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不文明行为需要“随手拍”

2020-06-08 10:52张淳艺
文萃报·周二版 2020年22期
关键词:乱画有权条例

张淳艺

日常生活中,您是不是遇到过很多不文明行为,比如,遛狗不拴绳,乘公交车抢座,文物上乱刻乱画……从6月1日起,《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北京将重点治理公共卫生、公共场所秩序、社区生活等6个领域的29种不文明行为,而且任何人有权拍照录像协助执法。

过去我们熟悉的“随手拍”,更多是针对交通违章行为。相比之下,“随手拍”不文明行为比较少见,且多发生在运动式整治期间,并未常态化、制度化。而即将施行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可以向政务服务热线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对不文明行为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形式所做的合法记录,可以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执法的参考”。新条例将“随手拍”不文明行为列入其中,对于充分调动公众监督,共同遏制不文明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刻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屡见不鲜,除了因为有关部门人手精力有限,不可能做到“人盯人”的全方位、立體式监管外,还因为社会监督太软,虽然不文明者有错在先,但旁人监督起来难免有些底气不足,很容易被误会成多管闲事,甚至引发冲突。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底色。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助于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更好地教育、引导和规范文明行为。“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新条例鼓励公众“随手拍”不文明行为,能够激发公众参与和监督热情,让文明习惯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摘自《北京青年报》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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