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问题研究

2020-09-05 07:23张文宝孙海军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80期
关键词:策略选择基层社会治理

张文宝 孙海军

【摘 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伴随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新的社会群体,是社会结构变迁的结果。当前,随着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深入开展,这一群体已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更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但是在实践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因受制度不完善、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限制,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造成了社会治理资源的严重浪费,因此要从加强制度设计、组织引导等方面努力,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其更好发挥作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从而提升治理效能。

【关键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基层社会治理;策略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并要求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社会治理特別是基层社会治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基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当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参与力量。

一、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界定及主要特征

所谓新社会阶层,顾名思义,就是突出一个“新”字,意味着新出现的社会阶层,或者过去存在着旧的社会阶层。因此,当前新社会阶层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表明新社会阶层的出现是社会结构变迁的产物。

(一)概念界定

1.概念由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新的社会群体。2001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他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之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就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发扬劳动创造精神和创业精神,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进一步强调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重要作用。综合新的社会阶层产生的背景和发展历程,不难发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就是在改革开放条件下,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成长起来的新的社会群体。

2.群体构成。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四个群体。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指受聘于私企和外企,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者;中介组织从业人员,主要指公证性中介组织中的就业人员,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专利代理人、拍卖师等。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主要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市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指不隶属于任何组织和单位凭借专业技能获取报酬的知识分子,包括自由写作人员、自由文艺创作人员、自由演艺人员、自由策划咨询人员、自由经纪人、自由技能型服务人员等;新媒体从业人员,主要包括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者。

(二)主要特征

1.价值取向多元。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阶层划分较为简单,可以简单概括为“两阶级一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由于阶层构成简单,这一时期,社会的组织化程度较高,大都依托单位这一载体把社会成员组织起来,所以社会成员就成为了一个个的“单位人”,国家通过这种单位制的组织模式,实现了对社会的有效整合。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市场化改革走向深入,社会结构加速变迁,一些新的社会群体不断涌现,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参与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整体上的价值追求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上保持一致,但是由于他们又分别从属于不同的行业,因此具有非常明显的行业属性,这就导致不同群体的价值取向也是多种多样的。通过调研发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常常把实现个人理想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力作为人生价值的目标,因此他们的价值取向体现出了明显的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特点,但是他们并不是极端的利己主义者,在强调个人利益的同时他们还有着服务社会、贡献社会的强烈意愿。

2.流动性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单位制逐渐解体,人们的组织方式发生了重要变化,原来的单位人逐渐变成了社会人,于是他们不再受制于一个单位或一种工作,人的流动性明显变强,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出生的人,根本就没有经历过单位制这种组织方式,他们思想较为活跃和开放,具有较高的受教育水平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完全脱离了这一体制。作为新的社会阶层的主力军,他们深受市场经济和互联网的影响,对于自身发展、职业规划、职业选择与他们的父辈有着明显不同,他们个性鲜明,独立性较强,对群体的依赖性弱,凭借着自身拥有的知识及技术专长往往频繁“跳槽”,经常跨行业、跨地区流动。在对淮北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职业调研中发现,超过70%的人换过一次以上工作,大部分人对变换工作持积极开放的态度。

3.独立性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所包含的四个群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这些社会群体具有相对独立性,这意味着这些群体有自身独特的社会地位特征、相对独立的利益,甚至有相对独立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取向。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体制外单位不断出现,使得传统体制无法全面涵盖。由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大都从事的是体制外职业,因此不同于体制内从上至下的管理模式,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常是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独立性较强。虽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独立性强,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参与者,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市场治理都离不开他们的支持,是党能够团结和联合的重要社会力量,当前统战工作,一定要与时俱进,适应这种变化。

二、新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

1.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治理“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官方的或民间的公共管理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社会治理,顾名思义,就是治理理论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运用。社会治理是多元主体通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与社会管理相比,社会治理更强调多元主体参与和多元力量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社会多元治理主体中的重要参与者,参与社会治理体现了现代治理的内在要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构成了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当前,社区已成为人们从事生产、生活的主要空间,毋庸置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也都生活在社区里面,因此,社区治理的水平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活质量,而作为社区居民,他们也有责任和义务支持社区发展,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2.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参与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人口构成以“新生代”为主体,经济地位上属于中等收入阶层,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以及较强的危机意识和批判精神。总体来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特点与社会治理需求高度契合。社会治理需要多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解决不同的问题,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正具有参与社会治理的专业优势。大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服务社会的专业优势和职业精神,能够为社会治理提供大量公共产品和服务。以笔者调研的淮北市为例,淮北市积极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进社区开展帮扶活动,例如组建“律师服务团”、“税务师同心服务团”等团队,践行“同心”理念,开展志愿服务,着力打造法律援助,引导党外律师加入全市421个“法在身边”微信群,担任企业法律顾问429家,开展“解民忧促和谐”“送法进社区”等法律宣传援助活动;引导文艺工作者、非遗传承人走进社区和学校,开展采风、笔会、座谈、培训等;开展“淮北网视”宣传采风,组织网络媒体人士参加“看淮北”市情考察,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宣传淮北发展成就,弘扬发展正能量。

