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当捕快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2020-11-19 10:58李媛
视野 2020年23期
关键词:贱民衙役衙门

李媛

影视剧中的捕快跟历史上的真实情况是一样的吗?在古代当捕快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捕快那些事

要当捕快,得先弄清捕快的“职位描述”“日常工作”和“任职要求”。

古代的捕快,属于衙役,是衙门里少不了的跑腿办事的勤杂人员,负责当地行政权力的执行,算是执法和行政的主力。从重要性来看,衙役名列前茅,但从地位看,衙役基本是地位最低的一群人:没有官方身份, 即没有编制,只算是为衙门服役。

以明清州县衙门为例,衙役分四班,即皂、捕、快、壮班(也有学者称分为三班衙役,不包括捕班,或捕、快合一)。各班都有班头,也叫头役,统领本班。《水浒传》中的武松在阳谷县就是担任这种班头。四班之外,还有零星杂役,包括门子、禁卒、仵作、库丁、仓夫、斗级(收粮掌斗)、轿夫、伞扇夫、鸣锣夫、吹鼓手、灯夫、更夫、伙夫、马夫、铺兵(邮驿)等等。

这么多种类的衙役都对应着什么样的工作职责呢?

皂班的职责是前驱护卫和仪仗,知县升堂办案时执行刑讯拷笞;

快班分为马快和步快,职责是巡夜、传唤、逮捕,问案时到庭供长官驱使,还会被派出到乡下催征赋税;

捕役的职责是侦查案件,缉捕盗贼,也同快班一道巡夜,押运官银时充当护卫;

壮班的职责是守卫粮仓金库和监狱,护送官银或罪囚时,也充当杂差;

门子掌管仪门(衙门中正门与正堂之间的门,正官升堂办公,须关闭仪门),叫升堂,喊人犯,掌管发令竹签。

其余零散衙役的职责大多从名字就可以判断出来。

了解捕快的“职位描述”和“日常工作”后,我们来看看衙门对捕快的要求。古代生活史专家倪方六曾说:“只要是手脚利索、脑子好使的都能当捕快,从目不识丁的农民到有前科的小混混,都能做,因此捕快的素质整体来说是不高的。”

此外,衙役的身份分两种:良民和贱民。民壮、库丁、斗级、铺兵为良民,皂、快、捕、仵、禁卒、门子为贱民。可以看到,这些身份为贱民的衙役才是我们所认知的捕快主力,所以,捕快一般是由素质并不很好的贱民担任。而贱民身份的衙役一旦从业,其三代不能参加科举,也不准捐纳买官,所以有些家庭严禁子孙从事衙役。

但是,除了官户和缙绅外,其余百姓都要服役纳税,而衙役可以豁免或逃避徭役,在官府办事还可以照顾本家和三亲六故。

行文至此,也许你会有个问题——为什么对衙门来说这么重要的职位,要由贱民来做?

因为捕快干的活儿,在古人看来,是一种得罪人的活计:总是要抓人拿人,总是跟坏人坏事打交道,所以只能让贱民做。

在古代,当捕快大概是一种美梦逐渐破灭的体验吧。没有编制福利不说,工资还不高;工资不高就算了,至少能庇护家人,但却影响了长远发展,成了贱民,家人三代不能入仕。有选择的情况下,大家应该还是会选择科举和从军,衙役说到底是无路可走的人去混口饭吃而已。

捕快的生財之道

也许有人会问,捕快待遇这么差为什么不辞职呢?而且感觉在老百姓眼里他们很厉害,看起来也没那么穷?

那再来说说捕快为什么不辞职,答案其实就在后两个问题里:他们被百姓畏惧,就可以借机搞自己的生财之道,有钱自然就不愿意辞职了。

为什么老百姓怕他们?他们的钱怎么来的?对百姓而言,可以不认识远在天边的皇帝,但近在眼前负责县里日常治安的捕快大家必然都是知道的。

百姓对捕快的感观还来源于其具体职能。皂班负责刑讯拷笞;捕役缉捕盗贼的刑罚权力让人们不自觉地畏惧;再者,捕快的整体素质并不高,像无赖一样无常的捕快来负责刑讯和缉捕盗贼,总有种一言不合就会套罪抓人的既视感,老百姓定然也深怕自己触了霉头被抓。

说到捕快怎么获取钱财,其实就是诈百姓、收贿赂。

宋人沈梦溪说:“天下吏人,素无常禄,唯以受赇为生。”一般州县认为,衙役办差向当事人收取的车费、驴费、鞋袜费和饭费茶水钱都属于“正常收费”,只是不准借机勒索敲诈,这说的就是一般的收费由头了,多数衙门的规费,属于书吏和衙役分享。

只要派差,就能得到规费或贿赂。举个例子,一桩杀人案,从勘查现场到审结案件,各种规费可达数万钱。捕役由于发案不规律,没有案件时就没有额外收入,所以主要从娼妓户和宰牲户收取陋规。这样一来,小地方的捕役,缺乏规费来源而生活像乞丐,而大城市的捕役,则因收费花样繁多而十分滋润。有的衙役,陋规收入一年甚至能有数千上万两银子。

再举个例子,清朝方苞在《狱中杂记》中称:同样三个人受刑,一人花了三十两银子,被打伤骨头,躺了一个月才好;另一个人花了六十两银子,打伤的是皮肉,二十多天恢复;第三个人花了一百八十两银子,挨打的当天晚上就能像平常一样散步。方苞问这些衙役:既然都花了钱,为什么挨打轻重不一样?衙役回答说:如果一样,谁还会多给钱?

