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水作证

2020-10-20 05:28吴深华
大自然探索 2020年8期
关键词:丹妮格伦贝蒂

吴深华

格伦和贝蒂是一对已婚9年的美国夫妇。他们的恋情其实20年前就开始了——双方家庭都是名门望族,格伦和贝蒂两小无猜,在同一所学校读高中。格伦的大学专业是牙科,他还没毕业就娶了贝蒂。大学毕业后,这对令人艳羡的夫妇回到故乡——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威尔克斯巴里市。格伦在这里开了一间牙科诊所。夫妇俩还在桦树街买了住所定居。格伦的家与弟弟尼尔的家相距很近。格伦和尼尔兄弟俩关系密切,他们就好像是一对双胞胎。他俩从小就有共同爱好,尤其是体育。

自述案情

当格伦夫妇有了女儿丹妮之后,他们的生活看起来更加完美。但在1986年8月30日(星期六)破晓刚过,格伦打电话给尼尔说有袭击者闯进了他家。尼尔立即跑进街对面的哥哥家。发现哥哥遇袭后,他立即报警。

警方到达后,发现格伦倒在一楼地面上,意识时有时无。二楼则一片混乱——家具门被打开,桌子抽屉被清空。一名警官发现,5岁的丹妮仍在二楼自己房间里熟睡,而躺在卧室床边的贝蒂已经死亡。她的颈部有勒痕,脸上有明显被殴打过的迹象。看来,袭击者爬梯子上到格伦家后门廊屋顶,然后通过二楼一扇窗进入室内——窗纱被取下并放在了房顶上。

格伦对警方说,大约早晨6点,他被后屋响声惊醒后,立即去拿枪,并且看见一个蒙面人跑下楼梯。他去追此人,却被袭击者从他背后用皮带试图勒杀他。他在头部遭遇重击后失去知觉。过了一阵子,他恢复知觉后立即打电话给弟弟尼尔。

格伦还对警方说,他的书房抽屉里的1300美元现金不见了,一些金首饰和钻石饰品以及一把房门钥匙也不见了。但警方却发现了一个疑点:厨房里的电话接听器竟然悬挂在座机旁边。难道尼尔报警后忘了把接听器放回座机?或者……

遇害人贝蒂(左)。犯罪嫌疑人格伦(右)。

疑点重重

贝蒂惨死和格伦遇袭案震惊了威尔克斯巴里这座工业小城。毕竟,格伦是小城里颇有声望的牙医,贝蒂则是当地一位活跃的慈善志愿者。这对夫妇没有任何敌人,反而很受大众欢迎。他俩郎才女貌,在当地可谓尽人皆知。

警方承认格伦家所在街区近来发生了一系列夜盗案。由于格伦家有财产失踪,因此不排除抢劫杀人的可能性。看来闯入者是用格伦夫妇靠在自家建筑墙上的梯子爬上房顶的。在疑似闯入者翻过的窗台内侧发现了一枚不完整的掌纹,但它与任何已知者都不匹配。

验尸官没有在贝蒂尸体上发现性侵犯的证据。验尸官的尸检结论是,死因为窒息,从勒杀到致死的时间为3~5分钟,在此期间曾发生过殊死搏斗,贝蒂一定在袭击者身上造成了伤痕。

格伦夫妇住所。

发现于贝蒂指甲下面的蓝色纤维和一个很小的血点,证实她与杀手曾有过近距离接触。但验尸官注意到了一个不正常之处:贝蒂的睡衣上没有任何血迹,脸上也几乎不见血迹。这就奇怪了:既然贝蒂的嘴部、颈部等部位伤痕累累,那么她的脸上和衣服上怎么可能不见血迹?

看来,在杀害贝蒂之后,凶手给她洗了脸,换了睡衣。警方在格伦家、附近街区和河中搜寻贝蒂的血衣而未果。因为贝蒂的尸体正好位于换气扇的前方,所以她的死亡时间难以准确界定。但验尸官仍然估计贝蒂遇害是在凌晨两点半到四点半之间,也就是在格伦声称自己听见闯入者声响之前2~4小时。

另一个疑点是:格伦颈部受伤部位是在颈背,而格伦声称袭击者是从他背后把皮带勒在他颈上的。而要像格伦那样颈背受伤,就必须是有人从前面拖拉对方颈背。有人向警方说格伦经常戴金项链,而格伦所受的伤正是法医所说戴金属项链者被人从前方拉扯而在颈背造成的伤——头夹肌(支撑头部的两块肌肉)伤。

露水证据

警方进一步调查格伦的牙科诊所,结果发现他与自己的女助手有染长达5年。该助手称自己希望格伦离婚而娶她,但她发现格伦同时还与一名健身女教练有染。格伦的汽车旅馆收据表明,他竟然在一天内不同时间分别与这两名女性幽会,然后才回家。

被捕时的格伦。

警方还想知道:为什么当初在等待警方到来之前,格伦的弟弟尼尔不上二楼去查看贝蒂和丹妮?在前往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回答这一提问的途中,尼尔所做的一个决定将改变此案调查进程。那么,这是一个什么决定?

