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格局优化及对策研究

2020-07-08 10:57王曼怡郭珺妍
国际贸易 2020年5期
关键词:一带一带一路国家

王曼怡 郭珺妍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截至目前已有126个国家和29个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了共建合作协议。“一带一路”建设是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与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沿线各国和世界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源动力。随着国际分工不断发展、科学技术日益进步和跨国资本频繁流动,世界经济逐步进入深入调整阶段,我国从最初参与经济全球化已经逐步发展成为引领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角色。基于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与“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的新阶段,我国应基于适度均衡化和差异化原则,加强对外投资行业的分散化与高端化,通过改变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及增量的空间布局,实现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直接投资格局优化,推动我国与沿线各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本文基于中国在全球范围与“一带一路”沿线的直接投资区域布局、规模变动、行业分布等格局特征,对各个区域进行差异性优化策略分析,并全面梳理优化布局发展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挑战,进而提出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的格局优化发展的对策,对“一带一路”走深走实与沿线直接投资深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中国在全球范围内直接投资的格局概述

2000年正式提出“走出去”战略以后,中国以迅猛的发展速度成为世界最重要的对外直接投资流出国之一,已连续7年位列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前三名,连续3年全球占比超过一成。2018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达到1430.4亿美元,略低于日本(1431.6亿美元)位列第二位,全球份额占比达14.1%。截至2018年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已达到19822.7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三位(位居美国和荷兰之后),全球占比达到6.4%,广泛分布在全球的188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从中国在全球范围的境外企业数量和投资规模分布来看,中国在各个洲设立的海外投资企业主要分布在发达国家(地区)和国际避税地,其中85%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集中于中国香港、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国、新加坡等8个国家或地区。如图1所示,中国在亚洲设立的企业总数超过2.4万家,占比为57.0%,其中近三成的企业设立在中国香港。另外,从图1可以看出,中国在亚洲、大洋洲设立的境外企业数量比重与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比重相当,而在北美洲、欧洲和非洲设立的企业投资规模都相对较小。

从不同区域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特征来看,在全球范围内,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领域相对分散,主要分布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这些行业占比合计达到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85%,且中国在全球各洲的直接投资行业集中度也较高(见表1)。

二、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直接投资格局分析

(一)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直接投资格局

“一带一路”堪称是当今世界上跨度最长、发展潜力最大的经济大走廊。根据各国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特征,可将“一带一路”沿线划分为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北非、中东欧及蒙俄地区6个区域(见表2)。

“一带一路”涵盖沿线65个国家,其人口总数超过44亿,经济总量约占全球的30%。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基本呈现稳步快速增长的趋势(见图2),对沿线直接投资存量由2003年年末的13.2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年末的1736.0亿美元,增长为原来的131.5倍,对沿线直接投资占比在2013年年末达到峰值后有所回落。2013—2018年5年间中国不断深化与沿线国家互联互通、互利合作,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900亿美元,年均增长5.2%。在2018年全球跨国投资下降29%的大背景下,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仍表现出逆势增长的态势,同比增长8.9%,投资额达156.4亿美元,其中流向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增幅较大,产业层次逐步提升。

图1 2018年年末中国境外企业数量与直接投资存量的各洲分布

数据来源:《201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表1 2018年年末中国对各洲直接投资存量前3位行业分布概况

数据来源:商务部、《201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表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理分布

区域主要国家蒙俄地区(2国)蒙古、俄罗斯中东欧地区(19国)波兰、斯洛伐克、捷克、克罗地亚、匈牙利、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黑山、马其顿、拉脱维亚、波黑、爱沙尼亚、立陶宛、乌克兰、摩尔多瓦、塞尔维亚、白俄罗斯西亚北非地区(19国)土耳其、阿联酋、也门、沙特阿拉伯、阿曼、卡塔尔、巴林、伊朗、叙利亚、伊拉克、科威特、黎巴嫩、约旦、亚美尼亚、格鲁吉亚、以色列、巴勒斯坦、阿塞拜疆、埃及中亚地区(5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东南亚地区(11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柬埔寨、越南、老挝、泰国、文莱、菲律宾、缅甸、马来西亚、东帝汶南亚地区(8国)印度、阿富汗、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尼泊尔、马尔代夫、不丹、斯里兰卡

