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生态系统:概念差异、根源与再探讨

2020-11-19 08:37解茹玉
科技管理研究 2020年20期
关键词:学者概念主体

刘 静,解茹玉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陕西西安 710018)

1 文献综述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创新已经成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而可持续性创新力才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点。创新生态系统因其创新优势物种的长期发展积累了大量的创新思想和力量,能够不断反哺所在系统,从而孕育出更多的创新力量再次反哺母体,使得创新力具有可持续性[1]。也正因此,各界愈加重视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并积极构建创新生态系统,如苹果、IBM、阿里巴巴、华为等企业,北京中关村等区域[2],高铁、智能手机等产业都构建以自身为核心的创新生态系统。与此同时,国内外学者关于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成果日益丰富,然而在其概念的理解上存在较大差异[3],如Iansiti 等[4]从生态位视角出发诠释企业间生态位的主被动变化关系;Jeckson[5]从国家高度层面出发定义创新生态系统是各个利益相关者构成的复杂动态系统;张贵等[6]基于生态学理论将创新主体和环境与自然生态系统进行隐喻,并强调要素间的协同作用;陈健等[7]则从供需角度将创新主体分为生产方和供应方,并分析双方之间及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对于这些代表观点,不同学者提出较为一致的说法:李其玮等[8]认为概念、内涵界定属于基础性分析,学界对创新生态系统的界定存在差异,没有达成共识;梅亮等[9]则认为创新生态系统的理论研究仍处于隐喻与概念探讨阶段;张贵等[2]提出已有研究成果主要将生态学研究方法引入到经济学中,但“创新生态系统”概念却存在模糊、未统一[7]。而基于未统一的概念观点之上所形成的其他相关概念(如“高校创新生态系统”)便减弱了文献对话与理论互通的可能性,限制了创新生态系统理论意义与理论价值的延伸[9]。

总而言之,目前学者对“创新生态系统”概念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并未达成共识,然而对此问题尚较少有进行详细的根源剖析及概念优化研究。基于此共识,本文首先梳理创新范式的3 个演进阶段及相关概念丛,其次分析创新生态系统概念的差异点,尝试用新的理论工具揭示差异所产生的理论情景及根源,并总结概念优化的进展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笔者观点,最终对未来的“创新生态系统”概念研究提出建议。

2 “创新生态系统”概念演进

经济学家Schumpeter[10]最先提出“创新”概念,认为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Klenow 等[11]通过对近百个国家调查研究发现,人均收入增长的90%来源于创新。自“创新”概念被提出以来,其内涵和研究领域便不断被更新。2005 年,创新被认为是通过开发新技术并将其转化成生产力和成果再进行扩散的过程。2010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将创新定义为组织管理、商务活动或对外关系中的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创新和营销创新。到目前为止,创新理论历经数代发展,其范围、组织、动力机制和行为均发生了极大的变化。Laranja 等[12]研究提出创新范式的研究经历了三大阶段:第一阶段的线性创新模式(创新范式1.0);第二阶段的创新系统阶段(创新范式2.0);第三阶段的创新生态系统阶段(创新范式3.0)。

2.1 线性创新阶段(企业内部自主研发)

线性创新基于新古典经济理论与内生增长理论,认为创新是企业依靠“需求+科研”双螺旋动力机制并通过企业单体内部建设研发机构而自主进行,最终通过产品来实现创新价值。线性创新范式认为政府干预的主要理由为创新外部性和市场失灵[13],只要政府资助基础研究,市场可以自动将其转化为成果。非线性创新范式吸收了“互动”和“回归”等能动概念,在线性创新的基础上发展而来[14],创新范式2.0(创新系统)和创新范式3.0(创新生态系统)都是非线性创新范式的分支。

2.2 创新系统阶段(创新组织协同合作)

线性创新理论主张创新来源于企业单体内部的自主研发,但却因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技术发展而导致我国创新能力不足[15]。1948 年诞生的系统论能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基于系统论,Lundvall[16]于1985 年率先提出“创新系统”的概念,随后克里斯托夫·弗里曼[17]研究得出 20 世纪 80 年代日本如日中天的经济绩效与其国家创新系统直接相关,之后学者们对此展开研究,提出“政-产-学”三螺旋理论是该阶段重要理论支撑,通过“服务+产品”的载体实现创新价值,并提出研发投入、税收优惠、知识产权等框架性政策为该阶段的主要创新政策[18],Lundvall[19]进一步指出国家创新系统的核心是生产者和用户相互作用的学习活动。在这期间,创新系统的定义存在多种。对此,OECD[20]于1997 年给出了广为接受的国家创新系统定义:国家创新系统是由参加新技术发展和扩散的大学、科研机构、大型企业构成,是一个为创造、储备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的相互作用的网络系统。我国对创新系统的研究始于20 世纪90 年代,并有多部相关论著出版。总之,对国家创新系统的研究基本可分为两类:一是微观流派,从“生产者-用户”模型了解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二是宏观流派,通过对比各国影响创新绩效的宏观制度差异从而进行改善。

