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军事伦理思想略论

2020-11-30 07:43
孙子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治军伦理思想孙子兵法

《孙子兵法》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一部兵书,被誉为“百世谈兵之祖”。《孙子兵法》内涵丰富,体系完整,论述深刻,影响深远。关于《孙子兵法》思想的研究,成果很多。但就其军事伦理思想而言,研究还相对薄弱。本文拟对《孙子兵法》的军事伦理思想进行总结和归纳,希望更多学者共同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一、孙子军事伦理思想主要内容

孙子生活在诸侯争霸、战争频繁的春秋时期,这是中国历史上社会最动荡、变革最剧烈的时代,也是中国思想文化奠基的时代。中国文化的元典性著作,如《论语》《道德经》《孙子兵法》都产生于这一时期。和西周时期相比,春秋时期在军事上、战争上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战争指导者重视运用谋略,强调“伐谋”“伐交”,注重巧妙用兵,主张“兵者诡道”“兵以诈立”。

《孙子兵法》是春秋时期的产物,是春秋时期战争经验的总结。《孙子兵法》十三篇,六千余字,主体内容是论述战争的战略、战术及治军问题,但几乎在每一篇中,都有关于军事伦理的内容。概而言之,《孙子兵法》的军事伦理思想,主要包括战争伦理思想、作战伦理思想、治军伦理思想和将帅伦理思想等内容。

(一)《孙子兵法》的战争伦理思想

《孙子兵法》的战争伦理思想,主要表现为重战、慎战、备战、胜战并重的战争观念,表现为“自保而全胜”的战争目标和“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战争理想。

《孙子兵法》开篇写道:“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计篇》)孙子指出,战争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头等大事,统治者必须重视战争、慎重对待战争。重视战争,谨慎对待战争,不轻启战端,不战则已,战则必胜,是《孙子兵法》全书一以贯之的思想。正如孙子所言:“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用间篇》)

基于战争的重要性和危害性,孙子强调做好战争准备。“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九变篇》)孙子强调战争的危害,同时也认识到正义战争的积极意义,因此,他不一概反对战争,而是主张通过正义战争,达到“自保而全胜”“胜敌而益强”的目的。

“自保而全胜”是孙子的战争目标。孙子认为,将领指挥作战,首先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不是如何战胜敌人,而是如何不被敌人战胜。具体地说,就是“先为不可胜”,即尽可能减少己方的弱点、短板、破绽,使敌方感到无机可乘、无懈可击,“以待敌之可胜”,即耐心等待敌方弱点的出现和暴露,寻求和不放过任何敌方可以为我所胜的有利条件和时机,从而到成“自保而全胜”的战争目标。

孙子认为,战争的胜负是由道、天、地、将、法这五个方面因素决定的。这五个方面涵盖了从事战争的政治因素、天候因素、地理因素、将帅因素和法制因素等内容。这些因素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基本因素。筹划战争、准备战争和赢得战争,要从这些因素入手。

孙子的战争理想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孙子认为,高明的战争指导者应该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胜利。“百战百胜”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战争的理想是“屈人之兵而非战也”,不费一兵一卒,通过“伐谋”“伐交”,用强大的兵威慑服敌人,“兵不顿而利可全”,“不战而屈人之兵”。

孙子的战争伦理思想,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他大胆突破西周以来“以仁为本,以礼为固”的战争观念,从利害的角度看待战争,主张“兵以利动”。在“春秋无义战”的时代背景下,孙子汲汲追求的不是“义战”,而是胜战、“自保而全胜”。这是春秋时期的国家生存之道,也是当时人们对战争的理性思考。

(二)《孙子兵法》的作战伦理思想

“兵者诡道”“兵以诈立”是《孙子兵法》用兵作战的重要原则,也是《孙子兵法》作战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

孙子提出了著名的“诡道十二法”:“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计篇》)目的是隐真示假、“示形动敌”,“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予之,敌必取之;以利动之,以卒待之”。(《势篇》) “形人而我无形”,“形兵之极,至于无形”。(《虚实篇》)进攻时,如同“动于九天之上”,防守时,如同 “藏于九地之下”,变化莫测,敌人不知所踪,从而达到“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战胜敌人的目的。

孙子的“兵者诡道”思想,反映了春秋时期战争从以“礼”用兵到变诈之兵的发展进程,揭示了军事斗争的客观规律,推动了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发展。但这一思想,与儒家学说相冲突,因此,引起了后人对孙子的非议和批评。如班固在《汉书》中对孙子本人及其“任诈力”的观点大加斥责,甚至说他“身诛戮于前而国亡于后”(《汉书·刑法志》),是应得的报应。实际上,孙子的诡诈理论讲的是军事问题,适用于军事和战争。并且,孙子既讲诡道,也讲仁信。以诡道求胜,以胜求仁,这才是孙子诡道思想的真正含义。

