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知行合一”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2020-07-18 16:07李啟月
锋绘 2020年4期
关键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知行合一

李啟月

摘 要:尽管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知行观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产生于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代表着不同的社会阶层,却仍然具有许多相通之处。通过剖析《提纲》中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研究王阳明“知行合一”功夫的内涵,分析马克主义实践观与王阳明“知行合一”的异同,探索二者的有机融合,有助于我们将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更好地利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知行合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1 王阳明“知行合一”

最早提出良知理念的是孟子,孟子认为人天生就具有良知与良德,是一种先天的道德观念。王阳明继承和发展了这一观念,认为“知是心之本体”。我们每个人遇到事情时都有私欲来遮蔽,只要正了念头,就能实现良知。王阳明强调“心即理”,所谓理是由心而生的。良知天然地存在于每一主体,王阳明将其分为本然形态与明觉形态。本然形态即良知最初作为一种原始形态存在于本体,阳明先生讲“随曰知之,犹不知也”。诚然,良知是先天的能力,但良知的表现形式大多为一种普遍性必然性的简单认知,并没有通过现实而转化成为理性的认识。将本然形态的良知转化为明觉形态的良知,便需要“致良知”的功夫。

王阳明是以至、极、尽之义来解释“致”字的,“致良知”就是扩充推行自己先天禀赋的,发见于日用之中的良知,使良知全体充拓得尽,得以充塞流行,无有亏缺障蔽。本然形态的良知向明觉良知转换的过程的中介就是“致”,本然形态的良知在“致”的过程中逐渐脱离先天性,得以转化成为现实性的德性,从而更好地被主体所掌握。

“致良知”和“知行合一”可以说是阳明心学中十分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想要领悟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知行观,就必须了解知行观与致良知之间紧密的逻辑联系。在探讨行知观的过程中,必须要形成致良知与行知观之间特殊的理论通路,二者互为始终,不可分割。为了实现从本然形态到明决形态的飞跃,从本然走向明觉,就离不开知与行的往来,所谓“行”,就是本然于明觉之间的中介。至此,致良知的过程便可以看作是知与行的统一,可以理解为是知行合一的结果。具体表现为由本然形态转化为明觉形态。

2 《提纲》中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在《提纲》中,马克思把实践看作是认识的根基和源泉,看作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根本地与一切旧哲学划清界限,深刻地批判了费尔巴哈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局限,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与革命性相统一的理论,强调真正的哲学是要经历实践的检验的哲学。而马克思主义正是这样一种时刻接受实践检验的、发展的、科学的哲学。马克思在《提纲》中始终围绕着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实践对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关系、实践人的本质、实践与宗教的本质的关系等问题展开讨论,提供了一种新的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科学的方法论。

2.1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不是精神而是实践

马克思在《提纲》中提到,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至此,在研究人的本质时就应当立足于人的社会活动本身,而不是只把人看作是单纯的“类”,更不应把任何人的联结看作是“内在无声”的联系。《提纲》第八条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不是精神的,人的精神活动和思维活动也都来源于以劳动为基本内容的实践,通过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的不断总结,人类得出了关于客观世界的理论和思想。正是在这样不断地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中,人类得以认识自然和社会,不断将获得的感性经验升华为理性思维,再总结成为理论思想,从而成为引领人们改造世界的指导思想,继续改造客观世界,这也是马克思利用实践的观点分析社会历史问题所得出的结论。

2.2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提纲》中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现实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用理论检验理论”即通过直观理论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观点,认为这是不彻底的认识论,并提出了“用实践检验思维真理性”的观点。这样一来,马克思从实践的角度科学地回答了真理的标准问题,建构起了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之间的桥梁——实践。因为实践既是人类所特有的一个主观能动活动过程,是实现人们的目的、意志的精神活动过程;又是一种客观的、物质的活动过程。实践既具有生动的、具体的现实性品格,又具有普遍性品格。正是实践将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相统一,将人对物质世界的认识与客观规律相统一。因此,想要判断人对客观世界的任何认识是否正确反映客观实际、任何一种思想或学说是否具有真理性,最终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检验。

2.3 从“解释世界”到“改变世界”

马克思在《提纲》的最后一条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在马克思看来,“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虽不是完全相等,却也并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改变世界”处于更基础、更关键的地位,在“改变世界”中也同时包含“解释世界”的过程,马克思所说的“哲学家们”是指那些并没有意识到到实践在人们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中的关键性地位、單纯地依赖于解释现存的社会制度的旧哲学家们,因此,这样的旧哲学也注定无法成为支撑人们进行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与旧哲学不同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哲学对客观世界的解释最终都将归于对世界的改造中,只有将“解释”落实到“改造”才能够实现理论的真正意义,最终成为指导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武器。

3 王阳明“知行合一”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关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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