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代如何提振消费

2020-07-31 09:44周清杰
中关村 2020年8期
关键词:支配居民消费

周清杰

新冠疫情暴發后,国内经济在第一季度遭遇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萎缩。第二季度及时采取的复工复产措施,虽然有助于经济恢复常态,但从四五月份的消费、投资数据以及出口形势来看,今年上半年经济下滑的格局恐难以改变。

综合研判国际经济形势,扩内需政策将是帮助我国经济早日趋稳的理性选择。本文将以此为基点,探讨一下如何制定科学的消费提振措施。

经济统计中的消费

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是经济发展终极目标。按照宏观经济学的一般解释,消费是家庭花在商品和服务上,用于满足其生活需求和增加其效用的各项支出。按照这个定义,家庭是消费行为的主体或实施者,消费的对象是用于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消费品和生活性服务。消费的目的是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包括满足家庭成员的心理需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口径,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其中居住消费是指与居住有关的支出,包括房租、水、电、燃料、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也包括自有住房的折算租金(但不包括购置房产的支出)。

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有“三驾马车”一说,实际上是指按照支出法统计GDP时,可以将之看作是最终消费支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三者之和。在一些非专业的语境下,经常误用“消费”一词来指代“最终消费支出”。事实上,居民消费只是最终消费支出的一部分,后者的构成中还有政府消费,即政府在维持运行中所消耗最终产品和相关服务的价值。

2019年,我国居民消费占GDP的比例为38.8%,较上一年下降0.6个百分点。而同一时期,美国GDP中消费所占比例为近70%。

影响消费的因素

宏观经济学中的消费函数就是研究什么因素影响消费的理论。按照消费函数的惯常解释,居民当前的可支配收入、收入增长预期、财富、社会保障、债务等都会影响消费的大小。其中,收入是最为重要的因素。

从动态看,经济增长速度决定了可供分配的“蛋糕”的大小,持续的经济增长是消费得以提升的前提。从静态看,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归百姓所有的收入比例决定居民能用于消费“蛋糕”之大小。显然,“藏富于民”让百姓“有钱花”,是提高消费水平的根本。

居民收入扣除相关税费等之后的收入是才可用于消费的可支配收入。居民用于消费的比例受制于家庭的储蓄动机。一个家庭的储蓄不仅是积累财富,获得利息收入,还有用于家人看病、子女教育、婚嫁等方面的资金储备需求。看不起病、养不起娃、结不起婚都提高了居民的储蓄意愿,导致其“不敢花钱”。解决这些“后顾之忧”,不仅关乎消费水平能不能提升的问题,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题中之意。

提高收入是提振消费的治本之策

正向前面所指出的那样,收入是消费能力高低的最主要决定因素。家里的钱多了,自然会带来更高的消费。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其中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万元,农村居民人均1.6万元。同期,我国人均消费支出21559元,其中城市居民人均消费2.8万元,农村居民人均1.3万元。我国居民的消费率虽然超过70%,但整体收入偏低直接制约了消费上涨的空间。

然而,从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看,消费的提振潜力还是相当可观的。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幅度高达9%,跑赢了整体经济的增速。

在此要强调的是,如何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是提振消费中的一个重点。2019年,月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00元的人口为9.64亿。近十亿中低人口的生活水平能否提高是检验我国经济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另外,中低收入人群的消费率要高于中高收入者。提升这部分人群的收入水平,会直接带来社会整体消费率的提高。

从这一意义上讲,无论是国务院提出的“保就业”“保市场主体”,还是一些地方恢复地摊经济,做大夜经济,都可以看作是解决中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提高收入的有力举措。

分类施策,提振重点领域的消费

在提振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中,应注意的一点是要了解消费规律,把握趋势,找准重点。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消费支出中排在前两位的是食品烟酒和居住。2019年,我国居民在食品烟酒方面的支出是6084元,居住类支出是5055元,占消费的一半以上;交通通讯和教育文娱分列第三、四位,占据四分之一的份额。

2013年以来,食品烟酒支出的占比下降了3个百分点,是恩格尔定律使然;居住类支出、交通通讯类支出、教育文化娱乐类支出不仅数量大,且均呈现上升态势;衣着类和生活用品类支出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变化趋势,似乎都不应该成为消费中的关注点。

结合以上数据,提振消费的政策应该分类施策,做好重点领域的工作:

第一,居住类支出的提振最值得期待。在“房住不炒”,住房已然变成耐用消费品的政策背景下,西方经济学里有关“新住宅是资本品”的观点或许可以修改。另外,疫情期间大量城市人口被隔离在家,对房屋的户型、功能设计,甚至对小区物业的管理水平等,都产生了一些新想法。

第二,交通通讯类支出中私家车消费不容忽视。交通通讯类支出中,手机市场始终蒸蒸日上,疫情的暴发对手机的消费升级是利好。无论是从应对当下的经济困难,还是从解决中高收入群体的通勤难题,都需要修正现有的不友好政策,让“汽车梦”不再是“梦”。

第三,吃喝类消费虽然数量依然巨大,但作为生活必需品,刺激空间相对有限。在疫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如何尽快恢复餐饮业,提升居民离家食物消费的水平的确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既然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是经济发展终极目标,那么居民用于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正常消费需求就应该给予保护和支持。这一点无论是从当下应对疫情冲击的临时性需要,还是从消费政策制定的常态化思维,都应谨记在心。

(作者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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