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企业申请认证时常见问题解析

2020-07-18 05:46姜丽丽李江山陆世鸣
光源与照明 2020年1期
关键词:型号蓝光灯具

姜丽丽 李江山 陆世鸣

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上海201114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201114

0 引言

灯具企业开展产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简称CCC认证)工作时,业务员因自身对产品了解不清晰,经常遇到提交材料不正确而被实验室退回的问题,影响了企业获证的效率。为了帮助企业了解获证时的注意点,文章从了解样品和提交资料两个方面分开阐述。

1 了解样品

企业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递交认证申请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会把任务下派至各检测实验室。企业如果在与实验室交接样品和资料时,能够对自身产品有很好的了解,资料准备齐全,将会大大缩短获证的周期。下面将从以下方面简单展开。

1.1 单元划分的注意事项

依据2018年12月修订的 CQC-C10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照明电器》[1]有关规定,认证单元划分的基本原则见其附件2。以下5点要特别注意:

(1)标称功率和实测功率均小于等于25 W 的认证产品与标称功率或实测功率大于25 W 的认证产品不能放在同一个单元;

(2)分体式筒灯不能与一体式筒灯放在同一张证书上;

(3)不可调光的灯具“可以”和可调光灯具放在同一张证书上,但要分别列明,且需对控制端子调光的型号加做控制端子骚扰的EMC差异试验;

(4)可调光与非调光的LED控制装置可放在同一单元,但需满足:调光的控制装置只增加了一个调光电路板,其他结构必须与非调光控制装置完全一样;

(5)可替换光源的灯具、非用户替换光源的灯具、不可替换光源的灯具,由于三者结构相差较大,不能放在同一个单元。

1.2 样品结构的确认

对一款灯具产品进行描述,需包括产品名称、安装方式、光源的种类、控制装置类型、防触电类型、外壳防护等级、安装面材料等内容。在描述嵌入式灯具时,特别要注意灯具上是否标注“能否被隔热衬垫或类似材料覆盖”等字样。

1.2.1 防触电结构的确认

企业在申请产品认证前,应对自身产品防触电分类有一个基本认识,防触电类型决定了测试参数的多样性。根据防触电保护方式,灯具可分为Ⅰ类灯具、Ⅱ类灯具和Ⅲ类灯具。Ⅰ类灯具是指,除基本绝缘外,易触及的部分及外壳有接地装置,一旦基本绝缘失效,不致有危险。这类灯具常用在金属外壳灯具上,如投光灯、路灯、庭院灯等。Ⅱ类灯具是指,除基本绝缘外,还有附加安全措施 (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垫),但没有保护接地的措施,或仅依赖安装条件。这类灯具常用在一些室内产品上,如小射灯、灯串、台灯、手提灯等,或者外壳不便用金属制造的产品上。Ⅲ类灯具是指,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交流50V或直流120V),灯内不会产生高于SELV的电压,常用于一些特殊场景,如机床工作灯、集中控制的应急灯、水下灯等。

通常,这3类灯具很好区分。Ⅰ类灯具是带有接地线的,如路灯、投光灯等。它们都带有金属外壳,这些外壳一般需要接地。Ⅱ类灯具由于已经采取了加强绝缘等安全措施,故没有接地线,它的电源线中只有火线和零线两股,Ⅱ类灯具的标志为“回”。Ⅲ类灯具在铭牌标识上会明显标注“”标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认监委的规定,一些Ⅲ类灯具如果最终需要间接连接到220V/380V电网,应按整体进行分类。最常见的案例就是LED台灯,Ⅱ类的LED控制装置输出SELV至光源腔,在我国将其整体分类为Ⅱ类灯具。

