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微尘

2020-07-30 09:29王兆胜
广州文艺 2020年7期
关键词:小毛书虫

王兆胜

引 子

在现实生活和天地之间,我们能见的事物极为有限,更多的往往看不到。能看到的,也是“大的”少,“小的”多。庄子将大鹏与燕雀、朝菌与晦朔、蟪蛄与春秋、众人与彭祖、彭祖与天地进行比较,于是,“大”与“小”立即有了天壤之别。孔子说过,“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也是把“大”与“小”放在一起比较。不过,一般人是用“大”贬“小”,我却觉得“小”甚至“微”与“末”不可小觑。在微尘中有道,我们都需要心存敬畏和深长思之。

一、名人胡须

一般说来,胡须可有可无。它虽可御寒,但不能当衣服穿,主要起装饰作用。

中国古代则大为不同,胡须一事非同小可。《孝经》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当年,曹操立下规矩:损坏农民庄稼者死。然而,当他自己的坐骑受惊吓,踏毁庄稼,本该受死,却接受部下规劝,“断袍割须”以代之。人们都觉得虚伪,其实不然,割须在古人乃大事,它代表一个人的孝与不孝,曹操宁做不孝之人,也要保住自己的命。轻重缓急不同而已。

看古今中外名人的胡须,就容易理解:胡须对一人乃至于家国的重要性。

托尔斯泰与泰戈尔,一是俄国人,一是印度人,他们都是文学泰斗,名字中都有“尔”和“泰”字,尽管这是译名。托翁重复百分之五十,泰氏重复近百分之七十。他们还有个共同点,就是都留着大胡子,属长髯公一类。托翁的胡子如飞瀑,浪漫奔放,其间似乎还有小溪流淌,配上深眼窝、长眉毛和一身黑衣,颇为壮观、深邃和庄严;泰戈尔须发皆白,如天空一大朵白云,在一双仁慈的大眼睛衬托下,更多了些平和、从容、宁静和超然。显然,这两位的胡须特别醒目,如被剪掉,不知道还是不是智者,至少难以留下现在的飘飘然形象。

中国的美髯公很多,较有名的是关羽,据《三国演义》说,他胡须长达二尺,是八尺身材的四分之一。另从古代绣像看,关羽有五缕胡须:除了下巴的长胡子、左右嘴角各垂下一缕,还有耳下络腮胡子各一缕,是一个极具丰神的人物。关羽又名关云长,将他的五缕胡须想象成五朵白色祥云也是可以的,特别是他手执八十二斤重的青龙偃月刀,其风采可以想见。

翁同龢、丰子恺、齐白石、张大千、于右任等人,也以长胡子闻名,只是他们比威武的关羽更多了些文人气。一是胡子如银丝,更富于灵气;二是胡子像毛笔,仿佛可蘸上墨汁书写。当然,像翁同龢、于右任、张大千也可称为美髯公的,只是他们都没有关羽那五缕像飘带一样的长胡须。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胡须更加浓密茂盛,像盛开的花朵,也像思想和智慧的丛林,尤其是当头发和胡须融为一体时更是如此。与中国人较为雅致的胡须不同,这两位伟人的须发更显浓郁、粗壮、坚硬、放逸,充满一种汪洋恣肆、剑拔弩张的力量感。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萧伯纳的胡须是硬中有软,是狮子加绵羊毛的感觉,这与马克思和恩格斯可谓同中有异。另外,萧伯纳、马克思、恩格斯三人都有一双美妙的大眼睛,这在特别动人的胡须中尤显睿智明亮。不过,萧伯纳多的是俏皮,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则充满真诚和脉脉含情。

还有一些名人的唇须颇有特色。德国哲学家尼采的嘴须像一把大扫帚,似乎要扫尽天下之陈规旧习,也像一只大公鸡,将鸡冠高高竖起,并发出喔喔的叫声。再加上那双铃铛般的大眼睛和较多的眼白,透出尼采怀疑一切的光芒。希特勒、卓别林以及一些日本人往往留着一撮小胡子,既滑稽又搞笑,是小丑的装束。康有为蓄着一副括弧似的八字须,而且嘴角两边的特长,既让人想到中国古人的“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又让人想到鼠须,给人一种滑稽感。李大钊有外八字的唇须,浓密、厚重、悠长,有点像尼采的,只是比尼采更加纷披,像一只燕子展翅欲飞,这让人想起他的名句:“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还有鲁迅,他的唇须相当发达,硬而坚、直而锐、浓而烈,否则就不好理解,他以笔代枪,写出“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徨”的诗句。

