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 狠抓落实 坚决打赢社会保险扶贫攻坚收官战

2020-11-24 08:17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就业与保障 2020年23期
关键词:市县经办台账

文/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关于扶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福建省各级人社部门按照党中央决策、人社部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为目标,把贫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扶贫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福建省社会保险扶贫任务高质量完成,坚决打赢社会保险扶贫攻坚收官战。

一、以加强领导为根本,切实强化社保扶贫组织保证

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加强领导是根本。福建人社部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社保扶贫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各地均建立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把社保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市县均成立人社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下设扶贫办,统筹推进人社扶贫各项工作,同时,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责任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各级人社部门横向加强与扶贫、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纵向组织乡镇、村居两级人社基层平台力量,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信息化经办平台的作用,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以完善政策为先导,切实保障贫困人员的社保权益

福建人社部门坚决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一定要精准施策”的要求,在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扶贫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进行健全完善,让贫困人员养老保险权益最大化。一是实现贫困人员全员覆盖。除国家扶贫办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将地方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群体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扶贫范围。同时,对建档立卡人口脱贫不脱政策,全员落实社保扶贫政策至2020 年底;二是实现城居保保费全额代缴。加强对市县落实养老保险扶贫政策情况的督导,省级派出工作组前往市县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督促市县完善政策,全省所有市县全面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标准保费(200 元)由市县财政全额代缴;三是实现异地贫困人员全部保障。针对省内贫困人员认定地与户籍地不一致问题,2019 年出台政策,明确由认定地致函户籍地,户籍地必须将异地认定贫困人员视同为当地贫困人员,予以参保登记和代缴保费。2020 年,按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精神,无条件落实跨省贫困人员按本省政策参保及代缴。

三、以做实台账为基础,切实提升社保扶贫工作精度

习总书记指出:“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是精准施策的前提”。福建人社部门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精准定位应保人群,在此基础上,建立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省级要求市县做到三要:一是基础数据要新。除人社扶贫信息平台的部级贫困人口外,市县人社部门每月向扶贫、民政部门获取三类贫困人员最新数据,及时补充台账,做到贫困人员数据动态更新;二是户籍信息要实。各级人社部门充分利用公安户籍数据对三类贫困人员基础信息进行比对,对户籍信息有误的,通过镇村进行核实,并在台账中准确记录核实后的户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确保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到人;三是参保情况要真。通过系统标识身份、比对参保数据,准确标记贫困人员参保情况,精准识别应参保人员,对跨省参保贫困人员,发函给异地经办机构核实,对部里反馈的疑似未参保贫困人员,通过系统比对、数据传输口径排查、市县核查等措施,逐一落实真实情况并予以反馈,做到核查一个不漏、参保情况一个不差。通过做实基础台账,省市县三级均可准确分析已参保人员、无需参保人员、应参未参人员、已代缴人员、代缴金额等情况,做到数据精确到人,有力支撑了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

四、以督导调度为抓手,切实保证社保扶贫任务如期完成

福建人社部门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指示精神,全力抓好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落实,努力实现福建省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代缴尽代缴的目标。一是统一业务规则。由省级制定一系列经办指导文件和操作指引,细化贫困人员参保、代缴、发放工作流程,明确跨地区参保的工作范围、经办流程、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统一全省业务经办服务标准。同时,及时完善信息系统,确保贫困人员各项扶贫政策通过系统尽快落实;二是优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福建省数据省级集中优势和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的作用,采取市县每月上报台账,省级统一比对参保、代缴、发放信息,再将信息返回市县的做法,及时准确掌握全省贫困人员参保动态,切实解决了市县技术力量不强,难以有效开展数据比对、难以掌握辖区外贫困人员参保情况等问题,同时,也减少了基层层层报送统计报表的数量,切实减轻基层工作压力;三是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全省基本养老保险扶贫调度制度,省级每月开展调度,关键时期每周、每日,逐县、逐人调度,督促各市、县务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截至6 月底,福建省已全面完成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代缴尽代缴阶段性任务。下半年,按照部里统一部署转入贫困人员“动态清零”常态化管理阶段。截至10 月底,福建省三类贫困人员参保人数达到69.5 万人,共为全省38.77 万名贫困人员代缴城居保保费7720.29 万元,贫困人员领取待遇人数达到24.48 万人。

福建省社会保险扶贫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部分市县低保对象频繁变动、极少数仍未参保的贫困人员大多情况比较复杂,给应保尽保动态清零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目前,全省各级人社部门正发起社保扶贫最后攻坚战,在继续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兄弟省市以及民政、扶贫等部门的协作,切实解决好社保扶贫攻坚道路上的难点堵点问题,强力落实各项社保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做到新增一人、纳入一人,应缴一人、代缴一人,达龄一人、发放一人,确保全面实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代缴尽代缴目标,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划上圆满的句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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