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司之迷与奥斯丁的解药

2020-06-09 12:07书玉
书城 2020年3期
关键词:哥特奥斯丁巴斯

书玉

小说家在作品里展现了最高的智慧;他用最恰当的语言,向世人表达他对人类最彻底的了解。把人性各式各样不同的方面,最巧妙地加以描绘,笔下闪耀着机智和幽默。

—简·奥斯丁《诺桑觉寺》

一、简·奥斯丁的魅力

在世界文学史上,简·奥斯丁可以说是一个神奇又独特的存在。她创作的七部“浪漫小说”在她自己的时代就拥有大量读者,从以摄政王子为代表的贵族到中产阶级女性。即便二百年以后,那个时代大量的流行小说早已被束之高阁,她的几部小说却依然流行。出版商视简·奥斯丁为大众市场制造浪漫小说的祖师奶奶,她的作品还成为好莱坞电影、BBC戏剧和各国女性读书俱乐部的最佳选项。最不可思议的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受女权主义、解构主义及后现代主义各种的理论冲击,许多经典都遭受质疑,许多文学大家因种种政治不正确被拉下神坛,奥斯丁的作品却依然被作为大学课堂的文学经典来讨论。这种长久不衰的魅力究竟源自何处?各国的研究者和读者都对此迷惑不解又津津乐道。

关于奥斯丁的中文评论,我读到的最好的一篇是杨绛先生写的《有什么好:读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据说是因为当时社科院文学所某些人质疑西洋文学这种资产阶级的小说对我们“有什么好”,杨先生就以奥斯丁这部小说为例,写了这篇看似普通却大显行家功力的文章。她不扯理论大旗,也不借权威话语,而是从“我们不能单凭小说里的故事来评定这部小说(优劣)”这一基本文学道理说起,一层层剥洋葱似的,从布局到人物,从题材到文字,循循善诱地把奥斯丁小说的种种好处一一道来。“可以说,奥斯丁所写的小说,都是从恋爱结婚的角度,写世态人情,写表现为世态人情的人物内心”。真是说得又实在又透彻。最后又以外国人吃铁蚕豆不得其趣的笑话幽了那些文学外行一默。这样通透的评论也算配得上奥斯丁那样睿智的小说了。

这里斗胆接着杨绛先生的话题,继续探究奥斯丁的小说是凭什么倾倒众生,并有如此长久的生命的。我特别地想在浪漫小说(romance novel)这一文类的背景下,通过为什么要读奥斯丁来讨论小说的人文价值及其自身要面对的伦理挑战。

以浪漫小说为例,讨论文学的人文价值及其自身面对的伦理挑战,可能非常有代表性。一方面,浪漫小说的儿女情长,是人类经久不衰的主题,提供了文学娱乐和教化功能。但另一方面,浪漫小说也是最被文学教授看不上的文类,因为它的套路,更因为它对人心尤其是对女性的蛊惑。古今中外,一般的文艺女青年容易迷陷于爱情小说,把自己想象成其中的人物,不能自拔。十九世纪法国作家福楼拜就借笔下的包法利夫人指出流行小说对涉世未深的女性的毒害。“结婚以前,她原以为心中是有爱情的;可是理应由这爱情生出的幸福,却没有来临,她心想,莫非自己是搞错了。她一心想弄明白,欢愉、激情、陶醉这些字眼,在生活中究竟指的是什么,当初在书上看到它们时,她觉得它们是多么美啊。”(《包法利夫人》第五章)刚刚结了婚的包法利夫人或准确地说修道院教育培养出的爱玛已经对婚姻生活和乡村医师包法利先生感到了厌倦,因为这跟她看到的爱情小说中描写的完全不一样。少女时期的她在修道院读书,那些小说充满了“爱情、爱人、受压迫的女人孤单地昏倒在凉亭中……场景永远是幽暗的森林,纠结的心,呢喃的誓言,啜泣,眼泪与吻。月夜中乘船听着树丛的夜莺,如狮子般英勇的绅士却对女主角温柔似绵羊”。婚后的爱玛很快就借完租书店所有类似的小说,一心想经历小说中男女主角刻骨铭心的“爱恋、激情、痴迷”,而无法面对现实生活的巨大落差,最后铤而走险,终致身败名裂。因此,在福楼拜眼中,爱玛或包法利夫人的悲剧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因为吃了那些流行文学的迷药而不自知。