2.3 创新生态系统阶段(共存共生的动态系统)

20 世纪90 年代之后,日本出现经济低迷,而美国硅谷地区高科技产业展现的高速且持续的创新活力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如《硅谷优势:创新与创业精神的栖息地》强化了学界从生态学角度认识创新生态系统及硅谷的优势在于其拥有一个动态、开放、强有力的知识生态体系[21]。Fukuda 等[22]对日美两国创新生态体系进行比较研究,对创新生态原理进行了研究,在此思想基础上,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于2003 年正式提出“创新生态系统”概念,而其理论起源归结为2004 年的两份报告:第一份报告认为国家的创新技术和创新领导地位取决于动态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第二份报告强调一个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有助于美国在全球经济中形成领导地位[23]。这两份报告正式将“创新生态系统”作为总括性的核心概念。同年12 月,美国竞争力委员会主席Wince-smith[24]发布报告,并主张在美国形成一个21 世纪的创新生态系统。自此,创新范式正式进入到创新生态系统阶段,其他国家也纷纷加入到创新生态系统的队伍中。2005 年,法国开展“竞争极”创新生态系统计划[25];2011 年,我国科技部也组织讨论了创新生态系统的内涵、结构、特征和功能及有关政策启示等,也逐步加入到创新生态系统的队伍中。

在这期间,学者们对“创新生态系统”概念的理解也有所不同。Moore[26]用生物系统类比企业竞争的方式阐述微观视角的企业生态系统;在此基础上,Iansiti 等[4]以生态位角度出发提出“创新生态系统”概念;Adner[27]进一步完善创新生态系统的观点,认为通过与系统主体的互补性协作可实现单一组织无法实现的价值共创,由此形成企业创新生态系统内涵;Jeckson[5]则从国家高度将创新生态系统定义为由企业、学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以及政府等创新利益相关者所构成的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Autio 等[28]基于供需角度提出创新生态系统是包含供需两端的参与者,通过创新来创造和利用新价值的相互联系的组织构成的网络,陈健等[7]基于此观点进一步强调创新生态系统是多方主体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和共同进化,实现利益共享和价值共创的创新网络;张贵等[6]则更深化创新生态与自然生态的隐喻,提出创新生态系统是由创新物种、创新种群、创新网络和创新环境复合组成的动态、开放的类似自然生态的系统;惠兴杰等[29]强调系统的复杂性,将创新生态系统看作是一个由大量相互关联并相互作用、具有主动性的主体构成的复杂系统;而陈昀等[30]认为斯坦福大学的创新生态系统网络更明确了创新环境是由跨组织的政治、经济、自然 和技术系统组成。

综上可见,“创新生态系统”的概念差异较大,未达成共识。本文正是基于这个问题,通过梳理各主流概念的演进过程及具体内容,尝试用新的理论工具剖析概念未达成共识的根源,并在总结学者对概念探讨优化的进展下提出笔者的观点。

3 主流概念的差异及根源剖析

“创新生态系统”概念差异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李其玮等[8]认为研究视角差异较大,刘钒等[3]认为是研究理论学科、研究侧重点不同,陈健等[7]也认为学者们的研究视角存在较大差异,综上可得概念的差异主要聚焦在学科及理论视角上。

3.1 “创新生态系统”概念的主要差异

通过对文献梳理发现,管理学、经济学、生态学以及交叉学科在创新生态系统的知识来源中集中度较高[31],同时考虑到创新生态系统是在创新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故从创新系统论、演化经济学、生态学3 个学科视角展开差异点分析。