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名单并非固定不变,本文所指的沿线国家暂时以此为准。

(二)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直接投资格局特征及不足分析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总体的投资规模和增速可观,在投资规模、国家(地区)分布、投资增速、投资行业等方面均表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特征。这些差异特征部分是由于各地区的政治制度、经济水平、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差异造成的,但是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暴露出中国对沿线直接投资的区域分布极不均衡、行业过于集中等不足之处。

1.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的直接投资存量规模分布不均衡

中国直接投资的区域主要分布在紧邻中国的国家和地区,对东南亚地区的投资规模占一半以上,南亚、中亚、西亚北非和蒙俄地区吸收的投资规模比较相当,共占40%左右,而对空间距离较大的南亚和中东欧国家的投资力度较小,对中东欧的占比不足2%(见图3)。这种过于集中的投资规模分布概况很可能导致企业间恶性竞争,降低投资效率,增加投资风险。

图2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存量及占比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与《中国统计年鉴》。

图3 2018年年末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存量区域分布

数据来源:商务部、《201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2.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的直接投资增速和份额占比变化差异较大且不稳定

在2003—2018年期间,中国对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始终保持增长趋势,但不同区域的增长速度及份额占比变化却有显著差异。这5年间中国对东南亚、西亚北非地区的直接投资的年均增速较大,对东南亚地区的直接投资份额占比基本呈现“J”型的上升趋势(见图4),这种持续快速的份额增长很可能引起投资企业间恶性竞争、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后果。中国对蒙俄、中亚和南亚地区的直接投资增速变化也比较剧烈,对这三个地区的直接投资份额占比呈现“尖角型”的变化趋势,且份额占比均在2009年开始持续下降,这种剧烈转折的份额变化将阻碍国家间的经贸战略规划对接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完善和升级。而中国对于中东欧国家的直接投资增速较为可观但份额占比很小,不利于双方经贸合作的深化和升级。

3.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布局不尽合理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主要流向新加坡、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老挝等国家(见表3),中国对这10个国家的直接投资存量占比达到对沿线直接投资的74.64%,其中新加坡的存量占比近30%,且保持高速增长趋势,2013—2018年间的平均增速超过35%。这种相对集中的国家布局明显不利于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提升国内资源配置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效率。

图4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直接投资存量份额变化

数据来源:商务部、2003—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表3 2018年年末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存量前10位国家

注:《201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4.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的行业领域过于集中,且产业层次总体偏低

中国对沿线地区的投资过度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初级产品加工、建筑工程施工等领域,在高端制造业、商贸物流、科技研发等高精尖产业的直接投资比重很小,阻碍了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的自由流动,不利于国内产业结构优化和整体生产效率提升。

三、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的区域差异性格局优化分析

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各个区域地缘政治因素、经济发展环境、国家战略规划、自然资源禀赋等有明显的差异,应本着适度均衡化、差异化的基本原则,对各个区域的直接投资格局进行差异性优化策略分析,这对于进一步实现沿线直接投资的格局优化与高质量建设更具现实意义。

(一)中国在中亚地区直接投资的格局优化分析

2003—2018年,中国对中亚五国的投资增长较快且波动性较大,投资流量在2014年前一直处于增长状态,但在2015年、2016年曾出现明显的回落后又恢复。中国对该地区的直接投资集中在能源开发、交通运输、通讯建设、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

中亚是亚欧大陆桥必经之地,与中国经济合作基础良好。其中,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总量、投资环境明显好于其他四国。因此,应重点考虑增加对哈萨克斯坦的直接投资,并进行产业布局优化。另外,出于国家战略合作和边疆安全的考虑,应合理扩大和巩固在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等地在自然资源开采、能源开发、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直接投资,在哈萨克斯坦东部和乌兹别克斯坦扩宽和深化农畜牧业领域合作。同时,政府应该注意政策引导,防止企业扎堆自然资源、能源开采领域,避免破坏国家间的利益制衡。

(二)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直接投资的格局优化分析

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获得了中东欧国家的积极支持响应,2008—2018年10年间中国对中东欧的直接投资存量增长了近70倍,但目前中国对中东欧地区的直接投资规模仍非常小,不足30亿美元,且流量增幅不显著。中国对该地区的直接投资包括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机械设备、通讯技术、物流商贸等领域。

