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更好发挥国企纪委监督“探头”作用

2020-12-04 08:16罗渝成赵玉英
廉政瞭望 2020年10期
关键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

罗渝成 赵玉英

国 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护航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征程中,国企纪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也面临着落实监督基本职责不聚焦、纪检队伍稳定性不够强、纪检干部能力素质不过硬等问题,其监督现状不容乐观。在研判成都市13家国有企业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本文拟对国企纪委如何更好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有效履行监督职责作出分析。

聚焦监督职责,制度监督“双向”发力

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建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联席会商制度,对疑难复杂情况进行定期会商研判,分享监督经验,提炼监督新思路;健全相关监督制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监督;发挥好“再监督再检查”作用,围绕重大项目投融资、产权交易、工程招投标等事项强化监督检查,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建立常态化督促联系工作机制。将一二级平台纪委现有纪检监察力量下沉基层项目一线,对下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精准联系指导,并以重点项目为试点,建立联动监督、协同推进、问题线索查处协作机制,努力使监督措施更加靠前,监督重点更加精准,监督成效更加显著。

构建“大监督”矩阵。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监事会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把握监督主动性,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体会诊”,实现监督效益最大化;制定《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细则》,市属国企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分层分类开展纪检工作交叉检查,推动各层级履职尽责;以干部廉政档案为抓手,运用监督“广角镜”,对监督对象进行精准画像,提升监督工作有效性。

发挥多元主体监督作用。派驻企业纪检监察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企业补短板、堵漏洞;定期梳理排查所属企业纪检干部的问题线索并上报,以敢于“刀刃”向內的态度和决心让纪检监察工作更有震慑力;关注职工群众的参与,发挥职工群众监督作用,适时进行家访,发挥家庭助廉作用,消除监督盲区。

确保队伍稳定,提升纪检干部“六感”

坚持物质精神双激励。探索建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奖惩激励机制,将兼职人员的奖惩与本人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充分结合起来,对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作为的兼职纪检干部,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和书面表扬,多方面关心并帮助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提升其对纪检工作的认同感。

坚持严管厚爱。关心纪检干部的成长、培养和发展,明确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考核评价、选拔使用、提拔交流、薪酬分配等制度规定,探索搭建企业纪检人员晋升、交流、选拔、培养的渠道和平台,拓展成长空间,强化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归属感、获得感。

明确派驻机构职责职权。明确和细化国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普通纪检监察人员的权力权限、选拔任用以及发展方向等,增强派驻机构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出台相应政策,确保派驻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时后顾无忧,增强其安全感,激发敢监督、能监督、想监督、主动履职尽责的干事创业活力。

提升综合素质,锻造纪检监察“钢铁战士”

建立纪检“人才信息库”。明确所属企业的机构设置以及纪检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经过严格考试考核和审批程序,把真正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优秀人才分别纳入专兼职纪检干部“人才信息库”,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用人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在岗和后备干部的主观能动性。

探索成立纪检干部培训学校。实现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原则,采取“线上+线下”“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对新入职纪检监察干部、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以及换岗人员分层分类进行“靶向”培育,进一步加强纪律规矩意识、储备纪检监察知识、树牢廉洁红线底线。

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水平。根据各自企业实际情况,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以及集团内部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监督重难点进行针对性培训,选派各级企业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跟班学习,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务、金融、审计、工程类人才充实纪检干部队伍,提升纪检干部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专业能力。

培养信息化监督新技能。依托工程建设领域大数据监督管理平台,整合投资、产权、财务等信息系统,建立数据分析框架和模型,打造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完整链条;借助新媒体监督平台,对知法犯法、屡教不改者登记留痕,有效防止其危害企业发展;借助互联网平台打造一批引领性、示范性和有影响力的“线上监督”标杆项目,延伸监督触角,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者单位为成都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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