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数字贸易发展的新动向及展望

2020-12-28 02:12谢兰兰
全球化 2020年6期
关键词:欧盟

摘要:新兴数字服务方式和内容不断涌现,服务可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为欧盟数字贸易开拓了更广阔的空间,也为政府监管提供了富有挑战性的政策议题。欧盟凭借优越的数字化基础设施条件、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单一市场数字政策的集成优势积极参与全球数字贸易领域规则的制定,树立欧式规则的全球话语权。

关键词:欧盟 数字贸易 数字经济治理

作者简介:谢兰兰,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博士后。

本文为商务部课题《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19》部分成果。

一、欧盟数字贸易发展状况

欧盟是全球最大的数字市场之一。欧盟委员会数据显示,欧盟区域内每天产生海量的业务量和数据量。日均发送200亿封电子邮件、1500万条社交媒体信息并完成6500万次网上搜索,预计2020年欧盟数字经济的价值将增至7390亿欧元,占整体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4%。凭借完善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和庞大的市场潜能,欧盟数字服务出口的比较优势凸显,也使欧盟成为全球数字科技企业稳定的业务市场和重要数字服务出口市场。(一)数字贸易发展基础设施完善

欧盟总体信息化程度和互联互通水平处于全球领先水平,为数字服务开展跨境贸易提供了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环境。国际电信联盟(ITU)2019年发布的《衡量信息化社会报告》显示,2019年欧洲的信息化程度领跑全球。其中,个人互联网使用率(82.5%)、每百人固定电话数量(33.6部)、每百人固定宽带数量(31.9部)、每百人移动电话数量(118.4部)、移动宽带覆盖率(99.1%)、每个互联网使用者的平均国际带宽(211kb/s)均居于全球最高水平,每百人的移动宽带数量(97.4部)仅低于北美地区(104.4部)。欧洲的国际带宽使用量全球占比达25%。此外,得益于欧盟近年来对宽带网络的持续投资和取消联盟内漫游费等措施,以购买力平价衡量,欧洲的移动宽带资费处于全球低水平区间,性价比较高。

欧盟是全球数字服务贸易市场环境最规范的区域。数字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并不断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和数字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网络安全方面,随着《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二版《支付服务修订案》(PSD2)和《网络与信息安全法令》(NIS)、《欧盟反虚假信息行为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逐步落地,政府对网络安全的监管强度不断升级。为了管理网络谣言,2019年,欧盟成立欧洲数字媒体监测中心,对网络平台内容进行审核并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民众的媒体素养。2020年初,欧盟委员会还将启动一项对《欧盟反虚假信息行为守则》实施效果的全面评估,旨在评估社交媒体和搜索平台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力度。

在数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2019年3月,《數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通过,进一步加强保护数字环境下内容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作品的合规传播和利用。此外,欧盟严厉打击非授权软件使用。商业软件联盟(BSA)《2018年全球软件调查报告》显示,欧盟非授权软件使用率28%,低于全球37%的平均水平;其中西欧地区低至21%,仅次于北美地区(16%)。

(二)数字贸易规模大,是全球主要的出口来源地

欧盟是全球数字服务主要的出口来源区域。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数据显示,欧盟ICT服务(通讯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出口稳步增长,从2011年的2095.5亿美元增至2018年的3068.7亿美元。2018年欧盟ICT服务出口额占全球的54%。欧盟ICT服务出口来源国主要集中于数字经济基础最好的西欧地区,其中欧盟15国的ICT服务出口额2801.6亿美元,占整个欧盟比重高达91.3%。

数字技术改变了服务交付方式并极大提升了服务产品的交付能力,助推欧盟服务贸易快速增长。UNCTAD数据显示,2018年,欧盟可数字化交付服务出口额14490.6亿美元,占全球的49.4%,占欧盟服务出口额的56.9%,在全球各区域中最高。同期,其可数字化交付服务出口额是ICT出口额的4.9倍,按UNCTAD测算,目前全球可数字化交付服务的价值是ICT的5倍,其可数字化服务出口仍有较大提升潜力。

