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产权管理人员的良师益友

2020-11-24 05:15金绍达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20年10期
关键词:广大读者刊物民法典

金绍达

40年来,《中国房地产》不负广大读者的期待,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为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房地产》见证了我国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作为《中国房地产》创刊伊始的忠实读者和一名房地产产权管理人员,我深深感到:《中国房地产》多年来是竭尽自己的努力,为广大读者服务,为全国同行提供优质的交流平台。

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不用说大部分国人、就连业内人士对房地产行业能否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住宅能否商品化还是心存疑虑。《中国房地产》为此刊出了大量的专家文章,传递与房地产业相关的先进理念,对房地产业发展的前景作了介绍,这些信息慢慢转变了人们的观念,有力地促进了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

房地产业的发展,需要为其提供特殊的法律保障。为此,原建设部在1987年全国第一次城镇房屋普查刚刚完成时,就颁发了《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各地不失时机地开展房屋产权登记,通过建立产权登记制度为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而在当时,对大部分城市而言,产权登记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中国房地产》及时刊出了大量的相关文章和信息,介绍房地产的法律保障手段,我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登记制度,交流各地经验,为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1995年《担保法》实施以后,房地产抵押大量增加,抵押行为横跨了物权和债权两大领域,十分复杂。对大多数城市的登记机构来说,抵押权登记在当时还是一项全新的业务,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业务问题较多。《中国房地产》及时收集了大量的信息,组织在常州市召开了抵押问题研讨会,邀请业内专家开展讨论。社长刘泽源和时任主任编辑的马志刚社长全程参加了研讨,将讨论的成果和其他一些专家的研究成果陆续在刊物上发表,并将这些文章编印成了《房地产抵押及权属登记》资料汇编,受到广大实际工作者的欢迎。

网络的兴起,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便利,很多业内同行都已经习惯于把业务问题放在网上讨论。《中国房地产》适时地开设了不动产登记微谈专栏,把网络讨论的形式搬到了刊物上,让更多的读者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并由业内青年才俊们对此进行点评。该专栏形式新颖、语言简练,既解决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又增强了刊物的活力。

2018年,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被告某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拒绝向原告提供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行为违法。这一案件的原告是两位律师,案件争议的焦点是律师在既没有不动产权利人委托又没有人民法院调查令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单以人名查房。由于这一问题关系到每个城市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也关系到亿万不动产权利人信息的保护,所以这一判决引起了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很多业内人士及法学界人士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在网上进行了探讨,這一案件很快得到了大家的普遍重视。《中国房地产》的编者看到了这一热点,邀得业内专家就此写成一篇文字材料在刊物上发表。文章以《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行政诉讼判例为依据,主张被告方某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被诉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这一观点得到了业内同行们的广泛认同。今年初,该地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9年,住建部颁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对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相关要求、提升房地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中国房地产》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产权交易和测量研究分会的支持下,于2019年10月在邯郸市举办了中国房地产管理信息化交流会,会议盛况空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20年5月,国家公布了《民法典》。《民法典》是建国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民法典》发布才一个多月,《中国房地产》就刊出了“聚焦《民法典》,专题,及时介绍了《民法典》的内容以及对房地产行业将带来的积极影响。

40年来,正是由于《中国房地产》的不懈努力,敏锐地观察新的事物和动向,迅速地作出反应,不断以新的姿态服务于实际工作、服务于广大读者,使得刊物在业内享有很高的声誉,也成了房地产产权管理人员的良师益友。

我们真诚地感谢《中国房地产》的编者,感谢他们40年如一日的辛勤付出,持之以恒地为广大读者提供优质服务。《中国房地产》无愧于国家“一级期刊”的称号,我们期待刊物一如既往地努力,进一步提高办刊质量,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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