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文化元素融入城市转型升级对策思考

2020-11-06 07:21李鑫
新西部·中旬刊 2020年9期
关键词:淄博市淄博文旅

李鑫

随着新时代地方文化特色品牌的创新能力的增强,以地方文化产业元素来驱动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升级,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推动新时代城市发展结构转型升级的必要策略。淄博市创建文化名城、助推城市升级面临不少挑战,应通过推动齐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做好文旅融合发展大文章;通过建设书香淄博,聚力打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高质量发展植入“激励器”。

对于具有文化历史底蕴的城市来说,打造历史文化名城,既能显现一座城市曾经的文化繁荣的标志,也能牵引这座城市实现新的文化繁荣。因此,以文化产业“赋能”城市转型升级,是新时代城市发展的“助推器”。

所谓“文化赋能”就是通过深入挖掘本地特色文化,将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文化元素转化成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能量,达到“以文化人(养性、增智、健身)、以文促产(产业发展、结构调整)、以文提质(人的素质、城市品质)”的转型升级。

淄博市委十二届九次会议提出:要实施文化赋能行动,着力铸就新时代淄博城市精神,推动齐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做好文旅融合发展大文章,建设书香淄博,聚力打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高质量发展植入“激励器”。可以说,“文化赋能”为淄博这种老工业类型城市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澎湃动力。

淄博市推动文化赋能城市转型升级所面临的挑战

1、文化供给侧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

当前,淄博市文化产品服务社会发展呈现出总量供给过剩与区域结构性短缺的矛盾。虽然从总体来看,近年来淄博市提供市民消费的文化产品和文化社会服务规模总量不小,但是真正贴合实际需求被市民大众充分消费、滋润心灵的文化精神产品还不是很多。

当前淄博市中心城区新区块打造了多层次、综合性的消费实现载体——现代文化中心项目,包括已建成的淄博大剧院、中国陶瓷琉璃馆、淄博图书馆、淄博新区规划馆等,其他区县如淄川、临淄、高青等新文化中心和文化综合体项目建设也在加快推进;虽然地方政府主导的文化大项目建设已然成为文化城市升级的新“核”,但當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模式依然是以政府为主导,缺乏一定的公众参与机制与全民参与的意识。因而市民对公共文化的需求与实际的文化项目投入建设能否有效接轨,即政府文化供给与民生实际需求偏差的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

此外,淄博市特色文化产品的消费在全市消费总量中所占比重较低,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的消费产品转化率还不高,人均娱乐文教服务消费支出增幅也远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幅。淄博市公共文化产品在质量和结构上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供给侧公共文化市场有待于有针对性地开发培育。

2、特色创意文化产业市场政策平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以齐文化为政策主导的扶持平台机制引导下,近年来淄博市特色文化及创意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发展蓬勃,但目前存在的发展问题是,特色创意文化发展存在不同程度的无序竞争,微创企业准入权利和优惠待遇方面缺乏定向支持,促发展的综合性平台机制倾斜度不够。这些问题制约着淄博市新兴特色文创产业市场的创新性和竞争性,也进而导致了部分文旅融合产业、创意齐文化产业开发进程中面临着文化资源整合度低、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等一系列问题。

3、新兴文化产业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壮大

新时代背景下推动文化赋能城市创新升级发展空间,需要着重在新媒体、数字视听、网络通讯等新兴文化技术领域开拓市场,因而离不开相关领域高端人才的助力推动。就淄博市目前这方面的现状而言,领军人物、复合型管理人才和新兴行业的文化经营人才缺乏,而现有新兴产业经营者综合素质不高,新兴文化资源与专业领域优秀人才引领发展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同时,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激励和流动机制还不是十分健全,甚至搞文化的不善经营,会经营的不擅长文化,文化综合型复合人才队伍的培养质量和速度还远不能满足淄博市文化产业发展需求,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淄博市文化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推动文化建设赋能淄博市城市转型升级的对策思考