中东欧部分国家不仅自然资源丰富、营商环境良好、政府财力雄厚,而且经济刺激政策也较多。中国企业应密切关注中东欧地区的重点引资领域,重视中东欧国家气候和环境友好发展的诉求,积极开展清洁能源技术、通信技术研发等领域投资合作,重点考察匈牙利、波兰、保加利亚、捷克和斯洛伐克等投资优势突出的国家,帮助其实现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完善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意愿,并增加通用航空和高端设备制造、交通基础设施、电力设施、技术建设、汽车等行业投资规模,逐步实现以点带面的动态优化;此外,应利用绿地投资、跨国并购等方式,推动中国海外企业将包含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整套生产模式落地中东欧地区国家,促进我国企业提升“欧洲化”生产技术作业标准,以贸易投资发展带动中东欧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推动我国对中东欧的产业转移。

(三)中国在西亚北非地区直接投资的格局优化分析

西亚北非地区因其地理位置优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中国对该地区的直接投资存量规模由2003年年末的5.2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年末的235.13亿美元,2008—2018年10年间的存量占比始终保持在13%左右。投资行业主要集中在能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等领域。

2018年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升至70%,其中40%左右的原油进口来自西亚北非。鉴于此,中国三大国家石油公司等相关企业应抓住机遇加大对原油贸易等行业的投资规模,充分发挥双方在能源产业链条上的互补优势,与沙特阿拉伯、伊朗、阿曼在资源深加工、能源设备技术、信息技术和制造业等多个领域进行深入合作,共建集资源勘探、开采、加工、冶炼、运输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另外,还应侧重加强与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实现我国钢铁、水泥等部分过剩产能的合理输出。具体地,中国政府和海外投资企业应充分利用阿联酋作为金融中心和转口贸易中心的功能优势,继续扩大和巩固在建筑工程、贸易服务等领域的直接投资;结合以色列的农业技术优势,投资其节水灌溉设备研发、设施农业等领域,合作共建高效节能的绿色农业示范园区;加强对沙特阿拉伯的基础设施、城市建设、能源和制造业等领域投资。

(四)中国在东南亚地区直接投资的格局优化分析

2003—2018年,东南亚地区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吸引中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地区,且保持稳定快速增长态势,年均增速从2011年的35%逐步减缓至16%左右。截至2018年年末中国对东南亚直接投资存量占对沿线投资的58.4%,其中一半以上的投资存量集中在新加坡。中国对东南亚地区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电力、矿产等领域。东南亚地区一直都具有较强的外商投资吸引力,因其在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力成本、税收政策、法律制度等方面均具备优势,但区域内各国在经济结构、资源禀赋、战略规划等方面差异较大,因此需要有差异化、针对性的布局优化策略(见表4)。

(五)中国在南亚地区直接投资的格局优化分析

南亚地区位于“一带一路”的海陆交汇处,具有地理区位、自然资源及劳动力资源等优势,对于中国的南向开放合作和边疆安全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2003—2018年,南亚地区成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但是中国对其直接投资的步伐仍然滞后于贸易合作,主要投资领域为基础设施建设、机械设备制造、能源开采、纺织、农产品加工等。

总体而言,中国企业应将印度和巴基斯坦列为该地区的重点投资国家,并实行差异化投资优化策略。对巴基斯坦,中国应加强对其在能源资源开发、精密机械制造、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投资;对于印度,中国应加强中印战略互信,尽快完善中印高级别经贸对话机制,投资助力“印度制造”“数字印度”的发展愿景,可重点考虑对印度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另外,也应合理地向南亚转移国内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推动对缅甸、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等国在农产品、农机设备等农业现代化方面的投资合作。

(六)中国在蒙俄地区直接投资的格局优化分析

中国对蒙俄地区的投资流量在2014年之前年均增速高达59%,而后的增幅基本呈缩减趋势,甚至在2016年出现负增长。截至2018年年末中国对蒙俄直接投资存量达175.7亿美元,其中对俄的投资占比为70.0%,这些投资主要集中在能源开采、加工制造业等领域;对蒙古的对外直接投资多集中在矿业开发、基础设施、建筑建材、农畜牧业等领域。

俄罗斯是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最重要的战略性合作伙伴之一,其自然资源丰富、地缘政治影响力较大。中国应抓住俄罗斯推进欧亚经济联盟和“东向战略”的契机,积极支持欧亚经济联盟、东盟及“大欧亚伙伴关系”。我国应利用自身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丰富经验与技术优势,帮助改善俄罗斯部分自然环境恶劣地区的经济发展困境,推动投资企业积极扩大对俄在航空航天、高端设备制造、资源精深加工、化学制药等高新技术行业的投资合作。对于蒙古国,中国应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发展之路”战略对接,结合蒙古国加快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战略规划,重点加强对蒙在能源开发、农牧业深加工、能源矿产、物流交通等领域的直接投资。