3.1.1 创新系统论——协同合作、复杂网络

为了使企业间的开放式创新更加有利,学者们从系统论的角度研究创新并形成创新系统论,强调创新要素集聚并通过相互协同合作产生由聚合反应、价值链和网络形成的复杂开放系统。目前多数学者在“创新生态系统”概念中均体现出了创新系统论中的核心点:协同合作创新、复杂网络思想。以系统论为理论基石,学者们从更微观丰富的视角展开研究,如Adner[27]从“创新链”视角提出企业还需与相关合作伙伴一同构建完整的创新链来推动企业创新;李万等[32]进一步从“核心企业”角度提出“创新生态系统”概念,持该视角的其他学者将企业划分为核心企业和配套企业,强调核心企业因拥有核心异质性资源而具有一定的控制权[33];而之后,“核心企业”观点受到了实业界和理论研究的挑战,如Nokia 公司因缺少下游软件开发商的支持减少了用户的终端体验,致使失去了智能手机行业领导者的地位[34],由此可见配套组织及其拥有的异质资源也具有重要作用[35],基于此,“开放式协作”视角被提出,它并不严格区分核心企业和配套企业,而是强调企业间能够通过知识、技术共享为每个主体创造出持续的创新价值,使企业之间形成一种松散的复杂的网络结构[36];之后,“网络”视角认为创新生态系统本质上是一个网络构念,它是企业与影响该企业发展的所有个人和组织构成的、具有开放性的网络系统。可见,无论是“创新链” “核心企业”还是“开放协作”“网络”视角,都是基于创新系统论而展开的,其共同特点在于均强调创新主体之间因互相协作而形成的复杂关系,这种关系在早期表现为上下游合作关系,之后发展到更全面、更复杂的网络关系。

3.1.2 演化经济学——主体间的动态演化

创新要素间的协同合作必然导致主体关系一直处在动态演化中。演化经济学注重对变化的研究,为研究创新主体和环境间的共演关系提供有力的支撑,故学者们多采用演化经济学理论及模型来研究创新生态系统内的共演关系[37],如梅亮等[9]从演化经济学、经济活动嵌入型理论解释了生态系统中的共生演化;有的学者采用演化博弈模型研究不同位置企业在演化过程中的关系,采用Lotka-Volterra模型更加精确地研究创新主体间的竞合共生关系。从这点来看,创新主体间的互相作用关系不仅体现为微观的开放协作方式,也体现为宏观的共生关系。基于此,部分学者采用“共生”视角探讨核心企业与配套组织创新资源的增长及其两者间的竞合关系将如何影响创新生态系统的共生演化过程。可见该视角下的研究不再单一强调核心企业的主导地位和重要作用,更加倾向于创新要素之间是何种相互作用关系并如何影响系统的共生演化[35]。采用演化经济学理论的研究观点强调创新主体间的动态演化,这种动态演化既存在于创新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地位的变化,也存在于创新主体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及关系的演化。

3.1.3 生态学——要素间的共生竞合

对于共生竞合关系的研究,还有学者采用将创新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进行隐喻的方式,通过生态的内涵来体现系统的要素、结构、特征等。首先对创新生态中的创新组织、集群、环境、竞合关系、信息流动与自然生态中的物种、种群、群落、自然环境、共生竞争关系、能量物质流动进行类比;其次强调主体之间、主体与环境之间存在共生竞合关系。正因如此,目前较多学者将创新生态系统划分为生命系统和非生命系统:创新物种、创新种群、创新群落和创新环境。由于种群规模随着时间的增长表现出 Logistic 增长规律,故有的学者采用生态学Logistic 方程来研究创新要素间相互作用的发展规律问题。另外还有较多学者从“生态位”视角出发对创新生态系统进行定量研究,如从生态位值、生态位宽度、生态位重叠度3 个层面对创新生态系统进行定量评价,弥补以往静态分析的不足[38]。可见,采用生态学作为研究理论的观点更强调利用生态内涵来揭示并推动创新。综上分析可得,学者们基于不同的学科基础采用更丰富的视角展开研究,使得对“创新生态系统”概念的理解存在较多差异。

3.2 “创新生态系统”概念差异的根源剖析

那么为何会产生上述这些差异呢?陈健等[7]认为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创新生态系统具有主体多样性、异质性,边界具有流动性、模糊性,但并未对此根源作出详细剖析;而其他学者更少涉及此问题。循此思路,本文认为根源在于创新生态系统本身,并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创新生态系统主体的多样性和异质性,以及系统边界的模糊性、流动性。