(三)新兴数字服务消费需求催生进口市场

欧盟消费者在数字媒体、在线游戏、搜索等市场的旺盛需求,催生了庞大的进口市场。

数字广告领域,社交媒体和搜索引擎通过对用户行为的大数据分析,形成了强大的用户追踪能力,成为数字广告最重要载体。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18年社交媒体广告行为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欧盟用户使用的主要社交媒体为脸书(Facebook,43.6%)、油管(YouTube,28.6%)、推特(Twitter,4.3%)、照片墙(Instagram,2.5%),全部来自美国。这意味着欧盟用户为全球数字广告支付了高昂成本。数据分析公司Statista预测,2020年美国在全球市场收入最高的5大数字广告市场分别是中国(578亿美元)、英国(183亿美元)、德国(169亿美元)、日本(131亿美元)和法国(126亿美元)。欧盟成员国中,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瑞典、比利时、波兰、奥地利、芬兰和爱尔兰9国合计为美国在线广告支出高达250亿美元。受众数量也间接证实了欧盟庞大的数字服务消费能力。We are Social数据显示,2019年10月份,Facebook核心产品广告受众最大的20个来源国中有4个欧盟国家,包括2019年10月,英国尚未正式脱欧。英国(3700万人)、法国(3100万人)、意大利(3000万人)和德国(2800万人)。世界最大的图片分享网站Pinterest(美国)广告受众最大的20个来源国中欧盟国家占17席,其中德国(1120万人)、法国(1058万人)和英国(1036万人)受众高达1000万以上。美国公司在欧盟搜索引擎市场的集中态势更加明显,仅谷歌(Google)一家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就高达90%以上,其广告投放力度由此可见一斑。

在线游戏领域,欧盟是全球主要的游戏输入区域。Sensor Tower统计,2019年欧洲移动游戏总下载量达104亿次,同比增长9.5%,欧洲用户在移动游戏中的支出达74亿美元,占欧洲移动应用市场总收入的66%。欧洲的移动游戏市场,海外公司份额较大。2019年,在欧洲最畅销的移动游戏中,收入最高的10款游戏有6款来自欧盟外国家,下载量最大的10款游戏有7款来自欧盟外国家;另一方面,欧盟本土游戏发行公司的海外份额较低,全球竞争力不足。App Annie《2020年移动市场报告》显示,2019年全球游戏App下载量前10位中,只有一款丹麦游戏公司开发的Subway Surfers。

欧盟的搜索引擎市场集中度十分高,基本全部被美国企业覆盖。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调查,Google在欧盟的市场占有率超过90%。以德国和英国为例,2019年2月Statista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德国市场主要的搜索引擎分别是Google(93%)、必应(Bing,14%)、雅虎(Yahoo,11%)、DuckDuckGo(5%)和AOI.(3%);英国市场主要的搜索引擎分别是Google(94%)、Bing(20%)、Yahoo(19%)、Ask(5%)和AOI.(4%)。值得一提的是,欧盟指控Google对小型竞争对手滥用垄断地位,并开出三项共计90亿美元的反垄断罚款,至今双方仍在博弈。

(四)新兴数字服务出口领域市场主体的全球地位不突出

从市场主体看,欧盟企业在全球数字经济格局中能级较低。《2019年数字经济报告》提出,美国和中国是全球数字经济强国的两极,这两个国家的企业在全球市场中,中美两国企业合计占区块链技术相关专利的75%、物联网支出的50%、公共云计算市场的75%以上,并占全球70个最大数字平台市值的90%,而整个欧洲份额仅为4%。

尽管欧盟数字服务出口规模很大,但在新兴数字科技领域还没有世界级企业。基本全部被美国企业覆盖。2019年,福布斯發布《全球数字经济百强企业》,评选出全球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100家数字科技企业。其中,美国38家、中国14家、日本13家、欧盟12家。除了数量上不占优势,欧盟上榜的企业排名普遍靠后,主要位于50名以后。

究其原因,一是美国数字科技企业抢占先机,已经深入渗透欧洲市场,客观上压缩了欧洲本土企业的市场空间。二是欧洲人口数量少,互联网活跃用户绝对数量少,加之多语言环境造成的天然障碍,对本土数字科技企业的规模化扩张形成障碍。三是欧盟企业对数字技术的利用程度不高,对互联网销售和营销重视不足,制约了在线业务扩展。2019年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数字经济和社会指数显示,只有18%的欧盟公司使用云服务,21%的企业使用社交媒体与客户联系,在网上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停滞在17%左右。四是人力资源数字技能水平低。据统计,43%的欧盟人口缺少数字技能,17%则完全没有数字技能。在劳动力中,高水平数字技术人才短缺严重。10%的劳动力没有数字技能,35%没有基本数字技能,只有3.7%的劳动力具有高级互联网技能。

