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现状及对策探讨

2020-10-14 22:29王朝建
南方农业·中旬 2020年8期
关键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王朝建

摘 要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改善生态环境,南丹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使森林资源保护措施难以有效地实施。基于此,针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优化和解决对策。

关键词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广西南丹县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0.23.025

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尤其是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加快林业发展,大力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可以有效地改善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和进步。南丹县结合森林资源管理现状,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森林保护管理措施,期望能够有效改善森林保护現状。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过程中,实际的保护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到位的情况,给实际的保护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只有解决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问题,才能够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

1 南丹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现状

南丹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是云贵高原向广西丘陵过度地带,属亚热带气候类型,自然资源丰富,全县辖8镇3乡,有1个国有林场、1个自然保护区。据南丹县2019年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报告统计,全县土地总面积390 518.63 hm2,林地面积320 491.36 hm2,占82.07%;非林地面积70 027.27 hm2,占17.93%。全县森林覆盖率74.98%,生态公益林143 775.12 hm2,占44.86%;商品林面积176 716.24 hm2,占55.14%。为保护好全县森林资源,2016年以来,南丹县委、县政府相继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资源保护目标量化管理;2018年推行“林长制”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林长作为各级政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各自责任区;全县聘请480名护林员,平均每个村1~2名护林员,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负责对林区进行巡护;构建以查处森林督查为主导的林业案件,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的机制,多措并举,保护管理森林资源。2019年,共查处森林督查违法图斑12块,其中森林公安刑事案6起,立行政案6起,很好地震慑了违法分子,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和增加森林植被的工作,使县域林地资源逐步增加,森林面积不断扩大,森林覆盖率和林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从2016年70.33%增加到2019年74.98%,增加了4.65个百分点,森林资源得到了较好保护。

但是,在保护森林资源过程中,由于受地方经济发展、群众追求眼前利益等因素影响,滥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屡禁不止,其主要原因和存在问题有以下4方面。

1.1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南丹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一方面地方政府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如火如荼,工业项目迅速增多,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土地需要改变用途,而耕地受到极为严格的保护,占用征收林地不可避免。另一方面,石材及以石材为原料的建筑材料是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发展不可或缺的主要原材料,需求量居高不下。石材主要来源于对岩溶山区石灰岩的开采,而岩溶山区现基本上都属国家级公益林地或天然林。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砂、取土等。森林资源保护与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1.2 群众对森林资源效益认识不足,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不强

在南丹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通过多年林业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很多群众对于森林资源保护效益认识不足,在他们的思想观念中,传统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1],以生产木材来获得经济益效,而忽视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很多人仍旧对森林资源进行无意识的大量砍伐,甚至砍伐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来种植经济价值更高的用材林,追求既得利益,对森林生态长远利益认识不足。虽然为人们创造了一定的短期利益,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却对南丹县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在南丹县森林周边的一些村落附近,常常会出现一些偷盗木材的不法分子,他们对森林进行不计后果的滥砍滥伐。这种情况的长期发展,导致南丹县的生态环境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1.3 监管手段落后,林地占用征收监督难度增大

在南丹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日益增多,而目前南丹县对林地资源与森林资源的监管主要还是依靠林地管理人员的日常巡查以及群众的举报来实现,违法用地与非法采伐森林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林业主管部门对林地占用征收监管的难度不断增大。一些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严格按照设计范围使用林地,并以工程的重要性及时间的紧迫性等理由回避甚至拒绝林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情况开展的正常监管工作,导致监管工作难以实施到位。对群众用地建房项目,由于点多面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及执法人员有限,当出现少批多用或未批先用林地行为时,也很难及时发现。这些行为虽然有效地促进了南丹县的经济发展,但却对林地造成了极大的损害[2]。

1.4 天然林和公益林补偿基金低,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南丹县天然林和公益林面积占林地的50%左右,国家补偿金额虽然已提高到了16元/667 m2。但由于杉木、油茶、速生桉树生长迅速、经济效益好,部分乡镇、村、社会能人按县政府的号召,大面积发展油茶产业、杉木、速生丰产用材林等。目前,每667 m2林地租金已达30~80元,远高于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额。为获取更高的经济收入,一些集体或群众将天然林、公益林地出租或合股给能人。以上原因导致了生态公益林保护和林地经营效益之间存在较大的矛盾。为解决这些矛盾,更为了维护群众的利益及社会稳定,只能对公益林地范围进行频繁调整。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益林,尤其是重点公益林地的稳定性,影响了生态公益林保持水土及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的发挥。

2 加强南丹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对策

2.1 发展农村经济,改变群众对森林资源的依赖

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会减少对森林资源的索取,对森林资源的需求也会从物质需求向生态需求转变,改变农村发展对森林资源的依赖,从“要我护林”变为“我要护林”。为提高林农收入,可以鼓励林农发展林下种养产业,通过免除林产品税费、提高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森林资源入股企业等多种途径增加林农和林业经营者的利益,缓解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

2.2 加大森林保护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思想认知

1)在森林保护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进行宣传。2)要加强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群众爱护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的思想认知。大多数偷盗森林资源的行为都是因为部分群众对法律认识不足造成的,必须加大森林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3]。

2.3 改善监管手段,严格依法治林

1)在进行森林资源保护时,基层林业管理人员少,而林地面积较大,违法行为难以发现,要利用高科技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的立体监管体系,便于及时发现、打击违法行为。2)对于占用林地的行为,森林保护人员要用法律手段给予严厉制裁,起到警示作用[4]。3)遇到类似占地行为时,应由相关工作人员对村民进行法律法规的解释和说明,耐心做好人性化劝告,劝说无效后再使用法律手段予以惩戒,以方便工作人員开展地方工作,同时给相关人员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2.4 提高补偿,切实保护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

1)逐步提高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建议将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30元/667 m2,逐步实现同地同价。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碳汇市场交易和碳基金实现生态效益补偿,鼓励一切有志于森林资源保护的企业、政府以及个人通过绿色碳基金“购买”碳汇。多渠道增加林农收入,使群众被动接受保护转变为自觉保护,实现农民增收、资源增长。

3 结语

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是南丹县现阶段及未来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对南丹县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经营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科学管理力度,实现森林资源的增长速度、质量、结构和效益的统一,促进林业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安佰玲.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现代农业研究,2016(10):51.

[2] 黎思国.浅谈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对策[J].大科技,2016(28):225-226.

[3] 梁鹏.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中国高新区,2018(17):234.

[4] 钱宝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J].南方农业,2019,13(24):71,76.

(责任编辑:刘 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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