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2020-11-23 19:47
劳动保护 2020年3期
关键词:复产公共卫生口罩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新华社北京2 月14 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 月14 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要研究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习近平强调,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习近平指出,要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常备不懈,将预防关口前移,避免小病酿成大疫。要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织密织牢第一道防线。要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要持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分级诊疗等制度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要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

习近平强调,要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精准解决疫情第一线问题。要健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的有效协同机制,及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形成制度化成果,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要平战结合、补齐短板,健全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支持一线临床技术创新,及时推广有效救治方案。要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

习近平指出,要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并完善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制度。要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要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习近平强调,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尽快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要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对短期可能出现的物资供应短缺,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规范质量标准,确保应急物资保障有序有力。要健全国家储备体系,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要建立国家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对应急救援物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推动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网更加高效安全可控。

黄明在应急管理部党组会议上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 大战大考中经受考验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消息,2 月13 日,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时和在北京市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统筹做好应急管理系统疫情防控和今年重点工作。黄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大战大考,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会议强调,应急管理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承担着重要职责、担负着重要使命,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定有力、毫不懈怠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这场大战大考中经受考验。要把大战大考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考验,甘愿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牺牲奉献,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更加英勇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抢险救援工作,毫不放松地做好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主动服务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分类指导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安全防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要把大战大考作为提升实战能力的考验,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深入查找短板不足,推动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要解放思想、把握规律、化危为机,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建设应急指挥“一张图”、应急管理大数据分析系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应急物流平台等,抓紧完善综合风险分析研判、现场指挥协调、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机制,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充分准备。

会议强调,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协调推进今年重点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国家区域救援中心和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精心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做出应有贡献。

编辑 朱丽晶

民声

2月7日,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成住建防疫发〔2020〕22号)。该通知明确,住建领域从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后果,由住建主管部门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信用扣分: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3人以下被隔离的,视为一般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3~10人被隔离的,视为较大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疫情确诊的,视为重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疫情确诊的,依法依规予以一定期限市场禁入。

政策一出,一片哗然,如此严苛,谁敢开工?许多人对此项通知表达了不同看法:一城一地政策,无代表性;一叶知秋,这不仅仅是一城一地一纸文件,这更是一种态度;其他省市是否陆续发布类似文件?随后,成都住建局撤销了该项通知(成住建防疫发〔2020〕22号)。

2月15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的通知》,通知明确:加强疫情防控,积极推行建设工程项目复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简化复工复核要求和程序,不得擅自增加、提高复工条件。

——网友“邓阳春”:疫情防控引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不妥,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传染途径非常隐蔽,我们还没有技术能力获得违法证据链,任何人都没资格执法违法,不科学的引用,会影响政府公信力。

——网友“空谷幽兰”:疫情防控有防疫的责任,安全生产事故有生产事故的责任,不能随意比照对待。切实提出防控的方法和措施,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才是正道。比如要求企业封闭式管理,督促企业自查自检自报。比照生产事故,会让企业瞒报的风险增加,不利于疫情防控。

单位组织员工复产复工,必须提供口罩吗?如不提供,员工可以拒绝上班吗?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但对一般企业而言,口罩并不是单位必须要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有些地方规定,办公室也可以不戴口罩。如广东省疾控中心的口罩使用指南提出:通风良好的办公室不需要佩戴口罩。正常工作时,如果没有口罩,可以佩戴遮掩口鼻的物品,勤洗勤换。

所以员工不能以单位不提供口罩为由,拒绝上班。但在特殊时期为员工提供口罩,充分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员工准备口罩。

——网友“围栏”:特殊时期,企业复工复产还是应当为员工准备口罩等防护用品,一方面是要遵循各地、各行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相关文件规定,另一方面,如果员工因缺少口罩的问题发生感染,在潜伏期上班也会有传染的风险,导致多人被隔离反而“得不偿失”,所以这个钱企业还是不能省。

近期,不少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负责人抱怨:企业想复工,需要填15个表格、2份承诺书,制定1个应急预案、1个复工方案、1套食堂防护措施和1套宿舍防护措施,共计21份材料,有些材料还需要去街道盖章。许多企业负责人表示:填材料填得手软,想复个工为什么就这么难?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但从实际来看,不少地方陷入形式主义窠臼,以表格、承诺落实责任,让企业填表填到眼花,签字签到手软,不但浪费纸张资源,还消耗了企业精力,让企业跟着搞形式主义。

——网友“渔乐生活”:少给企业发点表格,多到防疫一线走走,看看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还有哪些实际困难,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这些困难。即便只为企业解决了一件小事,意义也远比坐在办公室里发上千个表格强。

——网友“肖建波”:登记是必须的,填表也是保障工作落实的一种形式,只是要注意不要搞成形式主义,压实责任的同时也要简化程序。

2020年2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丛亮表示,目前除了湖北以外的地区正在逐步复工复产,企业要配备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职工配发口罩等防护用品,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未休假的工资报酬应该按照有关的政策保障落实。

如果有职工确诊,单位要关闭吗?国家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负责人贺青华表示,首先要对确诊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全面了解清楚,找到密切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发现密切接触者有健康方面的问题,立即就医。如果病人没有被早期发现,在单位和企业出现了广泛传播,这个时候就要对企业或单位采取一定措施。如果病例的发现较早,对于密切接触者采取了严格的医学观察措施,是不需要对这个企业或单位进行关闭的。

也有人注意到,在疫情防控期间,一些地方对企业的复工复产采取了报备制度,有的设置了前置审批条件,甚至还有个别地方出现了拘留提前复工企业负责人的情况。针对这些情况,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表示,将严格制止以审批等简单粗暴方式限制企业复工复产的做法。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已经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要求地方对这些不合适的做法进行了纠正。下一步,将在加强疫情科学防控的同时,最大程度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减少干扰因素,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网友“闲贤弦娴咸”: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要把握好“度”,既不能不重视,导致群聚性传染发生,也不能“过犹不及”,强“企业”所难。

2020年2月16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举行第二十二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介绍,一返京人员确诊后,已经导致其所在单位几十人隔离。

2020年2月15日,广州知名商业中心天汇广场旁的写字楼天盈广场管理处通知,其在2月15日上午收到政府部门通知,天盈广场东塔13楼其中一个单元的一名职工确诊为新冠肺炎,该公司全体职员已于2月14日开始隔离停止办公,同时管理处及疾控中心已上门对楼层及单元进行全面消毒工作。

2020年2月4日,山东济南银座商城燕山店发现第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来,又接连发现5例关联病例。

——网友“繁峙”: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返岗复工疫情案例,企业不能每天测体温正常就万事大吉,要全面消毒,不留死角,保持办公区域清洁,勤开窗通风,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为员工提供口罩等物资,并教导他们如何正确使用,如何正确做好个人防护。

编辑 朱丽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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