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创新经验及做法

2020-11-06 09:55张存梅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0年13期
关键词:农村改革

张存梅

【摘要】大通县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结合实际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和方案,用规范性文件具体指导解决改革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出现的一系列矛盾和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在解决一些制度性的问题、操作性的问题的同时,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1.32

【文献标识码】A

大通县地处青海省东部,海拔2280 - 4622m,辖20个乡镇289个行政村,全县总面积3090km2,总人口46.3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7.85万人。目前大通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

1 大通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1.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到人

县委、县政府结合农村改革有关精神及中央1号文件,全力围绕农村改革工作,将工作重心下移,抽调县属相关部门和单位、乡镇政府有关专门人员,成立大通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党对农村改革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三级书记”抓改革工作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县、乡(镇)、村三级“一把手”亲自抓工作责任导向,精心制定总体方案,细化各项改革任务,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形成层层落实、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1.2 广泛深入,全程服务到位

此次改革试点工作未聘请第三方机构,而是全部由县、乡(镇)、村三级干部承担,采取进村入户、座谈对照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尤其是乡镇、村两级干部充分发挥其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和熟悉“三农”工作的作用,发挥其掌握村组和农户实际隋况的长处,深入农户家庭和田间地头,全力以赴,认真做好每一环节工作。使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3 结合实际,借鉴经验

针对农村资产清点核算、资产清点核算信息平台应用和工作过程性资料收集、归纳装档、整理入库等业务专业性强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县上通过选派人员到省内外参观学习、观摩取经,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培训人员回来后对相关人员又进行了二级专题培训,通过现场示范、面对面交流和分享工作经验等形式,有效提升了县、乡、村三级人员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在村集体股份量化、股权设置中结合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实际和各村的现状特点,借鉴应用了外地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使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1.4 精心指导.把好方向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了大通县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抽调司法、国土、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成立业务指導组。业务指导组内分若干小组分片包乡,重点围绕清查核实资产、明确产权归属、规范操作流程、集体资产管理和保障、成效及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结合各行政村的现状和特点,出台一系列指导文件和意见,指导各乡镇和村精准把握改革要点,狠抓改革重点环节,防止出现偏差和走弯路。同时,县上高位推动,严抓政策执行到位情况,营造浓厚改革氛围,科学制定方案,规范操作,核实核清资产,内容全面完整,不留死角,做到基本模清家底。通过具体指导和规范实际操作,确保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向正确,稳步推进。

1.5 措施到位,保障权利

身份界定中,为确保公平,坚持尊重各村历史、兼顾农业农村现实、规范操作程序、得到群众认可、落实一人一处的原则,认真分析探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尖锐矛盾。重点对身份确认中出现的疑难点和一系列棘手问题,全县以2017年12月31日零时为人员登记时间节点,并且在出台《大通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的14个身份确认难点和问题,大通县改革领导小组能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和主要领导征求意见,本着“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的原则,再次形成《关于解决大通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并下发到各乡镇具体指导改革工作,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发生,确保了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使试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1.6 参与改革,摸清家底

全县各村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革,制定各村具体改革方案,将清产核资工作做实做细,从小处着手,在落实各村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最终实现问题清、账目清、产权清。

各村结合实际,制定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关制度,组建符合本村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合作经济组织,围绕实现集体和成员持续增收的目标,考虑各村之间的资源资产等自然人文条件,出台《大通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指导性文件。目前组建了289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全县全面完成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度挂牌上墙2312个,完成率100%。实现农民变股民,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资产,让集体和成员获得更多财产性收益。

2 大通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的经验

2.1 结合实际落实,因地制宜执行

大通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稳步推进中,在人员身份界定环节中从不一刀切,因地制宣、一村一策、一事一议,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结合实际制定各项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后,严格按照一致形成的《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关于解决大通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等文件要求,指导大通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确保了改革方向不偏离。做到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充分还权于民。

2.2 做到建章立制,实现“三清”目标

各乡镇、村逐级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对清产核资的各个环节进行把关,统一标准,不断化解矛盾纠份,以事实为依据,确保改革的每一项举措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努力实现“问题清”。同时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依托已建立运行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逐一核实“三资”各项数据,做到帐实相符,实现“账目清”。对产权归属不明晰的集体固定资产,积极协调教育、林业、民宗等相关单位,共同明确资产来源,共同出具相关资产划拨证明,实现集体资产“产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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