即使进了班房,有钱和无钱的待遇也大不一样。所以,不管地方政府有什么公务,到衙役手里总能生出捞钱的法子来。可以说,收陋规的方式和理由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此外,衙役之间,或者说是衙门的上下级之间也存在私相授受,基层贪腐总会有个上下庇护,不然贪污者早就被揭发了。《历代判例判牍》第三册《四川地方司法档案》中记载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官场弊案,案子规模不大,案情也不复杂,但正因为太过平常,反而具有普遍意义,成为窥探盛世王朝全貌的青萍之末。案件发生在大明嘉靖年间,成都府下辖的彭县,节选的一小部分故事的主角是吏和衙役。

先说一下明朝时县衙的组成:县衙里最大的是知县,叫主官;县丞和主簿是他的副手,都是佐贰官。三人之下有位首领官,负责办公室典史,是个书吏;再往下就是衙门内最重要的行政机构,三班六房。三班就是指皂班、壮班、快班,有时候还会多一个捕班,和快班合在一起,就是老百姓熟悉的“捕快”;六房对应的是朝廷六部,分为礼、吏、户、工、兵、刑六个部门,各有主管业务。除此之外,还有承发房和架阁库等办公机构。在这些机构里办事的人,统称为吏,也叫胥吏或吏胥。

故事的开始是一个叫陶成的当地人进入彭县县衙,成为吏房的一位书手。这个职位顾名思义,就是负责各类公文档案的书写、抄录。听起来挺枯燥琐碎,但里面有很大的门道——古代公文全靠手写,状纸、官职申报材料等等,他笔一挥墨一洒,改几个字就会影响别人的命运。

四年之后,陈佐也加入了彭州县衙,他在户房担任算手。户房主管钱粮赋税,和吏房书手差不多,也是只需在账簿上做一点点手脚就能让农户生不如死。比如在纳税时,将田地等级改一改,农户要缴纳的田税就不知道翻了几番,农户想避免这种事,基本只能指望银子。书手和算手都是胥吏的一种,没有官身,工资少得可怜,他们摸清衙门的门道之后,就利用这些见不得光的路子大量敛财。他们作为本地人,比上官更熟悉地方情形和法令文牍,又把持着具体的政务事项,很容易从中做手脚,有时候日子过得比主官还滋润。

两人为了能放心操作,不约而同地拜了县衙的二把手屠主簿当靠山,寻求庇护。之后陈、陶两人很快勾结到一起,“各结揽写法,讨钱使用”。

陈、陶二人是衙门里衙役的上一级胥吏,虽然没有编制,但是比较稳定,因为胥吏往往是世代相继的。胥吏索贿就是从佥派人员填补役期已满的衙役开始。这个行动由户房负责查询户籍轮值表,确定应役人选;吏房负责登记造册。也就是说工作被交由陶成和陈佐两人完成。

佥派名单里有一个叫刘选的平民,他被安排去做快手,就是前面提到过的快班,巡夜、传唤、逮捕还要去乡下催收赋税的衙役。刘选不想做快手,因为总要奔走太过劳累,但是又不能拒绝服役安排,于是他找到了陶成、陈佐二人想寻求其他解决办法。这基本就是送上门来的索贿人选,陶、陈二人协调后让一个叫刘本敖的闲汉替刘选去做这个差事。作为给刘本敖的报酬,刘选每个月要出三斗米、三钱白银;至于陈、陶二人,虽然没有记载,但可想而知他们一定收了不少贿赂才会愿意为刘选奔走。

对刘本敖而言,快手是他捞钱的好机会:衙门发现某户人家牵涉官司后会发下牌票——一张写好事由和日期,签好押、印好官印的执法凭证。刘本敖拿着这张牌票,就可以去农户那讹诈钱财。《官箴书集成》里的记录更加直白:“每一快手一二十两,贿买户书写就。盖快手借票催粮,原非为催粮计,不过借印票在手,无端索害乡人。农民多不识字,又多良善之人,彼即有完票在家,快手欲无端害之,几十里外向谁分诉?一张票,乃一快手几年生活也。”

此案件苦主(原告)是一位农民,因其他农户与书吏快手等的私相授受,被坑到一個人承受好几倍的赋税,被逼无奈越级上告县衙的衙役和官员,最后,县衙内的贪污者都被彻查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碍于篇幅,不再赘述其情节。

总而言之,在古代,除非是服役需求,普通百姓一般都不会去做捕快。如果真要回到古代谋职,考科举做正儿八经的官可比捕快香。说白了,捕快并不是一个实现抱负的好职业。

十三摘自微信公众号“国家人文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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