四、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的新阶段为中国直接投资格局优化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在经贸深入合作和区域格局优化的过程中,企业“走出去”仍会面临来自东道国在政治社会安全、经济风险、法律制度、金融合作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和挑战。

表4 中国对东南亚地区直接投资的差异性优化策略

数据来源:根据商务部、历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相关资料整理。

(一)东道国的政治风险较高,社会安全问题突出

《2019“一带一路”能源资源投资政治风险评估报告》指出,“一带一路”沿线的大部分国家在政治上仍属于中等以上风险,较高投资风险和高投资风险的国家主要位于南亚、西亚北非地区。这些地区地缘关系复杂,各国势力盘踞交错,区域内的大部分国家(地区)都存在政局不稳定的问题,多表现为政党制度复杂、政党轮换执政、政治倾向和结盟状态多变等。这严重破坏了各项政治经济外交政策的连续性,甚至威胁了部分国家的主权信用,导致我国在沿线深化经贸活动的区域选择及投资领域严重受限。此外,随着“一带一路”不断深化发展,我国政府和企业对沿线的投资活动不仅持续面临大国博弈与利益制衡的双重挑战,同时也受到沿线国家(地区)内部的民族文化冲突与恐怖极端组织的双重威胁,甚至有部分不安势力不断影响、干扰东道国的态度与决策,导致我国与沿线部分国家政策协调的难度与成本增加。

(二)东道国的宏观经济基础薄弱,经济风险加剧

根据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2016年所编制的“丝路信息化指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得分普遍较低。除了少数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体外,其他多数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较低,且大多存在经常项目赤字、产业结构性失衡、经济体制僵化、市场经济开放度低、经济增速放缓等宏观经济基础薄弱的问题。这些问题进而又催生出了工业化程度过低、基础设施发展滞后、税收制度不明等问题,导致投资、营商环境持续恶化,致使债务违约、资产泡沫化、大型项目停工等情况频发,经济风险不断加剧。一旦东道国发生严重的经济危机或风险转嫁,中国境外投资企业的资金安全与项目建设都无法得到有力保障。

(三)东道国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多因素引发法律风险

首先,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程度与执法力度不一,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备、不透明、变动频繁等问题,且这些国家在法律上与国际接轨的程度都比较低、法律体系差异较大,导致我国对外投资企业在税收缴纳、劳资关系、招标程序、并购审批、国家安全审查等一系列经营环节都面临巨大的潜在风险。其次,沿线国家的政治风险相对较高、宏观经济基础较薄弱等问题也会破坏法律体系的稳定性、连贯性和可行性,比如伊朗曾以政治风险因素为由导致我国企业受到制裁。最后,非政治、经济风险引发的法律风险也不容小觑。例如金仁淑,孙玥(2019)给出的民意调查显示,吉尔吉斯斯坦公民就将中国视为经济威胁而非合作伙伴,这种对华紧张情绪也可能造成企业海外投资收益受损,增加投资风险及违约法律风险。

(四)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市场化严重不足

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的重点主要是在实体经济层面,而与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尚处在初级阶段,市场化严重不足。首先,中国与沿线贸易的主要金融合作业务——贸易结算业务方面存在规模有限、监管不畅、资本流动受阻等问题,在整体的金融合作方面也存在互设金融机构少,合作业务单一,金融创新服务不足等诸多问题;其次,虽然沿线国家(地区)之间签订了较多的金融合作协议,但是通过协议落实的合作实体较少,合作国家主体较为单一,且金融服务效率低下。另外,由于沿线地区主要是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化严重不足,普遍存在依靠财政补贴、政府垄断等方式进行投融资活动的问题,市场化、国际化资金运营模式及投融资的配套措施、监管制度都无法落实和升级,导致金融配置资源效率大幅降低。

五、中国推动“一带一路”沿线直接投资格局优化的对策建议

中国对沿线直接投资格局进行区域差异性优化和深入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既是现实存在的问题,其中也包含大量的潜在风险。下面本文针对优化策略、应对问题和风险,对“一带一路”沿线整体格局优化提出四方面的对策建议。

