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警用无人机培训课程建设初探

2020-09-21 08:38韩祥云丁久辉
科技创新导报 2020年18期
关键词:课程建设人才培养

韩祥云 丁久辉

摘   要:近年来,无人机在交通执法、治安管理、反恐处突、公共安保、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公安执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警用无人机应用的日益广泛和深入,其开始暴露出诸如警用无人机驾驶人才匮乏、在执法领域应用技能不够成熟等问题。作为公安人才培养和公安执法技能研究的重要基地,公安院校应积极探索和推动警用无人机培训课程建设,为我国警用无人机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之贡献。

关键词:警用无人机  校局合作  课程建设  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20)06(c)-0179-03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UAV has played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in traffic law enforcement, public security management, counter-terrorism, public security, mass incident handling and other public security law enforcement. At the same time, with the increasingly extensive and in-depth application of police UAV, it began to expose problems such as the lack of police UAV driving talents, and the immature application skills in the field of law enforcement. As an important base for police personnel training and police law enforcement skills research, Chinese police colleges should actively explore and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police UAV training courses, and make due contributions to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police UAV cause.

Key Words: Police UAV; Cooperation between schools and bureaus; Curriculum construction; Personnel training

近年来,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技术的进步和成熟,我国各地公安机关逐步开始利用无人机进行执法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5年全国警用航空建设推进会上,公安部首次明确提出:“将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纳入警用航空管理范畴,建立管理、运行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统筹发展规划”[1]。这一做法符合公安部提出的“警务信息化”建设之要求,有利于推动“科技强警”的顺利开展。然而由于警用无人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全国公安系统中具有警用无人机驾驶证的人员较少,在警务执法中应用技能以及如何进行规范等方面尚存在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在公安院校开设和完善警用无人机培训课程有利于解决上述问题,现具体分析如下。

1  价值分析:公安院校警用无人机培训课程建设之必要性

专业人才缺乏,战法研究不深入。一方面,由于警用无人机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从事无人机操作与管理的人员大多是从其他警种调配而来,或曾经出于个人兴趣接触过航模,或通过短期培训积累了操作经验,还没有形成年龄、专业搭配合理得当的人才队伍,更没有形成人才储备。另一方面,虽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掀起了一股装备和应用无人机的热潮,但从实战角度来说,警用无人机的战法研究还处在初级阶段:在应用上主要以视频侦查为主、其他应用为辅,甚至许多地方还仅停留在演练作秀、概念炒作的层面上。我们常说无人机能完成空中监控、中断通信、处置打击等任务,但是离把无人机的应用梳理、归纳、总结形成一套有效的战法,尚存在不小的差距[2]。

公安院校是我国公安人才培养的摇篮、在职民警技能提升的重要基地,也是我国警务技术、战术提升的重要研究基地。当我国公安机关缺乏公安创新性人才,公安新技术亟需运用和革新时,公安院校必须也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当我国警用无人机的发展和应用需要新动力、新支持时,公安院校必须行动起来,充分发挥人才培养和科研服务之优势,加强警用无人机培训课程的建设和改革。

2  问题剖析:公安院校警用无人课程建设之现状

教学是“以课程内容为中介的师生双方教和学的共同活动”[3]。在教育活动中,“如何教”和“学什么”却不仅仅是师生双方的事,也与用人单位有关,在公安院校,这一点尤其突出。课程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是实现教育目的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保证”[4],因此,课程建设与改革是公安院校向应用型本科转型,实现校局深度共建目标的重要前提。

在无人机技术越来越成熟的今天,如何将无人机应用到各类警务活动中,除了无人机设备本身,更关键的在于无人机警务实战应用以及配套软件系统开发和利用。警用无人机属于专业级无人驾驶航空器,适用于对案事件的及时发现,对警力和勤务的科学调配,对现场和态势的实时监控,对证据的固定和事态回放,对技术侦查和网络侦控的信号捕获。

整体上来说,全国公安院校无人机方面的专业师资力量尚比较薄弱,教师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各地培训课程教学内容尚不够明确,教材未统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于2019年3月成立了无人机应用培训考试中心,主要职责为举办面向在校学生及在职民警、辅警的无人机培训;开设无人机警务驾驶课程,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多内容、多领域的培训体系;开展适应实战需求的无人机模块化教学、定制式培训和考试等相关工作。同年5月,该中心承办了全国首期警用无人机教官考官培训班,在公安部警航办的指导下制定了培训计划,设计了培训内容,向中部战区申请了训练空域。