1.2.2 产品类别的确认

企业在申请产品认证的时候,经常混淆固定式通用灯具、隧道灯和投光灯这3类灯具。如何来辨别这3类灯具呢?固定式通用灯具指的是除了固定这个要求外,没有其他特殊要求,而隧道灯有碎玻璃试验的要求,投光灯还有风压试验的要求。这3类灯具中,投光灯的识别尤为困难。简单来说,投光灯的光束角分为窄光束角、中光束角和高光束角,投射的光线绝大部分集中投射在光束角范围内,使得受照范围内的照度远大于其周围环境的照度。常见的投光反射罩通常附带角度调节装置,并且具有两维旋转固定的特性。然而,隧道灯由于其特殊的安装环境,在安规方面要符合 GB 7000.203的要求,性能方面也可以用GB/T 32481—2016《隧道照明用LED灯具性能要求》检测。正确区分这些产品,才能保证采用的检测依据正确,申请的认证类别准确。

1.2.3 光源的替换方式

GB 7000.1—2015[2]标准根据LED光源的特殊性分别阐述了可替换光源、不可替换光源和非用户替换光源3种光源类型。可替换光源是指带有1个符合IEC 60061灯头的灯,或设计成用接线端子、连接器或类似装置连接,且在灯具正常使用或维护期间替换的光源。不可替换光源是指,光源是灯具的1个不可替换的部件,不打破或者损坏灯具,光源就不能替换;或在设计时,将其封闭在只使用1次并且不能被打开的罩子内,罩子用螺钉或类似固定方式固定。非用户替换光源是指仅由制造商、服务代理商或有类似资质的人替换的光源。这3类光源类型对标记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见下文2.1节标记。

1.2.4 外壳防护等级的确认

LED灯具中IP防护等级是由两个数字组成的,第1个数字表示防止粉尘、固体异物的等级,第2个数字表示防水侵入的密闭程度。IP等级不是越高就越好。例如,有些灯具生产企业想申请路灯的防护等级IP68,就必须告诉实验室申请IP68的理由、浸入的深度,并区分是整灯申请还是局部申请IP68,这就需要明确标识各部位的IP等级。如果路灯的光源腔防护等级要申请IP68,但整灯是IP65,则说明书上只能标注IP65。有些企业其灯具中的控制装置防护等级是IP67,而整灯申请IP68,试验便不会通过。

1.3 送样方案的确认

认证申请通过后,企业便可初步自行确定送样方案,准备样品。这样可以与认证机构提出的方案进行参照,有效缩短了试验前相互沟通的周期。一般来说,建议有以下步骤。

第1步,将需认证的灯具型号按控制装置的型号重新排列,选出整个系列中额定功率最大的型号。如果最大额定功率的型号出现好几个,选出其中体积最小、结构最复杂的灯具,作为主检样品。准备样品2台,1台作为GB 7000系列的安规测试样品,另1台进行电磁兼容测试。

第2步,再选出整个系列中,单颗LED功率最大的灯具型号,对其进行蓝光的随机测试,同时单颗LED色温最高的灯具型号也要做随机蓝光测试。

为了更好地理解,下面举例说明。某待认证系列灯具中有2个灯具型号:型号 A,额定功率100 W,由100颗1 W的LED组成,记做“100×1 W/LED模块”;型号B,额定功率80 W,由40颗2 W的LED组成,记做“40×2W/LED模块”。那么,最大额定功率的灯具是 A,所以主检样品就是 A;但 A的单颗LED功率不是最大的,所以还需选1台B,作为蓝光随机测试样品。

蓝光随机测试也并非一定要做。如灯具样品上使用的LED芯片已获得蓝光证书,又如其自镇流 LED模块在做模块自愿认证时,已进行了蓝光测试,这些都需要在关键元器件清单中予以确认列明。

第3步,根据前面两个步骤选到的样品型号,查看它们使用的LED控制装置证书,并将证书参数信息列出,以方便查看。然后,查找整个灯具系列中,控制装置输出电压比之前选出的样品更高的,如果有,则需要增加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的差异试验。