(一)积极签订或升级双边协定,降低潜在的政治风险

针对沿线大部分国家政治风险较高的现实问题,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抓紧制定或升级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经贸合作发展的战略规划,积极加强双边、多边的经贸合作战略对接,尤其对于中亚、西亚北非等地区资源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对外投资项目,应更注重结合其绿色友好、可持续发展的诉求,尽量降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项目可能引发的政治风险。对此,我国各级政府及各部门之间应明确职责划分,通过组织完善工程建设、产业投资、对外援助等配套措施,逐步改善中亚、西亚北非及南亚等地区的贸易、投资大环境;适时与沿线国家签订或升级双边投资协定(BIT),对于签署双边投资协定时间较早且经贸往来密切的国家,如新加坡、斯里兰卡、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越南、老挝、阿联酋、印度尼西亚等国,应继续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及时全面升级条款或重新签订,并针对贸易往来较为密切且投资风险偏高的国家,如塔吉克斯坦、老挝、缅甸、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伊朗等国,提出更为审慎的双边投资协定,尽量避免非经济因素带来的投资风险。

(二)完善高质量信息化服务平台,预防潜在的经济风险

由于沿线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宏观经济基础薄弱的问题,中国政府和对外投资企业应密切关注其经济社会运行情况,预防潜在的经济风险。首先,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环境分析,构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信息交流服务平台及风险预警系统,尤其是对于南亚、西亚北非地区及部分东南亚国家等投资风险相对较高的区域(国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其信息资源优势,为这些地区的相关投资企业及时提供东道国政治局势、法律法规、优惠政策、税收制度、雇佣规则、宗教民族文化等全方位的有效信息;其次,应注重提高在沿线对外投资的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与新加坡、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和捷克等国在工业化和信息化方面的产能合作,提升沿线投资环境评估的数字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再次,应借鉴美国的丰富经验,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抓紧建设我国“一带一路”新型研究智库,尽快开发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系统,这将有利于解决中国在西亚北非、东南亚等地区可能面临的一系列复杂性、动态性问题,有效防范潜在的经济风险;最后,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组织等应合理增加在南亚、西亚北非、东南亚等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数量,为其境外投资企业提供实时、客观、高效的信息咨询服务。

(三)促进东道国法律体系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首先,针对中亚、西亚北非、南亚等地区部分国家政治不稳定因素、宏观经济风险引发的法律问题,我国应加快制定《海外投资保险法》,为我国海外投资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尤其注意在与中亚、西亚北非等地区国家进行双边经贸合作过程中,应更加侧重建立东道国的市场基本规则,促进中亚、西亚北非等地区的东道国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同时注意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以保障法律制度的落实,比如创新出口信用保险种类、扩大保险业务范围等;其次,对外投资企业应积极完善企业境外财务及监管制度,重视国际化经营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对海外投资项目运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对于境外企业在中亚、西亚北非等地区集中投资能源、资源开发等高风险项目时,应进行更为严格的可行性分析;最后,中国与部分中亚、西亚北非、南亚等地区的东道国政府双方应积极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渠道,共同协商完善中国企业在东道国对大型工程项目投资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中国企业的海外形象建设,避免一些非政治、经济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

(四)结合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完善对外投资的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开放是鼓励企业“走出去”、提升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交流合作的重要方面,加快建成与沿线各国之间健康互动、产融结合的新金融生态系统,可有效规避对沿线直接投资的金融风险,进而推动经贸合作顺利开展。首先,我国央行等金融机构应率先加强与新加坡、马来西亚、阿联酋以及部分中东欧国家的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以带动与沿线整体的金融协作发展,建立包括金融法律协调、金融信息共享、金融监管合作等机制在内的一系列多边金融协作机制,并重点与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主权财富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风险资本等加强合作,共同打造完善的金融协作体系优化,构建更加开放的市场导向型的投融资体系。此外,金融机构之间应避免盲目竞争与恶性竞争,实行差异化经营服务与管理模式,积极帮助西亚北非、南亚、中亚等金融发展相对落后地区建立、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对于中东欧、中亚、东南亚等金融发展相对成熟地区,应加快推进我国商业银行在其开展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网络化布局,积极开发多层次的金融产品,如涉外担保、全球授信、混合贷款、丝路债券等,拓宽海外投资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渠道,逐步建立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共同支持沿线直接投资深入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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