(三)《孙子兵法》的治军伦理思想

在治军方面,孙子也多有建树,提出了以“令之以文,齐之以武”为特色的治军思想和治军伦理思想。

孙子说:“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行军篇》) “令之以文”,是指通过教化手段达到军令畅通的目的;“齐之以武”,则是说通过法规约束的手段,达到部队整齐划一的目的。孙子认为,在治军问题上,文、武二者不可偏废。“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如骄子,不可用也。”(《地形篇》)对待士卒,一方面,孙子强调要关爱士兵,“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 ;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 (《行军篇》)。将帅对待士卒如同对待婴儿,士卒就可以跟随将帅赴汤蹈火;将帅对待士卒如同对待爱子,士卒就可以与将帅同生共死。“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也。”如果不关爱士兵,士兵就不会服从,不服从就无法使用。另一方面,孙子也强调严格纪律,严明赏罚,“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孙子重视军队纪律,把“法令孰行”作为决定战争胜负的五个基本因素之一。

孙子强调,“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素不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行军篇》)。军队管理必须要抓好平时的养成教育,认为军队平时法令不行,战时就很难服从统一指挥、形成战斗力。他认为,令能“素行”的关键在“与众相得”,即将官与士卒上下同心,用今天的话说,叫官兵“团结融洽”。官兵是否“相得”,关系是否融洽,是形成军队战斗力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孙子认为,治军做到了“令之以文,齐之以武”,就会战无不胜。

(四)《孙子兵法》的将帅伦理思想

孙子认为,战争关系着国家的存亡和军民的生死。将帅统兵作战,是“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责任无比重大。一名优秀的将帅不仅要具备“五德”:“将者,智、信、仁、勇、严也。”(《计篇》)这“五德”中,孙子以“智”为首,多谋善断是将帅的首要素质;“信”,既是说将帅要言而有信,又是说要令行禁止,在士卒中拥有威信;“仁”,是指将帅要具备仁爱的品德;“勇”,勇敢精神是将帅必备的素质;“严”,是“仁”的补充,要求将帅既要严于律己,又要军纪严明、严格治军。这为将之“五德”,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是孙子对将帅道德修养提出的总要求。

孙子在提出“五德”的基础上,又提出“五危”:“将有五危:必死,可杀也;必生,可虏也;忿速,可侮也;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凡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覆军杀将,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九变篇》)孙子认为,“必死”者会中敌人之计被杀;“必生”者会被俘虏;“忿速”者会失去理智;“廉洁”者会遭到侮辱;“爱民”者会被敌人烦扰。以上五点,都是将帅容易犯的过错,也是用兵的大忌。将帅修养上的这五种缺陷必然导致“覆军杀将”的严重后果,不可不认真对待、引为鉴戒。“五危”是对“五德”观念的深化和进一步阐发。

孙子指出,将帅不但要具备“五德”、戒除“五危”,而且要精通指挥、善于用兵。“故兵有走者,有弛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乱者,有北者。凡此六者,非天之灾,将之过也。……凡此六者,败之道也。将之至任,不可不察也。”(《九变篇》) 孙子指出,军事上有“走”“弛”“陷”“崩”“乱”“北”六种必败的情况。孙子认为,以上六种情况,是导致作战失败的原因。将帅对此负有重要责任,不能不认真考察研究。

孙子认为,将帅不但要业务过硬,还要品德高尚,淡泊名利,忠于国家和人民。“战道必胜,主曰无战,必战可也;战道不胜,主曰必战,无战可也。”(《地形篇》)在战场上机断指挥,勇于进退,敢于负责,一切从战场实际出发,坚决按战争的规律决定自己的行动。根据作战规律有必胜把握的,即使国君说不要打,坚持打也是可以的;根据作战规律不能取胜的,即使国君说要打,不打也是可以的。“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人是保,而利合于主。”(《地形篇》)在对我有利的情况下,进兵求战,不是为了沽名钓誉;在不利的情况下,退兵避战,也决不推卸应负的责任。这样的将帅,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二、孙子军事伦理思想的理论特色