浪漫小说这种给女性读者的迷药配方至今依然屡试不爽。当代的言情小说从英美的禾林系列到中国的女性网络文学,之所以成为巨大的文化产业,很大程度上就依赖于这种让读者从现实中逃离到幻想之乡的范式。这也成了浪漫小说为人诟病的地方。

然而,奥斯丁小说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她把浪漫小说的软肋变成文学教化的盔甲。

二、罗曼司之迷

简·奥斯丁写作的时代,十八世纪末的英国,也是长篇小说最为繁荣的时代。

如伊恩瓦特在《小说的兴起》中所描述的,十七世纪小说这种文体在英国迅速兴起,与工业革命带领的资本主义、对个体独特经验的重视以及现实主义的思维形成都有关联。从物质基础上看,印刷术带动了报纸杂志业,使得商品社会把文化阅读出版活动都纳入大规模的创造利润的商业活动。当时循环图书馆(circular library)流行,人们通过订阅、公共分享,形成大规模的读书活动。而中产阶级尤其商人阶层的兴起,也使文学消费有了社会基础。尤其是中产阶级女性阅读量出现巨幅增长。十八世纪中期,小说取代了伊丽莎白时代的主要文艺形式戲剧而成为社会上最流行同时也是最重要的文体。在这一过程中,女性作家,“涂鸦上瘾的蓝袜子才女”(弗吉尼亚·伍尔夫语)充当了重要角色。“开始写作”,如程巍在《伦敦蝴蝶与帝国鹰》中所述,与当时女性在经济来源和婚姻市场上的困境有关,对很多晚婚甚至终生未嫁的文学妇女来说,写作是唯一可以不离开家又体面的谋生之道。中产阶级妇女构成阅读与写作的主要群体,文学是她们娱乐消遣、了解外面世界甚至学习“如何在婚姻市场出奇制胜”的重要手段,这也促成了浪漫小说的兴盛。“也许主要是通过资产阶级家庭女性成员的白日梦,浪漫主义才得以进入中产阶级文化。”(E. J.霍布斯鲍姆语)

在这一时期的小说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浪漫小说或者罗曼司(romance novel)成为一大重要类型。(与中世纪传奇罗曼司不同,此类型小说特指以男女求爱及至婚姻的故事为情节,以婚姻快乐的大团圆结局为结尾,并多从女主人公的角度讲述的爱情故事。)

英国小说的三大鼻祖之一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1689-1741)的书信体小说《帕美拉》(Pamela, or Virtue Rewarded)和《克拉丽莎》(Clarissa, or, the History of a Young Lady)开创了这种题材和情感类型,被称之情感小说(sentimental novel)。其主人公都是具有美德的女性,抵御种种欲望的诱惑,最后修成正果,赢得婚姻。在它似乎感伤艳情的表面下,实质是大量伦理道德的说教。理查逊的小说与这个时期的女性教育理念有关,也因此《帕美拉》成为英语文学史上最早的一本畅销书,出版十一个月就有五个版本同时印刷发行,而且招来形形色色的模仿者。

哥特小说是十八世纪英国流行的另一种浪漫传奇。以黑暗的古堡、诡奇的地景与神秘的气氛为特征。其中以女作家雷德克里夫(Ann Radcliffe,1764-1823)的作品最为知名。她笔下拜伦式的英雄和长途旅行的场景使得浪漫故事别有一番惊心动魄。代表作《舞多佛的秘密》(The Mysteries of Udolpho)曾掀起十八世纪末英国哥特罗曼司的写作和阅读的热潮。简·奥斯丁的小说《诺桑觉寺》中,女主人公凯瑟琳和她的女伴们,从虚荣肤浅的伊莎贝拉到宽容温雅的艾丽诺都在讨论《舞多佛的秘密》,可见这本小说当时有多热。大概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的琼瑶小说或前几年北美少女读者中流行的“暮光(Twilight)系列”一样。

