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校足球裁判员心理素质培养的探究

2020-10-20 06:07王珺
山东青年 2020年8期
关键词:心理素质培养

王珺

摘 要:在国家和党中央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足球运动在高校中逐渐发展起来,其中,学生足球裁判员占据较大比重。随着足球体育事业的发展,足球裁判员的心理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裁判员的心理素质直接影响到比赛的进行,这一问题不容忽视。对于湖北高校足球裁判员心理培养的方法主要从自信能力的培养、自控能力的培养、应变能力的培养以及个人品质的培养这几个方面提出相应策略,以更好的提升足球裁判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对于推进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湖北高校;足球裁判员;心理素质;培养

引言

本文以湖北省高校足球裁判员为例,对目前足球裁判员的心理素质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指出目前足球裁判员的心理素质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一系列建议,以促进足球运动更加规范科学化的发展。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湖北省高校的部分足球裁判员,共包括武汉体育学院、湖北大学、武昌理工学院、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汉江师范学院六所高校的70名足球裁判员,对象选择时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使样本具有较高的代表性。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2.问卷调查法;3.访谈法;4.数据统计法

二、结果分析

(一)湖北高校足球裁判员常见的不良心理分析

1.恐惧心理

足球裁判员的恐惧心理主要表现在赛前准备阶段的心理状态上,这种紧张恐惧的心理,会使得裁判在赛中处理事件时无法保持冷静清晰,带着心理压力参与比赛,会给合理执法带来一定的局限性。从本次调查来看,足球裁判员认为这种紧张低落的状态给自身参与比赛造成很大影响的人数占比为30%;认为影响中等的有40%;表示这种恐惧状态产生的影响小的人数占比为20%;表示没有影响的占比为10%。这表明足球裁判员普遍认为,这种恐惧心理为自己参与比赛以及执法过程带来的影响和困扰。

2.补偿心理

足球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对于误判的焦虑水平,会使裁判员出现典型的补偿心理,并对后序的执法过程产生影响。根据表3的调查结果可知,足球裁判员认为对误判的焦虑水平对自身造成很大影响的有30%;认为这种误判产生的焦虑心理对自身影响中等的有51.43%;认为影响小的有11.43%;认为无影响的仅有7.14%。可见,对误判产生的焦虑,容易引发足球裁判的补偿心理,并对今后的参赛过程产生影响,会极大的影响裁判员后序执法的准确性[1]。

3.懈怠心理

足球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出现身体疲劳、跑动降低情况的人数占比为34.29%;认为这种状态产生的影响中等的有45.71%;认为产生的影响小的有14.29%有5.71%的人认为这种状态对自身参与比赛没有产生影响。身体疲劳,跑动降低是足球比赛过程中典型的懈怠心理,这种心理对大多数裁判后序参与比赛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例如可能出现判罚尺度失误、误判、漏判等,不利于比赛过程的开展[2]。

4.纵容心理

足球裁判员认为执法的坚决程度对自身产生较大影响的人数占比为48.57%;认为影响中等的人数占比为34.29;认为影响小的占比为10%;而认为没有产生影响的占比仅为7.14。执法过程的坚定性,一定程度上反应了足球裁判员的懈怠心理,不仅会影响到比赛的顺利进行,更是对足球运动员参与比赛的积极性产生影响和冲击。

(二)湖北高校足球裁判员心理培养的方法

1.自信能力的培养

足球裁判员在赛前紧张恐惧心理,主要是源于缺乏自信心,认为自身能力不足以使比赛顺利进行。针对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做的是对足球裁判员进行自信心的培养,使裁判员在赛前能够摆脱心理紧张的局面,从而保证裁判员的执法水平。培养裁判员的信心能力,一方面需要经验水平的提升和积累,更重要的是心理训练的增强,通过科学系统的心理练习,能够推动裁判员建立良好的心理状态,促进比赛的高效性。另一方面,应当对自身在比赛中的定位有清楚的认知,明白自己在赛场中的重要地位,相信能够以自身的专业能力做好裁判员这一角色,并在比赛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自身水平。

2.自控能力的培养

自控能力主要指的是情绪控制能力,足球裁判员不带着情绪上场,做到客观科学执法是基本要求。但从调查结果来看,部分裁判员能够认识到情绪控制对自身影响较大,需要进一步控制自身的情绪。具体来讲,裁判员应当时刻明确自身工作的目标和职责,要保持理性的头脑,对于赛场上的表现要具备清晰的认识,促使自身的行为能够服务于裁判工作,实现比赛的公平性。同时要保持稳定的情绪,在发生突发状况时,能够保持头脑的清醒,沉着应对,坚定裁判的目标,实现自身情绪上的有效控制。这些方法可以帮助足球裁判员在赛场中遇到问题时能够保持较为清晰的头脑,对遇到的突发状况或情绪状态进行及时的调节,避免这种不良状态在比赛过程中延续,进而对后序的比赛甚至接下来的工作开展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也应当对裁判员的训练方法不断优化,以培养出更优秀的裁判员[3]。

3.应变能力的培养

应变能力作为足球裁判员应当具备的重要素质之一,不仅会对比赛任务产生影响,更能够提升裁判员的综合能力,增强专业化水准。根据调查结果可以发现,大部分裁判员认为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对后序的比赛產生较大的影响,因此,需要培养裁判员的应变能力。首先进行专业性的锻炼,对裁判员的视野移动进行训练,在广阔的视野中裁判员才能够站在全场的高度观察到比赛中的每一个动作,从而作出正确的判断。具体来讲,可以通过专门的视线快速移动、余光锻炼以及临场训练等多种不同的方式进行训练,促使裁判员提高应变能力。另外裁判员应当对出现的临时状况有迅速的判断,保持清晰的认知,在比赛过程中不断尝试控制局面,来达到应变能力的提升。赛场中的各种犯规行为和突发状况都对足球裁判员的应变能力提出了挑战,因此应当充分重视对裁判员应变能力的培养。

4.个人品质的培养

足球裁判员的个人品质在比赛过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个人品质较高的裁判员可以有力的推进比赛圆满完成。个人品质的高低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而是在不断参加比赛、积累经验、积累能力的过程中达到的。要不断增强足球裁判员心理素质的锻炼,在日常的生活中,密切关注裁判员紧张、焦虑、慌乱的情绪等心理表现,注重对裁判员情操、品格的锻炼。可以通过电脑模拟比赛来积累其经验和和发展能力,使得裁判员详细地观察到比赛中的各种犯规现象,模拟出真实的比赛场景,从而增强心理素质,实现个人品质方面的完善。这些都是对裁判员个人品质和能力的挑战,裁判员应当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提升自身综合能力,培养个人品质,圆满完成比赛任务。

四、建议

第一,正确认识裁判员角色。足球裁判员要提升对裁判工作的认识,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在比赛过程中牢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方针,认真学习足球比赛相关竞赛规程和规则,深刻理解足球运动的实质。

第二,培养良好的心境。裁判员要积累比赛经验,通过经验的不断总结,增进对自身的了解和认知,从而提升比赛时的自信心,提高应变能力。

第三,积极提升体能素质。足球裁判员应当坚持体能训练,使得在比赛过程中能够保持充沛的体力,确保在遇到问题时快速做出反应,到达指定位置,减少比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执情况,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蔡晓春,褚广为.影响足球裁判员临场执法准确性的心理波动因素分析[J].西部皮革,2019,41(24):82.

[2]成宇. 足球裁判员执法失误与对策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0,(10).

[3]党杨.高校培养大学生足球裁判员的可行性研究[J].当代体育科技,2018,8(10):76-77.

(作者单位: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湖北 武汉 4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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