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能源环保现状与生态安全建设的思考

2020-09-12 14:06王金玲
农民致富之友 2020年25期
关键词:秸秆能源资源

王金玲

现阶段,世界各国均存在着一定的能源短缺问题,并且高速发展的社会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所以积极推广与应用环保能源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风能、沼气等均是当前农村常见的环保能源,不仅资源可再生,而且具有明显的经济与环保优势。从实际情况来看,环保能源在农村的落实依据有许多问题,基于日趋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能源紧张等现实问题,加重了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的担子,农村本有清洁能源的开发是现下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本文将结合内蒙古农村能源建设情况,提出生态安全相关建议并且加以简要分析。

一、简析内蒙古农村能源环保和生态安全建设的现实意义

畜牧业是我国内蒙古农村地区重点经济发展模式,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对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愈加明显。所以,在农牧业实现现代化发展进程中,我们需要意识生态安全与生态保护的必要性。依托于现代化农业经营发展模式,为农户、牧民传授与指导相应的科学知识与生产技术,实现农牧与土地的科学监管,让农村能源应用更加合理,在对农业建设基础不断完善的同时促进农业持续性发展。重视农村能源应用和生态安全建设,有助于农村居民提升其个人生活品质,为生命健康提供保障,确保人们能在健康的环境中进行生产活动与生活。积极提倡应用环保能源与农村生态安全建设,有助于村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与改善,减少城乡发展差距,对于内蒙古农村地区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二、农村能源环保问题分析

首先,应用农村可再生能源效率偏低,未能转变以往的用能方式,大部分农牧民从事的生活炊事与取暖,都是以秸秆焚烧为主(牧区烧牛粪),每年用于上述两方面的秸秆为80%左右,这种可再生资源并未实现理想的转化利用,从而导致一定的资源浪费;其次,农村能源建设缺少完善的投资机制,投入在农村能源环保方面建设资金与物质仍不充足,仅依赖农牧民个人进行建设仍存在一定困难,国家及地方政府所提供的财政支持不可少;再次,现行农村能源技术服务推广系统不完善,机构与人员配套不合理,与新时代农村能源环保建设工作具体发展需求不相符,难以有效实现技术成果的推广;最后,缺少对农村能源环保建设的价值宣传,相关法规与政策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农牧民群众对未能意识到应用可再生能源综合的现实意义。

三、能源环保工作路径分析

第一,畜禽养殖废弃资源综合应用。目前,广大农村地区所使用的环保能源中,占据较大比重的为沼气,这是因为其通过有机肥与有关配套设备能够产生清洁能源,因此农村地区有必要加大综合应用有机肥与沼肥力度。推广与应用现代能源技术与沼气服务管理机制,组织村民集体有序回收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建设沼气配套设施,实现有机肥服务社会化,稳定提共农牧民生产生活所需的环保能源。与此同时还能高效应用农村畜禽资源,促进农村经济持续性发展。

第二,农副资源科学开发综合应用。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与生产经营中,会生成许多如秸秆等农副资源。立足于农村能源环保工作,应该依据内蒙古各地区具体发展的情况,组织进行收集、运输与储存农副资源等有关活动,科学分类不同种类的农副资源,针对性地应用在开发生产清洁能源、牧业饲料、农业肥料等。

第三,投入剩余物回收应用。因为农村地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在实际进行生产种植中必然会应用到地膜或是投入品包装,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污染农村自然生态环境。所以,关于相对集中应用地膜的区域需要进行地膜清洁,而且要科学回收农业地膜及其残膜。加大双降解与生物降解技术推广力度,打造环保的农业生产。针对收耕地的地膜残膜,需要进行集中处理防止对耕地造成二次污染,除此之外,应对化肥、农药等包装及时回收,尽可能降低其威胁农村生态环境的威胁,实现土地应用率的提高。

第四,农村能源应用技术推广要因地制宜。我们以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为例,大量的农作物秸秆使其主要资源優势,应用秸秆能对农村能源问题进行有效处理。据相关部门统计,若是可以替代秸秆5000kg则能年饲养一头奶牛。所以,我们应将沼气建设作为重点,将“四位一体”能源环保模式落实,应用太阳灶、秸秆气化炉、被动式太阳房、太阳能热水器等技术,优化内蒙古农村地区能源环保现状。

四、提高农村生态安全建设水平策略

第一,耕地科学保养。在农村建设生态安全工作中,需要对耕地资源进行科学保养与恢复,由此提升生态安全水平,本文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应用有机肥的有关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完善,施用有机肥的面积与范围需加以扩大,降低农药应用量。其次,重点保护耕地资源,可以应用免耕法等强化土壤保肥程度,让耕地种植更好地适用生态安全建设。

第二,农业生产结构合理调整。农业发展和农村生态安全建设之间的关系尤为密切。所以,一定要调整畜牧产业与种植产业结构,让牲畜与农户作物和当地生态情况符合,防止因人为因素破坏自然环境。与此同时,还需要将提升农产品产量、质量作为核心,促进产业化稳速发展,从而达到农业与生态安全建设协调发展。

第三,遵守生态发展客观规律。生态监管工作必须落实,保证各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应和自然发展规律相符合,经济活动的开展应是与当地自然生态系统相平衡。有关部门需要提高环境监管重视、增加整治生态环境资金比重,最大努力恢复自然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业持久性地生产发展。另外,

农村地区具有较为丰富的自然资源,但不可避免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日常生活中会影响自然生态环境。所以,农村地区在建设生态安全工作中,应遵守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相协调的重要原则,科学管控不合理的生产活动,为生态平衡提供根本性保障。

实现农村能源环保和自然生态的协调发展,对内蒙古地区农村环保的持续性发展十分关键。当前,即使环保能源应用中存有一定问题,可环保能源的推广与应用是大势所趋,而且要通过多元措施切实推动农村生态安全建设,从而达成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作者单位:137600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农村能源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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