常言道:“巾帼不让须眉。”在此,“须眉”代指好男儿。看来,须眉特别是好看的须眉,是一个好男儿的显著标志。当年,周恩来和梅兰芳蓄须明志,一个是下定决心,不打跑日本人不剃胡子,一个是宁可留须罢演,也不为日本人服务。

当然,在现代社会,随着时代发展和生活节奏加快,太长的胡子与唇须变得越来越少见。别的不说,只是吃饭和睡觉就比较麻烦。据说,当年关羽晚上睡觉,就因胡子到底是放在被内还是被外,在犹豫不决中失眠。有些人为了不让漂亮胡子受损,晚上睡觉常用特制口袋兜住。这样的形象,只要想一想,就会忍俊不禁。

二、面  容

在人身上,“脸”可能是最有特色的,也是最为生动和神奇的。

一个人长出五指,甚至六指或多指,并不奇怪,因为大致差不多。但一张脸就不同,虽都长着五官,却千差万别,有时简直不可思议。

在脸上,一下子集中那么多器官,眼、鼻、嘴、耳,还有头发、眼眉、舌头和牙齿,是个集大成者。不仅如此,这些器官中的每一个都十分重要,不可或缺。

眼睛是用来看世界的,也是心灵之窗,所以它处于较高位置。鼻子不仅可以嗅闻,还是脸上的最高地,居于中心位置,不可谓不重要。嘴的位置偏低,却是吃喝、说话的进出口,尤其是嘴唇能自由屈伸,上下张合和随意碰撞,还可以发声,用它嘬皱起来吹奏一支长笛或洞箫,更能发出委婉悠长的乐音。舌头更不得了,它色泽红润、味蕾发达、伸缩自如,还是发声的关键部件,一如乐曲的弹簧,那些长于口技者也多赖于此。耳朵更不可忽略,它虽长在头的两侧,处于脸的边缘,但听力极佳,也起到重要的平衡作用。试想,若无耳朵装饰的一张脸,那还叫脸吗?像猪八戒的大耳朵,就让人的一张脸变得愚蠢而丑怪了。在脸上,耳朵一向不为人重,但有或没有、过大或过小,都将大大影响观瞻。还有脸面,虽然每人都有一张脸,但皮之厚薄、黑白、松紧、平皱都不一样。至于眼眉,其长短、浓淡、有无、上下、润枯、粗细等都有区分,给人的感觉大为不同。

脸的五官还有戏剧变化,这常为人所忽略。据说,古代舜子长了双眼仁,即重瞳,所以目光如炬。高明的画师在画人时,往往先不点睛,担心一经点染,画中人突然变成真人。戏曲中有一绝技叫“变脸”,同样一个人竟能在瞬间变出多张脸面。关羽的脸呈枣红色,张飞的胡须如钢针,曹操的脸白得吓人,时迁的鼠须分成三绺。在现实生活中,如有下面情況亦不足为奇:一张大脸长着绿豆般的一对小眼睛,一个精瘦的脸被大嘴、厚唇、白牙点缀,柔若春风的面部竖着高高的鹰钩鼻,黑面薄唇里长着两扇铁门牙,小头小脑上生就一对扇风耳。但这都没有关系,不同的脸代表着不同的性格和心灵,有时很难说是好是坏。

有的人脸上有光,有大光照临,像观音菩萨就是。她五官端庄、天庭饱满、下阔方圆、目光慈祥、心定气闲,是智慧的象征。有的人一脸威严,一见之下让人震撼,如门神之类。门神历代不同,有的用钟馗、秦琼、尉迟恭,还有的用关云长、张飞、赵云、马超、孟良、焦赞,他们似乎掌握着人的福祸命运,特别是有避邪之功。有的人满脸喜庆,无忧无虑,典型的如年画中的童子。这些童子往往都是大胖娃娃,洋溢着饱满、快乐、憨厚、亲切、喜悦,一见就觉得有福运来,幸福感绵长无边。中国人常说,一个人长得丑俊不说,最重要的是喜庆或喜性,特别是恋爱婚姻时,不论男女老少都有同感。相反,如果一人的五官长得再好,总阴沉着脸,满脸横肉,目露凶光,肌肉僵硬,那很难有好运来。当然,被过度整容或各种化妆品包裹得看不清本来面目,不在讨论范围。

