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法和除法的“地位”担忧

2020-12-28 06:54雷有利
锦绣·中旬刊 2020年11期
关键词:份数加数因数

多的来,我一直在思考两个问题,一个是减法是建立在加法的基础上的吗?另一个则是除法是建立在乘法的基础上的吗?从三十多年的教学实践上看,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应该是否定的。

减,本义:减少,由总量中去掉一部分,减,缩也——《说文》;减,少也——《广雅》。减法,《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数学中的一种基本的运算方法,最简单的是数的减法运算,即从一个数中去掉另一个数的计算方法。

从教学实践上看,无论是家长还是教师,都是教学生5中去掉了3,用减法5-3,也许你会问,5中去掉一个数后得3,求这个数,你会怎么教?那你可以给学生讲:5中去掉得的这个数后,会得什么数?学生一定会说去掉得的这个数后会得到原来去掉的那个数,所以仍然可以理解为从一个数中去掉另一个数。也就是知道总量和总量的一个

分量,求另一个分量的运算。

除,有去掉、改变、不计算在内的意思。除法,《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数学中的一种运算方法,最简单的是数的除法,即从一个数中连减相同的数的简便算法,如从10中减去相同的数2,总共可以减去5次,就是10除以2,或者说是2除10”。但各种版本的教材很少有用减法来定义除法的,如人教社义教版《小学数学教科书》在二年级用“平均分”和“包含除”两种形式介绍并引入除法,在四年级给除法下了一个“准确”的定义,那就是“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而人教社课标版在第一、二学段均未对除法及其他运算方法给出完整的定义,但在除法意义教学方面有重大突破,首先是介绍“同样多”以及“平均分”,其次以“乘船”以及“拿筷子”渗透“包含除”,最后,在《用2-6的乘法口诀求商》时,以小猴分桃为例,较为详细地用减法阐述除法的真正含义,这是一个重大进步。

有人说“平均分”与“包含除”是除法的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我认为这完全可以归为一种形式,那就是“求一个数里有多少个另一个数,用除法计算”。如“将15个桃平均放在3个盘子里,每个盘子放几个?”从学生的实际操作上看,先拿出3个桃将每个盘里放上一个,再拿出3个桃给每个盘里放上一个,又拿出3个桃给每个盘里放上一个……直至将15个桃分完。这难道不是求15里有多少个3吗?写成减法算式:15-3-3-3-3-3=0,每个盘里放上了5个一,即5个,所以,将15个桃平均放在3个盘里,每个盘子放5个。

在一年级下册(未学乘、除法时),我曾经给学生出示过一道开放题:8里面有几个2,怎么计算?全班50个学生中,写成8=2+2+2+2的占18%;写成2+2+2+2=8的占6%;写成8-2-2-2-2=0的占52%;写成2×(4)=8的占4%;写成8÷2=4的占6%,写成8÷(4)=2的占2%;有12%的学生不能动笔,后来发现写成乘法算式和除法算式的学生都学过乘、除有关的知识。我们班有一个好的习惯,那就是学生善于动手操作,我随机叫个写成8-2-2-2-2=0的学生说说理由:“ 我先拿了8根小棒放在桌面上,每次拿走2根,一共拿出了4个2根,所以,根据这个操作过程,算式应该是8-2-2-2-2=0(根),所以,8里面有4个2。到二年级下册学过《除法的初步认识》后,同样的问题我又抛给了学生,大部分学生写成了8÷2=4(个),我特地抽了一个一年前写成减法算式的学生,一年前你写的减法算式,现在为什么要写成除法算式?他的回答是:“写成8÷2=4比写成8-2-2-2-2=0简便得多,所以,我认为除法是减数相同的减法的简便算法,跟乘法是加数相同的加法的简便算法一个道理”。

人教社义教版小学数学教材把减法定义为:“已知两个数的和与其中一个加数,求另一個加数的计算”。这样学生会普遍认为:先有和,后有差;先有加,再有减。这样就把加、减关系定义成了从属关系,而非并列关系。难怪不少学生在解“10只鸟飞走了3只,还剩几只?”时,写成10=3+(7),并很有道理地解释为:“因为减法的定义是由加法得来的,所以所有减法内容都可以写成加法的形式”。如果是这样,世界就只有生,而没有死;只有正,而没有负;只有合,而没有分。显然,这些现象都是不存在的,所以,加减法的关系应该是“平行”的,而不是从属的。

如何正确认识四则运算间的关系,是当前小学数学教学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首先,加法和减法是一切运算的起源,所有高级运算以及信息技术原理都是在它们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若没有这两种运算,则其他的所有运算都不会存在,所以,有运算“第一级”之称,又称“基级”。两者的关系可概括为“既相互依赖,又互相独立;既相互对立,又互相统一”,是“基本运算”这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其次,乘法和除法在运算大家庭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我们知道加法的简算诞生了乘法,乘法的简算诞生了乘方等;减法的简算诞生了除法,除法的简算诞生了负指数幂等。

加法和减法是互逆运算,从数量关系的角度讲,已知多个分量求总量,用加法计算;已知总量与分量求另一分量,用减法计算;从计算的本质特征上看,求加数用减法计算,求被减数用加法计算。乘法和除法同样互为逆运算,从数量关系的角度讲,已知每份数与份数求总数,用乘法计算;已知总数与每份数(或份数)求份数(或每份数),用除法计算;从计算的本质特征上看,求乘数(或因数)用除法计算,求被除数用乘法计算,如:一个因数=积÷另一个因数,被除数=商×除数。四则运算的可用方形图加以描述:

从上图可知:除法是特殊减法的简便算法,减法是除法的基础算法;同理,乘法是特殊加法的简便算法,加法是乘法的基础算法;加法、减法为第一级运算,是所有运算的“发源地”;乘法、除法为第二级运算,是更高级运算的“跳板”。至于减法与乘法以及加法与除法的关系请编辑与同行赐教。

我想,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既不能迷信教材,也不能脱离教材,要适当地改编教材,并创造性地使用教材,要敢于向“权威”说“No”,争取做“研究型”或“学者型”教师。

作者简介:雷有利(1964年9月1日)男,汉族,生,大专文化,数学一级教师,从事小学数学教学三十五年。

猜你喜欢
份数加数因数
根据常用关系来推算
奇数凑20
如何利用题组训练提高分数“量”与“率”的区分度
《因数和倍数》教学设计
“倍数和因数”教学设计及反思
加减法的错中求解
动摩擦因数的测定
“份数法”的妙用
喜羊羊的比较方法
因数与倍数问题常见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