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规避研究

2020-09-07 07:31张蕊鑫吕怡瑶
法制与社会 2020年24期
关键词:法律风险

张蕊鑫 吕怡瑶

关键词 电子合同 电子意思表示 法律风险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9年度烟台职业学院横向课题《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规避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HX2019011)。

作者简介:张蕊鑫,烟台职业学院烟台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吕怡瑶,香港童心教育集团教师。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8.184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壮大和5G技术的进一步应用普及,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工业、农业、还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日常生活,人们对纸张的定义正在潜移默化的发生着变化,纸张在生活中的必需程度正在逐步降低。而遍布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合同也越来越多的倾向无纸化,作为无纸化合同的电子商务合同(以下简称电子合同)成为电子商务交易的主要形式,确定了交易双方的当事人各项权利义务,构成了合同民事关系的起点和基础,有效的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电子合同概述 

(一)电子合同概念

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可见,合同是平等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此约定买卖双方當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以往合同订立的方式中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是占有主导的两种形式。而电子合同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其即包含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的基本特征又以其无可替代的方便快捷、节约成本等固有的特质逐渐彰显着时代特点和优越性,即能使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自身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完成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又能不受传统合同订立方式的时间地点等的约束,同时符合现代人们对成本节约的心里预期,节省的纸张等资源也契合了环境保护的时尚态度,因此在生活中的各个领域正逐步代替传统合同的订立方式。

依据我国《合同法》笔者认为可将电子合同解释为:在网络条件下,交易各方当事人之间为了完成一致合意,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邮件或者电子数据电文交换的形式达成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邮件是通过网络应用非常广泛的服务,是一种用依赖互联网进行的信息数据交换的联通,其便捷性不言而喻。用户需要承担的成本十分低廉,无论你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只要网络通畅则随时可以进行信息的交互联通。这也是电子合同之所以高效便捷的基础条件。

(二)电子合同的订立

我国《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人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电子邮件、聊天工具(微信、QQ等)或特定系统回复均是电子承诺的方式。现实中若收件人拥有专属系统来进行数据电文的接收,邀约人电子邮件发出后,收件人指定系统接收邮件发出“邮件已收到”的回复为确认收讫。但依据现实中对此类情形的处理均不认为该系统自动的回复为承诺。从实际操作看,确认收讫实际上我们把他看成是功能性回执,如同电子邮件,收件人设置的自动回执功能,邮件的收到的功能回执为通知邮件发出方并确认收件人此刻收到该邮件,邮件的内容是否得到收件人的确认及确认后收件人做如何选择则是未知数,因此邮箱发送收到的“邮寄已收到”回复不能作为受要约人的承诺。在实际操作中类似此种情况比比皆是,皆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确定电子合同订立的时间及效力。

二、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

(一)山东泉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同订立现状

山东泉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2013年成立的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首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随着对互联网依赖程度的愈发加深,山东泉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商务活动中订立合同逐渐由纸质合同为主到纸质合同与电子合同并存,直至目前只有合同标的巨大时才采取纸质合同的签订方式。作为规模有限的民营企业,企业运营成本问题一直是管理者致力控制的,而逐渐采取电子合同替代纸质合同是降低公司成本的有效举措。电子合同双方当事人避免了面对面的交流沟通所需支付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决定了公司合同签订的主要方向。

企业目前主要利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完成纸质合同的盖章拍照传输,本质上不属于严格意义的电子合同范畴。双方在前期沟通良好、对合同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方式等意思表示一致的前提下完成合同拟定。甲方先将合同盖上公章,扫描后通过微信、QQ发送乙方,乙方下载打印后盖自己公章再扫描回传给甲方,此种签订合同的方式法律风险可见一斑。

(二)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分析

首先,是否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直接决定了电子合同成立及生效问题。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电子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亦值得商榷和探讨。《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该条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从民法通则规定的十周岁降低为八周岁,主要原因在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成熟程度和认知能力较之以往有了一定的提高,适当降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有利于其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这也是对未成年人自主意识的尊重,更加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民法典》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游戏充值等的合同规定了监护人的请求返还的标的及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与八岁以上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电子合同应怎样界定,笔者认为也应以新颁布的《民法典》相关规定为依据。

虽然我们可以理解为认定电子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在实践中的认定并不容易统一,因此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成为电子合同成立中的法律风险之一。

其次,电子合同订立的证据保存确定难。在一个使用智能手机即可满足绝大多数基本生活需求的时代,基于网络购物订立电子合同更是大多数国人的生活常态。方便快捷是当事人选择网购的最重要因素,使用截屏来保存电子凭证更是家常便饭。而和视为原件的买家和卖家聊天记录则因手机存储或其他因素几乎不会被长久保存或忽视。无论是履行中的问题还是售后的纠纷,举证难的问题事实一直并将长久存在。当事人往往不能提供基于原件的证据而导致败诉的案例比比皆是。证据难以保存,举证困难也是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之一。

三、规避电子合同订立法律风险探讨

(一)加大系统投入确保合同订立安全

山东泉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增加对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投入,如使用移动办公系统OA,移动办公系统OA可以同时使用移动客户端,这样可以随时随地处理公司业务当然也包括随时浏览电子合同的订立进程。而移动OA在各企事业单位中已被广泛的应用,技術相对成熟。

在订立电子合同需要请示上级审批的也只用提交OA申请,填写相应的审批单据,写明事实理由时间地点,等待领导审批,项目负责人能随时观测到进度,若需要提醒上级及时批复的签字也可及时予以提醒说明,以便电子合同的签订能准时完成。

(二)选择信用度高的合同主体确保长期合作

遵纪守法信用度良好是合同当事人长久合作的基石。一个诚信度高,商誉好的合作伙伴极大的减少了在订立乃至履行合同时的风险。双方意思表示明确完整、权利义务确定无误、纠纷解决约定合理。这对委托单位这样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三)立法保障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需要的法律支撑也愈发迫切。目前我国的《电子签名法》《电子商务法》《民法典》《合同法》都可作为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依据。

出台更加清晰明确和与时俱进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以此解决层出不穷的电子合同维权问题,可以为人们生活和社会生产的稳定有序运行提供最可靠的保障。对于电商模式的出现,同样也应该有专门的法律条款来制约和规范电商平台的健康发展。因此要对关乎民商主体合法权益的民商法的使用范围进行针对性的调整和完善,确保电子商务的有序进行实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规范的法律环境。对电商的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准许等问题设置和制定清晰明了的法律执行标准,以保护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终上所述,电子合同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且十分必要的存在,其订立及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问题诸多。因此在享受电子合同为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亦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规避相关法律风险,为合同各方当事人谋取最大利益。本文研究成果将应用于委托单位山东泉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日后订立电子合同中,可降低法律风险,保障公司权益,使公司获取最大的利润。

参考文献:

[1]梁慧星.民商法论丛(第22卷)[M].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2:288.

[2]周黄河.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形式[J].南都学坛,2012(3):94-97.

[3]杨立新.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民法地位之展开[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

[4]杨立新.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为消费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法理基础[J].法学,2016(1).

[5]周强.大力加强杭州互联网法院建设 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服务保障网络强国战落[J].中国应用法学,2017(5).

猜你喜欢
法律风险
迈过海外风险
采用BT投融资模式建设的法律风险分析及防控策略浅议
IPO实行注册制的法律风险
浅析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优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大学生创业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