3.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维护和谐社会的重要纽带。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出现的矛盾问题纷繁复杂,很多都是政府不能直接处理或处理不好的问题,政府直接出面甚至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所以亟需一个中间群体来作为缓冲,而新的社会阶层在政府与公众、企业之间就起了桥梁纽带的作用,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数量庞大,分布在各行各业,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如行业协会、学会、联合会、新的社会阶层联谊组织、志愿服务类社团组织等,特别是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通过提供专业化公共服务,是政府与企业、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对及时了解各方利益诉求、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三、新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约因素

(一)制度不完善

健全的制度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但是当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外部环境还有待优化提升,特别是制度设计还需进一步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活动零散、活动无人管、范围分布广、活动组织难等问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序、如何实现有效参与、保障政策、评价机制尚未建立,影响了他们作用的发挥。新的社会阶层参与社会治理的外部环境有待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提出和“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得到一定改善,但受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的影响,目前还存在政府授权不够充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挥作用空间不足等问题,这些都要靠制度去解决。

(二)参与意愿不强

目前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虽然有所增加,但是仍以社区居委会和少数几个党员、政协委员为主,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相对包办过多。就其他参与主体来看,由于各阶层群众学历水平、文化程度及工作性质的偏差,很多人对自身积极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不强,认为不关自己切身利益的事就不需要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有之。另外很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虽然居住在社区里,较多的活动范围却集中在社区之外,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外面谋求经济发展、提高自身能力,还有很多人出国深造等,这就造成了参与社区治理的实践和时间比较少,遇到事情经常是电话沟通,不能亲自参与其中,常常是被动参与,主动性不足。如何使各种社会力量能够有效参与到社区治理中,还缺乏长效机制,这是目前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影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挥优势的最大困难和问题。大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只有在国家遭遇重大风险挑战,影响自身利益的时候,才会主动投身于社会公共领域,比如脱贫攻坚、地震灾害、疫情防控等,但缺少持久的参与意识和意愿。

(三)组织化程度低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从事的职业主要分布在党外、体制外,择业比较灵活,工作常常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来回变换,呈现出广泛性、分散性、流动性及可变性等特点。职业岗位的多变性导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管理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对各级统战部门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造成了诸多不便,影响了各级统战部门积极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成长进步。在社会治理领域,需要有党委、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不同的治理主体组织起来通过协商合作,实现协同治理。但是,现实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没有专门的组织供给,没有有效的组织关联,由于组织化程度较低,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不能形成合力,这就大大降低了社会治理成效。当前典型的例子便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以下简称“新联会”)的成立。作为一种创新统战工作的机制和方法,新联会在积极引导新社会阶层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不可否认,当前新联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四)流动空间有限

当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群体规模不断扩大,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群体构成来看,大部分人属于社会“中间阶层”,并且职业有着明显的“体制外”属性。所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社会流动具有一些新的特点。一是职业流动有明显的单向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由体制内向体制外流动相对较容易,流动渠道大都是开放和通畅的,但由体制外向体制内流动难度明显增大,流动渠道非常有限。所以,绝大多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职业流动是在体制外职业间的流动,跨体制的职业流动率较低。二是阶层流动具有明显固化倾向。“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这句十分流行的谚语,能够非常恰当的反映这一现实问题。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是社会阶层不断分化的结果,阶层分化以后,出现了阶层固化的现象,即不同阶层之间的社会流动受阻,弱势群体向上流动的渠道变窄。从社会治理的角度而言,“新社会阶层”的“新”在于,他们是在体制外进行创业或就业的人员,无法纳入国有行业和部门的体制进行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管理,而是更多地依靠行业管理和自主管理。正是因为“新社会阶层”的这一特点,我国社会治理體系的创新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五)参与渠道不健全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绝大多数属于体制外工作人员,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决策的机会很少,他们提出的建议意见缺少向党委政府反映的渠道,当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渠道有待拓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经常是在党委政府牵头下参与社会治理,这种参与方式存在被动性、随意性、短暂性等问题,这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和渠道不完善有密切关系。在实际调研中发现,有超过70%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不清楚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是什么,超过60%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不知道该如何参与社会治理。而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对于社会力量的参与的需求十分迫切,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参与渠道不完善,导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力不能出”“有力不知往哪出”的困境,造成了社会治理资源的严重浪费。当前新媒体从业人员异常活跃,常常通过一些网络平台(如微信、微博、抖音等)表达意见,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民意的代言人,深受年轻人的关注,在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中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如果缺少有效的监管,会起到相反的作用,甚至威胁社会稳定。

