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博士

2020-09-23 08:02
妇女 2020年8期
关键词: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劳动者

为依法惩治盗窃、破坏窨井盖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意见规定对盗窃、破坏窨井盖等刑事犯罪,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檢察机关要加强立案监督,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人民法院要依法及时审判并裁判。在办案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窨井盖职务犯罪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机关依法处理。要加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涉窨井盖相关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社会管理漏洞,要通过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方式提出意见,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单位到底该不该给员工发工资条?小小一张工资条,包含了诸多劳动权益。工资条不仅能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还能判断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劳动者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必要时,劳动者可以向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意见,请律师提起仲裁或诉讼,以保证劳动者权益在最大的范围内得到保护。

目前我国二手车交易的数量与日俱增,如果转让人车辆是报废车辆,受让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转让人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情况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转让人将已经报废的机动车转让予受让人并签订转让协议,该报废车辆在转让后发生交通事故,虽然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时约定,该机动车转让后全部法律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转让人不担责,但上述协议违反我国相关法律关于买卖报废车辆的强制性规定,故协议该部分内容无效。因转让人明知其转让的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却仍将转让车辆,其过错与受让人驾驶转让车辆交通肇事致人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自今年的5月1日起,经过重新修订的民事证据规则正式生效了。新证据规定不但针对电子证据,对当事人自认规则进行一系列的修改,同时也对诉讼当事人的行为,以及后果有了明确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施行,对规范民事诉讼秩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进一步增强了司法公信力,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构建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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