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遗产:田野中的家国情怀

2020-12-18 12:59刘邵远杜晓帆
农业知识 2020年16期
关键词:村落遗产

文/ 刘邵远 杜晓帆

乡村遗产是人与自然持续互动的结果,也是研究乡村人地关系的可读文本。它是在漫长的历史时期,由当地居民通过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持续作用于一定自然环境而形成的,不仅包含山水、建筑、植被等有形要素,更蕴含生产技术、生活智慧等人文要素。近年来,大众对位于乡村的文化遗产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在学术领域,我们常将其界定为乡土建筑、传统村落、村落文化景观等概念,反映了以历史、艺术为中心的遗产认定标准“生活化”“日常化”的转变趋势。

乡村遗产的活化利用事关乡村振兴,近年来涌现出一些有益尝试。从2012年开始,国家分批公布了数千个传统村落,并对这些古村落中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成片有规模的古村落实施优先保护,首批选择了51个村落,第二批将达到100处。其中,比较典型的尝试如“拯救老屋”行动,针对古村落中的老房子进行保护。

在乡村遗产的保护实践工作中,应尝试在原生土壤中理解、尊重当地居民关于遗产的种种认知和实践行为,协助他们找到一条可持续的保护道路。

让乡村遗产融入居民日常生活

自古以来,乡村田野都是人们生产生活之所在。乡村遗产的产生和发展深刻反映了社会关系的建构过程。

永泰庄寨是位于福建省永泰县的地域性防御式民居。从传统民居谱系来看,属闽东民居范畴。152座庄寨主要分布于永泰县的大洋镇、同安镇、嵩口镇等乡镇,其中,仁和庄、昇平庄、积善堂、绍安庄、中埔寨5座庄寨以“永泰庄寨建筑群”之名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十座庄寨被列入各级文保单位。

永泰庄寨的建设,与不同家族的迁徙繁衍有关。诸多家族搬迁到永泰后,开始建造居所。由于人口增加,人们继而在祖居周边新建房屋,供后代居住。一些家族在营建过程中更注重安全性,逐渐形成了一个大家族共有的聚居防御空间。永泰县盖洋乡珠峰村珠峰寨族人回忆:“寨子外的石头墙有两三米高,石头都是当时从山里挑回来的,工程浩大。”

东洋乡周坑村绍安庄族人认为:“若没有庄寨,凝聚力就淡了。没有老房子,大家在思想上对家族共同的事情就没有那么重视。”这种凝聚力对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永泰庄寨正是“家文化”的社区凝聚力的外在表现。庄寨的修缮既是文化遗产的保护行为,也是构建身份认同的重要手段。面对部分庄寨倒塌损毁等残损现象,我们采取的保护手段,要重在通过现代的组织方式,强化庄寨文化遗产价值内涵的传承,增强当地居民对乡土的归属感和参与感。

在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下,如今许多庄寨成立了各自的庄寨保护与发展中心,即庄寨理事会。成员大多数由该庄寨的家族成员组成,对内负责召集、协调和组织各类保护活动,对外负责对接政府和企业。被组织起来的当地居民,有的以传统工匠身份参与,有的作为庄寨日常使用者负责维护监督。即便是非文保类的庄寨民居,在村民自筹资金为主的前提下,秉持“不设计、不招标、不外请、不外买”的“四不”做法,同样降低了修缮成本。最重要的是,这些乡村遗产真正融入了当地居民日常生活。

凝结人与自然的相处经验

运用文化景观的方法和视角重新认知乡村遗产的价值,将乡村视为变化着的活态景观系统,注重挖掘人与自然相处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土地利用模式、景观内涵和文化观念,是近年来乡村保护的一个重要突破。

对当地居民来说,乡村文化景观是他们悉心培育的结果,蕴含着他们和自然共处中摸索的生存智慧与相处模式。在西南地区的一些村落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地居民对各类自然要素的灵活运用,包括气候、土壤、水体、石材、动植物等,如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榕江大利村古建筑群、石阡楼上村古建筑群等。与之互为表里的是敬畏自然、亲近自然的观念,这是他们所秉持的遗产观念,或者说一种生活态度。