小时候,我村有个奇女子,不仅人长得俊,五官端正,皮肤白皙,歌也唱得动人。最让我佩服的是,她很会做鬼脸,能让五官不断变出花样。比如,让两只眼睛一睁一闭,速度极快,至今我只能让右眼睁、左眼闭,反过来就不成。她还能让俊俏的鼻子上下左右扭动,像她那柔软的腰身,也如一个人在舞蹈。春天到来,她就一边用舌头打着响亮,发出各式各样的声调和节奏;一边顺手从树上扯一片叶,放在嘴上吹出婉转动听的曲调,仿佛是从仙国飘来的。此女子还有一绝技,即将嘴唇撮合起来,变成一朵艳丽的花,于是嘴唇为花瓣,舌尖为花蕊,再配上腮红和不断转动的眼波,让人感到万分惊诧。

我没将这些绝活学到手,只会将嘴唇变成一朵花,但这花显然更像老太婆没牙后的嘴巴。即使如此,我也非常得意,并以此为乐。儿子小时候哭闹,我会做这个动作,他眼中就会露出惊异之色,变得安静下来。一次,在地铁里,身边坐着一位年轻母亲,不知为什么,她怎么也哄不好怀里大哭不止的孩子,以至于母亲变得急躁不安和暴跳如雷。可当孩子面朝向我,突见我将嘴唇缩成一朵花,他马上停止哭闹,开始对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好奇和喜爱中,他不停地转过头来看我,直到我下车他还意犹未尽。多少年过去了,我不知道在这孩子心中是否种下一朵花,是由嘴唇和欢乐制作而成,这让他一下子远离了不安与哭闹。

脸面之所以被称为脸面,因为它总以面目示人。一个人的身体,别的部位都被衣物包裹,一双手也可以常戴手套,但脸却总露在外面,一是给人看,二是看人和看世界。有的民族的女子,即使以衣物裹住头,也还露半张脸,一双美丽动人、扑闪闪的大眼睛是无法包住的。这是与外界联系的通道,也是一面镜子。

世上最难得的可能还是孩子的脸:自然、清纯、绽放、和谐、幸福,像一首小诗,一溪从山涧流淌出来的清泉。

三、脸毛成长

人的头和脸生出毛发,并不奇怪。奇的是留着各种样式,呈现的不同风采。

我不留长发、不蓄胡须,隔一段时间理一次发,几乎每天刮胡子,头脸倒也干净清爽。不过,有一根特殊的毛,长在鼻子右侧,常给我带来无尽的烦恼。

这是一根极细的毫毛,开始我未加注意,略长了就会感到有点痒。原以为是掉下的眼毛、灰尘或小虫子落在上面,就用手拂弄一下,但没效果,还是痒。揽镜一照,才发现是根银色的小毛,如不细察就很难发现。这样,我就常用剪子修剪,将之置于指尖欣赏,它细小得可怜,仿佛无形,也没重量,简直可忽略不计。本想将它收藏,但既不好存放,又觉得无聊,就随手弃之,毫不足惜。

一天,我突发奇想:脸上怎能长出这根银白色的小毛?如不修剪,它会不会一直长下去,能长多长?这根毛被我不断地剪下,还一如既往坚韧地生长,毫不退缩。于是,我有了蓄留之意,想看看它究竟会长多长。好在外人不知,特别是隔着一段距离,就不会发现其存在。

很久没剪这根毫毛了,它已渐渐长长。闲时,用手轻轻拽它,有一种追根溯源、似有实无的感觉。微风吹过,它会在鼻子和脸上轻浮,在痒痒中又有某些快感。有时,对镜仔细辨认和欣赏,它仿佛睡着了,安卧于脸上,仿佛成了哲学家。再过一段时间,它的长度已过鼻孔,有如悬空游荡,颇为自在逍遥。

如果在以前,我会毫不犹豫将这根细毛剪掉,然而,现在它已长成,我在生理和心理上开始对它产生某种依赖,也有点儿舍不得下手。还有,我常站在小毛的角度考虑,它也有生命,有自己的成长,甚至还会有成长的烦恼。以前,每当它初露端倪,就被我无情地剪掉,不加考虑,更毫不足惜,因为我不会也不可能考虑小毛的感受。彼时,我仿佛成了龚自珍《病梅馆记》中那些被鞭笞的“文人画士”,他们只为一己喜好,将好端端的梅花剪为病梅,以应和某些病态的审美趣味。所以,龚自珍冀望人们对于梅花,要“纵之顺之”,以全其天性。

脸上白毛似乎颇知我意,竟然更加任性生长,像瓜蔓一样悬于鼻侧。此时,我也不像以前那样嫌弃它。有时,夜里坐在床上,一边思考问题,一边用手指轻理毫毛,不少灵感就会油然而生,并顺着這根毫毛向上爬,越过眼睛和眼眉,进入头脑,让我的灵洞大开。

