形式。[4]

本文基于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的文章Notes for a hypothetical Novel: An Address的汉译,探讨了风格重现的重形或重神,尤其针对鲍德温常见的谈话式文本。詹姆斯·鲍德温是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戏剧家和社会评论家,该文章是一篇在不和谐的国度带有些许不和谐的角色的假象小说,以随性的讲座谈话形式呈现,内容偏意识流,有较多插入和前后倒置成分,语言词汇均比较口语。文章虽短也较为随意,但是却在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作为美国黑人的思考还有些许对不平待遇的无奈。

2 翻译风格重现:重形或重神

鲍德温的创作生涯中偏爱音乐,借着将自己定义成一个布鲁斯歌手,想传达和所有的布鲁斯歌手一样,追求直面事实,且希望他的同胞,无论其肤色为何,都能如此。并开始尝试将布鲁斯音乐的感受力、韵律和强节奏带入书写语言中,语句中有很多短句、逗号等也成为标志性的“布鲁斯”般的文学杂交风格。如此偏口语的文体,在重现风格时更应遵循自然的对等及传神的真正忠实,如若形式与作者想要表达的精神相冲突,则不可冒险保留形式而产生脱离原文精神的翻译。在以下原文汉译的例子中浅析了形和神的衡量和取舍:

例1:原文:Im doing this in a kind of halting attempts to relate the terms of my experience to yours; and to find out what specific principle ,if any, unites us in spite of all the obvious disparities, some of which are superficial and some of which are profound, and most of which are entirely misunderstanding.[6]

试译:这样断断续续的陈述是试图将我个人经历与你们的关联起来;如果真有让我们团结在一起的宗旨,尝试去发现,从而让我们摒弃显而易见的差异,那些可能或肤浅或深刻或纯属误解的差异。

原文不难看出其口述、不连贯、意识流、多插入成分的特点,尤是最后半句列举差异的部分。不同于翻译中常见的对从句的合译,此处通过增词以及明视如“in spite of” “if any”等的逻辑关系,且对三个”some of which”的处理,采取了“或”的三个并列结构,保留了逗号短句带来的节奏感,给读者传达了其讲座式文稿随性但有语言力量的感受。

例2: 原文:Well come back to that, in any case, this misunderstanding, I mean, in a minute, but I want to warn you that Im not pretending to be unbiased.[6]

试译:不管怎样,一小会儿,我们会再回到这个,误解的话题,但是我想提醒大家我并不是在佯装公正。

原文中有三个插入成分,句子相当随意。但是倘若跟随原文的形式进行翻译反而会给译文读者一种过于随性的感受,所以出于重神对这个句子的语序做了正常汉语顺序的调整后,在“这个”和“误解”中加了个逗号,给读者一种不连贯的谈话式文本体验。

例3: 原文:Very shortly there was to be a depression and the artistic Negro, or the noble savage, was to give way to the militant or the new Negro; and I want to point out something in passing which I think is worth our time to look at, which is this: that the countrys image of the Negro, which hasnt very much to do with the Negro, has never failed to reflect with a kind of frightening accuracy the state of mind of the country.[6]

试译:文艺黑人或高贵野蛮人将很快被激进或新派黑人所取代;顺便我想提一下我觉得,事实上也确实很值得关注的事:美国对于黑人的印象和黑人本身没太大联系,但正是这种印象总是能反应这个国家的心态,哪怕真实得有点可怕。

译文基本保留了原文的形式,只做了个别的调整,给读者更加省力的阅读体验,比如把“a kind of frightening accuracy ”本来在句中的位置调整到了句末以及对定语从句采用了分句和增词处理,更符合作者的写作风格。

3 小结与不足

原著风格重现是对于原文忠实的一个重要方面,翻译时需要发现风格,在翻译过程中需要本着重神但不轻易抛弃形式的精神,对原文的形式还是精神做出取舍,让译文读者有尽量与原文读者贴合的阅读体验。对鲍德温这篇文章而言,多插入成分,语言口语化,内容较意识流,在翻译时译者不应强加入自己的风格,尽量体现原文的形和神。但需要注意的是,中文的口语或谈话式文本,并没有英语如此随意,所以并不需要在翻译时过度口语化,反而给译文读者一种不知所以然的感觉。本文从经验论角度从实践中探讨了风格翻译的形和神的衡量,如能从更多经验中提炼具体的翻译技巧则更为有意义。

参考文献

[1]罗国林.风格与译风[J].中国翻译,1996(2):23-26.

[2]冯世则.风格的翻译-必要,困难,可能与必然[J].中国翻译,1992(5):9-14

[3]蒋焕新.论林语堂的翻译观[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08(3):113-114.

[4]郭建中.翻译:理论、实践与教学——郭建中翻译研究论文选[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5]尤金·奈达.翻译科学探索[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4.7

作者简介

叶芙蓉(1991-),女,汉族,浙江温州人,助教,硕士,中国美术学院,研究方向:应用语言学,语料库语言学,ESL教育,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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