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的可读性问题

2020-09-27 23:01张彦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0年8期
关键词:刑事案件

张彦

摘 要:刑事案件审查报告内容复杂、规模大,撰写难度大。如何能够提升报告的可读性对于报告功能的实现至关重要。目前案件审查报告中存在诸多影响可读性的问题,要提升其可读性,需要满足三个层面的要求:基本要求——语言规范、少错漏;高要求——语言明确、表达清楚,让读者能够读懂;更高要求——美观、直观,让读者容易读懂。每个层面的要求都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常见的具体问题。

关键词:刑事案件 审查报告 可讀性 语言问题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是检察人员对公诉案件全面审查后结合法律规定对案件整体情况做梳理和分析并提出结论性意见、阐明理由而制作的综合材料,是庭前审查工作的总结,综合体现了承办人对证据的审查分析、对案件事实的分析以及对法律的运用情况。相对于其他检察文书,比如起诉书、不起诉书等,审查报告是最全面地反映案件情况和承办人的分析意见的文书,内容复杂、规模大,往往会涉及繁多的证据和复杂的事实,再加上报告里还需要有对案件审查的意见,包括具体意见和总结意见。因此,要将这些内容都在一篇报告里呈现出来,让读者轻松理解,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笔者对12份共计近百万字的大要案审查报告做了全面调查,发现了一些影响报告可读性的因素。

可读性(readability)又称易读性、易懂性,指文本易于阅读和理解的程度或性质。[1]早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人们就开始关注英文的可读性问题,探究影响文本可读性的因素。[2]并且,当时Thorndike第一次对可读性进行了系统研究就提出可读性高的文本更快被读者感知,更易被理解。[3]人们研究发现,语言上影响可读性的因素包括字词句、结构、语体、语篇衔接以及读者背景知识、阅读技巧等方方面面。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要想有更强的可读性,就要在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下足功夫。内容无疑是核心,是审查报告的灵魂,涉及要写什么内容,先写什么后写什么,以及每部分都要怎样展开,等等。而形式作为内容的外显,能不能准确地、清楚地、简洁漂亮地将内容呈现出来,同样也是不可忽视的。形式就是语言,从语言上提升文本的可读性应当注意各种影响因素,除了目前人们已经发现的影响因素之外,其实还有很多因素。总之,提升刑事案件审查报告可读性总体上可以分三个层面的要求:一是基本要求,语言要规范,信息要少错漏;二是高要求,就是语言明确,表达清楚,把想说的问题说清楚,让人能明白;三是更高要求,就是形式美观、直观,把想说的问题说漂亮,让人容易明白。[4]撰写审查报告,这三个层面的要求缺一不可。下面逐一展开说明,通过示例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例子出自此次调查的报告,案件相关信息均作了隐匿处理。

一、基本要求——语言规范、少错漏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的写作应该符合基本的语言规范,还要求要素完整,尤其是关键信息要写全,对于此类文书写作这也是最低要求,即该写的都要写到。

(一)形式上的基本要求——符合语言规范

基本的语言规范包括字词句和标点的规范,错别字、生造词、句法问题以及标点符号不当都属于这类问题。句法问题包括句子成分残缺、多余,以及搭配不当等。这些问题在审查报告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是语言运用的硬伤,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报告的可读性与可理解性。

比如有的报告里写道:“从客观行为来看,故意伤害要求对身体的伤害行为,而非剥夺生命的行为。”这个句子不是很好理解,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第二个分句存在句法问题,这个分句的主干为“故意伤害要求行为”,“要求”后面少了动词“有”,意为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求有某行为,而不是要求某行为。表述为“故意伤害要求有对身体的伤害行为”就可以理解了。

错别字通常出现于计算机打字输入时的笔误,由于人们多使用拼音输入法,所以容易出现谐音错别字,这就要求人们在制作报告的时候要仔细核对检查。尤其是要避免在关键信息上出现错别字,比如人名、地名、涉案物品等。

标点符号的运用也需要注意,该用的时候要用,而且要用对了符号,否则也会影响报告的可读性与可理解性。比如“证明:经民警与法医鉴定中心,编号为2018DP1201检验报告中侦查人员自王某某手提箱内查获白色晶体一桶,其中一桶为笔误,应为一袋。”这是对证据证明内容的分析,就存在少用标点的问题,表述中有两个“一桶”,第二个“一桶”应加上引号,后面的“一袋”也应加引号。否则会对理解造成影响。