四、促进新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策略选择

发挥新的社会阶层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潜力和优势,保障他们充分利用自身聪明才智更好服务社会,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这就需要在制度设计、组织引导、参与渠道和服务保障上发力,同时还要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监督和管理。

(一)加强制度设计

将新社会阶层纳入社会治理主体,实质就是将不断分化的新社会阶层整合到社会的权力结构中。由于新社会阶层人士是新兴社会群体,传统管理与服务制度难以有针对性的覆盖,有关部门要牵头,在深人调研基础上加强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的“顶层制度设计”,既兼顾该群体共性又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强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特别要强化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新型动员、组织制度设计,发挥相关协会、联谊会、校友会等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把数量庞大的新社会阶层人士有效组织起来,为其实现人生价值与社会价值提供更好的服务与支持。一是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尤其是社会主义学院的作用,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学习了解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等,促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加坚定“四个自信”,最大限度增进政治共识。二是健全广泛联系的联谊制度。当前各地都纷纷组织建立起了“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新联会”成为了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重要组织。但是这一组织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主要原因就是相关的联谊联系制度还不健全,未来,制度设计要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指导新联会结合实际,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完善调查研究、服务社会、联系成员、学习培训、联络联谊等制度,提高运行透明度、公信力和规范化建设水平,引领新社会阶层从社会治理对象转变为社会治理主体,成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自我管理、自主发挥作用。三是建立顺畅的参与制度。扩大新社会阶层有序参与渠道使新社会阶层的政治诉求得到充分的表达和满足;支持新社会阶层建立民间社团组织,培养新社会阶层的参与公共事务意识,锻炼新社会阶层的参与能力,提高新社会阶层的自组织能力。

(二)做好组织引导

当前要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的再组织化工作,所谓新社会阶层的再组织化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将处于非组织化状态中的新社会阶层重新组织、整合起来,以更好地发挥这一群体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生力军的作用。如打破“体制内外”的流通壁垒和进出通道,消除社会保障上的差别对待,注重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和提供精确度,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的方式推动“最多跑一次”的实现,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方针指引下,致力于打造的营商环境建设等。特别是通过“再组织化”的形式团结起新的社会阶层群体,充分释放他们身上的正能量和积极意义。鼓励新的社会阶层参与地方经济发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存在感”和“获得感”,既尊重他们的利益,更要保障他们的合理权益。另外与西方多元治理话语体系不同,我们属于“一核多元”的模式,我们国家的社会治理格局虽然强调党委、政府、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但是这些主体各自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社会治理职责并不是均等的,在众多治理主体中间要更加重视政府作为“元治理”角色的组织引导作用,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其他主体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供充分、合理、科学的制度与政策供给。

(三)拓宽参与渠道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参与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的需求和意愿,但受限于渠道过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虽然各地成立了一些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商会,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载体往往起到的仅仅是沟通联络作用,缺少解决基层社会实际问题的职权和能力,因此,要畅通和丰富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一是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入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商联、民主党派组织和各类社会团体,通过所属党派和社会团体,团结教育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淮北市在已经成立网络人士分会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借鉴创新,指导市新联会组建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分会,发挥分会“规模小、组织灵活、方便联谊”等优势,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激发活力,发挥作用。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依托网络这个强大的信息传播工具,成立专门社区统战网站,为各主体搭建信息交流沟通平台。鼓励充分借助新兴媒体,成立各种微信朋友圈、比如党外青年骨干朋友圈、各民主党派知识分子圈、以及海外统战人士朋友圈等,在这些“圈”中可以围绕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等方面展开讨论,分享心得体会,以此拓宽服务社区治理的渠道。三是大力培育孵化一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作示范带动。淮北市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纳入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党建工作重点,以县、区统战部和市直有关部门为主导,以街道(社区)、园区、楼宇、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为主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工作保障,促进各级各部门共同推进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四)做好服务帮助工作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责任分工机制,关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及时了解他们的利益诉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参加各项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充分调动他们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一是通过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对新阶层人士的进一步认同,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保护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劳动、工作和经营方面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通过日常培训加强生产经营等法律法规学习和政策引导,促使他们始终坚持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是考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的需求,积极协调和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减少不和谐、不安定因素,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构建和谐。四是常态化开展联谊交友,进行节日走访,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深入挖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先进典型的事迹,进行宣传表扬,增强归属感和强荣誉感,从而增进身份认同,增强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责任和意愿。(本文系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2020-2021年度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课题,项目编号XT202005)

参考文献:

[1]俞可平·中国的治理改革(1978—2018)[J]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3).

[2]张海东,杜平·从新社会阶层的崛起看社會治理创新[J]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8(4).

[3]蒋红丹·新形势下统一战线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问题研究[J].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4).

[4]刘腾飞·分化·挑战·整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株洲[J].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2019(2).

[5]孙涛·新时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问题论析[J].理论导刊,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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