(一)客观冷静的理性精神

理性精神是人们客观地认识世界的方法。在先秦诸子中,《孙子兵法》无疑最具客观理性精神。

孙武反对迷信鬼神天意,他对“天”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认为“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计篇》),认为“天道”是一种自然的现象,从而打破了人们对“天”的迷信与崇拜,“天”不再是天下万物的主宰,而成为一种客观的自然的存在,和当时把“天”视为人格神的宗教思想划清了界限。孙武进一步指出,“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反对采用阴阳杂占等迷信手段预测战争,提倡基于客观事实分析战争、筹划战争,把战争的胜负归因于物质条件的准备和主观性的发挥。

此外,《孙子兵法》中有许多以征引“五行”观念来论证战争的客观物质性的内容。如《势篇》说:“声不过五,五声之变,不可胜听也;色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味不过五,五味之变,不可胜尝也。”在这里,孙子把“五行”看作物质世界的基本属性,并将世间万物的发展演变归结为“五行”的本质内涵。

从《孙子兵法》关于战争的谋划、用兵原则、战争主动权、争取先机、机动作战、行军驻扎、军事地形、火攻之法的论述,不难发现,客观的理性精神是《孙子兵法》印记鲜明的思想特色。这样的理性精神和认识方法,在中国军事思想史乃至中国文化史上都具有十分宝贵的价值和意义。

(二)鲜明的功利主义倾向

在春秋以前的西周时期,重视礼乐,讲求仁政,主张“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为正”(《司马法·仁本第一》)。认为治国治军,都需要“以仁为本”;对待诸侯国,也讲求仁义礼让,如“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成列而鼓,争义不争利,舍服,知终知始”(《司马法·仁本第一》)等。战争是为了维护周王朝的统治,“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而不是单纯地追求国家利益而已。

到了春秋时期,诸侯争霸,战争的目的转为打败对手,称霸诸侯。孙子明确提出,战争的目的是为了“掠乡分众,廓地分利,悬权而动”(《军争篇》),战胜敌人,壮大自己。用兵作战,要“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军争篇》)。为了要减少战争的消耗,孙子主张“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智将务食于敌”“取敌之利者,货也”(《作战篇》)。正如孙子所说,“兵以利动”,利益才是国家从事战争的动力和目标。历史地看,孙子功利主义的战争伦理观,符合当时新兴势力的要求,与社会发展潮流一致,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

(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孙子兵法》研究战争,是以战争中的对立矛盾为核心而展开的,如力量的强弱、人数的众寡、军队的治乱、将帅的贤愚、士卒的勇怯、谋算的得失、部署的虚实、兵力的专分、人员的劳佚、战势的奇正、战法的攻守、时间的速久、道路的迂直、地形的死生、处境的安危等等。这些兵学范畴,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孙子强调分析问题,要立足矛盾的双方,兼顾事物的两面,如:“知彼知己”,“知得失之计”,“知动静之理”,“知死生之地”,“知迂直之计”,等等。明确提出了“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了解事物的两面性,目的是促其转化,为我所用。孙子主张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使战争态势朝着于我有利的方向发展,为夺取战争胜利创造条件。

孙子对战略、战术问题的论述,也充满了辩证的思想智慧。孙子既高度重视客观因素对战争胜负的决定性作用,又极其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伐谋伐交,灵活用兵,积极争取胜利;既提出“胜可知而不可为”,强调客观条件的重要性,又认为“胜可为也”,主张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获取战争胜利;既主张“视卒如婴儿”“视卒如爱子”,又反对“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等等。这些观点,看似相互矛盾,实质上内在统一,体现了孙子思想的辩证特点。

(四)浓厚的民本主义色彩

春秋时期,民众多寡,民心向背,往往决定着国家的兴衰。因此,当时许多的思想家都提出重视人民、以民为本的思想。这一思想在《孙子兵法》中也有大量体现。

孙子说:“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计篇》)又说:“上下同欲者胜。”(《谋攻篇》)他指出,“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正”(《形篇》);“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行军篇》);“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人是保”(《地形篇》);等等。很显然,孙武将战争的胜负同政治清明与民心向背联系起来。即所谓“令民与上同意”“上下同欲”“与众相得”,为此,要“修道而保法”“唯人是保”。这些都体现出孙子思想浓厚的民本主义色彩,也是孙子理论超越时代、具有历史进步性的表现。

毋庸讳言,孙子的军事伦理思想存在着历史的和阶段的局限性。如忽视战争的道德支撑和制约,过于强调战争的功利目的;无视战争的侵略性质;主张“愚士卒之耳目”“若驱群羊”的愚兵思想;等等。对孙子的这些思想,需要仔细甄别,扬长避短,绝不能全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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