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用兼职情况调查与对策研究

2020-09-15 16:13张玉璐汪洁程妍郑加慧黄荣刘圣楠
中国集体经济 2020年24期
关键词:大学生学校企业

张玉璐 汪洁 程妍 郑加慧 黄荣 刘圣楠

摘要:近年来,部分大学生选择在空余时间去做兼职。服务生、培训班辅导、发传单等都是备受大学生青睐的兼职。由于大学生法律知识薄弱,社会经验浅薄,常在兼职中被欺骗或克扣薪资,甚至身份信息暴露,陷入非法中介的圈套。为了保证大学生的高效安全的兼职工作,文章通过问卷方式进行调查研究,开发网络模式将大学生与学校、企业有机结合,从而实现学校企业以及学生的三方共赢的局面。

关键词:大学生兼职;校企合作

一、基本调查概况

调查对象主要针对安徽合肥地区在校大学生,主要学校有安徽三联学院、安徽建筑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共计收获4000份问卷。调查时间自2019年3月到2020年2月。有效问卷3568份,有效率为89%。问卷共设有15道选择题和5道主观题,主要针对兼职选择类型,兼职的主要目的,获取兼职的渠道,主观对于兼职的态度,是否有上当受骗经历以及受骗后的处理方式。问卷从多方面了解了大学生的兼职情况,在充分调查后形成了基本研究概况。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的内部思想也产生变化。部分企业对于大学生兼职的需求也比以往更旺盛,并且大学生兼职已经越来越普遍。但是企业与大学生的关系并不是相对等。由于企业自身需要,使得大学生兼职逐渐多元化、多样化。然而大学生兼职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掌握知识不足、专业技能缺乏、对合同法的不了解、自身安全的不保障,本文对于两者之间的问题作出如下的分析报告。

第一,大学生兼职的需求量大并且企业需要兼职人员进行基本运营。根据现有的调查问卷数据显示,56%的大学生认为在校兼职是必要的,25%的大学生认为在校兼职并不是必要,19%的大学生认为在校兼职是非必要的。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大多数学生认为在大学期间适当的兼职是必要的。

第二,企业提供兼职岗位但是大学生没有一个获得兼职信息的有效渠道。大多数学生通过朋友介绍的兼职是较为单一的劳动性工作。同时由于大学生的专业技能不足及情感的不成熟,因此大部分的学生会选择发传单,做服务员甚至是玩偶娃娃等简单的工作。

第三,大学生在企业内的兼职权利无法得到相应保护。企业的发展经历过诸多磨难,对于社会的规则了解较深。但大学生生活在一个较为单纯的校园环境中,对社会上的一些潜规则并不了解。因此在找兼职时大学生会面临一些困境:工资拖欠;克扣工资;兼职时间与薪酬不对等;扣押身份证;被中介机构骗取钱财;陷入诈骗与传销等问题。

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得出,随着经济发展的提高和智能化的普及,大学生就业充满了压力。经济的迅猛发展,使科技也大为进步,许多行业出现了智能化替代品,大学生毕业后就业压力大,提前兼职可以多积累工作经验。而如今企业与高校合作紧密,给不同专业的学生提供机会去实习。学生可以利用机会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素养。企业招聘与求职者找工作是一个双方抉择的过程,企业希望招聘到的人能迅速的适应岗位的要求,为企业做出贡献,而兼职者也希望有一个好的平台发挥自己的优势,为自己提供工作技能成长的空间,提供好的待遇与福利。

三、兼职风险研究

(一)大学生兼职风险

1. 法律方面

大学生兼职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处于完善阶段。根據相关法律规定,在校学生在课外时间勤工助学,不属于就业概念。在企业与大学生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2. 社会方面

国家相关机构的不作为。缺失对大学生兼职合法权益的保护。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诚信体系还未完全建立起来,无良企业会利用其漏洞为自己谋取经济利益。

3. 企业方面

部分企业缺失社会责任感。企业为了降低人工成本而获得最高收益往往会对兼职生的薪酬进行篡改,恶意拖欠兼职生的劳动报酬,对兼职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4. 中介方的违法欺骗

中介商是联系企业和学生的桥梁,学生通过中介获得企业的招聘信息,企业通过中介发布兼职需求。但不是所有的中介机构都依照法律法规正规营业,部分黑中介为了获取短期的经济利益,向大学生提供虚假不实的信息并骗取中介费用,甚至利用大学生涉世未深,社会经验不足的特点对其蒙骗,该行为损害了兼职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兼职风险加剧。

5. 学校方面

一是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不足。校内采用的勤工助学计划无法满足兼职学生的兼职需求,因而大学生只能利用课余时间寻求其他途径,开始到校外寻找兼职机会,从而增加了兼职风险,甚至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二是学校对学生的兼职管理不到位,学校在维权方面的资源和途径比较缺乏,不利于学生挽救自身损失。学校认为学生寻找兼职是自主行为,因而并没有过于加强管理和引导,大学生维权工作坎坷的主要原因是学校没有进行及时地协助。三是宣传兼职广告的现象在学校大肆盛行,校方没有对兼职广告进行过滤管理。因而校园的兼职广告中常常隐含着虚假信息,校方应加以事前控制来保障兼职学生的自身利益。高校管理职责的缺失,造成学生在选择兼职时常常掉进不法分子的陷阱里。

