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协同编制的探讨

2020-12-21 03:52阿依古哈尔·卡德尔
科学与财富 2020年29期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小城镇

阿依古哈尔·卡德尔

摘 要:本文将详细介绍小城镇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不同,通过对二者间的矛盾研究,找到改进用地规模、加强部门间联系及改善编制方式三项二者协同编制的优化方案,从而使土地利用与城乡规划的管理更加完备。

关键词:小城镇;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协同编制

0引言

在我国城乡发展建设系统中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属重要组成部分,二者都对乡镇内部的土地利用较为关注,由于规划系统不同,二者在实施手段与成果展示上存有差异,管理人员需加强二者间的协同规划,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1小城镇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不同

小城镇中的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存有差异,其应用功能与规划定位的不同主要展现在土地的规划内容、期限、范围及用地分类等方面。

具体来说,从土地的规划内容上看,城乡规划主要看中土地的综合布局与细分,如公用工程设施、道路交通、仓储用地、生产设施、公共设施与居住用地等。而土地利用规划则更为看重土地整体的利用结构,并控制着土地的总体安排与布局,为土地整治开展多项活动等,其主要工作核心为保护基本的农田与耕地。

针对土地的规划期限,城乡规划大约持续20年,由于各地方实施的时间与政策不同,其规划的起始时间会随着各地变化而改变,因此,各个区域有较大差别。而土地利用规划的时间为10-15年,且由国家或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统一规划起始时间。

对于土地规划的范围,城乡规划的重点区域属各乡镇的建设用地,或也因现实发展需要控制相应范围。而土地利用规划的范围则代表着全域性,行政区范围即其规划区域,其行政版图需與民政部门的图绘相同。

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土地分类也存有较大不同,前者更加细化用地性质,并将用地分类分成14小类、9中类,如采矿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及居民用地等。而后者的用地分类则更看重土地规模,其将土地分成一级类与二级类,一级类主要包含建设用地、农用地与其它用地;自然保留地、城乡建设用地、牧草地、林地、园地、耕地与其他建设用地则归属到二级类中。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由于编制思路、编制部门的差异出现了些许问题,管理人员应运用相应手段促进二者间的协同编制。

2小城镇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协同编制的优化方案

2.1改善用地规模

基于土地规划的组织方式不同,土地利用规划的指令性与控制性较强,但城市规划中的多数政策都是依照乡镇当前发展,符合现实需要,相较于土地利用规划,其在政策的落实性上更强。两种规划的主要矛盾在于对土地建设与保护的方向不同,且在用地规模方面较为突出,因此,相关部门需适时统一用地规模,打破二者间的主要矛盾。一般来讲,土地利用规划可全面管控与保护整个国家的内部土地资源,其工作的重点在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及保障粮食的总体安全,因而其管理范围需覆盖整个乡镇,相比于城乡规划,其蕴含的内容更为具体与全面。各乡镇可借助土地利用规划控制与指导其内部的整体发展,城乡规划中用到的土地规模应包含在土地利用规划中,且需紧密契合用地的实际发展趋势,设置科学的反馈机制,验证土地利用规划中的用地规模。管理人员应借用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中的多项控制性指标,完善用地规模,确认二者间的用地范围,继而更好地为协同编制打下良好基础。

2.2增强部门间联系

两个规划出现不协调的重要原因在于管理部门的联系较少,由于规划部门间的分散管理,影响了“两规”规划协调的操作途径与进度,当前我国已有多个城市,如武汉、深圳与上海等实现了两个管理部门的合作办公。但受限于行政体系,只有在少数城市才能实现多部门间的管理融合。在开展规划编制前,多个管理部门需在准备阶段分享多项资料与数据,其主要形式为图片或文字。比如,土地管理部门应设计土地管理系统,并将其当前现状与各项用地数据提供给其他部门。在规划编制时期,各个部门的技术人员可开展讨论工作,并参与到重大问题与具体编制工作的决策中,借助双方的规划思想与资料增强部门间联系,在了解各自的新情况,有助于问题的协调与解决。在完成规划编制后,技术人员与双方领导要仔细审查,并逐一核对控制性与原则性内容,修改有出入的部分,使规划草案更具科学性。

2.3完善编制方式

管理人员应逐步改善“两规”中的技术规范与编制规程,首先,要有效统一基础性数据,借助土地利用规划中的现状数据与土地现状图成立相关数据库,并开展科学的图件编制,其数据会带有极强的连续性与法定性。城乡规划可依照自身需求对该数据库进行细分与补充,从而找到规划成果的比对途径。其次,还应借用合理方式统一社会经济的发展目标,在人口规模与经济目标的预测上,“两规”可运用相同方式,降低其给用地规模带去的影响。最后,合理实行用地分类,在分类标准与用地统计范围中,管理人员应建立统一标准,在确认大框架的前提下,有效衔接“两规”中的用地分类,继而科学规划其用地布局与目标。

3总结

综上所述,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虽在土地使用上存较多差异,但各管理规划部门仍要借助多种衔接手段,优化“两规”中的各项细则,从而更为有效地保护生态与农田。

参考文献:

[1]施小根.小城镇规划及管理问题研究[J].居舍,20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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