二、2019年欧盟数字经济治理进展

(一)欧盟数字经济治理进程

金融危机后,欧盟积极寻找摆脱危机、提振经济的新举措,数字经济被提上日程,一系列围绕数字经济的政策应运而生。2015年5月,欧盟发布《数字单一市场战略》规划文件,作为数字经济的宏观顶层设计,力图通过一系列举措移除法律和监管障碍,打造统一的数字市场,为欧盟经济注入新动力。单一数字市场战略确立了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更好的数字产品和服务、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环境、最大化实现数字经济的增长潜力等3大支柱和16项具体措施。其后围绕《数字单一市场战略》密集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和行动计划,力求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规范化轨道,并努力在规范和发展间寻求平衡点。此外,各成员国也相继发布数字经济战略或行动计划。如英国的《英国数字战略》、德国的《数字经济2025》等,尽管很多欧盟国家没有数字经济总体战略,但事实上其数字经济内容被包含在国家宽带战略、大数据战略、人工智能战略或网络安全战略中。

总体来说,欧盟已经构建了覆盖全境、渗透各成员国、完整的数字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框架,并积极争夺全球经济治理的话语权。

(二)网络安全治理

欧盟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治理,并在数字经济治理中保持了一贯的价值取向,一方面严格保护个人数据隐私安全,另一方面在保证数据和隐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非个人数据跨境自由流动,发挥数字技术最大的社会经济潜力。2018年5月,GDPR正式实施,条例制定了个人数据保护的一般规则,并协调欧盟成员国的相关数据隐私法律,为欧盟内外个人数据保护提供确定性法律保护。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先后于2018年1月和2019年11月发布了《GDPR适用指南》和《GDPR域外适用指南》,针对GDPR条款进行规范性解释,为条例实施提供有效指引。在个人数据以外的电子数据的处理方面,欧盟主张数据流动自由化。2019年5月,《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条例》正式实施。条例针对欧盟范围内的机构、组织和企业,旨在保障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并对数据本地化要求、主管当局的数据获取及跨境合作、专业用户的数据迁移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为有效应对数字化和连接性增加带来的与网络安全相关的各类风险,进一步完善网络和信息通讯安全保护框架,2019年6月,《欧盟网络安全法案》正式实施。《法案》规制内容主要为欧盟机构在处理个人用户、组织和企业网络安全问题的过程中加强网络安全结构、增强对数字技术的掌控、确保网络安全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制,旨在促进卫生、能源、金融和运输等关键部门的经济,特别是促进内部市场的运作。

(三)重塑数字服务税规则

根据现行的国际税收规则,全球以属地为标准对国际企业征税,这为大型互联网公司提供了避税便利,形成不公平竞争并对欧盟造成巨大税收损失。在国际税收规则协调进程缓慢的背景下,欧盟率先提出数字服务税改革解决方案。2018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立法提案,一是长期解决方案,改革欧盟公司所得税适用于数字活动的规则,推动欧盟成员国对产生于其境内的互联网公司利润征税,纳入征税范围的互联网公司只要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在一个成员国内年收入超过700万欧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成员国内有10万名以上的用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一个成员国达成超过3000份数字服务商业合同。二是临时解决方案,对全球年收入7.5亿欧元,且在欧盟境内营业额达5000万欧元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征收3%的临时数字服务税。该提案在欧盟内部分歧严重,各成员国政府对如何定义数字服务内容无法达成一致,且招致爱尔兰、卢森堡等低税率成员国反对,提案没有获得通过。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利益诉求明确的国家陆续推出单边数字服务税方案。

(四)欧盟在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中的谈判立场

总体看,欧盟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中的立场经历了由防守到进攻的转变。在2020年2月19日发布的《单一数字市场战略》和《塑造欧洲数字未来》两份数字战略规划中,欧盟都提及在第一轮数字经济竞争中落后的事实,希望凭借强大的数字经济基础和工业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在全球舞台积极作为,率先确立欧式数字贸易规则主导地位,并成为第二轮数字经济竞争的领导者。

欧盟开征数字服务税的提议产生了深远的国际影响,实质性推动了国际税制改革进程。受欧盟提议的启发,印度、韩国、印尼、墨西哥、智利等多国都开始推动本国的数字服务税方案。在多边框架层面,作为国际税收规则改革牵头人的经合组织(OECD)已经对数字税的国际关系和利润分配提出了框架性概念,针对数字经济企业管辖地和利润创造地不一致的现实,对《税收示范公约》中属地征税规则进行调整,确保各国能够对其领土内的数字利润征税,并致力于统一协调全球137个国家和地区就跨国数字企业缴税地点及缴税比例等新规则重启谈判,以尽快修改现行的跨境数字税则,形成全球共同框架,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则挑战。

