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保大学生就业”的思考

2020-07-29 12:33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课题组
共产党员·上 2020年7期
关键词:毕业生岗位建议

2020年毕业季即将到来,我省将有29.1万高校毕业生走出校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应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中之重,紧紧抓住就业关键期,用强有力的措施打出一套经得起考验的“组合拳”。

保就业是“六保”之首。随着我省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逐步返岗,即将走出校门的高校毕业生成了保就业的重点对象。今年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大学生就业也进入了最后的关键期,面对史无前例的冲击,如何防范大学生规模性失业风险,促进我省经济提振与就业稳定良性互动,是接下来的重要工作之一。就业不仅要“稳”,而且还要“保”,这成为摆在当前紧迫而又现实的问题。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辽宁大学)课题组建议,坚持底线思维,打破常规、多管齐下,紧紧抓住就业关键期,用强有力的措施打出一套经得起考验的“组合拳”。

挖掘企业就业潜力。一是从国企“要岗”。建议省内各类国有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从新增岗位中拿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高校毕业生入职的前置条件。二是从重点企业“挤岗”。建议鼓励外地辽商、校友企业在辽扩大招聘规模,举办校友招聘专场等活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通过政府牵头筹集、人力资源机构市场化服务等形式,重点对省内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科创企业等全面摸排筹集就业岗位。三是从中小微企业“匀岗”。调动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就业积极性,建议对吸纳2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按单位实际缴费金额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扩大招考招录规模。一是扩招公务员。建议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制订全省公务员扩招计划,增加2020年公务员四级联考、选调生招录计划规模。建议2020年、2021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及早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安全有序启动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后续工作,视情优化笔试、面试和体检工作方式。二是扩招研究生。建议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内各高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扩招计划,在2020年现有考生、现有成绩排名的基础上,按照顺延的原则,扩招补录5%—10%不等的硕士研究生。扩招以省内调剂为主要形式,省内各高校、各学科间密切联动,充分结合“双一流”学科建设、教育部评估、就业需要等主要内容,合理分配专硕与学硕比例,大胆尝试本硕博连读、定向培养等新形式,尽可能完成2020届本科生补录。

引导毕业生参与辽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一是重启大学生村官计划。在我省现有“村支两委”派送第一书记的基础上,建议增设“大学生第二书记”,主要负责协助第一书记搞好基层党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在重启选调生招聘的基础上,重启我省2020年大学生村官选拔工作,按照“一村一岗”的比例进行配备,选拔标准及其身份待遇按照我省2018年相关文件执行。二是开发一批农村公益岗位。结合我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开发一批农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对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再次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三是扩大“三支一扶”计划规模。建议扩大面向辽宁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募规模,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将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三支一扶”岗位增加到原有2倍。对2020年、2021年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以直接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

鼓励毕业生多形式就业创业。一是鼓励毕业生进军新业态。建议对我省高校毕业生运用“互联网+”,创办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的,安排创业导师进行创业指导,并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二是鼓励毕业生到家乡创业。建议对到辽宁家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贴息贷款、场地安排、资金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并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0元的补贴。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项目,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优秀示范项目评选,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三是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2020年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已全面展开,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将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直接招收士官。建议各高校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进一步落实好毕业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

提供就业创业精准服务。一是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工作。建议高校实施就业实名制服务,有针对性地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实习见习等服务,对就业状况、政策服务落实等内容实现动态管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者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创建“辽就业”微信平台。通过此平台加快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全程在线、一网通办”。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业务协同联动,实现信息共享、业务互联、服务通办。建议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延长报到接收时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網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手续。建议高校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借助“辽就业”平台有针对性提供心理咨询,缓解就业焦虑情绪。

提供就业创业有力保障。一是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多头管理。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将毕业生就业纳入对地方政府和高校的督导考核内容。建议省内高校落实一把手工程,发动各院系负责人、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专任教师以及广大社会校友群体,逐一压实责任,群策群力帮助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建议省内各级人民政府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在辽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落实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时间安排。二是完善工作方法,力戒形式主义。不管是高校还是地方政府,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坚决防止“被就业”“逼就业”“重复就业”;坚决杜绝“一味追求留痕而不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坚决杜绝“一刀切”。建议在加强督导的基础上,今年不设具体任务指标。

做好兜底安置的预案。一是明确兜底安置的原则。在非常情况下(其他宏观政策失灵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为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运用“六保”中的“保就业”与“保基层运转”相结合的非常规措施,具体实施可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来设置、调整兜底安置的范围与时间,安置时间原则上为1年。二是界定兜底安置的范围。对截至2020年12月30日仍未就业的辽宁省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建议由该生生源地所在社区或该生所在高校负责对接安置。其中,辽宁省籍的非就业毕业生由社区对接;非辽宁省籍的非就业毕业生由高校对接。三是因地制宜设置岗位。建议社区安置省内毕业生,由各级地方政府组织开展大学生社区工作者专项安置,2020年和2021年,按照现有社区规模,每个社区至少补充3名高校毕业生,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等基层项目,因地制宜安置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人口普查、安全治理、志愿服务等领域就业创业。建议高校安置省外毕业生,重点结合当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疫要求,安置毕业生参与保障高校校园正常秩序,还可以根据学科需要以及毕业生的条件,增设科研助理、教学助理、实验助理等。

(执笔人:韩蕾 刘长溥 袁博 王璐 周洪 白皓 杨瑞峰 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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