有的语言失范问题不会影响报告的理解,但是会影响报告的质量,有的语言失范问题则不但会影响报告的质量,而且可能会严重影响报告的可读性与可理解性。从报告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角度来说,所有的语言失范问题都应当尽量减少,最好完全杜绝。

(二)内容上的基本要求——避免遗漏信息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中有很多信息需要说明或交代,必要的信息不能缺漏,否则也会影响理解,比如在介绍嫌疑人家庭情况的时候说:“妻子,刘某某,41岁,无业;黄某某,17岁,学生;父亲,黄某清,75岁,退休;母亲,李某某,71岁,退休。”这里的“黄某某”跟嫌疑人的关系是什么,没有说明,应当是遗漏了,因为其他成员均有介绍。虽然可以根据黄某某的年龄推断出来其应该是嫌疑人的孩子,但是是女儿还是儿子仍然不清楚。即便能推断出是孩子,也会影响报告的理解,因为推断的过程也会给阅读者造成负担。

二、高要求——语言明确、表达清楚

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的高要求是说清楚,说明白,让读者知道报告要说的是什么。看起来这也不是很高的要求,甚至也可以说是所有写作的基本要求,但因为案件审查报告规模很大,所要驾驭的材料很多,尤其是大案、要案、多人犯罪、一人多罪,证据多,案情复杂等等,一份报告动辄几万字,多的甚至有八九万字,还是在时间紧人手缺的情况下制作。所以要把案件审查的内容说清楚、说明白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实践中,即使是优秀的审查报告,也时有语言不明确、表达不清楚的情况,所以还是应当引起注意。如下问题应特别注意。

(一)尽量避免使用超长单句

早期对英语的研究中,人们就发现句子复杂程度与可读性高度相关。(Betts,1949;Dechant & Smith,1961/1977)[5]而句子长度又与句子复杂程度高度相关,并且句长是最方便测量的指标,因此人们在评估文本可读性的时候最常用的就是句长。就汉语文本来说,有实验证明通过控制句子长度的方法确实可以提高可读性。[6]

我们在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的调查中发现,使用超长单句影响可读性的问题尤其突出。刑事案件审查报告属于严肃的检察工作文书,大案要案涉及的事实和证据往往比较复杂,所以承办人在撰写的时候常常选择使用逻辑严密的长句来叙写,尤其是长单句。长单句就是指一个单句的某个或某几个成分比较长的句子。这样的长句反映出承办人严密的逻辑思维,但也容易给读者造成理解负担,承办人写起来还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的句法问题。所以在审查报告里,长句可以使用,但不宜过多使用,并且句子不宜过长,还要小心出现句法问题。

1.使用超长单句容易出现句法问题。下面这个例子就是用了超长单句,导致读者理解困难,并出现了句法问题,影响了意思的表达。

[例]证明: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出具关于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的商户编号为833102173920076、……上述POS机及对应公司关联POS机开户资料对应银行账户信息及交易明细。

这个句子形式上是一个超长单句。出现了句法问题,不易理解。应是想表达几个意思,结果糅成了一个单句,严重影响了可读性。

2.使用超长单句容易淹没句子主干。使用超长单句容易淹没句子主干,從而导致句子费解。下面的例子,是报告里叙写证据证明内容的部分。“证明:”后面使用了一个表示并列关系的一层复句,由两个单句构成,其中前面分句即划线部分就是一个宾语过长的超长单句。

[例](证明:)**县公安局民警于2018年9月4日自袁某处起获白色晶体四小包、零散疑似冰毒一包、疑似冰毒三包、小密封袋一包、电子称一个、黑色手提包一个、白色苹果手机一部、黑色老人机一部,并依法扣押。

这个句子的主干就是某民警起获了各种证据并依法扣押,只是在证据内容上列举多了(即宾语的内容)就淹没了整个复句的主干,让读者不容易抓住这个主干。把这个复句的主干完整地提到前面,把原来的长宾语即证据内容集中放到后面,就很容易理解了:

**县公安局民警于2018年9月4日自袁某处起获以下物品并依法扣押:白色晶体四小包、……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适当断句,能断开的长句,就断开,使用几个分句来表述。