(二)企业招聘兼职风险

1. 成本损失风险

企业的人力资源在进行招聘时,会花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当招聘到合格且合适的员工时,那么企业将会渐渐收回招聘成本。而当企业招聘到不合格的员工时,只能按照劳动法将其辞退并赔偿劳动者损失。企业为招聘支付了经济成本却不能从中获取利益回收该成本,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

2. 人才测评风险

现代市场劳动者素质良莠不齐,没有科学的测评程序和技术对劳动者进行测评筛选。通常情况下,只能依靠档案和简历对其作出判断,从而导致无法对人才的能力、素质做出真实有效的判断,很容易错失优秀人才。

3. 法律及文化风险

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享受着现代经济社会高速运行下福利的同时必然受到社会中法律和文化的约束。因而当发生冲突时,企业的招聘兼职工作可能会被强制终止,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公关形象造成影响,给企业带来危机。

四、对策与预期

作为企业,拓宽多方面渠道,提供优质的岗位。通过调查,发现大学生兼职的需求量大,大多数学生认为在大学期间适当的兼职是必要的。然而大学生并没有一个获得兼职信息完整的渠道,通过身边同学的访谈后,一般了解到的兼职信息为QQ群或者是微信群,当然也包括了朋友推荐甚至是跟风。因为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情感的不足,所以介绍的工作大部分是较为单一的劳动性工作,例如发传单,做服务员,家教,快递分拣员甚至是扮演布偶娃娃等简单而单一的工作,对于日后的工作方向不仅不能提供帮助,而且没有实质性的经验。所以将开展与学校的合作,提供更多的优质岗位,并且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信息来源,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工作,让大学生获得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优质兼职的机会。

作为企业完善制度体系,提供就业保障。因为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其兼职行为不等同于就业,同时不受劳动法保护。对此,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目前大学生兼职需求量过大,且没权益保障,政府能完善法律体系,企业也要制定关于兼职的企业条例,为大学生兼职提供可依赖企业制度和法律保护。

作为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大学生提供兼职机会。由于大学生缺乏工作经验,企业对大学生兼职进行专业培训,不但可以提高大学生的技能,更能展现企业文化,此举也将为企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提高美誉度。

关于实现校企双赢,可以从减轻企业的负担这一角度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措施是“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别人”。具体做法是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性质和具体情况安排实习生的人数和具体工位,这一做法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又使学生真正得到锻炼;将学校智力因素与企业生产要素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参与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引进,为企业提供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服务,同企业共同攻克技术难题,协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在协助学校开展工学结合的同时,也得到了校方的技术援助;三是学校利用优越的办学条件,可为企业承办各类培训班,并与企业共享学校资源等。通过一系列的校企合作措施,实现企业与学校资源最大化的利用。为学生提供充分安全有效的兼职岗位;学校通过工学结合,提升了学校的社会实践能力;企业也增强自身了商业实力。

目前大学生生存压力增大,父母经济承担力也加重,故而大学生想兼职的意愿日益强烈。面对如今市场高质量人才的缺乏以及劳动力素质低下的背景,作为企业对人才十分渴求,国家也鼓励大学生自主创新,为此我们希望和学生还有学校能够长期合作对兼职人才进行培训来提高劳动力素质和质量,指导学生从事兼职,使学生在丰富课余生活的同时不僅锻炼了能力还获得相应的报酬,通过三方的合作,提供优秀的人才,同时也对大学生兼职安全问题负责,解决“兼职难”“用工难”问题,提高高校就业率的同时,让学生在兼职中积累经验发挥自己的长处,提高自身竞争力,为以后的就业做好准备,达到三方共赢的局面。

五、意义

成功经验证明,校企合作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公益事业,在回报社会方面有不小的成就。校企合作也是发展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有力措施,对于建立和谐美好社会有积极作用。从学校角度来看工学合作是学校和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通过进一步加强校方与企业的商务合作,在工学结合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从而实现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双赢”。下面是校企合作对企业的意义。

一是实现企业用人需求,满足企业运营,使企业处于饱和运营状态。为扩大企业规模和补充离职人员所产生的空缺,我们需要吸纳优秀人才,使专业人才与岗位相匹配,最大程度提升企业综合实力,这对于企业增强自身的竞争优势至关重要。

二是有利于塑造企业外部形象。在招聘过程中应聘者通过校招网站了解企业文化和企业需求,从而分辨与自身专业相匹配的岗位,达到专业对口,学有所用。从而节约了企业的人才培养成本。

三是丰富了企业文化。应聘者的工作经历、经验,教育背景和阅历以及思维方式等各异,在解决问题时会产生不同的方法和见解,采取不同的措施应对,使企业文化向多元化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专业人才辈出,企业也对其更要求严格。为实现企业人、岗和组织的最佳匹配,达到因事设岗、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的,通过校企合作培养高级人才是企业获取所需员工的重要途径之一。

参考文献:

[1]陈福萍.兼职大学生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2.

[2]王汇杰.法学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D].兰州:兰州大学,2010.

[3]潘正雨.在校生劳动法主体资格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与立法建议[D].长沙:湖南大学,2010.

*基金项目: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合肥大学生在外兼职情况调查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910959053);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合肥大学生在外兼职情况调查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810959101)。

(作者单位:安徽三联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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