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侦破一批涉疫情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

2020-06-01 07:53林浩王丹
中国防伪报道 2020年3期
关键词:南宁诈骗嫌疑人

林浩 王丹

南宁警方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诈骗活动的恶劣行径“零容忍”,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快速彻查每一条案件线索,已在市内抓获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犯罪的嫌疑人17人,破获涉疫犯罪案件19起,会同外地警方破获案件2起。

南宁警方2月15日公布10起典型案件,在其中一起案件中,南宁刑侦、网安等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并联系鹤壁市淇滨区警方某小區内成功抓获杨某坤,赵某雅。经查,两人均19岁,为河南省鹤壁市人。据二人供述,他们在微信上以卖口罩的名义实施诈骗,全国各地受害人共计30余名,诈骗金额共计1万余元。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另一起案件中,根据广东江门警方发来的协查请求,南宁警方在西乡塘区南铁南二区某出租房抓获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鹿某、雷某华。经查,鹿某,男,39岁,山东省诸城市人;雷某华,女,34岁,广西兴安县人。2020年1月31日,两人在微信上以销售口罩为由诈骗广东江门受害人27300元。

根据广东警方发来的协查通报,南宁警方还在广西公安厅刑侦总队统一指挥下,在青秀区共和路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发、林某辉,现场缴获手机2台,作案银行卡一张。经查,曾有诈骗前科的湖南省男青年王某发,伙同广东省英德市的男青年林某辉从网上下载口罩照片,捏造与商家询问口罩存货的聊天记录等,进行网上诈骗。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一起南宁本地发生的案件中,警方介绍,2月5日,南宁市民陈某通过朋友介绍获知覃某华可以销售口罩,后两人约在南宁市龙腾路某酒店大厅见面,商谈好价格后现场签订协议,约定2月7日交货。当日晚上22时42分,陈某通过微信转账两万元到覃某华微信号。直至2月7日陈某联系不上覃某华后发现被骗。

案发后,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网安支队立即展开调查,查明南宁上林县男青年覃某华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12日下午18时许,警方在南宁市高新区某小区将嫌疑人覃某华抓获,当场搜出作案手机一部,银行卡一张。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对实施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

南宁警方负责人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将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该名负责人同时提醒市民,一些不法分子伪造社交账号内的工作照片,冒充医生、护士、药店职员等身份,对外发布医用口罩的售卖信息,收款后即将受害人拉黑。市民网购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要到正规购物网站,提到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

(原载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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