贵州石阡县楼上村就是典型代表。贵州省地形以山地为主,拥有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少数民族文化内涵丰富。楼上村,不同于侗寨苗村,是典型的汉族移民村寨。明弘治六年(1493年),一支源自江西的汉族周氏在“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的历史移民潮中辗转入黔,最终定居于贵州思南府寨纪(楼上村古称)。楼上村在与廖贤河保持距离的山坡处选址,坐拥大片梯田,其间的山水草木,不仅给予了人们基本的生存载体,还为人们提供了丰富便利的物质材料。龙洞湾、天福井、野猫洞等天然泉眼,是楼上村民主要的耕作与生活之源。村民以分导建渠的方式,依循着地势与水源高程的差异,将耕地分为稻作、旱作分片轮作,有序合理地保证了不同空间和时间下水和土地的有效利用。

2008年,楼上村成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12年入选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3年,“楼上村古建筑群”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编制楼上村国保单位的过程中,编制团队通过探析村落的地理载体、生物圈层、人文圈层等几个物质层级与生产生活的关系和作用,确立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核心遗产价值,这就使保护范围不再局限于国保名单上的几处重要建筑,还囊括了建筑空间、田园山水与自然环境。

辩证认识乡村遗产的保护价值

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一直在发生变化。当社会生产力得到提升,乡村空间变得更加开放,城乡关系发生转变,乡村的边界伴随着人员的流动而无形扩展。

进行乡村遗产保护,我们需要将它放在城乡关系的视角下进行定位。明清时期,商业氛围有所改善,江南市镇经济发达,不少乡村集市朝着市镇方向发展。在北方,山西商人开始从乡村走出,成为历史上著名的晋商。在中后期以平遥、太谷、祁县等为中心开展金融商业活动,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来回流动,反哺家乡成为当时晋商的“乡愁”。在频繁的城乡往来中,乡村向城镇“破界”的可能增大。

比如位于浙江兰溪的诸葛村,历史上,诸葛村所在兰溪是浙中西水运枢纽,这一区域自古多产药材,依靠着便利的交通,兰溪成为重要的中药材集散地之一。诸葛村村民借由水运条件,在勃兴的兰溪药业中脱颖而出,其营生开始突破既有的村落空间限制。诸葛村位于永昌、志棠、双牌、檀村等大村之间,占据了中心集市的位置,村内的商业同时发展了起来。可以说,中药业、商业和农业的并行,塑造了诸葛村的文化面貌,城乡间互动更加频繁。从其古建筑与村落格局可见,业态的更新与诸葛村乡村遗产的成型和发展有着紧密联系。

上世纪90年代后,诸葛村试行对外旅游开放,主动保护村内文物,在村两委的带领之下,逐步走出了一条旅游利用、文物保护和社区发展的融合之路。诸葛村党支部书记回忆,在开放旅游的初期,村里就派人赴上海开展旅游宣传活动,每天随身带着沉重的宣传资料,逢人便介绍诸葛村。此后,面对保留下来的明清至民国古建筑群,诸葛村还成立了古建修缮队,积极向村民宣传文物保护的观念,开发文创产品,号召村民参与到对家园的共同维护当中。2018年,诸葛村带动400余位当地村民直接从事旅游业,年接待量达60余万人次,旅游年综合收入破亿。

通过对家园的共同维护和旅游产业的开发,诸葛村的集体经济和社区凝聚力得到了较大提升,既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了解乡土文化的平台,也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乡村遗产价值转化,这在中国众多乡村遗产保护案例中是较为难得的。

乡村遗产保护,最终要依靠人们对家庭、乡土的眷恋激发出创造力与生命力。在乡村遗产的保护实践工作中,只有不断深化对家庭、习俗、景观、自然环境等具体认知,理解不同地区的联系与差异,才能更好地筑牢爱乡爱国的基础。乡村遗产从历史中走来,深深地植根于这片土地上,其中蕴含超越时空的价值,如治理智慧、生态贡献、文化认同等方面内容,体现了乡村遗产的多重社会功能。而它的活态特征,与国家、社会乃至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家国情怀的建构具有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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