当调查人员得知贝蒂的尸体被清洗过、衣服被换过之后,他们进一步研究格伦兄弟俩对警方的陈述。格伦说,案发前晚自己和朋友在当地一家俱乐部玩,大约凌晨两点半他开车回家,到家后就熟睡到黎明,直到被闯入者的声响惊醒。

然而,当日早晨警方拍摄的贝蒂被谋杀案录像显示,放在自家车道上的格伦的汽车上没有露珠,而同樣放在这一车道上的贝蒂的汽车却有。这是为什么?

根据当地气象记录,案发当晚无风,气温低到过露水形成所要求的10℃。如果真像格伦所说那样,他在凌晨两点半驾车回家,那么他的车上的露水量就应该和贝蒂车上的一样多。既然格伦的车上没有露水,那么可以判断:在格伦当晚驾车回家后到早晨7点警方到来之间的时间里,有人开过格伦的车,导致车上的露水蒸发。格伦家的房顶上也有露水,但警方在案发后到达现场时并未在覆盖露水的房顶上发现掌纹或足迹。警方还发现,疑似被袭击者使用过的梯子竟然是倒放着的。

头发证据

警方也在调查格伦的弟弟尼尔与这桩命案之间的可能关联。不仅前面所说的电话接听器悬挂在座机旁这一点令人生疑,而且尼尔当时竟然不去楼上查看贝蒂和丹妮的情况也说不过去。

尼尔否认自己与此案有关,但拒绝接受测谎器检测。在驾车前往检查官办公室回答提问途中,他突然转向而撞上一辆高速行驶的自动卸载卡车,当即身亡。调查人员没有发现打滑的痕迹,验尸官判断尼尔之死属于自杀。

随着格伦成为贝蒂遇害案的主要嫌疑人,警方的调查揭示了更多真相。贝蒂曾对朋友说,她知道丈夫的一切出轨情况,而且她已经对此忍无可忍。法医在贝蒂的指甲下面发现了多根蓝色棉质牛仔布纤维,利用显微分光光度法检测这些纤维的染料色彩光谱,认定这些纤维来自贝蒂遇害之前几小时格伦被看见在俱乐部里所穿的衬衫和牛仔裤。法医还检测了格伦夫妇卧室床单上的多根头发。这些头发有明显是被强行扯下的迹象,而且被验证为格伦的头发。法医还检验了在床具和毛巾、浴巾上发现的头发,它们都被证实属于格伦一家人。

推断真相

1990年11月5日,格伦被控一级谋杀罪。他宣称自己无罪。控方指出,案发前一天下午,格伦与其助手发生不齿行为。几小时后,他又在当地一家俱乐部遇见另一个情人,但后者的丈夫也在场。格伦凌晨回家后,贝蒂很可能斥责了他。两人可能因此而发生了身体冲突,贝蒂为逃命而抓住了格伦的头发,还抓住了他的衬衫,并使劲拉扯他所戴的项链,从而造成他的颈背伤。掐死妻子后,格伦脱掉她的睡衣,清洗尸体,欲掩盖罪行。

媒体当年对此案的报道。

控方相信,杀人后格伦开车外出处置了血衣,在此过程中车上的露水随升温蒸发。他回家后伪造犯罪现场,不料却把梯子放反。他还取下窗纱,把一些房间搞乱。至于电话接听器没被放回座机,要么是在伪造犯罪现场过程中出错,要么是尼尔在报警后忘了把接听器放回去。尤其是基于一个事实——格伦在与其所称的闯入者殊死搏斗后和尼尔到来后竟然都不去楼上查看贝蒂和丹妮的情况,陪審团最终判格伦三级谋杀罪成立,入狱20年。

美国历史名人本雅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如果三人中死了两个,那么秘密会得到保守。”此案中,如果不是法医学的作用,那么就可能真如他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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