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们又可以畅快打鱼了

2020-11-28 07:18黄菲菲路浩亮温丽萍
方圆 2020年21期
关键词:王雷禁渔期塔山

黄菲菲 路浩亮 温丽萍

一开始,王雷让渔民每船每年交200元,后来逐年上涨,发展到买一个“旗子”每年要交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费用。“旗子”每年一个颜色,买了旗的渔船必须装上“导航系统”,在规定区域作业

“国家的捕捞许可证,不如王雷的‘旗子。”在山东省潍坊市北部滨海地区,靠海吃海的渔民中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这个卖“旗子”的王雷是谁,他怎么会有这么大能量?

2019年4月7日,一起由山东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涉黑犯罪案件,指定由青州市检察院办理。这起案件横跨潍坊下辖三个市区,涉及近50名嫌疑人、涉及罪名13个。

“旗子”成了捕捞许可

审查完公安机关移送的300多册初始卷宗,青州市检察院办案组人员发现,在这起涉及人员众多的案件中,潍坊市海恒威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雷及其妻万莉二人是焦点。

从2006年开始,王雷陆续承包了寿光市羊口镇、潍坊市滨海区、昌邑市等地部分海域。随后王雷与万莉注册成立海恒威渔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王雷的母亲袁爱莲共同经营、管理。其间,他们先后拉拢多人成立了“看滩队”,对进入其承包海域内捕捞作业的渔民以恐吓、绑船等方式强行索要“场地费”。尝到甜头后,他们通过违规分散审批的手段继续大量承包海域,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在潍坊市北部海域称霸一方。

王雷的“看滩队”规模不断扩大,其队员每日驾船巡逻看护,以收取“场地费”“资源补偿费”、罚款等名义,对渔民以驱逐、傍船、绑船、扣船、撞船、没收渔具或渔获物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渔民只有在缴纳罚款或交钱购买“旗子”后,才能从事渔业生产。就这样,王雷一伙控制的海域逐步形成了“旗子”才是捕捞许可的非法秩序。

一开始,王雷让渔民每船每年交200元,后来逐年上涨,发展到买一个“旗子”每年要交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费用。“旗子”每年一个颜色,买了旗的渔船必须装上“导航系统”,在规定区域作业。为保持对渔民的威慑力,王雷规定:渔民自己主动买“旗子”,最多交1万元,但如果偷偷作业被“看滩队”抓到,就罚2万元。

2015年,袁爱莲眼红一处对外承包的海域有极高的产出,就多次带人采用破坏工具、拦截渔船、抢走渔获物等招数阻拦捕捞作业。迫于无奈,该海域承包人将半数海域无偿供袁爱莲使用。可袁爱莲仍不满足,继续索要额外承包费。因受到持续迫害,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被害人最终喝农药自杀身亡。

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王雷还把黑手伸向海洋中的国家保护动物。自2012年9月起,王雷夫妻称已和潍坊市“老科协”签订协议,强行对近江牡蛎国家级水产资源保护区进行经营管理,非法控制莱州湾保护区及周边海域,对海肠大肆捕捞,对渔民捕捞进行“统买统卖”,非法获利达8000余万元。

为有效控制手下成员,王雷对团伙表现积极者给予奖励优待;为增强海上控制能力,王雷购置了多艘大型管护船。发展壮大后,王雷逐步将部分非法收入投入合法市场,出资成立、参股多家公司,投资购买房产200余套,变身“成功企业家”。

深挖细查不枉不纵

什么是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义务?渔民正常捕捞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渔民到海域使用权人承包、确权的海域捕捞是否合理?什么是傍船、绑船?此前没有海洋办案经验的办案组成员们,对案件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逐个摘录并一一学习。本案中,以王雷为首的犯罪团伙并没有明显的“打打杀杀”行为,对其犯罪行为如何定性是本案的焦点。

王雷先后确权承包的海域水产资源丰富,其具有养殖等权利,但对于自然生长的海产品,拥有捕捞许可证的渔民有权进行捕捞。此前,国家曾对渔民收取一定的资源管理费,近些年国家加大对渔民的支持,资源管理费已不再收取。在此情况下,王雷以坐拥“承包权”为由长期收取所谓“旗子费”,其行为显然是非法的。该案涉嫌罪名13起,涉案事实极多,仅敲诈勒索犯罪事实就多达135起。为确保办案质量,办案组决定以分罪名的方式完成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每位成员负责几项不同的罪名,并制定了详细的案件进度排期表,确保每一个环节依法进行。