此外,最高工作环境温度 Ta值小于灯具 Ta值的LED控制装置,是不允许使用的。查看有无样品的外壳温度Tc值与之前选型出来的样品Tc值不同。若有,可以加做耐久性或热试验的差异试验:如果是控制器本身发热比较多,那么选择外壳温度高的样品;如果是光源散热多,热辐射到了控制器外壳上,那么选择外壳温度低的样品。这个试验不是每个灯具型号都要做,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第4步,除去主检使用的LED控制装置,查看整个灯具系列还用了多少其他“证书号”的LED控制装置。一般来说,不同证书号的控制装置电路原理或元器件互相没有覆盖性,需要补充一些电磁兼容方面的差异试验。值得注意的是,在查看整个灯具系列其他LED控制装置时,需查看说明书中灯具是否可调光,确定用的哪家厂家的控制装置,检查是否都有证书。在认证机构网站上查找证书时,需索引最高工作环境温度Ta、外壳表面温度Tc、安全特低电压SELV等信息。对于引用2007版标准 GB/T 17743,且需认证的灯具是可调光的,则不能使用该控制装置;如果灯具是不可调光的,但用了可调光的控制装置,只需将它的调光线剪除或调光端子封闭,差异试验根据覆盖元器件的情况酌情选择。

第5步,查看整个系列灯具的外形图片,根据不同的结构造型,选择相应的差异试验。

第6步,如果是非用户替换光源,罩盖下面有正负极焊点,且整个系列所用的LED控制装置输出电压不同,则还应该针对不同厂家、不同电路原理、不同输出电压的代表性型号,做GB 7000.1中防触电附录A的差异试验。

第7步,如果灯具使用了不同厂家的LED颗粒,比如用了A供应商的,也备用了B供应商的,那么要弄清各个LED颗粒用在哪些灯具型号里,分别找到单颗功率最大的,做蓝光的差异试验。

第8步,零部件应该给证书,但没有给证书的,只有2种可能的操作:

(1)这个零件不属于CCC强制认证的范畴,那么可以做随机测试;

(2)这个零件属于CCC强制认证的范畴,则需要先确认该零件是灯具厂家自己设计制造的,且只用于该灯具一起销售,不做单独销售,然后才能做随机测试。

第9步,如果整个系列中灯具都是直流供电,没有控制装置,那么就不需要做电磁兼容试验了,可以只送1台灯具主检。如果LED灯珠用了多家产家的型号,就必须送对应型号的样品做蓝光随机试验。如果结构没有明显差异,就不需要再做其他差异试验。

2 资料的准备

企业申请产品CCC认证时,需要递交一些相关材料,比如灯具型号清单、说明书、关键零部件清单、描述报告等。描述报告不是必需的,但如果企业提前准备好,供实验室参考审核,将会大大缩短获证时间。同时,企业在准备描述报告的过程中,有时也会发现自身产品的一些问题,可及时整改。文章将从描述报告中挑选几个关键点来讲述,供企业参考。

2.1 标记

标记上的内容应明确告诉消费者或者专业安装人员灯具的性能、安装、警示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不完整的标记内容会给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带来安全隐患。

2.1.1 标记的通用要求

GB 7000.1—2015中关于灯具上的标记提到,下述信息应清晰、持久地标记在灯具上:换光源或其他可替换部件时,要看到的标记应在灯具的外表面 (安装面除外)看得见;或在换光源或其他部件的过程中,随光源一起卸下的罩盖反面看得见。GB 7000.1—2015标准也要求:对于为了防触电保护而盖住非用户替换光源的固定罩子,应标IEC 60417—6042(2011-11)给出的“警告,触电危险”的符号,符号的最小高度应为15 mm[2]。

2.1.2 蓝光危害的标记要求

GB 7000.1—2015标记这一章节中,也对蓝光危害的标记要求进行了阐述。对于根据IEC/TR62778分类为具有阈值照度Ethr的可移式灯具和手持式灯具,应标记“不要注视亮着的光源”的警告符号。对于根据IEC/TR 62778分类为具有阈值照度Ethr的固定式灯具,当Xm是出现Ethr条件的距离时,随灯具一起提供的制造商的说明书中应提供下述文字“灯具的安装位置应使其不会长时间在小于Xm的距离被盯着看。”对于灯具含有根据IEC/TR62778分类为具有Ethr条件的光源,而且该光源在灯具维护期间可以直接看到的,应标记“不要注视亮着的光源”的警告符号。