句子中具有句法关系的词之间的线性距离是句法语义加工中计算记忆负担和句法难度的指标,即“依存距离”。依存距离反应了人类认知机制对句法结构关系的制约作用。有关句子加工机制的语言复杂性研究表明,依存距离越长意味着词被存储的时间越长。由于人类的工作记忆容量有限,当存储的词的数量超过记忆容量时,就会造成理解困难。[7]这里所说的超长单句就是因为句法成分依存距离过大而导致理解负担加重。

3.使用超长单句导致句子成分间关系不清。超长单句的某个或某几个成分过长,并且这些过长的成分内部如果又有多层关系的话,就会导致句子成分间关系不清。如下面例子是一个证据名称,其实就是一个名词性短语,但是短语的中心语过长,由多个并列关系的短语构成,并且这些短语内部又有多个还是并列关系的短语构成,这样层层套叠的不同层级的并列短语,在形式上都使用顿号来分隔,就不容易让读者明白其中的层次关系,也就不容易让读者明白承办人想说的是什么,影响了报告的可理解性。

[例]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查封/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复印件)、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起诉意见书,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接收案件通知书、审查案件决定书、拘留决定书、拘留证、提讯提解证、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拘留通知书及相关手续、犯罪嫌疑人家属身份证复印件、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逮捕决定书、交办案件通知书、北京市公安局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及相关手续。

这个例子改用一组短句表述并且展现出层次就好懂了,如:

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证据:

……

……

……

(二)注意标题或提示语与内容不符导致费解

标题要与内容相符、相照应。刑事案件审查报告里还常会用到提示语,比如“证据名称:”“证明:”“证据存在的问题:”“辩护人意见:”等,这些提示语通常放到一段话的起始部引领后面的内容。提示语与后面内容也应是相符的。例如提示语“证明:”所引领的应当是一个事实,应当是一种陈述。但是下面例子就有问题:

证明:一是袁某向梁某某支付宝转账记录(此部分详见书证第12项)。二是,袁某与“崔某”联系记录。

这里“证明”的内容是转帐记录和联系记录,没有体现出证明的事实到底是什么,可能是证明有转帐的事实,有联系的事实。因此,表述上应当是:

证明:一是袁某通过支付宝向梁某某转账过(此部分详见书证第12项)。二是,袁某与“崔某”有过联系。

(三)注意人称代词的运用

人称代词也是人们研究可读性时所关注的一个影响因素。恰当运用人称代词可以使叙述简洁,但是人称的运用也容易出现所指不明的问题。一个案件往往涉及多个当事人,尤其是大案、要案等复杂案件。所以刑事案件审查报告在陈述事实或分析案情的时候,常常要多次提及某个人物,为了简洁,承办人通常会使用代词来指代已提及的人物。如果前面提过至少两个人物之后,再使用代词时,就很容易出现指代不明的问题。

[例]诈骗罪:2018年2月2日,事主冯某向呼家楼派出所报案称其在2017年7月底接到单位业务员报单,称有一个叫王某的男子(男,47岁,身份号码210***17)向其借贷,偿还上家机构欠款,还款来源为下家机构。后核实该人信息,8月7日事主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号京广中心36层给对方提供的账号转账860万人民币。

这个例子里先提到事主冯某,后提到一个叫王某的男子,之后用到了“该人”前指。到底指谁?不明确。之后又用了“对方”前指,再次引起混乱。将“该人”改为“冯某”,将“对方”改为“叫王某的男子”,即减少代词的使用,就比较清楚了。

为了避免所指不明这一突出问题,应注意:前面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人物后,尽量避免使用代词指代其中一方,宜用人物的具体姓名来表述。另外,使用代词的时候还应注意不要频繁使用,以免造成重复。

(四)人物关系要交代清楚

涉案人员的关系在大案要案里往往都是比较复杂的,刑事案件审查报告在交代人物关系的时候务必要说清楚。在规模宏大的审查报告里,一般都是要先交代嫌疑人,其他人员大都是跟嫌疑人有关系的。那么当其他人员出场的时候,就务必交代清楚他们跟嫌疑人的关系,否则就会影响报告的可理解性。

[例]证明: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牛街派出所经查询档案记录,未发现具有张某某死亡记录。

张某某是嫌疑人的母亲,此处表述的是证据证明的内容。而此前的报告里没有提及嫌疑人的母亲姓甚名谁。所以此时提及张某某时应当说明其与嫌疑人的关系,比如表述为“其母张某某”或者“嫌疑人**的母亲张某某”等。