3.2.1 角色理论下的主体异质性、多样性

我们尝试借用角色理论来揭示创新生态系统主体的异质性和多样性[39]。角色指的是在特定情景下个体所具有的代表性行为,其核心要义是个体通过社会化的调节过程,与其他个体之间形成不同功能的互补角色关系,在维持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作用,比如整个社会系统中,既要有能够治病救人的医生角色,又要有能够教书育人的教师角色,还要有能够设计制造房屋的建筑师等,体现出角色的异质性和多样性的作用,这样社会系统才能更加稳定健全发展。创新生态系统在这点上类似于社会系统,它同样需要各种承担不同角色的组织,每种组织不仅都能发挥出自己的作用,还能与其他角色碰撞出更多信息。而研究同样表明,各种来自不同角色的知识在碰撞中可实现创意发展和传播,为创新提供持久性的活力和动力。从这点来看,知识的异质性是必要的,那么提供异质性和多样性知识的主体就更具价值,例如系统不仅需要能够生产创新的大学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还需要能够提供资金投资、法律咨询、人才资源、用户消费反馈、政府政策制度等中介服务机构;不仅需要大型企业、平台类企业充当“主角”,还需要能够发挥联结作用的小微企业甚至是缝隙类企业;不仅需要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提供创新技术知识,还需要用户群体保证系统的创新活力,其中用户知识是整个系统中异质度最高的知识资源,它有助于企业获取最真实的市需求和市场趋势。从这点来看,用户知识异质性是知识系统的负熵,能够从总体熵降低知识熵,保证系统处于较高的活跃状态[39]。

综上所述,创新主体的多样性意味着创新生态系统应容纳尽可能多的“创新基因库”[32],多样性越丰富,主体数量种类越多,则“创新基因库”就越丰富强大,可挖掘的价值越多;同时创新主体的异质性能够增强个体或种群之间的关联,使其之间的凝聚力水平扩大、密度增强,并利于降低生态位重叠度,这两者相结合能使系统更加稳定和健康。从这点而言,主体的异质性和多样性是必要的,而异质性意味着创新主体在功能、资源、生态位等方面都存在差异,这就导致了研究创新生态系统时存在多种理论视角可供选择,可从创新链、核心企业、协同创新、网络等视角探讨创新要素之间的开放协同和聚合作用,也可从共生演化视角、演化博弈模型等视角研究系统的动态演化规律,亦或采用生态、生态场、生态位、Logistic 模型等方法研究创新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关系以及创新种群的质参量增长规律。

3.2.2 系统边界的流动性、模糊性

在创新系统阶段时期,人们最初以为系统以地理边界为准,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对于系统的认识虽然打破了地理和空间边界的观点,但依然存在困惑。董铠军[40]提出地理空间等客观边界已逐渐被打破,真正存在的边界是主观边界。Anderson 等[41]更具体地指出,网络视野是真正印象行为主体对其所在系统边界的界定,而系统的网络结构特点与主体的经验共同决定了网络视野;基于此观点,一些学者肯定了创新生态系统边界通过更广泛的生态共同体的一致性呈现出来,这种一致性是主体之间持续的协同合作、交互运行、相互竞争而逐渐形成[42]。从这点来看,系统的动态性和开放性与边界的模糊性和流动性关系密切,也正如陈健等[7]所说,生态系统的开放性和动态性使得系统边界更加模糊。由于边界的模糊性和流动性,学者在研究中可采用不同的研究层面作为边界,如张运生[43]将配套技术开发企业和交易费用作为研究边界提出“高科技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概念;赵广凤等[44]将高校作为研究边界提出“高校创新生态系统”的概念;郑述招[45]提出从知识产权边界构建创新生态系统观点。可见,边界的流动性、模糊性也为研究者们提供了更多的理论视角选择。

4 概念的优化现状

虽然目前对于“创新生态系统”的概念并未有人给出一个广为接受的定义,但也有少数学者对概念进行了优化。有的学者从不同视角深入挖掘创新生态系统内涵,如Adner 等[46]从生态位角度进一步提出创新成功不仅取绝于自身规模,还取绝于其在生态系统中的位置,并从价值创造角度提出创新生态系统需要通过生产方和使用方协作创新开发企业新价值;李万等[32]等则从更强的生物隐喻、更顺畅的知识流动和更可持续的创新涌现这3 个方面深化系统内涵。有的学者从更广的范围不断完善丰富创新生态系统内涵,如裴蕾等[47]从“众创空间”角度出发,采用新型服务组织丰富创新生态系统理论的层次和内涵 ;李湘桔等[48]从“知识发酵”角度提出创新生态系统实质上要求创新知识母体的知识完备性;武学超[49]认为创新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应包括自然环境,并提出社会与自然协同演进的“五重螺旋”新观点。

