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价格调差计算中指数选取问题探讨

2020-06-29 07:29张子艳
价值工程 2020年16期

张子艳

x摘要:水电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等特点,近年来,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波动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波动较大,特别是人工价格呈现出逐年上涨的态势一直在持续。因此,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发包人将结合工程特点规定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条款。本文就水电工程采用价格指数调差计算中价格指数选取问题进行探讨,目的在于合理确定适合水电工程中各影响因素的价格指数,为各标段合同结算提供重要依据,为发承包人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关键词:价格调整;平均实际工资指数;平均货币工资指数;施工机械费指数;其他费用指数

Abstract: Hydropower projects are characterized by large investment and long construction period, in recent years, the price fluctuation of labor, material and machinery is greatly affected by the national macro policy and the global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particular, the labor price has been on the rise year by year. Therefore, in the project bidding stage, the employer will stipulate price adjustment clauses caused by price fluctu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roje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election of price index in the calculation of price index adjustment for hydropower project, the purpose is to reasonably determine the price index suitable for each influencing factor in hydropower projects, provide important basis for the contract settlement of each bid section, to provide guarantee for the contractor to timely carry out project settlement, reduce contract disputes and promot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ject.

Key words: price adjustment;indices of average real wage;indices of average wage;indices of construction machinery cost;indices of other expenses

1  價格指数调差法在水电工程中的应用

水电工程具有工期长、投资大,且建筑及安装工程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较大,近年来,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波动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波动较大,特别是人工价格呈现出逐年上涨的态势一直在持续。因此,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参建各方的合理利益,对水电工程进行价格调整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天生桥二级、广蓄二期、松江河、百龙滩、洪家渡、构皮滩、金安桥、藏木等水电站均采用物价指数法进行调差,我国最大的三峡水电站也采用调差公式进行工程投资结算。用调差公式计算的指数调差法作为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控制投资的重要依据,现已写入《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标准文本)》中,水电工程造价指数调差法计算已有较成熟的实践和理论基础。

根据《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2010版)》,水电工程价格调整可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和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目前国内水电工程招标文件大都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采用如下公式进行计算[1]:

P0——按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保留金的扣留和支付以及预付款的支付和扣还:对合同规定的变更,若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亦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合同估算价中所占的比例;

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1、F02、F03…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投标截止日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招投标文件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或统计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若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上述部门提供的价格或双方商定的专业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或价格代替。

招投标阶段水电工程的主要费用有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费,其中设备费根据工程进度分年度分批次进行采购,一般不会牵扯到价差调整问题,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用一般是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通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报价,在合同协议书签订时,已约定工程结算单价或合价。

建筑及安装工程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管理性费用、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费、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

从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用构成来看,每一个参数均为调价因子,但是在工程招投标中,主要材料大都是甲供材,承包商不承担价格波动风险,因此材料费不参与调差,其他直接费、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费、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占工程投资比例较小,在工程招投标时,此部分费用一般不参与调差,大部分招投标文件规定只针对人工费(含机上人工)、施工机械费、管理性费用予以调差。

因此,本文主要针对人工费、施工机械费和管理性费用指数进行探讨。

2  价格指数来源

目前,国内没有专门针对水电工程价格指数的相关文件,对于水电工程价格指数的选取主要来自三个文件,一是统计年鉴,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写的《中国统计年鉴》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编写的地方统计年鉴,统计年鉴每年出版一次;二是《中国物价年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每年出版一次;三是《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发布,每半年发布一次。

目前水电工程价格调整中采用的价格指数主要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和《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指数,其中:

人工费价格指数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数和《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中人工费价格指数。

施工机械费价格指数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中设备工器具购置价格指数和《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中施工机械折旧费价格指数。

其他费用价格指数主要采用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年鉴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固定资产投资指数中其他费用价格指数和《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中的管理性费用指数。

3  价格指数选取

目前,水电工程招标文件都会对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做出具体规定,而大部分招标文件都采用调差公式进行调差,并且对调差中采用的价格指数等进行详细的规定。但是在价格指数的选取上,一直存在异议,主要异议表现在三个方面。

3.1 人工费价格指数选取

人工费价格指数,目前大多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人工费价格指数采用中国统计年鉴中的平均实际工资指数,在工程遇到变更索赔时,承包商往往会采取平均货币工资指数,到底采用平均实际工资指数还是平均货币工资指数,往往成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扯皮的事情。

