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才选拔视域下的规避“任人唯亲”机制构建探索

2020-10-20 06:07甄飞扬
山东青年 2020年8期
关键词:机制企业

甄飞扬

摘 要:企业是构成国家经济体系的细胞,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企业要发展,就需要抢夺人才。人才的招揽与任用,既要避免“任人唯亲”,又要时刻把握“贤”这一核心标尺,处理好“亲”与“贤”的辩证关系。要实现上述目标,不仅要发挥领导者的作用,同时也要发挥制度的优势,将制度贯穿于人才的选聘与任用的全过程,以实现“任人唯贤”这一目标。

关键词:企业;人才选拔;机制;任人唯亲;选贤而用

一、引言

企业,作为生产要素的集合体,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从产生之初就打上了盈利的烙印。企业要盈利,就必须重视技术的发展,以提高工作效率,获取超额利润。现实的人,是技术的创造者、拥有者和实践者,是生产力三要素中最核心、最活跃的要素。现实的人所具有的体力与脑力这种双重劳动能力,是推动生产了发展的本质动力。所以其企业要发展,必须要拥有掌握先进理念和技术的人,即人才。随着生产力持续发展,专业分工也日益细化,人才的种类也日趋多样,不仅包括各项技术人才,还包括管理人才等。但不管是何种类别的人才,都需要进入到企业岗位中,发挥自身的作用。但结合现代企业的发展实际,笔者发现,并不是所有的人才都能进入与其才能相匹配的岗位发挥作用,即任人唯才这一观念没有得到充分地落实与贯彻,取而代之的是与企业领导者具有某种联系的人。对于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企业中,还存在于公权机关和其它种类的组织中,且这种现象存在的时间较久,甚至成为一种惯用的用人方法,得名“任人唯亲”。

目前学界对于“任人唯亲”研究大多集中在讨论“任人唯亲”与“任人唯贤”优点与缺点以及“任人唯亲”的规避方式。笔者同时发现,以往的研究大多将任人唯贤与任人唯亲机械地对立起来,没有看到“亲”中可能出现“贤”的可能性。同时,很多学者强调从统治者的角度解决“任人唯亲”的现象,从机制建构的角度阐释较少。本文将从“任人唯亲”的现象出发,探讨“任人唯亲”与“任人唯贤”的关系,最后通过机制建构的角度阐释“任人唯亲”现象的避免。

二、“任人唯亲”的概义与“亲”“贤”的辩证关系”

经过阅读文献,笔者发现,任人唯亲这种现象被认为是裙带关系的体现。任人唯亲中的“亲”常被理解为亲属,即通过是否具有血缘关系判断亲疏。但这样的理解未免有些片面。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这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不仅仅存在着血缘关系,同时也存在着社会关系,通过朋友、同事等关系形式表现出来。袁作东(2003)曾将任人唯亲定义为:“是指在任用下属与合作者时,以对象和自己的亲密程度为依据,任用亲属、亲友和亲信。”同时,江文(2020)也认为:在“任人唯亲”的概念中, “亲” 既可以是领导者与下属之间在先天上存在的某种血缘、地缘上的亲密关系,也可以指二者在后天的交往中,因工作学习等共同经历而形成的社交网络关系。”所以,任人唯亲中的“亲”,不仅包括亲人,也包括蕴含信任关系的亲友、亲信、密友等。

不少人认为,要做到“任人唯贤”,就必须反对“任人唯亲”,将“贤”和“亲”完全的对立起来,其实不然。“‘亲和‘贤是对立统一、可以互相转化的。”①一是不能否认,“亲”中无贤人。当具有亲密关系的群体中存在才能超群、品德高尚的人的时候,提拔此类“亲”是可取的。二是当与德才兼备的亲人亲友共事时,由于血缘、感情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彼此之间形成的不仅仅是利益关系,故这种关系会更忠诚、可靠。当与志同道合、性情相投的人一起共事时,由于彼此间存在共同的理念、认同,故彼此间的摩擦会更少,共识达成的可能性会更多。这种情况能够使合作更加顺畅,使决议得到完整的、快速的执行,极大地提高工作的效率。②所以,“亲”与“贤”的关系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不计后果,一味地将关系的亲疏程度看做人才选拔的最终标准,是不可取的。

三、反对企业任人唯亲现象的机制构建

在《资治通鉴》中,司马光认为:“仅凭一人之力,熟识的人总是有限的,即使完全出于公心,也不可能没有遗漏。他提出的办法是‘举之以众,取之以公。这是司马光回应“任人唯亲”问题的根本解决方案——运用制度的设计来选人用人。”③制度,作为人理性的产物,既能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也能改变信息不对称的状况,自近代以来受的各类组织管理者的欢迎。在企业中建立人才选拔机制,既能使人才选拔突破“人情”的阻碍,也能最大程度地选到真正的人才,实现选拔的目的。

要发挥人才机制的作用,就要科学设计人才制度,加强人才制度的规范性、持续性,让人才制度贯穿于整个选人、用人过程,使制度真正发挥作用。从领导者的角度出发,领导者应以企业的利益与发展前景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本人应破除任人唯亲的观念,同时要认识到“亲”与“贤”的辩证关系,以才为准,以贤为绳,加大人才选用体系改革力度。

让制度在人才选拔流程中发挥作用。企业人才选拔制度既要兼顾到企业人员的意见,也要考虑制度的可行性,規范性,科学性。企业可以专设人力资源部门,专门负责人才的招聘与选用,努力实现专事专办,提高人才选用的规范性。人力资源部门要考察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设置人才选拔基本标准,努力做到“因岗设人”。就人才选拔的来源而言,既可以提拔本企业中的储备人才亦或是表现突出的的人才,也可以采用外聘的形式。同时在人才选拔的过程中,应坚持复合式选拔模式,不仅要注重参选者的理论水平与专业能力,同时也要注重参选者的表达能力与合作能力,将笔试、面试有机地结合起来。在选拔的过程中,要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运用视频录像,录音,文字稿等形式将笔试和面试等人才选拔流程形式全部记录下来,以防后期有人举报或对流程形式提出意见,做到有据可查,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平公正。在选拔结果产生后,要做到“张榜公布”,并设置公示期,以防弄虚作假行为,公示举报电话和举报人匿名保护制度,让知道内情的人敢于发声,揭露真相。

人才选拔过程完成后,也需要发挥制度的作用。首先,要设置人员试用期。在这段适应期,企业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聘人员的全方位考察,包括考察新聘人员是否与本企业人员具有某些裙带关系,是否具有真才实学。其次,在新聘人员转正后,要设立职称竞争聘任奖励与惩罚机制,运用目标管理法提高企业人员的积极性,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员工实行惩罚机制,以此激发企业人员的前进动力。只要发现企业当中存在不当的裙带关系,就要按照规定给予惩罚,或是解除劳动合同,正本清源并不断反思、总结,完善相应的制度。

结语

当下,企业是构成国家经济体系的细胞,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企业要发展,就需要抢夺人才。人才的招揽与任用,不仅要发挥领导者的作用,同时也要发挥制度的作用,将制度贯穿于人才的选聘与任用的全过程,以实现“任人唯贤”这一目标。

[注释]

①赵小;于任:唯亲视角的组织任用模型构建[J].领导科学, 2011(01).

②袁作东. 反调:任人唯亲又何妨[J]. 企业管理,2003(07):90.

③江文. “任人唯亲”还是“任人唯贤”——《资治通鉴》的启示[J]. 中国领导科学,2020(01):111-115.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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