5 结论

综上可得,学者们一方面从深度出发,另一方面从广度出发优化概念。从深度出发的探讨多集中在生态位、价值共创、生物隐喻等不同视角,这或许可为未来的概念研究带来相对集中的研究主线,可以围绕“价值共创”“生物隐喻”来不断挖掘内涵,但本文认为生物隐喻应该是有限的,这点在后文会作出解释。从广度出发的优化则是对创新主体和创新环境的完善和丰富,当然对主体的丰富要依赖前文所述的主体多样性的必要性,而自然环境纳入到创新要素的观点虽然目前还未被多数人认可,但却为我们带来一种新的思想,未来值得研究。

本文基于以上关于“创新生态系统”概念差异及优化现状的分析,尝试借用系统综合创新法来提出新的定义。所谓系统综合创新法,是指把系统综合创新规律应用于研究和工作领域,优选出对象基本特征或本质规定,按其内在联系综合成一个统一整体的方法[50]。第一步,从各不同理论视角中选择出一个最佳属概念:协同创新的动态网络系统。第二步,把创新生态系统的种差特征概括成3 个方面:创新组织、创新环境、关系,再把各个概念按照这3 个方面进行比较,优选并概括出最优最全内容。创新组织包括企业(核心企业、上游企业,下游企业、竞争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用户、政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创新环境是创新生态系统运行的基础,提供了必要的物质、精神和制度保障,总体包括文化环境、基础设施、政策环境,具体包括社会制度、法律体系、社会心理、社会习俗、经营文化等软性因素和基础设施、劳动力、技术与经济存量等硬性因素,创新组织之间、组织与环境之间存在共存共生共荣的关系。第三步,把这3 个最优种差特征和最优属概念综合成一个新的定义:创新生态系统是为了实现价值共创,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组织之间、创新组织与创新环境之间形成协同创新的共存共生共荣的动态网络系统。将此内容设计为创新生态系统模型,如图1 所示。

图1 创新生态系统模型

该定义以实现价值共创为目标,强调创新主体间的协同创新关系,源于无论是持“创新系统论”者还是持“演化经济论”者均认同推动创新的最关键点便是创新主体间的协同合作。除此之外,该定义的价值还存在以下两点:

(1)采用有限隐喻的方式。虽然有较多学者将创新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进行隐喻来揭示创新的本质,但对于这种类比也有少数学者提出质疑,代表人物Oh 等[51]认为这种隐喻是错误的,主要原因为自然生态系统不存在目的,而创新生态系统是人为设计的,目的是推动持续性创新。对于自然生态系统和创新生态系统之间的区别,有的学者更详细地指出前者呈现金字塔结构,后者呈现倒金字塔结构;前者物种之间的能量流动存在损失,会逐渐减少,而后者刚好相反,信息技术在交流共享过程中产生增值,如技术改造等,会随着层级逐渐增加;在对环境的适应和改造能力上,创新生态明显优于自然生态等[52]。显然纯粹生态学隐喻和理论借鉴并不能解释创新生态系统的所有问题,正如卢卡奇·捷尔吉[53]所说,自然生态的主体行为是“因果性”的自然选择结果,而创新生态终究是研究以人为目的性选择为基础的理论。对此,本文采用有限隐喻的方式来定义概念,隐喻仅限于用生态的特点来反映组织、环境之间的共存共生共荣的关系,正如曾国屏等[54]研究指出创新生态系统将视阈投射到更多个创新主体之间的共生共荣,而对于其他方面并未类比,以免陷入到死板的类比中。

(2)用户的地位。从“政-产-学研”的三螺旋创新驱动机制到“政-产-学研-用户”的四螺旋创新驱动机制,最大的变化是将用户引入该机制中。用户是产品的消费终端,是产品在各个方面应该如何优化的最有力发言人,企业可以通过和用户开展关系互动实现价值共创,成为创新知识产生的另一渠道。从这个角度而言,用户是创新生态系统的另一重要主体,但目前学界关于用户位置及与其他要素之间关系探讨内容极少,更少有人将用户这类主体列入到创新生态系统模型中。本文将用户融入到了定义和模型中,并在模型中通过双箭头线来体现用户与其他群体的多重互动关系,强调用户导向创新的重要性。当然,该定义还不完善,还需进一步在“创新生态系统”概念内涵的探讨中不断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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