2.1.3 3种光源类型的标记要求

可替换光源的信息需要在用户正常更换光源的过程中被看到,所以标志粘贴的位置很重要。

不可替换光源在安装完成后,灯具将不可替换,企业只需在随灯具的说明书里解释:“此灯具的光源是不可替换的,当光源到其寿终时,应替换整个灯具。”

非用户替换光源需在相应的说明书中作以下解释:“此灯具内的光源应由制造商或其服务代理商或有类似资格的人来更换。”标准GB 7000.1—2015[2]4.30条款还对带有非用户替换光源的灯具作了解释:在非用户替换光源上使用防护罩来提供防触电保护,而且罩子上标着3.2.24规定的“警告,触电危险”符号,在进行本标准第8章规定的试验和检查时,该罩子应保留在位置上。该罩子应使用至少两个独立的固定件可靠地保持在位,例如两个螺钉,每个固定件应该使用工具才能移动。如果企业申请认证的产品是非用户替换光源的灯具,应在灯具的外表面(安装面除外)标记闪电符号,或在随光源一起卸下的罩盖反面标记闪电符号。闪电符号作为警示符号,应贴在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灯罩上,而不是不起作用的外壳上,如图1所示。提供防触电的罩子至少为两个独立的固定件,比较常见的固定件有螺钉等。如果1个灯具有多个罩子可独立提供防触电,则每个罩子都需要贴上闪电符号。

2.2 蓝光测试数据

在LED灯具认证中,往往需要对LED模块做蓝光测试。常见的路灯和隧道灯,LED模块外都带有透镜来改变光学轨迹。对此类灯具进行蓝光测试,实验室往往会把透镜拆除,对LED芯片进行测试。如果光源测得的蓝光危害等级为RG2,则额外对整灯进行配光测试。结合蓝光和配光测试结果来计算达到RG1的最小距离。

图1 闪电符号粘贴的位置

如果对灯具进行了灌胶处理(如图2所示),拆开会导致灯具永久性损坏,或者灯具采用的是不可替换光源,那么本质上应对灯具整体进行蓝光测试。但由于探头不可避免地在空间位置上无法精准定位最大光强方向(灯下点为最大光强方向的产品除外),故企业可提供未封闭的样品,实验室则对 LED芯片进行测试。虽然这会导致产品实际测试结果较为严酷,但却降低了日后的风险。

如果样品使用的LED芯片已经获得蓝光证书或者做过相关试验,则需在描述报告中说明情况,可免于重复测试。

2.3 元器件清单

描述报告中有1个部分是关键件清单的填写,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照明电器》中“附件3——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中的分类要求来进行判定。主检型号使用的零部件需加“*”标记。

图2 灌胶处理的灯具

申请整机认证时,整机内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应按对应要求单独送样进行检测。关键安全元器件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国家认监委规定的可为整机强制性认证承认认证结果的自愿性认证证书)的,可免于单独测试,但仍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供实验室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核查。关键元器件和零部件描述应按要求一一对应,准确、详细描述每个项目,不应出现笼统的不确定的描述。

企业申请认证证书时,往往是1个系列的灯具申请同一张证书,这些样品的参数不尽相同。在描述差异样品与主检样品的区别时,则需要对这些产品的光源种类、控制装置信息、防触电保护类型、IP、外形尺寸、安装表面材料等一一表述,以更好地识别出差异点,这样也可再次核实选样的正确性。

3 结束语

以上就是灯具企业申请强制认证证书时的几个注意点,希望能对相关灯具企业的获证带来帮助。

猜你喜欢
型号蓝光灯具
灯具
航天型号批生产管理模式的思考
型号产品配套管理模式探索与实践
◆ 灯具
航天型号全要素管理的初步实践
蓝光特别推荐
蓝光特别推荐
蓝光特别推荐
灯具技术要求22条
解读GB/T 31728—2015《带充电装置的可移式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