本案涉及财产众多,其中房产214套、车辆16辆、船只22条、字画314幅、玉器翡翠671件、银行账户104个、扣划资金5000余万元。办案组对涉案财产的来源、权属逐条甄别筛选。对权属不明的资产,办案组会同公安机关补充了大量证据查明其性质、权属,最终对每一项财产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得到法院认可。

不纵亦不枉,是办案组对每一项犯罪事实认真审查、严格适用法律的基本准则。2016年夏天,王雷经人介绍购买了砗磲8片,公安机关指控其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检察官审查发现,王雷购买砗磲的时间早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和海南省地方性法规,也无从推断王雷是否具有明知砗磲是国际公约保护动物这一主观“明知”,因此对王雷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不予认定。

王雷为承建建筑工程成立一家公司后,曾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税款。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中显示,2017年、2018年两年间,其向税务机关提交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2亿余元,用于抵扣税款高达2360万余元。虽然基本事实较为清楚,但难点在于本案中并非只有虚开的增值税发票,还掺杂着大量真实交易,且交易数目庞大。办案组委托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计,但审计部门提供的报告仍不能区分虚假交易和真实交易。

最终,办案组决定在现有票据的基础上“做减法”:对确有真实货物交易的部分,通过证据证实该部分的具体数额并作为减数,以此计算出抵扣税款的数额。根据证人证言、王雷的供述以及工程承揽合同,办案人员奔赴连云港、烟台等多地,找到合同相对人、项目施工人员调取证据,坚持资金流、货物流和发票流一致。办案组还专门向税务部门请教,通过专业数学换算方式精确计算出王雷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的国家税款金额。“敲了整整一周计算器,整个办公室就这一种动静。最终我们排除了1.5亿元真实发票,確定抵扣税款1200余万元。”检察官焦天翼回忆说。

办理本案工作量之大,超乎想象:4000多页、200多万字的审查终结报告,72页、4万多字的起诉书,报送法院卷宗达437本。

公益诉讼收拾“绝户网”

办案时,检察官注意到“绝户网”这个高频词在案卷中大量出现。渔民口中的“绝户网”究竟是什么?王雷及其手下是否进行了非法捕捞作业?

检察官与公安侦查人员对卷宗相关细节进行了重新梳理,又到相关海域和渔民家中进行实地调查和走访,拿到了一手证据和资料。原来,“绝户网”在当地又叫“地笼网”,网眼极小,捕捞时大鱼小鱼统吃,对海洋资源破坏极大。鉴于王雷团伙可能存在损害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办案组将该线索移交本院第四检察部。

为提取关键证据,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会同侦查人员,带着“绝户网”赴中国海洋大学、烟台大学,请专家对相关捕捞工具进行了鉴定,证实使用“绝户网”系非法捕捞。此外,在禁渔区、禁渔期内,王雷团伙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海肠,通过高压水枪将海底泥里面的海肠冲出来,共非法捕捞海肠1.89亿斤。海肠属于国家保护的海洋物种,而这种捕捞方式很可能影响到海肠的正常生长繁殖。

随后,检察官向山东海事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经鉴定,王雷组织成员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在海肠保护区非法捕捞海肠,损害了海洋生态环境。

2019年7月10日,青州市检察院对本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王雷恢复被其破坏的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如不能恢复,则依法判令其承担海洋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办案中,检察官还发现3家渔业部门存在禁渔期内进行海上捕捞作业、不符合条件的渔船申领国家燃油补贴、违法捕捞国家级水产物种单环刺螠等方面的问题,遂向上述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渔业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堵塞相关漏洞。3家渔业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2019年12月30日,青州市法院依法对提起诉讼的33人进行公开宣判,支持了公诉人指控的全部罪名。被告人王雷、万莉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財产;袁爱莲等其余3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零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法庭支持了民事公益诉讼,责令被告人王雷赔偿渔业资源损害修复所需费用6815万余元。截至目前,本案有22名被告人服判,已服刑,11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程序正在进行中。