十八、十九世纪几位重要的英国女作家,包括简·奥斯丁和勃朗特姐妹,都为浪漫小说发展成为一大文类做出了贡献。虽然今天的文学史称她们的小说是文学作品(literary novel),以示与当年大量的流行小说(pulp fiction,如哥特小说)之间的区别。但她们当年却未必严格划定自己写作的界限,所受影响也非常复杂。从接受情况看,她们当时都是畅销作家。奥斯丁在生前就有大量粉丝,她一八一五年的小说《爱玛》就是被迫“献给”摄政王子也就是后来的乔治四世的。勃朗特姐妹写《简·爱》《呼啸山庄》,都受到了当时浪漫主义文学观念尤其哥特小说的影响,她们的男主人公都是一个个狂野的拜伦式的心灵孤儿。

但是,简·奥斯丁与勃朗特姐妹在对激情的理解以及小说该如何表现处理女性的情感上大相径庭。

当年有名的评论家李维斯(George Henry Lewes,1817-1878)曾经非常积极地支持和推动女性写作。这个后来成为女作家乔治·艾略特伴侣的男人,在《简·爱》出版后,给默默无闻的夏洛蒂写了很好的书评。但是他也直言小说中的戏剧性情节(melodrama)比较“适合那种流动图书馆的趣味”。他还给夏洛蒂提建议,让她去读简·奥斯丁,因为她的小说显现了“用自然的语言和形式来达到一种冷静与平衡的智慧”。夏洛蒂读了当时最有名的《傲慢与偏见》后,却并不欣赏奥斯丁笔下的“那些住在优雅又封闭隔绝的乡村大屋中的绅士淑女们”,而且非常怨憤地说,“她根本不懂得激情为何物”(the passions are perfectly unknown to her),因此她的人物也缺乏性格深度。而下文也要提到,奥斯丁对勃朗特姐妹偏爱的哥特小说也是冷嘲热讽。

对于持有浪漫主义人文观念的勃朗特姐妹,小说就应该像烈酒、像迷药。个人的原始激情的力量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矫情虚饰的公共道德和所谓理性文明的反叛与警醒。故事中荒凉敌对的环境,主人公在追求真爱时遇到的重重障碍,表达了早期女性作家在表达自己越界的激情欲望时内心深处的恐惧和矛盾。而奥斯丁的“冷静与平衡的智慧”,则是在不动声色的英式家庭故事中,借助笔下的女主人公们探索女性经验和智识成长的种种可能和问题。通过浪漫小说的形式来探索小说这一新文类的伦理责任也就别有一番用心。

三、小说与女子教育

从各种回忆文字和研究资料可以了解,奥斯丁的阅读写作从少女时代就已开始,而且是她的家庭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这在当时的中产阶级女性中很有代表性。

十八世纪开始快速上升成长的资产阶级,已逐渐跻身绅士阶层并修正其定义。与以往强调世袭身份的贵族不同,绅士不仅是一种社会身份,也是一种具有责任感的品质和形象。所以绅士不是天生的。绅士教育,以及与之相应的淑女教育,是佐治亚时代以及后来的维多利亚时期重要的社会和伦理话题。启蒙主义、自由主义思想及如洛克、休谟等提出的以意识为主的自我理论,强调教育对于成人的重要作用,以及人类心灵对经验的必要反省。而小说这一新兴的文类一开始就被赋予了教育职能和伦理重任,尤其是对于女性的教育。当时英国女性教育事业处于不上不下的状态,一方面社会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很多乡绅阶层的女子都在家门之外有过不定期的学习,比如去女子寄宿学校,还有上流社会的社交;但另一方面,女性还没有获得像男性那样的正规、系统的教育机会,家庭教育构成其教育的主要部分,包括阅读和家庭教师。因而,小说成了女子教育的重要读本。

简的父亲乔治·奥斯丁在牛津大学接受神学教育后,娶了同是牧师家庭出身的卡桑德拉,他们结婚后搬到汉普郡乡间小镇斯蒂文斯顿(Stevenston),在那里养育了六个儿子两个女儿。牧师是当时英国社会一个比较独立特殊的阶层。一方面他们受过良好教育,从事有社会责任的职业,通常还管理他们教区的世俗事务,在地方上享有一定威望。他们的经济收入通常也有保障—教区提供乡间住宅和农地,以及与此相关的税金和教区保护人的馈赠。但他们属于有产乡绅阶层中靠近底层的一族。所以乔治·奥斯丁一家并不宽裕,老奥斯丁还要管理农庄,找了三四个男生在家里开寄宿补贴家用。家中的两个女孩简和卡桑德拉,没有多少嫁妆遗产可以继承,而她们所有的正规教育只是不到两年的女子寄宿学校。她们的未来就决定于自己的婚姻,跟当时大部分中产阶级家庭的女孩一样。