3  对策探究:公安院校警用无人课培训程建设之路径

3.1 深化校局共建,建设联合培养的平台

校局深度共建下,切实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提高警用无人机教学效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是走出去:鼓励无人机授课教师利用在公安实战部门挂职锻炼、调研学习等机会,对警用无人机应用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多思考、多研究,出现的创新性做法多学习、多探究,及时更新警用无人机应用知识,以提升自己的无人机技术实务能力,使教学更加贴近实战。二是请进来:诚心邀请具有丰富无人机实战经验,教学能力突出且有志于从事警用无人机教学的公安实务部门专家到公安院校担任“驻校教官”、聘为“客座教授”或加入到警用无人机教学团队等。三是重合作:以警用无人机教研组为单位,加强与专业对口的公安实务部门合作,以提升教学能力:一方面加强科研项目的合作,或利用实战单位作为科研成果转化的实验基地,或利用其作为调研基地,或与具有丰富无人机执法办案经验的民警进行合作等;另一方面重视教学改革和精品课程建设方面的合作,共同研讨、参与警用无人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目标等方法教学改革,对精品课程设计、演示等进行广泛讨论和实践。

3.2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合理规划与落实

积极争取校局有关部门支持,注重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专业技术力量建设,打造过硬的专业团队。充实专业力量,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培训课程建设规划与任务。筹划组织开展无人机驾驶员的基础自主培训工作,严格系统地进行专业培训和实战演练,确保操作人员技术更加娴熟、配合更加默契、经验更加丰富、履职更加到位。一是管理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指导和帮带工作,把控好训练时间、内容、质量、效果、安全和考核这六道关口;二是要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培训大纲,循序渐进地组织基础培训、机型培训、高级培训和特殊培训,不断提高操作技能,抓好专业队伍建设;三是要从抓实战入手,突破战术提升,重点组织已取照驾驶员的提高培训、分警种的专业培训。要定期收集实战典型案例,适时组织研讨交流,梳理完善后形成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实战战法,使各警种共享高科技、新装备带来的成果,推动无人机在日常警务工作中得到应用。

3.3 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警用无人机的实质是服务公安工作,警用无人机的使用价值在于协同配合各警种以及执行特殊情况下的警务任务。在具体课程设计上,应该把无人机在警务工作中的深度应用融会贯通后“搬到”课堂上,提高无人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战性。首先是要打牢基础,针对性的培训课程,熟练掌握飞行技能、系统操控以及安全飞行知识。在此基础上,设计不同层次的教学内容,如满足公安工作及时性和高效性的360°空中全景侦察,利用倾斜摄影技术搭建全景GIS、三维实景GIS平台进行数据化的空中视频侦察现场勘查,一体化警用无人能及管理平台,日常状态追踪以及集群作战等等。公安院校无人机教学应该注重校本化研究,建立无人机教研组,每周一次教研组活动,研究教材或案例,对一些问题进行深层次的研讨,深入分析无人机教学的安排和设计,优化教育方案。创新教科研方式,在普遍开展教研活动的基础上抓专题研究,召开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撰写论文,相互切磋,共同提高无人机教育教学质量。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目标,采取任务教学法、互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模块教学法、主题教学法、专题教学法等多种方式,运用网络课程、视频、图片等多种载体,开展沙龙、专题辩论、演讲等多种方式,丰富教学方法,激发学习兴趣,提高警用无人机教学效果。要采取微课的方式,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或警种,制作不同的信息化(课堂)教学视频,围绕技能和实战教育,深入开展简短、易懂、有趣的教学活动;同时开展探究式自主学习,增强警用无人机教学效果。还可以采取慕课的教学方式教师可以利用局域网、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围绕某一课堂教学目标开展网络化探究式学习,教师和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通过网络实现互动、研讨、争鸣,提高教学效果。

4  结语

公安院校作为教育主体,要将警用无人机实战应用纳入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要紧密结合不同警种、不同任务需求,不断创新和研究新战法,针对任务性质和气候、地形特点,制定相应的行动预案和具体实施方法。通过打基础、引实战、建机制、树章法,合力将警用无人机培训课程建设引上规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昝霖.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战应用探讨[J].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9,29(2):28-32.

[2] 栾润生.我国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体系研究[J].公安教育,2019(2):35-38.

[3] 穆厚琴.地方本科高校办学定位转型的理性思考[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6(5):42-45.

[4] 牟延林.普通本科高校转型进程中课程改革的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14(9):84-85.

[5] 高娜, 李旭鹏. 无人驾驶航空器在警务实战中的应用研究[J].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19, 021(002):P.22-27.

[6] 孙瑜. 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交通管理中的应用[J]. 道路交通管理, 2017(07):44.

[7] 黄梁瞳. 浅谈无人机技术在公安警务工作中的应用及前景[J]. 商品與质量, 2016, 000(049):36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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