550吨垃圾搬走了

“之前垃圾都乱堆,臭得不得了,苍蝇蚊子多得很。现在放了收容箱装垃圾,臭味消失了,垃圾山没了,空气变好了。”7月8日,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五部检察官刘健生对一起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清洁人员王婆婆向检察官诉说着眼前的变化。

3月,刘健生和同事在辖区开展公益诉讼巡查时,发现某小区一处隐秘角落里藏着一桩“秘密”。它两面被建筑物包围,一面有草木做“掩护”,而剩下一面是供通行的人行道,正是这样的地理条件让这里成了堆放、丢弃垃圾的绝佳地。在现场,刘建生看到大量的黑色垃圾袋、泡沫箱、床褥被套散落一地,蝇虫嗡嗡作响,垃圾堆里散发出着恶臭。由于缺乏专门的垃圾收集场所,没有设置垃圾收容器,加上长期无人清运垃圾,日积月累便形成了露天垃圾堆,一遇下雨天便是污水横流,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

刘健生说,“小区外就是南滨路,是重庆的一张名片。小区门外暗藏垃圾堆,不仅直接影响了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市容,对提升‘两江四岸的城市形象也会带去负面影响。对此,南岸区检察院检察五部召开会议,成立摸排小组,部署安排违规垃圾处理摸排工作,分区域对辖区开展生活垃圾专项监督活动。果不其然,经过近一个月的摸排调查,发现违规处理垃圾的地方多处,背街小巷、远郊村社、废弃土坡这些地方“隐藏”的垃圾问题也被检察官们一一“揪”了出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向你单位提出如下检察建议,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全面排查和整治辖区内违法倾倒固定废物的行为……”3月以来,南岸区检察院接连向辖区五家相关行政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履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五家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着手落实整改。截至6月底,该区相关街道共清理固体垃圾、建筑垃圾等550余吨。检察建议的有效落实,让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维护,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实现了“治理一处、清洁一处、美丽一处”的预期效果。(文|李立峰 周亚)

溢洪通道年久失修威胁农业生产

“今年长江水位这么高,家里和田里有没有受淹?田里收成怎么样?”日前,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干警就塔山水库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同陈集镇杨庄村的种粮大户陈开友(化名)聊了起来。

“今年我们家中和地里都没有被淹,田里刚收割完,产量还不错。”而在两年前,这片丰收的稻田却曾因洪水变成了汪洋一片。

陈开友所在的杨庄村毗邻塔山水库,该水库为长江流域的小型水库,其溢洪通道塔山排水河全长约4.5公里,流经仪征市陈集镇和月塘镇两个乡镇。2018年汛期降雨量较大,塔山水库泄洪、塔山排水河走水不畅,导致河水漫溢,造成下游1140余亩农田和10余户农户房屋被淹,严重危及当地粮食生产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关注塔山水库的整治工作。”2019年两会之后,仪征市陈集镇人大主席刘景和向检察机关反映塔山水库年久失修的线索。仪征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就该线索是否属于可探索的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第一时间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在得到肯定答复后,仪征市检察院干警立即赴塔山水库开展调查走访。调查发现,因塔山排水河常年失修,河道内水草密集,堤埂上杂草丛生,严重阻碍水库行洪泄洪。

“塔山水库位于两个乡镇之间,仪征市水利局和两个乡镇政府的责任如何分工?”面对行政机关的疑问,2019年8月7日,仪征市检察院牵头召开圆桌会议,通过诉前磋商,三家行政机关达成一致,明确了各自职责划分。随后,检察机关现场向行政机关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及时开展塔山排水河疏浚清淤工作,消除隐患,保障周边农业生产和农户生命财产安全。

检察建议发出后不久,2019年10月,塔山水库整治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两个乡镇政府做好堆放淤泥田块秋季休耕和道路清杂准备工作,为河道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仪征市水利局对排水河道、边坡进行整理,清除杂草树木,疏浚长度约2.7公里,清淤土方约5.49万方,总投资99.32万元。同时经上级部门批准,塔山水库溢洪道至仪征S125段清淤整治工作纳入仪征市2019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经过一年的整治,目前塔山水库清淤通塞工作已全部完成,塔山水库恢复了原貌。“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修建塔山水库的拦水坝,用于汛期泄洪、平时蓄水灌溉,为一方水土保驾护航。”陈集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文丨杨湘君  魏声然  张颖心)