为了更好地让淄博文化产业成为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激励器”,可以探索从以下几个方面的文化发展来赋能城市发展的转型升级。

1、注重市民文化需求反馈,提升市民对公共文化建设的参与意识

尝试建立起市民文化需求反馈机制,运用大数据措施广泛搜集当前市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方向,深入了解民众对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定向需求,在文化项目建设上把群众的“需”与政府的“送”匹配起来,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的针对性。

对市各区县现有的先进做法、优秀经验加以鼓励和推广,并结合各区域实际,设计出符合需求实际的公共文化政策,切实培育和提升市民的公共文化建设意识,提升市民参与的主动性,真正建立起符合淄博市群众期待、符合淄博市地方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体系。

2、搭建文化产业发展保障平台,实施特色创意文化产业优惠扶持政策

建议首先用足用活现有市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以创新的资金投入方式来完善扶持体系,包括采取项目补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支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

其次通过发放消费券补贴、政府购买等途径,引导和支持文旅企业提供更多产品和服务,积极鼓励低价位或公益性文化演出,鼓励网络文旅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同时加大对市文化旅游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投资力度,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机制,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基础公共设施发展。

在完善定向政策平台搭建进程中,应着重对具有地方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实施优惠的市场准入和税收扶持政策,包括放开放活文旅产业市场,降低准入门槛,对投资新办文化旅游的企业提供注册登记绿色服务通道等。对符合国家小微文创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条件的文化企业,按照销售额分档减免部分税收。

此外,探索文旅产业经济消费惠民政策,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市金融机构发行文化旅游消费联名地方银行卡,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拓展文化旅游消费信贷业务,以规范发展为前提,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地方文旅信贷产品。

3、完善文化定向人才培养机制,拓宽文旅专业人才引进途径

强化文旅产业人才支撑,加大对定向人才的培养扶持力度,特别是注重培养特色文化高技能人才和高端文化创意、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探索与市周边知名文化培训机构、省文化产业专业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定向人才共同培养机制,通过资金补助、师资支持等多种形式来开展定向的文旅产业人才培训;加强对淄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学艺者的培训,依托文化工作室、文化名人、艺术大师等,促进传统技艺传承人才的培养,并积极将特色文旅产业人才培养纳入市区縣各级人才发展工作规划之中。

4、拓展夜间经济文旅消费,激活经济蛰伏的发展潜能

作为城市功能转换的新兴时空场,夜间经济已成为当下休闲经济特别是文旅融合经济发展的一部分,更是当下市民新兴文化消费的一种新选择。为此应借当前淄博市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的契机,着力推进夜间文旅融合经济发展,开发夜游景区、夜赏文创、夜品佳肴、夜购鲁货、夜习科普、夜健体魄、夜间演艺等多样化消费产品。

鼓励市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展馆、乡镇(社区)综合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场馆夜间开放,举办夜间文化消费活动,催生文化沙龙、深夜影院、音乐俱乐部、24小时城市书房等新兴时尚文化业态,激活夜间文化艺术消费。

5、依托智慧网络赋能文化产业,搭建文旅消费信息化载体

借助新媒体、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积极搭建文化旅游宣传平台,大力开展淄博市文化旅游资源线宣传推介活动,持续提升齐文化文旅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探索推进“一部手机游淄博”市场化发展,嵌入网络订票、网络订餐、网上预约、特产订购、导游导览等功能,完善在线支付体系,提升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继续提升文旅消费场所移动宽带通信网络覆盖水平,优先部署5G移动通信网络,优化移动端旅游交通服务,科学站点的移动网络信息设置,提供智能化出行信息服务,力争全市文化娱乐、景区景点和演出等场所实现手机网络预约售票、二维码验票,全面提升淄博市文旅消费的信息化水平。

参考文献

[1]周茂松.淄博市关于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探讨[J],人文天下,2016(6).

作者简介

李 鑫 中共淄博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为党的建设及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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