还有时,我会将这根细毛想象成一支毛笔。表面看,它被挂在鼻翼,实则一直在我的脸上书写,形成一种难解的“脸书”。甚而至于,它不时在隔空书写,将我脸上的低凹处当砚台,蘸着我生命的元气,写出我和许多人都读不懂的书法。

一次,与一位同事在公园散步。也可能是灿烂的阳光有些刺眼,或是受到微风吹拂,抑或是脸上的小毛不断地摇曳,以至于我的右眼悄然流泪。见我不停地用手擦拭眼睛,细心的同事问我怎么了?我说:“可能是眼中眯了东西。”他说:“让我看看。”我说不用,但他坚持,在仔细端详后有所发现,并兴奋地说:“原来你脸上有根长毛,你别动,我给你拿掉。”开始,我信以为真,当他动手欲捏我这根毫毛时,我恍然大悟,仿佛受了惊吓,让他赶快放手。在惊异中,同事不明所以。最后,多亏他手慢,也因为我反应快,才没让他将我脸上的小毛拔掉。

当我详细讲述这根小毛的经历,同事大笑起来。他一边说我故弄玄虚,一边说我有怪癖,最后表示:“你在自己脸上养了这根小毛,一定给写作和人生带来不少灵感吧?”这话让我吃惊,也让我思索。我马上想到,我养这根小毛,不少人在家里养只小猫,二者虽大不相同,但有癖好和耐心都是一样的。

这样想着,我的脸毛就变得生动起来,仿佛一下子有了生命,活了起来。如将我的脸比成土地,小毛如今已经长大,并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欢乐、自由与浪漫。

只是我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耐心,能一任这根小毛不断生长下去?原来,可能是脸上的小毛有成长的烦恼,现在轮到我了。它生长的速度越快,长得越长,我就越要忍受:除了它的任性生长和随风而舞,还怕被人发现,趁我不备给我扯掉。呜呼!

四、书虫偶遇

年轻时,感到世界很大,感兴趣的事情也多。年岁渐长,真正喜爱的东西越来越少。年近六十,如让我只选其一,那就是“书”。

我家的书,多得数不过来。书架、书桌、沙发、餐桌、床上、地上,到处是书,可谓俯拾皆是、唾手可得。

已养成手不释卷的习惯。随便什么时间、任何场合,我都能逮住书,有时哪怕看看目录,读上一段或一行,也高兴得不得了。就是不读,随便翻翻,也乐在其中。

书之于我,有生命体温,也是活的,更是长了眼、鼻、口、耳的,还生了会走路的腿和脚。一本书可能在书架上沉睡十载,一朝取下,捧在手上,认真阅读,可能是诵读,它就会被唤醒,生命和诗意荡漾其中。图书馆的书,有的在角落蒙尘百年,一旦被人借阅,它就会焕发青春活力,从梦中醒来。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家的书换了无数城市、搬了很多次家、添了好多书架,但一本没遗失过。如不是长了腿脚和翅膀,那怎么可能?在我眼里,一些书可能会长久睡眠,但永不会死去。

用不同的字号、色彩、字体印制成书,也就有不同的生命形式。当阳光明丽,或某个无事的黄昏,特别是夜深人静,我翻动那些书页,就会感到书中的文字仿佛在动,墨香也飞逸而出,连同一些留下脚印后不断前行的字符。在印刷体中,行书潇洒、隶书端庄、草书浪漫;那些轻轻松松、细致绵软、字体疏朗的线装书,会在手中变成飞翔之姿,吸引鼻翼不断翕动;在一页甚至一行中,总有被留在身后的段落和文字,特别是寥寥数字或一字跟着一个句号,孤独地待在一起。所有这些都是人生,一种不易被理解的人生滋味。

有一天,我略有所悟:我简直就是一个书虫,是以“书”为生的书生。因为学者的一生离不开书,不管“为稻粱谋”,还是乐在其中,或是爱书成癖,都是如此。当然,在家中,我穿行于书海,一个个书架就是船帆,一本本书则是知识的浪花。在书斋里,我被书室包裹,就像一只蚕蛹,在日积月累中努力学习和修行,慢慢咀嚼书页和悄然涌动,希望有一天能获得知识、思想和智慧,以“蝶化而飞”的方式修成正果。在书中,我的目光与手,连同五指一起跃动,既追逐文字,又与书页一同起舞,这是以字符为食的过程,每个字符的喜怒哀乐都会唤起身心震颤,有时甚至能听到我这只“书虫”被感动后流泪的声音,如果细心还能看到我满嘴的“墨香”。