叫停非法捕捞

“为防止捕捞行为死灰复燃,我们组织了2个执法中队,不间断地開展渔政执法巡查,禁渔期非法捕捞现象基本没有了。”近日,河南省新蔡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队长单明春向前来回访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该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今年3月,新蔡县检察院发现,流经辖区内的小洪河、汝河等河道内存在多处张网捕鱼的现象,同时在该流域还存在未设置禁渔标识或者标识不规范等情形。按规定,每年3月至6月是该县辖区内所有河道、水库等天然水域的禁渔期。为遏制这种破坏生态资源情况的持续发生,该院干警及时进行走访、调查取证,并于4月3日向该县农业农村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大禁渔期的执法力度,积极查处违反禁渔期的违法作业、违法销售渔获物的案件;强化禁渔期管理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建立健全禁渔期管理的长效机制等。

收到检察建议后,新蔡县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春季禁渔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新蔡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禁渔期渔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巡查+宣传”方式,坚持对城区附近的水体公园、大型河道、港道等天然水域进行执法巡查。通过宣传车、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渔通告及竖禁渔警示牌等形式,大力宣传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渔政策等。坚持“监管+打击”方式,加强全天候巡查力度,并与公安、海事、河长办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涉渔“三无”船只停泊和捕捞现象进行查处,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同时,建立健全禁渔期管理长效机制,规定在每年的禁渔期对禁渔区开展执法检查,做到打防结合。

5月12日,新蔡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向该院详细回复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同时,新蔡县检察院又进一步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商治理措施,多次参与巡查,了解禁渔期内禁渔令执行的实际状况,并在现场对群众进行释法说理。“通过实施这一系列的举措,群众保护野生鱼类的意识正在逐步增强,生态环境也相应地得到进一步修复。”单明春说。(文|刘立新 朱焕杰)

边撸猫狗边吃饭,安全吗

“由于宠物身上携带的细菌和寄生虫具有多样性,部分甚至是人畜共患,因此,在餐厅的封闭空间内无物理隔离地大量饲养宠物,对消费者存在一定的安全卫生隐患。”

“除了可能误伤消费者,有的宠物主题餐厅经营者没有配备动物粪便、尿液以及其他相关污水污物的清洗消毒设备,在动物疫病风险控制中留下巨大隐患。”……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围绕宠物主题餐厅经营模式对食品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健康产生的影响等相关问题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会议邀请了行政机关代表、动物防疫专家、法学专家、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广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派员出席。

在举行听证会前,越秀区检察院检察官实地走访调查了辖区内多家宠物主题餐厅。“这些餐厅,大多占地面积较小,在餐桌、矮桌、榻榻米上提供咖啡、饮品、蛋糕、热食等,散养的犬类宠物时有相互打斗、跳上餐桌吃客人食物及随地排泄的行为;豢养的猫类宠物数量很多,餐厅内到处飘浮着动物毛发,有明显的异味。”听证会上,该院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辖区内宠物主题餐厅的现状,并指出在餐厅未公示宠物检疫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消费者们撸猫撸狗拍照吃饭无缝衔接、不亦乐乎。对此,检察机关建议应尽快促成建立宠物主题餐厅行业协会,制定相关行业规范,完善宠物主题餐厅监管,进一步引导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守法合规经营。

听了检察官的情况介绍、证据出示、法律论证及处理建议,两名专家学者分别从动物防疫和法律适用层面提供了专业的意见。专家认为,宠物主题餐厅的动物疫病防控复杂性高。宠物主题餐厅内的犬类、猫类、兔类等宠物与人们接触的密切程度高,相关管理措施滞后,很难达到动物疫病风险防控需求,在动物疫病风险控制中留下巨大隐患。检察机关将这种餐饮经营新模式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监管范围,是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表现。参会的行政机关代表表示,会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宠物主题餐厅的监管。(文|钟亚雅 肖晓涵 林燕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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