奥斯丁的父亲虽然未能在经济上给孩子们提供优裕的条件,却给她们带来了别的优势,包括教育和社会交往,这是她们比其他女子多出的一笔财富。父亲让她们学习他为男学生编的教材,家里有庋藏丰富的图书馆可以使用。最重要的是她们的家庭气氛非常开放,父母鼓励孩子在艺术文学上的兴趣。少女时代的简喜欢阅读,对历史戏剧尤感兴趣。她还有很多机会接触家里来来往往的亲戚朋友,包括那个嫁到印度的姑妈和与法国人结婚的表姐。她们带她到伦敦、巴斯,让她看到上流社会的交往,听到冒险的异域故事。年轻的简最愉悦放松的生活就是跟家人一起,表达自己对周围事物的看法,朗读讨论她刚刚阅读或写就的小说—她从十四岁时就开始创作,早年创作的两部作品,一部关于爱情与友谊,另一部关于英国历史。

所以奥斯丁从少女时代就开始通过阅读和写作来观察评论周围的人情世故,尤其是女性的爱情婚姻与家庭经济的关系。十八世纪英国阶层急剧变动,从地主乡绅到银行家、暴发户,以及那些在社交场合出入、待价而沽的女子,使她看到十八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后兴起的资产阶级对社会观念的改变,以及女性社会地位及经济保障是如何赤裸裸地与婚姻联系在一起的。这些构成了她小说的主要内容和人物故事的中心。但同时,她的人文教育和牧师家庭背景,包括这种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和文化修养,给了奥斯丁看待女性婚姻与命运的一个独特而坚定的角度,也形成了她的文学伦理观念的基石:女性的幸福,包括幸运的婚姻,必须建立在个人高度发展的理性与情感之上。

四、《诺桑觉寺》与女性成长

相对奥斯丁其他作品,《诺桑觉寺》较少为人所知,是在作者去世后才出版的。其实这是她最早酝酿构思的作品。一八○一年随家人搬去巴斯的前两年,简完成了一部叫《苏珊》的小说,然后在巴斯进行修改。两年后,简最亲近的兄弟亨利把《苏珊》的版权卖给了出版商考斯比。但考斯比一直没有将之印刷成书,直到一八一六年简·奥斯丁又把它买回来,再次修订。一八一七年底,改名《诺桑觉寺》后与《劝导》合集出版。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一部见证了作为作者的奥斯丁逐步成熟的作品。

跟奥斯丁其他作品一样,《诺桑觉寺》也是一部女性成长小说。尤其独特的是,这也是奥斯丁公开探讨小说形式与伦理的作品。奥斯丁借叙事者和人物之口发表了很多关于小说的讨论,比如第五章完全就是一篇小说家的独立宣言,包括了对当时的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的针砭,以及对小说伦理的辩论。更重要的是,作者把女主人公凯瑟琳心智上的成长与她对小说的认识编织在一起,成为小说的主要母题。

凡是在凯瑟琳·莫兰的幼年时代见过她的人,谁都想不到她命中注定会成为女主角。她的家庭出身、父母的性格、她自己的品貌气质,统统对她不利。

她的相貌不过如此,她的智力似乎同样不适宜做女主角。她不喜欢音乐绘画法文写字算术。

在十四岁上居然宁可玩板球、棒球、骑马和四下乱跑,而却不喜欢看书,至少不喜欢看那些知识性的书。假如有这么一些书,里面不包含任何有益的知识,全是些故事情节,读起来用不着动脑筋,这样的书她倒也从不反对看。(孙致礼译本)

