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养鳗业自1972年开始试养,1979年迅速崛起,现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养鳗大国(樊海平,2006)。但是随着养鳗业的发展,许多养殖问题也伴随而来,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水产养殖废水。由于养殖用水量大,如果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收纳水体中,将对流域水质有一定影响。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保护渔业水域环境可持续发展,应对养殖尾水进行化学、物理和生物净化处理,最终达到循环水再利用和达标排放。
鳗鲡养殖尾水中以化学需氧量(CODMn)、总氮和总磷超标为主,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氮元素的治理可分别通过增氧与过滤降解取得效果,而对磷元素的治理需要较高的工艺。氮、磷是水生动物生长所需营养元素,主要来源于日常投放的饲料中。根据相关统计分析,鳗鲡对饵料中氮、磷的利用率为20%~30%,残余氮、磷分别附着于鳗鲡粪便、残饵和溶于水中,鳗鲡养殖尾水的直接排放将对地表水环境的稳定性造成影响。
目前农业农村部对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以SC/T 9101-2007(表1)为准,其中特殊保护水域和重点保护水域养殖水排放应达到一级标准,一般水域养殖水排放执行二级标准。
表1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部分) 毫克/升
尾水中氮污染包括氨氮和亚硝酸盐。氨氮过高将引起养殖动物呼吸困难、不摄食、昏迷等现象,严重可致大批量死亡。亚硝酸盐是氨转化为硝酸盐过程中的产物,在此过程中,一旦硝化过程受阻,亚硝酸盐就会在水体内积累,浓度过高将导致养殖动物死亡。
磷是鱼类必需的矿物元素之一,是构成骨骼和鱼鳞的必需成分。水产养殖中饲料磷是鱼类磷的主要来源,但是由于鱼类对饲料原料中磷的消化率变异较大,且在商品饲料中无机磷添加量普遍较高,从而导致大量的磷排入水体,饲料中含磷量1.2%~1.5%。目前一般使用藻类来去除养殖水体中的磷(岳维忠等,2004;曲克明等,2006)。
化学需氧量(COD)是指单位水体中所含的还原性物质,在一定条件下氧化剂氧化所消耗的氧或氧化剂的毫克数,因此,COD反映了使水质恶化的还原性物质的多少。COD对水产养殖动物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在特定的条件下会消耗大量的氧气,导致水体缺氧,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氨、硫化氢等。COD主要来源于鱼的排泄、残饵等,如果COD浓度过高会使水中溶氧下降,从而影响鱼的生长。
图1 尾水处理过程示意
针对具备较大尾水处理池面积的养殖场,可通过分级处理模式,进行过滤、沉淀、生物降解、增氧,使养殖水中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含量下降,水质达到可循环使用水平(图1)。养殖尾水通过过滤网,将水中鳗鱼粪便、残饵过滤,过滤水排入沉淀池进行24小时、48小时、72小时沉淀。池中定期泼洒微生物有益菌;种植水生植物(以凤尾草为主,兼种狐尾草、茭白等),面积为水面积的20%~30%;在池中放养鱼类(胡子鲇、鲢、鳙)1尾/米3对鳗鱼粪便、残饵进行清除。尾水经沉淀和降解后流入增氧池,经增氧后抽回养殖池使用,减少鳗鲡养殖用水量。
针对周边有足够大的农田的鳗鲡养殖场,农田与精养池水面面积的比例应大于15∶1,且常年开展农田耕作,所有消纳的农田应配套健全的农灌管网(水渠)、抽水设备、田间蓄水沟渠。蓄水池可容纳2~3天排水量,养殖胡子鲇、鲫鱼等,养殖密度为1尾/米3。在蓄水池中种植水生植物(水葫芦、凤尾草、茭白等,种植面积为蓄水池的20%~30%)进行生物降解,禁止投放饵料,降解后的水可进行循环使用。
针对占地较小的鳗鲡养殖场,以养殖污水净化处理为核心的设施设备型循环水系统处理鳗鲡养殖污水模式,可以节水、节地、实现零排污,还可以摆脱淡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对鳗鲡养殖的限制,通过设施设备对鳗鲡养殖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循环利用。
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水质要求不断提高,随着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的不断重视,养殖尾水处理技术将在鳗鲡养殖中得到广泛应用。文中3种尾水处理模式利用了物理、化学、生物方法,有效地控制鳗鲡养殖的自身污染和因养殖鳗鲡对水域环境造成的影响,实现鳗鲡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