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实务探讨

2020-07-04 03:29刘军红
财经界·上旬刊 2020年7期
关键词:会计实务新收入准则变化

刘军红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  变化  会计实务

一、新收入准则主要变化

新收入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其变化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收入准则适用范围扩大

新的准则内容不仅包括了原来准则适用的收入业务核算,还将建造合同收入纳入进来,对于各类型收入业务均适用统一的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核算模型和标准,这样不仅保证了核算规则的统一性,也增强了市场上各个企业之间收入信息的可比性。

(二)收入确认标准有了新变化

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业务的核算确认基础有了调整,所有收入确认是以合同为基础,在满足合同条件情况下当企业取得控制权时为收入的确认标准,不再以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标准,以合同为基础、以控制权转移为确认标准,更具有实务操作性。

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和账务处理时间有了明确规定,是以合同义务履约完成情况为参考,收入确认分时间段和时点两种类型。根据准则中列示的三个条件,如果履约义务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是某一时间段内的义务,企业可以按照一定方法确认完工比例并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收入,其余的情况则就是某一时间点履约义务,在相应时间点确认收入。

(三)收入金额计量有了变化

除了收入确认标准和时点不同,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计量入账金额的核算也不同于原准则。首先新准则对于收入金额的计量是以合同交易价为计量基础,计量更加简单和直观;其次对于存在多项履约义务的合同也规定了不同义务所取得收入金额的分摊核算规则,充分考虑了合同的拆分,计量更加可靠;最后对于合同交易价格的计量核算更加公允,因为考虑到了多方面影响因素,如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应付客户对价等情况,使得合同交易价格更能反映实际交易价格。

(四)对于非常规业务的规定有了明确

新收入准则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常会碰到的非常规类业务会计处理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增强了对于会计实务工作的指导性。例如在新收入准则中单独有一章是用来规定特殊型交易的收入确认和计量规则,明确了售后回购、对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方法。让企业实务工作有了参考依据;还有一章对合同费用内容的描述,明确了合同费用的资本化和费用化的界定及核算,指导性更强,同时还添加了增量费用的概念以及其会计处理的详细内容。

二、新收入准则对企业实务工作影响探讨

(一)做好合同内容和履约义务的确认,为收入确认夯实基础

由于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的确认是以合同交易价格为基础的,所以合同的识别和履约义务确认非常重要,企业需要完善有关合同义务的确认和核算。

一是做好对于合同内容的识别和区分。在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第一步是对合同内容的识别。对于合同仅涉及单项义务的合同交易价格确定较为容易,需要企业明确合同内容便于交易价格的确定和会计处理。而对于一个合同中涉及到多项履约义务时,会计实务核算的难点在于能够正确区分各单项履约义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可以以某项履约内容是否可以单独核算产生利润、是否与其他内容存在较大关联性或产生较大影响来作为判断标准。

二是科学识别界定履约义务,判定收入确认核算的时间。由于新准则中对于收入的确认和账务处理时间需要以合同义务履约情况为依据参考,是在某一时间段内按照履约完成进度进行收入确认,还是在某一时点直接确认收入,需要企业对于合同履约内容进行细致的研究和判断,然后根据业务实质来确定收入的确认时间。

(二)准确核算并拆分合同交易价格,保证核算金额的精准性

在会计实务中,会计处理入账价格的确定也是关键环节,这直接关系到会计数据的准确性以及能否为企业管理层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依据。所以企业在实施新收入准则的实务工作中,对于交易价格的确认必须紧跟准则要求,并遵從业务实质,而且新准则中还要求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将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等均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考虑其对合同交易价格的影响。尤其对于涉及到多项履约义务的合同,如何合理将整体合同交易价格分拆至各单项义务是实务工作难点,会计实务中企业可以在合同义务开始日按照各单项义务单独售价比例进行分拆,之后不得变更;若每项义务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获取,可以采用成本加成法或市场调整法等来进行确认计量。

(三)关注对特殊事项的处理,做好实务操作

新收入准则单独拿出一章来对特殊事项会计处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指导企业遇到类似业务时如何统一实务操作。尽管特殊类型业务发生的概率不高,而且企业也不是会经常遇到所有类型特殊事项,企业在遇到相关业务时会比较摸不到头脑,找不到以往的实务操作进行借鉴。所以,在新收入准则下企业对于特殊事项的会计实务处理要格外关注,遇到相关业务时不能想当然的以自己的理解进行账务处理,而是需要根据准则规定进行实务操作。例如,对于合同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实务处理与旧准则实务操作不同,而是需要对于预期会收取的收入确认收入,而对预期销售退回确认负债,在此基础上对于预计退回货物再转让时的价值扣除后续成本后的金额确认一项资产,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日对退货情况进行新的预估然后调整当期收入成本。

(四)做好相关会计信息披露

财务报表附注也是企业会计实务的重要环节,在新收入准则下对于企业相关信息披露有了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规定。企业在准确核算的同时,在附注中继续沿用旧准则中关于详细披露企业收入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变更、会计估计变化的规定,同时还要披露合同履约义务内容信息和交易价格的确认、履约进度确认方法及原因、合同资产和负债余额及变动原因等详细信息。在实务工作中,企业一定要遵从新准则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而且是建立在会计核算准确真实的基础之上。

三、结束语

为了适应日渐多元化的市场发展,新收入准则应运而生,与原准则相比在诸多方面有了改变,从收入的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优化,更加符合业务实质要求,有利于会计账务处理。而且新收入准则内容更加具体细致,对于企业的会计实务工作更具有指导性,也便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市场的公平竞争。为了更好地开展收入会计实务工作,企业需要仔细研读新收入准则,并掌握准则变化对企业会计实务的影响,从加强日常工作和管理入手,确保收入会计实务工作执行到位。

参考文献

[1]张俊民.关于新收入准则会计计量的几个问题[J].会计之友,2017(08).

[2]谢智勇,史淑霞.新旧收入准则的比较分析[J].中国总会计师,20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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