从小到大,从学校到工作单位,从图书馆到书房,甚至在路上,我一直都离不开书。有时吃饭时,眼睛也不愿从书上拿下。还有在梦里,也被铺满书的五彩路托起,从地面到云间,像唱着一首永远让人快乐的歌。

有一天,我这个“书虫”遇到一只真正的书虫,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是一个初秋,我在单位办公室一本一本翻动我的藏书。这是我多年积攒的书,有的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博士毕业后工作以来的藏书,有的是从小到大一直跟我走南闯北的书,还有的是博士生导师林非先生转赠给我的他的藏书。林先生年纪大了,每次去他家,都会有书赠我,上面写着“转赠兆胜”。在这些书中,有的是名人赠书,林先生又转赠给我;有的是他自己的藏书,林先生觉得用不着了,也给了我。可见这些书是多么珍贵和古旧。

突然,我感到书页间有个“文字”在动,在快速地移动。只是与旁边的黑字不同,它是白色的,奇小无比,仿佛小得几近于无。开始,我还以为眼花,当凝目定神、仔细辨认,它确是一只书虫。

于是,我蹑手蹑脚、轻轻将书移近窗户,对着阳光细心观察,确定无疑它就是一只书虫。这只书虫小似针尖、轻若纸屑、动若步行。为了能好好欣赏它,我将书平铺于案,仔细观察它的行走。一旦它走近书的边缘,我就用指甲尖轻轻将它推到书中央,再观其表现。一而再、再而三,书虫仿佛不知,它似乎将书页当成广阔无垠的天地,自顾自地自由自在畅行。也可能书虫不仅知道,还是有意来与我相会,否则它怎能如此耐心听我摆布?这样,我与虫子一起相处了小半日。

本想将书虫拿出来,找个小瓶子收藏,没事时可以随时拿出来玩;但转念一想,书虫以书为家,它是离不开书的,否则很快就会饿死,所以就没那么做。终于到了分别的时候,我让书虫越过书的边缘,离开我的视野,去了它想去的地方。不过,此后,这只针尖大的书虫就一直活在我心中,也常常让我浮想联翩。

书虫来自何处,去了哪里?它一生就生活在这些书的不同书页里,还是另有一个家?

书虫的寿命几何,它也有五脏六腑吗?它是否会与我这个书虫一样呼吸、思考、想象和恋爱?如果有,是朝生暮死,还是比人类更长寿?书虫是如此之“小”,如真有内脏,那该是多大?小得不能再小的心脏,又是如何支撑起小书虫强大的功能,让它如此快捷?结合体积与速度的关系推断:小书虫的行速可是非同一般。

书虫能否看到了我?站在人是世上的主宰角度看,这只书虫一定不值一观,甚至可忽略不计。不过,去掉人的虚妄特别是无知,这只书虫恐怕远非想象的那样简单。在书虫的眼里,“我”是个庞然大物也未可知,如它真是饱学之士,一定知道拉伯雷《巨人传》中的庞大固埃,对“我”恐怕就会产生某种难以言说的优越感。在它看来,“我”读书多年,竟不如它博学,岂不是笑话?倘若这只书虫真是个智者、修士、得道者,被我拨弄了半日,足見其惊人的耐心。

书虫会不会幻化,尤其是能否变为人形?在中国古代神话和传奇小说中,万物被赋予特异功能,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就有这种能力。如这只书虫也有这一本领,那我就把它看小了,也看轻了此次奇遇,因为我听不懂它的语言。否则,怎能在这样的特殊场合,这只小虫能与我相见,并伴我玩了半日?

半日之于书虫,时间是太长还是太短?是不是常人所言:“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多年过去了,我一直希望再见到这只小书虫。更希望它有所幻化,给我一些指点。特别希望它真是人类难以理解的智者,让我以他为师,并从中受益。

后来,我似乎有所觉悟:我与小书虫的相遇,本身就是一份奇缘,上面这些体会难道不是它的点化?

这是一些长了翅膀的想象,就如同来自天宇、每年都要飞向人间的雪花一样。

结 语

有时,天气正好,会有一道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光柱很静,也很温柔,一些看得见或看不见的尘埃在浮动。年轻时,我会不以为然,也不会驻足;如今,我会静下心,远看或近观,或将自己投身其中,或将目光望向室外的远方,以探寻其源。生命在这些看似虚幻无有的存在中,到底意味着什么?与我们心灵镜台的尘埃比,阳光中跳动的微尘是不是在被驱除之列,抑或是每一粒本身就是天地之灵台,那上面也有尘埃?这样想着,我就无法不自问自答:是“尘埃惹了我”,还是“我惹了尘埃”。

责任编辑:朱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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