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对林草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2020-12-13 20:49张革成
绿色天府 2020年3期
关键词:森林草原林草野生动物

○文 /张革成 丁 锐 张 译

新冠肺炎是突发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对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将产生重大影响,林草行业也不例外。

新冠肺炎疫情对林草行业的影响特征

与地震、泥石流、干旱洪涝、火灾、病虫害等自然灾害比较,新冠肺炎疫情对林草工作的影响特征,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影响对象不同。疫情不对生态环境及其基础设施构成破坏,只影响实施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人员活动。常规涉林灾害直接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

二是影响区域不同。疫情集中于人口密集的城市和社区,农村特别是林区牧区由于人口密度低而较少受到影响。涉林自然灾害则因资源分布原因主要影响在农村特别是林区牧区。

三是影响程度不同。由于人口流动性强,疫情影响迅速且范围极广,没有明显的林草次生灾害。常规涉林灾害区域固定,大多瞬间发生,除森林草原火灾和病虫害有蔓延性外,其他灾害不具扩散性,但是容易形成次生灾害。

四是影响期限不同。疫情影响具有短暂性,全面好转后各项工作可逐步恢复正常。生态破坏恢复期限往往十分漫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之久。

新冠肺炎疫情对林草发展的主要影响

此次疫情对林草行业的影响集中在野生动物驯养繁育、林草产业、重大项目、森林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方面。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面临重构。截止2019年底,四川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含个人)2919家,从业人员10093人,年产值19.73亿元,蛇类、野猪等存栏106万头(只),蛙类存栏7600余万只(尾)。目前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经济损失较大,人工繁育单位面临饲料、防疫、人工成本持续投入压力,已有人工繁育单位申请无害化处置养殖动物。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将直接影响到全省2543家食用野生动物繁育单位和个人,涉及年产值6.5亿元。整个野生动物产业及延伸产业链面临重构,存在动物处置和养殖户返贫、转产、经济补偿等后续问题。

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遭受重创。目前生态旅游景区全部关闭,林草花(果)节(展)、森林康养等均处于“休克”状态,直接收入几乎为零,间接损失难以统计。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春节黄金周期间实现收入277.2万元,同比减少8158.8万元。参照SARS产生的影响,旅游行业在疫情发生期间为停滞期,疫情结束后仍需要3个月的恢复期,这将错过全年生态旅游的旺季,影响期为1年。峨眉山景区2020年预计减售门票28.62万张、收入0.63亿元,综合收入预计减少2.34亿元。

林草项目进度延后投资减少。疫情导致一些林业项目停止施工,部分工程项目的评审、查验等无法正常进行。特别是时效性强的春季造林,除高寒地区外的多数地方都受到影响。受疫情影响,2020年中央预算内林草投资目前减按70%下达,难以实现天然林资源保护、退牧还草等林草项目的投资规划和建设任务。

林草特色产业损失严重。受疫情影响,木本油料、中药材、竹子、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的持续培育滞后,同时许多林草产品已出现滞销。四川花卉产业综合损失预计超过40亿元,绵阳市林产品销售损失预计达8亿元。林草企业用于材料、人工、运输以及疫情防控的支出增加,甘孜州8 户重点森工企业为防控疫情已投入3000 万元。受项目进度、企业支持减免租金等影响,省大渡河造林局已有直接经济损失1036万元,省长江造林局直接经济损失也在1000万元以上。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喜忧参半。疫情期间,由于严格限制人员外出,燃放烟花爆竹、户外游玩、上坟祭祖活动减少,特别是林区牧区生产经营活动减少,极大地降低了野外火源管控难度,森林草原火情显著下降。今年1-2月,四川省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10起,仅为去年同期43起的23%,受害森林面积下降96%。随着疫情的结束,春耕生产、清明祭祖、户外旅游等野外活动将恢复性增加,而3-5月正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两大因素叠加使后期防火形势变得严峻。

森林草原病虫害爆发风险增大。疫情期间无法进行越冬代监测、复查等野外作业,进而影响全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时效和监测预报准确率。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本应在媒介昆虫羽化前的3月底之前全面完成,但大多数疫区未正常复工或进度迟滞,极有可能加重病虫害疫情。

对策建议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林草事业的不同影响,建议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积极采取有效应对举,努力减少疫情损失。

严格野生动物保护。认真落实中央决定,依法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全面整顿从业机构,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加快从业人员转型就业,支持开展公众教育类、医药研究原料类野生动物利用。做好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加强食用动物检疫。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禁食野生动物的意识。

科学推进复工复产。坚持防控、生产“两手抓”,制定林草行业分类复工复产措施。对推进滞后事项倒排工期、加紧推进,全力追赶植树造林、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进度。针对不可逆损失事项,适当调整年度目标。加强工作预判,针对后期森林草原防火压力、景区接待防疫压力周密部署,及时处置不稳定因素。

推进林草产业转型升级。面对生产生活业态智能化、线上化的发展趋势,加快现代林草产业的发展步伐,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标准体系和认证管理。推动集约化经营,开展品牌创建提升行动。加强与新零售企业合作,建立从森林草原到消费者的销售渠道,重塑产业供销模式。

强化资金政策支持。按属地管理、分级承担原则,研究制定合法经营的食用类野生动物驯养企业(个人)的退出补偿政策。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对符合政策的林地使用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适度允许“边建边批”“先建后批”。对木材加工企业、花卉企业、景区企业等予以针对性的税收减免,金融机构对受困的林草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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