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士人孝道观的呈现刍议

2020-11-18 08:54乔安琪
速读·下旬 2020年8期

乔安琪

◆摘  要:魏晋时期,孝被标举为官方意识形态,孝道观的践行逐渐超出家庭伦理的范畴,呈现出更加丰富的功能作用。在士人阶层,践行孝道观达到了一种“以孝灭性”的极端程度,呈现出工具化、虚伪化等特征。面对这种趋势,部分士人将这个领域视作挣脱礼教束缚的突破口,展示出不可复制的名士风度。

◆关键词:孝道观;以孝灭性;工具化

西汉儒术独尊以后,统治阶级通过察举制来选拔官员,意欲实现政治伦理与家庭伦理的结合。就这个层面上的意义来说,“孝”可以视为“忠”在民间社会的延伸。魏晋以来,名教屡现危机,在忠与孝的关系中,二者的紧密联系逐渐被割裂,孝道观逐渐占据了上风。“(魏晋)为何以孝治天下呢?因为天下从禅让,即巧取豪夺而来,若主张以忠治天下。他们的立脚点便不稳,办事也棘手,立论也难了,所以一定要以孝治天下”。倡导孝的观念风行一时,相应地,士人对孝道观的践行也呈现出了丰富多彩的局面。

一、以孝灭性

以孝为核心的道德评价在魏晋时期大行其道。而对孝的考察又主要集中在养生与送死两方面,即孔子所概述的:“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在这样的背景下,士人对孝的表现方式可总结为“无违”,即无论长辈行为之对错,子女都应该不计后果地去满足他们的意愿。在文献中,我们不难发现类似的记载:

继母卜氏遇之无道,恒以蒲穰及败麻头与延贮衣。其姑闻而问之,延知而不言,事母弥谨。卜氏尝盛冬思生鱼,敕延求而不获,抶之出血。延寻汾叩凌而哭,忽有一鱼长五尺,涌出水上,延取以进母。卜氏食之,积日不尽,于是心悟,抚延如己生。

类似的情节暗合似乎反映了孝子形象塑造的统一标准,而在另一个层面也反映出了时人对孝之情与礼的取舍标准。继母与继子的伦理关系中,孝之情与礼其实是分裂的,而王延之辈能受到时人的称赞,不免有克己复礼的文化因素在作祟。在养生的对立面,居丧守孝之礼也是极其重要的。而魏晋时期,以孝灭性的现象在居丧守孝之时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

陈元方遭父丧,哭泣哀恸,躯体骨立。(《新译世说新语·规缄》,页503。

(王延)九岁丧母,泣血三年,几至灭性。(《晋书·孝友传》,页2290。)

这一时期,孝子行居喪守孝之礼,也呈现出了早龄化的趋势。王延九岁泣血,夏方十四岁开始守孝,他们的举动在礼法社会中并无偏颇之处,但是当时的民间办丧事,“多不遵礼,朝终夕殡,相尚以速。” 在这样的背景下,士人这种以孝灭性的举动可谓与普通百姓格格不入。不过可以推论,这些行为势必在社会舆论层面扩大其影响力,可以说上述这些孝子的行为并非完全是出于文化自觉,在政治层面,也有呼应官方意识形态的取向。

二、孝之虚伪化及工具化

经过两汉数百年的沉淀,对孝道观的践行已经衍生出一系列的文化习俗。如果说士人以孝灭性的极端表达方式因还在个体自觉的范畴而受到称赞,那么迫于道德压力而去践行孝道观的方式就会带上虚伪化的色彩。此外以“孝”作为官吏定罪的依据也体现出其工具性的一面。“以孝治天下”的号召下,披上孝的外衣,事物的合法性就会得到官方认可。王谈杀死仇敌被捕,但太守孔延“义其孝勇,列上宥之。”(《晋书·孝友传》,页2291。)然而在另一方面,当权者对“不孝”行为的容忍度也降得更低。《世说新语》载:

陈仲弓为太丘长,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之,令吏杀之。主簿请付狱考众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哉?”(《新译世说新语·政事》,页127。)

不难发现,当时的官员对孝与不孝的界定有很大的阐释空间,这种情势下,不孝便成了消除异己的一个绝好理由。一方面,这些名士以孝的名义来进行道德审判,但在另一方面,他们也成了孝之工具化的受害者。

三、越名教而任自然

在老庄思想的浸染下,名士毅然不顾礼法的束缚,以真性情示人,成就了后人津津乐道的魏晋风度。反映在对待葬礼的态度上,魏晋名士表现出一种任情而不拘束于礼的价值取向。阮籍在丧服领域更是将这股任诞之风发挥到了极致:

阮籍当葬母,蒸一肥豚,饮酒二斗,然后临诀,直言:穷矣!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新译世说新语·任诞》,页664。)

阮籍母丧,理应服斩衰之礼。按照魏晋的习俗,下葬以后孝子才能进食,三年丧服期满,饮食才能恢复正常。当时阮籍被维护礼法之士所深恶痛绝,形式上的不孝就成了他们攻击阮籍的一个理由,何曾就据此建议司马昭将阮籍“流之海外,以正风教。”(《新译世说新语·任诞》,页659。)但司马昭对阮籍是比较包容的。司马氏大力提倡以孝治天下,而又默许阮籍形式上的不忠不孝,这种微妙现象的背后无非是阮籍先前作劝进表表明了的政治立场,从而获得了特立独行的权利。在孝道的领域,想挣脱礼教束缚的人不在少数,但在孝的这个领域只有阮籍得到了当权者包容而成功做到了越名教而任自然。

四、结论

孝道的践行在魏晋时期有着更大的功能意义,因此多数士人不惜以孝灭性,将孝的表达形式推向极端。在这样的主流趋势下,也有部分名士背道而驰,任情而不拘束于礼。但是不管哪一种表达方式,其背后都显示出孝之虚伪化、工具化的事实。

参考文献

[1]房玄龄等.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刘义庆,刘正浩等译注.新译世说新语[M].台北:三民书局,1996.

[3]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4]朱大渭等.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M].北京:中国社会生活出版社,1998.

[5]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6]鲁迅.汉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收入氏.鲁迅全集·而已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52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