(五)避免出现偷换主语的问题

在说明复杂的案件事实时,要注意逻辑关系,要特别注意不能将多个主体混杂在一起,造成表达混乱。偷换主语就是这样的问题,即上半句由一个主语引领,话没说完,下半句又转移了话题,其实是换了主语,但主语并没有出现,而在形式上依然由前一个主语引领,造成句子结构混乱。

[例]2017年8月至10月期間,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以……为由,签订《借款合同》骗取事主张某某等120余人人民币1700余万元,后于2018年9月5日20时54分,接事主李某报警称在……,他的几个朋友发现了……付某某,后于2018年9月5日21时许,将付某某带回广外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这个例子的表述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句子,主语就是“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句子形式所表达的意思是:犯罪嫌疑人付某某……,接事主报警……,将付某某……。这就是句子的原主干,抽取出这样的主干后我们会发现,后两个分句应该是偷偷易主了。接报警与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的应该都是警方。这种句子,应当在更换主体时将主语说清楚,而不应当承前省略。

三、更高要求——美观、直观

对刑事案件审查报告提出更高的要求,就是要美观、直观。将要说的内容不仅说清楚、说明白,还要说得漂亮,结构清晰,形式直观,让读者更易懂。

(一)结构清晰、分明

作为一篇规模宏大的检察工作文书,结构清晰、分明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会让整篇文书的内容以系统的、清楚的样貌呈现出来,让读者轻易就能领会承办人的思路。这里的结构包括同一层级之间的逻辑关系,也包括上下层级之间的逻辑关系。这一横一纵的结构之间,通过标题外显出来,就能让读者立刻提纲挈领,了解思路,并易于进一步去了解具体案件审查情况。

1.全文结构。结构的体现最突出的形式是标题设置与段落划分。全文结构就体现在全文各部分的顺序安排以及每部分的层次安排。各个层级的标题设置要合理、逻辑分明,还要段落清晰,尽量将所有内容都加上不同层级的标题,或者加上提示语,这样可以让全文结构清晰。

2.审查认定的事实部分的结构。审查认定的事实部分是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的重要内容。陈述事实结构上可以有不同的构建方式,结构的构建会直接影响事实表述的效果。简单的事实可以按照案件自然发展过程来构建结构,相对容易陈述。复杂的案件可以视情况采用不同的结构方式。一人多起多罪或多人多起多罪的案件,宜以犯罪事实为纲展开叙述;仅有一起犯罪事实但犯罪构成要件或犯罪过程复杂的案件,宜根据犯罪构成要件或案件进程特点为纲展开叙述。无论哪类案件,其结构安排均以清楚、简洁地说明该案件审查过程及结果为宗旨,即形式的安排应为主旨服务,这是万变不离的宗旨,承办人不必拘泥于某一种或某几种模式,可以在报告制作过程中不断探索新的方式。

另外,事实中涉及到一些细节,还可以继续探索更清楚的结构化表现方式,以取得更加直观的效果,从而增加报告的可读性。下例这个例子将事实的重要细节分为六个小部分,每个小部分设置了一个标题,概括了主要内容,并分别用数字编号编排了顺序依次呈现。这种安排有别于大段陈述事实,更直观,更易于理解。

[例](一)经审查认定的事实

2010年,……

该房产购买后王某父母、王某夫妇曾在此居住。

1.王某向XX地产陈某提出欲购买XX城房产

2.王某按照陈某提供的尾房名录选择房产并实地看房

3.购房付款情况:王某妻子蒋某账户出资60万元

4.车位购买情况:蒋某账户出资29万元

5.该房产居住情况

6.价格认定情况

3.证据部分的结构。证据是为认定事实服务的,事实的认定都需要有证据做支撑。涉案证据通常都比较多,尤其是大案要案,证据会异常繁多,有的还很复杂,在审查报告里如何摘录证据以及如何展示证据都至关重要。关于证据的摘录,问题一直是比较突出的,应当引起足够重视。此处仅从结构构建的角度讨论证据的展示效果问题。

一个案件涉及的证据往往有多种,所以证据要依据类型分别展示。在每类证据里,为了更加直观,可以将证据名称、每类证据里的各个证据以及每个证据里的重要信息都以分条列点并加提示语的形式体现出来,还可以对提示语再突出显示,比如加粗字体等。

[例]7.鉴定意见

(1)刑事科学技术检验报告

一、尸表检验

头面部:右上唇见长2.5厘米挫裂伤。

胸腹、腰背部:左胸见长2.5厘米锐器刺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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