统计年鉴中主要有平均货币工资指数和平均实际工资指数[2]。

平均工资:指单位就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平均工资指数:指报告期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与基期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率,是反映不同时期就业人员货币工资水平变动情况的相对数。计算公式为:

平均工资指数=×100%

平均实际工资指数:就业人员平均实际工资指扣除物价变动因素后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就业人员平均实际工资指数是反映实际工资变动情况的相对数,表明就业人员实际工资水平提高或降低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指数反映出物价变动因素的影响,反映支付給职工的货币额,是指工人出卖劳动力所得到的货币数量。实际工资是指工人用货币工资实际买到的各类生活资料和服务的数量。货币工资受货币工资率、工作时间长度、相关的工资制度安排等影响,更能反映实际情况,另外FIDIC合同条款中“费用变化引起的调整”中所采用的指数也是货币指数,因此建议采用平均货币工资指数。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3]发布人工费价格指数结合我国水电工程人工费的构成及费用标准进行分析,同时考虑社会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居民实际收入指数等因素综合确定[4]。反映的是水电行业内人工费变化的情况,因此,水电工程价格调整计算中建议采用《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费价格指数。

3.2 施工机械费价格指数选取

建筑及安装工程中施工机械费用主要包括第一类费用(折旧费、设备修理费、安装拆卸费)和第二类费用(人工费、动力燃料或消耗材料费)。由于二类费中的人工费、动力燃料或消耗材料费分别在人工费、电及油料费中调价,故施工机械调价要素只包括一类费用。

统计年鉴中设备工器具购置是指报告期内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新建单位或扩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或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工器具购置”中[2]。

根据上述定义,统计年鉴中的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包括的范围和内容更广,与建筑及安装工程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的内容不匹配。《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施工机械反映的建筑及安装工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械费价格指数中只考虑了折旧费,主要因为折旧费占施工机械一类费用比重大,设备修理费和安装拆卸费占比很小,且这部分费用一般考虑为定值权重部分,因此,可以近似采用施工机械折旧费代替施工机械费价格指数。

3.3 其他费用价格指数选取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中的其他费用是指施工过程中构成建筑产品成本,但又无法直接计量的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有关费用,应该包括其他直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等)、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财务费)、利润、税金及其他无法直接计量的费用[5]。

统计年鉴中的其他费用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购置以外的各种应摊入固定资产投资的费用[2]。

统计年鉴中的其他费用包括的范围和内容更广,与水电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中的其他费用包括的内容不太一致,因此,建议采用《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中管理性费用指数。但是《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中管理性费用指数,也只能近似代替其他费用指数。

4  价格指数调差法工程实例

云南省某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标,本标段工程原计划于2010年11月1日开工,2015年11月30日本合同工程完工。受宏观调控及流域开发时序调整影响,该标段于2011年8月停工,2012年年底全面复工,合同延期执行。现对2016的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进行测算。

2015年12月1日至工程完工合同权重按剩余工程实测权重计算,其中定值权重(A)为54.20%,变值权重中人工费权重(B1)为13.00%、施工机械一类费用权重(B2)为4.24%、其它费权重(B3)为28.55%。以下采用三种指数,分别对2016年价格波动引起费用变化进行测算,测算结果见表4。

情况1:采用合同规定价格指数,人工费价格指数采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云南省职工平均实际工资指数;施工机械一类费采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中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其他费用价格指数采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中其他费用价格指数。

情况2:在情况1的基础上将云南省职工平均实际工资指数调整为云南省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指数。

情况3:采用《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定基指数。

结果可见,采用平均货币工资指数计算的调差额最高,比采用平均实际工资指数计算的调差额高3.84%;采用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指数计算的调差额最低,比采用平均实际工资指数计算的调差额低22.06%。

5  結语

水电工程因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中采用价格指数调整法已被广泛使用,当采用中国统计年鉴中人工费指数进行调整时,建议采用平均货币工作指数。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水电工程价格指数是根据我国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参考国内外通用方法,针对国内建设的大中型水电工程进行测算的。价格指数综合反映了全国和不同地区大中型水电建设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投资随国家政策及外部市场情况的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虽然更能反映水电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但是其价格指数包括的内容还不够完整和全面,对其完整性和全面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

参考文献:

[1]国家能源局颁布.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2010版)[M].中国电力出版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1~2017[M].中国统计出版社.

[3]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信息2011~2017[M].

[4]李继革,郭建欣,陈浩.水电工程价格指数发布情况回顾与展望[J].水力发电,2009.

[5]国家能源局批准.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13版)[M].中国电力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