这是小说《诺桑觉寺》开篇,叙事人向我们介绍了女主人公凯瑟琳,乡村牧师的十个孩子之一。她天真,没有见过世面,阅读兴趣和能力堪忧。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被好心的邻居阿兰夫妇带到巴斯去长见识,其实也是为未来的婚姻探路。这个人物与其他女主人公不同,她几乎是单枪匹马,一个人走在寻找幸福的路上。

奥斯丁對凯瑟琳这个人物的设计其实大有深意,她在家信里说,小说里那种十全十美的女主角看着恶心,使她忍不住要调皮捣蛋。从一开始,作者就给我们看一个天性有待通过合适的教育进行改造的“问题少女”。而这教育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有头脑的阅读,二是辨识人情世故的经历。

小说的上半部分主要发生在巴斯。巴斯是十八世纪英帝国上升时期的社交中心,代表了佐治亚时代的豪奢气息和精致品位。一八○一年到一八○六年,奥斯丁与退休的父母一起在悉尼街四号住了五年。据研究者说,她在那里的岁月并不愉快,她的写作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可以想象这样一个肤浅夸张、虚荣奢华的城市,给生长在汉普郡乡间,习惯了田园简朴生活的奥斯丁带来的震惊和不适。“在六个星期以内,巴斯是令人愉悦的;但是超过六周,它是世界上最令人厌倦的地方”。这是《诺桑觉寺》里男主人公亨利·蒂尔尼向刚来到城里的凯瑟琳介绍巴斯时的尖刻的评价,你几乎可以看到作者写下这几句话时那种带着嘲讽的表情。

但是巴斯在简的生活和小说中都留下了很深的痕迹。简的几乎所有小说,都有提到巴斯。巴斯成了上流社会或希望跻身上流社会的男女们展示自己,寻找猎物的地方(《理智与情感》),经济上困窘的父母,把乡下的庄园出租出去,带着女儿来寻找有钱的丈夫的地方(《劝导》),女友们喝茶打探消息或者逛街购买婚纱的地方(《诺桑觉寺》)。这样一个让人眼花缭乱的名利场无疑为浪漫故事里的女主人公提供了一个意味深长的背景。乡村姑娘凯瑟琳要在这个名利场里找到自己的Mr. Right,并且能俘获他的心,无疑需要过人的观察识人能力和逐步成熟的心智。

小说的叙事是全知有限的。小说的意识视角是凯瑟琳的。头几章都是她在监护人艾伦太太陪伴下,进入巴斯社会的描写。我们看到凯瑟琳初次参加舞会时的尴尬与失望,希望被人关注的虚荣与喜悦,生活每天是眼花缭乱的“娱乐”,而隐藏在这一娱乐活动之下才是女性的真正目的和她们内心的盘算和焦虑。“巴斯是个多么快活的地方。他们匆匆赶往新月大厦,想在那里呼吸上流社会氛围的新鲜空气。”

的确,凯瑟琳不久就进入比自己以前乡村生活大得多的社交圈子。她在舞会上遇到亨利·蒂尔尼,在温泉房遇到索普兄妹一家,她很快交到两个女友,伊萨贝拉和艾丽诺。随后章节表面上是这些青年男女们的交往和郊游,但故事的内核还是凯瑟琳如何增长见识,包括她如何辨认出谁才是真正可以托心的朋友。虽然索普兄妹最初以他们的老练世故、时髦有趣吸引迷惑了凯瑟琳,但在睿智的男主人公亨利·蒂尔尼的引导下,她逐渐看出他们不过是金玉其外的渣男渣女,自私、无知,会在关键时刻背叛。

当凯瑟琳离开巴斯时,“她见了世面,看到了各种各样的乐趣”。最重要的是,她赢得了蒂尔尼一家人的喜爱。被邀请到他们家所在的诺桑觉寺小住。

上卷结束时,主人公凯瑟琳很幸运,她走在嫁入豪门的路上。但凯瑟琳能否成功地把自己嫁出去,最重要的考验却在书的下卷,取决于她能否突破哥特小说为她设置的认知障碍,辨别现实与虚构的不同。

五、小说的迷药

在书的第一部分,第六章凯瑟琳和她那个看上去精明实际上是绣花枕头的女友伊萨贝拉之间有一大段讨论哥特小说的对白。作者用她们无知又做作的对话,表达了她对那些喜欢读哥特小说却对小说的毒性毫无抵抗能力的女性读者的看法。

第十四章凯瑟琳与蒂尔尼兄妹出游时,她们又一次讨论当时流行的哥特小说。这次,男主人公亨利代作者出面。

“难道你不认为《尤多尔弗》是世界上最好的书吗?”