在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方面,欧盟在区域内和国际谈判中坚持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的原则,但坚持保持欧盟国家自身文化的独立性、个人隐私绝对安全和严格监管,这与美国在数字经济中的价值取向有所不同。2019年二十国集团(G20)峰会,日本提出基于信任的跨境数据流动并积极推动建立数据流通联盟,包括中国和欧盟在内的24个国家和地区在《大阪数字经济宣言》上签字,承诺致力于推动全球数据的自由流动并制定规则。

三、欧盟数字贸易发展展望

从欧盟近年的数字经济政策走向看,数字化转型仍然是其经济发展的重头戏。2020年2月19日,歐盟启动新的数字化转型战略《塑造欧洲数字未来》,同时宣布《欧盟数据战略》和《人工智能白皮书》等配套政策文件,覆盖数据、人工智能等多个数字经济领域。一方面实现数据赋能目标,在欧盟建立统一的数据市场,利用其境内产生的海量数据,在交通和医疗等行业培育新一轮创新,同时为小公司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公私部门合作调动整个产业链资源,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加快人工智能部署。由于人工智能系统非常复杂,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重大风险,因此建立信任至关重要,在一些高风险领域需要清晰的规则。欧盟将继续实施严格的消费者保护规定,以应对不公平商业行为并保护个人数据和隐私。按照计划,2020年欧盟还将出台《欧盟数字服务法》作为配套法规以更好支持新一轮的数字化转型战略。

在数字贸易领域,欧盟与美国的贸易摩擦可能进一步升级。2019年欧盟相关成员国陆续宣布征收临时性数字服务税,进一步加剧了与美国的贸易摩擦。欧盟设定的数字服务税征收条件是全球年收入高于7.5 亿欧元且5000万欧元来自欧盟的数字企业,征税对象的针对性很明确,主要是Google、Facebook、Amazon(亚马逊)、Apple(苹果)等美国大型互联网科技企业。2019年美国与法国在数字服务税领域的矛盾不断激化。在法国宣布数字服务税征税方案后,美国随即发起对法国数字服务税的“301调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以“法国数字税歧视美国企业”为由,提出对价值24亿美元的法国进口商品征收最高100%的关税。尽管美法间都致力于解决这一争议,避免贸易摩擦升级,但法国追求“财政公平”和美国主张“非歧视性”的利益诉求不同,短期内达成协议的可能性不大。后续美国可能对意大利、土耳其和奥地利等国实施的数字税展开调查。2020年,如果OECD框架下数字税改革方案进程受阻,欧盟单方面达成数字税方案,欧盟与美国之间必然形成一轮贸易报复和反制局面。

英国脱欧为欧盟数字贸易发展带来全新的冲击和机遇。2020年2月1日英国正式脱离欧盟,开始与欧盟在经贸关系领域展开谈判,预计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脱欧过渡期。此后英国将以主权国家身份与欧盟重新建立新的政治经济关系,在数字贸易领域对欧盟产生重要影响。第一,欧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将不再适用于英国,未来英国与欧盟在信息技术产业的贸易关系可能经历一段摩擦期,冲击欧盟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第二,信息技术行业是英国对外部劳动力最大的行业。脱欧后,英国在人员自由流动、劳工标准、行业标准与法规方面的变化可能导致大量从业于英国数字科技领域的欧盟成员国劳动力回流欧盟区域内,为欧盟提供更加丰富的高水平劳动力。第三,英国离开欧盟统一市场后,已经适应欧盟规则的众多跨国数字科技企业,极有可能为了降低标准和制度的遵从成本,选择到英国以外的欧盟国家投资。第四,伦敦作为欧盟金融中心的地位将被逐渐转移到其他欧盟国家,从而改变欧盟金融服务贸易格局。英国脱欧前,伦敦是欧盟最具竞争力的金融中心,为欧盟成员国提供大量跨境金融服务。英国脱欧后,欧盟的金融服务贸易格局将更加多元化,伦敦承接的部分欧盟金融业务将逐渐被巴黎、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等金融中心承接。

参考文献:

1.肖汉雄,杨丹辉:《欧洲软件业与贸易的发展态势、影响因素及趋势展望》,《全球化》2018年第6期。

2.杨希:《欧盟个人数据保护体系的代际发展及借鉴——内部规制与外部扩展的典范》,《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9年第5期。

3.ITU.Measuring digital development 2019.https://www.itu.int/en/ITU-D/Statistics/Documents/facts/FactsFigures2019.pdf.

4.UNCTAD.Digital Economy Report 2019,https://unctad.org/en/pages/PublicationWebflyer.aspx?publicationid=2466.

5.OECD.The OECD Digital Services 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2019.Trade Policy Papers No.221.

责任编辑:沈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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