“最好的?我想你是指最精致的吧。那得看装帧了。”

“亨利,”蒂爾尼小姐说,“你真不客气。莫兰小姐,他待你就像待他妹妹一样。他总是挑剔我措辞不当,现在又在对你吹毛求疵了。你用的‘最好这个字不合他的意,你最好趁早把它换掉。不然他会拿约翰逊和布莱尔把我们奚落个没完。”

“的确,”凯瑟琳大声嚷道,“我并非有意要说错话。可那确实是一本好书。我为什么不能这么说呢?”

“很对,”亨利说道,“今天天气很好,我们进行一次很好的散步,你们是两位好姑娘。哦!这的确是个好字眼!什么场合都适用。最初,它也许只被用来表示整洁、恰当、精致、优雅,用来描写人们的衣着、感情和选择,可是现在,这个字眼却构成了一个万能的褒义词。”

作者又一次用了非常微妙的反讽语言表明了她对哥特小说、对轻信的年轻女子们的看法。你几乎可以看到她与亨利会心地相视一笑。

奥斯丁对哥特小说的嘲贬并不代表她认为阅读小说是无用甚至愚蠢的。恰恰相反,奥斯丁认为小说对心智的培养非常重要。书中的反面教材无知而又傲慢的索普先生就是一个不屑于读小说的花花公子,他在情感方面,迟钝而粗鲁,没有感知美与共情的能力。因此凯瑟琳很快就把他从候选人中剔除出去。

与约翰·索普不同,凯瑟琳心仪的对象亨利不仅喜欢读小说,他还为小说辩护说:“一个人,不管是绅士还是淑女,只要不喜欢小说,一定愚蠢。”在他看来,读书不只是娱乐,而且能很好地修正人们的狭隘与无知。“少男少女应该接受折磨,”亨利说道,“这是但凡对文明国度的人性多少有点了解的人所无法否认的。”阅读广泛,但有自己的评判标准,而且能选择最合适的词句来表达自己的判断,做到头脑与语言的精确合一,这似乎是奥斯丁心目中理想的读者。

奥斯丁在《诺桑觉寺》里最有创造性的,是她对哥特小说的批判不只是通过人物之嘴进行的抽象的评论,而是用故事本身来表达她对小说可能产生的人生误导的认识。

凯瑟琳进入宛如哥特小说背景的诺桑觉寺后,迫不及待地用小说思维解释现实。一开始,亨利并没有直接戳穿她的想象,告诉她生活是什么样子。作者只是用戏仿小说的语言,呈现女主人眼中所看到的现实。

凯瑟琳只扫视了一眼便发现,她的房间与亨利试图吓唬她而描绘的那个房间截然不同。它绝非大得出奇,既没有挂毯,也没有丝绒被褥。墙上糊着纸,地板上铺着地毯,窗户和楼下客厅里的一样完备,一样光亮。家具虽则不是最新的式样,却也美观、舒适,整个房间的气氛一点也不阴森。

但是中毒甚深的凯瑟琳依然执迷不悟,试图用哥特小说的情节来解释主人一家的生活,以至怀疑将军把妻子谋杀。这时亨利才出面告诉她这种认知有多么可笑: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你臆测到一种不可言状的恐怖……亲爱的莫兰小姐,猜想想你疑神疑鬼得多么令人可怕。你是凭什么来判断的?请记住我们生活的国度和时代。请记住我们是英国人,是教徒。请你用脑子分析一下,想想可不可能,看看周围的实际情况。”

传奇的梦幻破灭了。凯瑟琳完全清醒了。亨利的话语虽然简短,却比几次挫折更有力量,使她彻底认识到自己近来的想象之荒诞。她羞愧得无地自容,痛哭得无比伤心。她不仅自己觉得无脸,还会让亨利看不起她。

不过奥斯丁对她的女主人公一如既往地偏爱。虽然凯瑟琳幼稚,但是她的诚实,以及自省能力使她具备在经验面前幡然醒悟的可能。

夜晚慢慢过去了……她仍在聚精会神地思索她怀着无端的恐惧所产生的错觉,所做出来的傻事,所以很快就明白了,这完全是她想入非非、主观臆断的结果……其实,没来等院之前,她就一直渴望着要历历风险。她回忆起当初准备了解诺桑觉寺时,自己怀着什么心情。她发现,早在她离开巴斯之前,她心里就着了迷、扎下了祸根。追本穷源,这一切似乎都是因为受了她在巴斯读的那种小说的影响。

奥斯丁在《诺桑觉寺》中表达的不只是对哥特小说的嘲讽和批判,而且是关于女性能否对小说做出自己的判断的问题。

现在回头再来看他们讨论小说时,亨利说的那句有点接续的话就显得意味深长了:“莫兰小姐,没有人比我更尊重女人的理解力了。据我看来,女人天生有的是聪明才智,她们一向连一半都用不上。”

他信任她们的智力和头脑。也正如此,在凯瑟琳痛心疾首改变之后,他接受了她。“以后无论判断什么还是做什么,全都要十分理智。”她从写作之初对现实与虚构的区别就有清醒的头脑。

六、簡·奥斯丁这个女友

奥斯丁从来不是浪漫主义者。她的主人公们都活在经济关系和社会网络中,婚姻成为阶层进退的重要砝码。她的作品中那种睿智和讽刺的力量,来自她对乡绅阶层物质的批判,以及对上流社会虚伪的交易的揭穿。在奥斯丁的笔下,最聪明、最让我们同情的女主人公并不屈从经济关系和社会压力,她们有能力用自己的教养、智慧和心灵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和经济关系中为自己的爱情找到一个平衡。伊丽莎白、凯瑟琳、安妮,她们经济地位都不太美妙,但靠自己的头脑,靠她们对自我与周围世界的认知,挣出了好婚姻。所以奥斯丁的小说表面上看是浪漫爱情故事,写待嫁闺中的女人们如何择偶,实际上她写的是女性的成长。通过阅读,通过世事观察,获得心智的成长,是她小说中那个在个人与阶级的“傲慢与偏见”中,寻找“理智与情感”之间平衡的女性主人公的特色。

正因为她小说中的正面人物都有能力去感受情感,也能理智地判断反省,所以即使其小说是一种皆大欢喜的结局,也是建立在对人性乐观的态度和可信的基础之上,而不是戏剧性的偶然或幻想。

韦恩·布斯在《我们的朋友:小说伦理学》(The Company We Keep: An Ethics of Fiction,1989)中,从伦理学的角度讨论奥斯丁小说经久不衰的魅力。他以《爱玛》一书为例:“(它)里面包含针对其自身毒性的解药。这部小说并不剥夺读者从常规形式中得到的娱乐,但同时帮助细心的读者培养一种双重视野,把享受浪漫情节带来的乐趣和对书中各色男女人物的精致观察结合起来。”他把这种特质称为“奥斯丁的专利解药”(Austens patented antidote)。

双重视野,这正是奥斯丁小说魅力的关键。从小说中得到娱乐,但仍然能辨别幻象,是奥斯丁为其小说读者提出的最重要的要求。作为作者,她希望与读者建立的关系是一种平等、尊重的关系。她用表面上看来俗套的浪漫小说的故事与结构吸引读者。但同时更让她们看到这种结构和情节本身的问题,通过叙事人的反讽语调的引导,通过现实主义细节本身的内容,以及对女主人公的成长过程可信的呈现。

小说的兴起与发展,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人性觉悟的体现,同时建立在人道主义及其对理性、自由、情感与想象的尊崇之上。简·奥斯丁的小说自信完整地表达了这一信念。她的小说都可以读成女性在理性与情感上的成长史。同时奥斯丁作为一个小说家,她对小说的功用与陷阱有着清醒的认识和警惕。以哥特小说为例,她提醒读者小说的虚幻,以及它与现实的差异。这种提醒是善意的,是建立在她对读者的智力和理解力的信赖与依靠之上。也就是说,一个有道德感的小说家,会用小说自身的形式,在提供给读者这剂迷药的同时,也交给她们一服解药。这才是小说叙事和阅读的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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